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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地方中老年人实行有偿婚姻,女方到男方家是保姆又是夫妻,和

2020-07-28 14:02阅读(128)

一些地方中老年人实行有偿婚姻,女方到男方家是保姆又是夫妻,和就过不和分,你怎么看?这种婚姻关系不领结婚证,个别处好了也可领结婚证,工资男方提供给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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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再婚到底出于何目的?为此,我专程去拜访了两个老年再婚夫妻。老太太77岁,老大爷79岁。两老人共同生活两年,显得很开心很快活。

我问老太太,七、八十岁干嘛还想再婚?老太太是这样回答的:

“小兄弟,我63岁时,老伴去逝,我就没想过要再婚,在我72岁那年,患了一场病后,才有了想找老伴的念头。

我儿子在外地工作,一家人都在处地,一年只回家看我一次,到是天天打电话问我没钱就告诉他们,他们给我汇过来。我每月近五千元退休金,根本就用不完。我不差钱,只望儿女能常常陪在我身边,我真的很孤独。

16年我患了严重感冒,躺在床上无法动弹,想喝水都没办法。我拼尽力气向我一老姐妹打电话,是老姐妹送我去的医院。在医院我请了一个保母,她要我每月给她三千元护工费,还不负责家庭卫生。出院后我辞掉了她,又重新招了一个,依然要每月三千工资,负责家庭卫生和洗衣服。不到一个月,我发现我家有几样值钱的东西不见了,问她坚称没动过,说我话太多不干了,要我把工资算给她。后来又招一个,要求与之前的都一样,就是多了一条不洗我的内衣内裤。每天拿钱去买菜,回来从不报账,也不退钱。我只好把她辞了。于是我就想到了再婚。

我这个老伴对我很好,凡事我只动口,他去动手,做起家务事比保母还细心。给我洗衣服做饭,还帮我洗澡。起初我还要求他每月给我500生活费,三个月后,我把1500退给了他,不要他的钱,我的退休金随便能养活他“。

我又问老大爷这么大的年龄还要再婚,子女不反对吗?

老大爷这样回答:

“我有三儿两女,单身了6年。子女要我一家住一个月,轮流养我。在关心上有的细心,有的粗心。特别在生活上跟着他们一锅食,我受不了,要求自己一个人过,子女每人每月出300,有的岀有的不出,让我很伤心。

最怕的是生病。让儿媳护理吧,有些隐私很难开口,让女儿护理吧,有些隐私更不能说。如果有老伴就不用那么尴尬。还会一步不离的守在你身边”。

我问要是两老生活不能自理了怎么办?两老是这样说的:

“到了那一天,各自由各自的儿女负责。不连累对方的儿女“。

我问两老办结婚证了吗?

“我们这么大年纪不用去办。虽然名声不好听,但我们只是一对相依为命的伴侣。如果办了,给两家儿女带来许多麻烦。我们只求过到哪一天算哪一天。只求愉快地度过晚年”。

我听完他们的回答,才知道老年再婚,不是为了爱情,也不是为了娶个保母佣人,而是生活的逼迫,儿女们的关心不细致,对老人的生活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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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这句话用在这里挺合适,中老年人这种情况都是单身,要么离异,要么丧偶,男方有经济能力,为减轻儿女负担,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出钱雇个身体好的中年妇女,照料自己的日常生活。

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两个人有了夫妻之实,不领结婚证、不办结婚仪式,这样挺好的,不触犯道德底线,不违反国家法律,关系亲密了,相互有个伴,照料起来更加方便周到。

这是各取所需的一种方式,男方花钱买到了服务,女方做事得到了报酬,感情上相互慰籍,没有财产纠葛,没有家庭矛盾,因为各自需求,所以相互尊重。这种事实婚姻要比实际婚姻要实惠的多,儿女也放心,不用担心将来的财产归属,不用担心老人被虐待。

这是特殊年龄段、特殊状况下的特殊存在,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当然,也有个别老而不尊的人,借此玩弄异性,以种种借口频繁换人,以达到满足私欲的目的,但毕竟是少数,这种方式的进步意义还是应该给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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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并不是有偿婚姻,更确切的说,是保姆式同居养老。都是孤寡的中老年人,有情感、生活、生理的多重需要,共同结伴生活,聚散无挂碍,当然是有益无害的好事。











我们小区的老张,行政单位正科级职务退休。2014年老伴去世,那时他75周岁,尽管他身体很棒,像60岁刚出头的健康小老头,可独立生活能力比较差,自己也很孤独。看他这样长期愁苦不堪的单身生活也不是办法,两个在外地工作的子女,就张罗着从农村给他物色了一个60岁左右的保姆王姐,管吃管住,每月2500元工资。这个王姐也是多年前丧偶,只有一个女儿也出嫁了,长得容貌清丽,性格和善,做事情干净利落。两人相处了大约两个月,互生好感,就像那样夫妻同居在一起,过起了第二春的幸福生活。

老张本来每月有将近7000元的退休金,两个子女看到父亲生活的很幸福,也很支持,每月资助3000元,他们除了每月生活花销三四千元外,结余的钱都给王姐存起来了。去年看张患了比较严重的脑梗塞,身体半瘫,住院治疗将近一个月,王姐日夜守护在病床前照料,出院后又天天掺扶着他锻炼,使得他身体很快完全恢复正常。如果不是有王姐这么精心照料,老张还是独自生活,那情况真是不可想象。

两个单身的中老年人,以这种方式的结合,往往先从女方做保姆服务开始。通过相处、了解,感情融洽,有了感情基础后,就变成保姆式同居生活。男方得到生活上的照顾、感情上的慰籍,女方也不再孤独无靠,经济上有所得,为自己存下将来的养老本钱,双方皆大欢喜。如果过一段时间感到不合适在一起,因不涉及其它利益纠纷,也能好聚好散、利利索索的分手。

这种保姆同居式养老,是适应当代生活形态的创新举措,避免了因独身中老年再找配偶,因成年子女不能接受天上掉来一个新爹妈而产生的尴尬、矛盾和极力阻拦,有利于独身中老年人身心幸福,有利于他们与子女的关系亲密融洽,也有利于社会和谐,我们有什么理由不默许、祝福他们,而反对他们两厢情愿的结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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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年轻人,我完全不同意这种做法,而且我觉得这是对于神圣婚姻的一种亵渎,也是对于自己感情的不忠贞,令生命失去了仪式感。


现在出现了这样的“保姆式婚姻”,我觉得本身就是一种信任感的缺失,而且是一种“随心所欲”对待生活的态度,我认为这种现象,实际上是透露出人心的一种危机,非常的可怕。

隔壁的李大娘50多岁嫁给了老张,在一起风风雨雨过了二十多年,后来老张中风脑出血,而李大娘辛辛苦苦伺候了三年。

后来老张去世,没过一个月,三个儿子就跟李大娘提出了一个非常令人费解的问题,就是让李大娘离家,这是李大娘万万没有想到的。

毕竟和老张在一起过了二十多年,老两口感情也一直非常好,几个儿子虽然不是亲生,但是一直待他们也视若己出,万万没有想到老张刚刚去世,几个儿子就商量着卖房子的事情。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李大娘和老张没有一张结婚证,老张也没有任何的遗嘱,而且李大娘一直忙前忙后,从来没有想到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婚姻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启用法律保护的婚姻,必定到了婚姻形式的最低线,这一点很让人觉得可悲可叹,我觉得这是体现出最基本人性的一种漠视态度。

中老年的婚姻不应该那么随意,我们都是头一次来到这个世界,而且走了就不会再回来了,无论七老八十都应该算年轻人,活着就不能凑合,就要对自己的负责,男女随随便便在一起过,这不成体统。

我还是觉得,人生需要一种仪式感。我是焱垚,我相信您也支持我的观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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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老年人的私生活,青年人要尽以孝敬父母的责任即可,中老年人相互照顾,只要合得來,双方都不僱倍护,减少孑女负担应是好事。现在社会出现这种情况,6o岁以上住医院,旅游,坐飞机都要求有人倍护,青年人既要上班,又要照顾自已的子女,再加上要照顾双方年老的父母,的确很费心,中老年人同意一起相互照顾,我认为是当今社家庭生活的新形式,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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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残年,了余生。没有什么正确不正确,怎么舒服就怎么来这是老年人最希望的,我们尤其是儿女不要试图去改变他而是去适应他。尤其是70几岁的老年人,身体机能不断下降,一些最基本功能都在慢慢失去,和判了10年有期徒刑随时执行死刑几乎一样,说不上哪一天一病不起就撒手人寰。还有必要按照我们给的方式过完最后这些天吗?我们需要对老年人做的就是他们不能完成的我们来帮助完成就可以了。其他的就随他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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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如这个应该是一个很好的事情,也给儿女减轻了压力和负旦,儿女们能埔下身子专心的工作,另外也给中老年们增加了欢乐,从各方面来讲确实是一个好事情,如果两个人有缘还能结合一起,现在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也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关如这个事情一般的情况男的经济情况是不错的,而女方相对来说家里的条件是不行的,开始做保母为由,慢慢的两个人常在一起也就有了感情,爱情的种子开始发芽,但是直得注意的是,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是为两个人的感情,也纯纯是为对方的钱财才结合的,不管怎样中老年关如找保母以后成为老婆我看是一件好的事情,应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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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现象并不少见,特别是在农村更为普遍,中老年结合的半路夫妻,不领证的甚至要比领证的数量还要多,老来夫妻,本身就是搭伙过日子,相互之间有个照应,加之以前也没有那种意识。不办结婚证,对男女双方而言都留有后路,处得来就继续下去,处不来分开时也没有太多的牵绊,个人物品一收拾拿起包说走就走。

结婚证意味着责任,意味着婚姻生活的严肃性,是受法律保护和约束的,如果双方一旦不和,就会涉及很多问题。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财产的分割问题,因为老来夫妻,双方都会有自己的原生家庭和子女,都有自己的财产,而再婚之后,等到某一方百年之时,就会涉及最为敏感的财产安置问题。但是老两口过日子,哪能分得那么清呢?尤其在一起的时间越长,就越难分得清,这就给未来的财产继承留下了很大的危机伏笔。

很多子女之所以反对父母再婚,无外乎两个原因,一个是自己做儿女的脸面问题,再一个就是未来的财产继承问题。如果没有结婚,那么在双方百年之后,谁的就是谁的,处理起来相对就简单一些。另外,这里面还有一个心理的原因,不扯证,意味着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家人,对于不同意婚姻的儿女来讲,也是一种妥协和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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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老了,或孤独时,就明白。别指手画脚谈大道理,老人的苦,你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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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地方中老人实行有偿夫妻,女人到男方家又是保姆又是老婆,和就过不和就分。这种情况是比较常见。有的保姆还明码标价,干一样多少钱,要陪床多加1千元。其实老年人只要没有什么大病,身体还健康女人才愿意陪他睡,老年人这方面功能肯定也不很强,有的也就是只有摸摸的本事。要有用次数间隔时间也比较长。其实男人只要还有一口气都会好色。有个老男人喜欢的女人陪在他身边,还是更有利于老人的身心健康,多花点钱也值班,这叫\"人生苦短,及时行乐。死了也不后悔。当然还是要自己掌握,要顺其自然,不要去拼命,我们这里有个和我同龄的人,他近六十岁老婆去逝了。他饿猴样,不停的换临时老婆,不到二年就把自己的身体给搞垮了,已去逝几年了。所以老年人在这方面还是要节制,双用保姆用得好还是会使老年人延年益寿,利用得不好可能会缩短寿命。

事实上,如果老年人请个异性保姆子女没在身边,他们两愿意住在一起已经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事。只要老人过得舒服,我们旁人没有必要去多加议论。老年人能找到这样的保姆也是一种缘份,不是你想找就能找到、,同样要双方对上眼,要双方同意。跟找老婆的差别不大,要有差别是不结婚,一方去逝后,另一方回原单位,不增加子女的负担,不参加遗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