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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原因其实有不少,听我说说。

第一,女犯基本都会众叛亲离。

古代女人犯罪被抓是很少见的。

因为女人一般不出门,多在家里做家务,不太可能犯罪。

一般女人犯罪,大体上就是这几类:谋杀亲夫、忤逆公婆、通奸淫乱。

要么就是丈夫是歹徒,妻子帮助窝赃或者知情不举。

无论是上面哪种情况,女人被捕基本都是众叛亲离,不会有什么亲友愿意管她,更不会救他。

同时,这些罪行的社会舆论压力是很大的,甚至女方娘家人因此都无法出门上街,也不能见人。

女犯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就算现在被释放,也无法在社会立足,只能自杀一条路了。

第二,女犯会被重大羞辱。

古代审判犯人都是要打的。

这种打板子,无论男女都是在堂上脱掉裤子打屁股。

同时,这种审判往往是公开的,会有很多乡民进来看热闹。这样一来,等于这个女犯的屁股甚至下体都会被一大群男人看到。

这是什么概念?

在古代中国妇女,尤其是宋代以后,是非常保守的。

慈禧太后说过:我们满族妇女入关以后,也是很讲究穿衣的,连手腕都不能随便露出来。

手腕都不露,现在整个屁股和部分生殖器都被公开示众,这谁受得了?

当年可是没有干露露这种人,妇女这样被羞辱后,只能自杀了。

第三,女犯会被性侵。

在今天,女子监狱有很严格的规定,就是不予男人进入。

能够进入女监的,都是女警,不能有男人。

即便有男性的司法人员因案情需要进入女监,同女犯谈话,都是必须由女警全程在现场陪同的。

为啥?就是怕出现男性利用职权,借机性侵女犯。

但这是现代,古代哪有这么一说。

古代的监狱系统本来就很混乱,很多大城市连正儿八经的监狱都没有,犯人都关在庙里面甚至军营里面。

女犯人数量又少,根本不存在被隔离的条件,都是男女混合关押。

那么,女犯在牢里被性侵的可能性就非常大。

其实男性看守根本不需要强奸,只需要随便用点手段就可以和女犯发生关系。

比如古代监狱里面伙食极差,往往需要家人送饭,不然犯人能够直接饿死。

男性看守可以等到女犯人极度饥饿的时候,随便拿几个大饼引诱就是了。

其实,女犯在监狱中是绝对弱势,想要保全贞操几乎不可能的。

第四,判决以后也是个死或者生不如死。

之前说了,女犯如果是小罪就不会坐牢。

既然坐牢了,女犯基本都是大罪。

那么一旦女犯被判决,最轻的也是流放到某地,为军人做奴隶。

通常女犯会被流放到边疆缺少女人的地方,为军人做各种杂务,最终基本都会成为军官的小老婆。

这种流放就算武松、鲁智深这种壮汉,未必受得了,何谈女人。大部分女人都会累死、病死,就算不死也要做粗鲁军人的老婆,挨打受骂是必然的,生不如死了。

另外,如果是谋杀亲夫、忤逆公婆、通奸淫乱等罪,在古代很有可能会被处决,甚至会被凌迟处死。

古代处死都是要示众的,女犯还被被剥光衣服,裸体见人。

所以,秋瑾烈士在被处死前,提出一个要求就是不要剥光衣服。

这种死法太羞辱,很多女犯直接就自杀了。

总之,古代女犯最好还是自我了断,也比进入监狱受尽屈辱受活罪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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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的女子不要说去坐牢了,如果遭到传唤,就有自杀的。这是古代的封建社会制度造成的。在那个本身就男尊女卑的社会,妇女的地位低下。女人要保护自己,主要是依靠家族的势力。所谓是男主外,女主内,妇女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极少去外界招惹是非。如果坐牢,那么有一些女子就会选择自杀,宁死也不去坐牢,这里面有几个原因。

一是古代女子用来证明自己清白的手段。

在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妇女的社会地位极为低下。这些妇女一般没有多少受过教育,没有多少社会经验。她们根本就没有应付牢狱问题的能力。在那个时候,一人入狱,全家都要受到牵连。很可能会被敲诈勒索到倾家荡产的地步。这是古代女子无法应付的。

而且,女子一旦遭遇牢狱之灾,她们自己没有任何手段可以证明自己的清白。这是那个时代造成的悲剧。完全依附在男人社会的妇女,毫无保护自己的能力。她们能够抗争那个社会的手段,就只有一死。所以,有的妇女为了洗清自己的清白,就不惜以一死来证明。

二是监狱的待遇问题。

我们可看到很多古代的记载,在那里面我们可以看到,古代的监狱简直就是人间地狱。在《史记》里记载,在当时曾经担任过汉朝丞相的周勃,被人诬告下狱。在监狱中遭到了狱卒的虐待。周勃用尽办法被释放后,感叹道,“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后来的汉朝崇尚名节,大臣们宁死不辱。逐渐形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如果要逮捕大臣下狱,就允许大臣自杀,以免遭受监狱里面的羞辱。

这只是对男人,而且还是对那些达官贵人而言的。我们可想而知,一个无依无靠的女子,如果被投入那个地方,会遭受到什么待遇。各种无休止的侮辱虐待,不是一般的人可以忍受的。到那个时候,对女子来说,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还不如一死了之,免得遭受难以忍受的虐待。

我们看《聊斋志异》,里面有一篇《伍秋月》就写了这样一个场景,伍秋月被阴间的差役抓到监狱,遭受的侮辱。

王近窗以窥,则秋月坐榻上,掩袖呜泣。二役在侧,撮颐捉履,引以嘲戏。女啼益急。一役挽颈曰:“既为罪犯,尚守贞耶?”

蒲松龄虽然写的是小说,但是他写的这个情节,也是来自于现实生活的耳闻目睹。我们可以从这里,看到古代监狱中的黑暗,看到如果一个女子被投入监狱会受到的羞辱。为此,蒲松龄在文章的末尾不无愤怒的说,“余欲上言定律:‘凡杀公役者,罪减平人三等’,盖此辈无有不可杀者也。”我们从这里就可以想见监狱的黑暗,和那些狱吏的无法无天了。

三是古代妇女的名节问题。

在古代,女子的名节是最受人关注的。那个时代给妇女的封建礼教枷锁里,就以名节为最重。那些规定妇女行为的教条里,就有“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如果和官司沾边,不管是不是自己的过错,都会给自己的名声带来污点。

如果经过了牢狱之灾,按照我们看到的上面监狱的黑暗。不管你是否在监狱里失节,这个污点就已经标注在了你的身上。这样,这样污点一辈子都会追随着这个妇女,让她在社会和家庭里永远抬不起头。这样一来,她的生活将是生不如死。

结语:

在那个黑暗的封建社会里,由于对妇女的种种压迫,使得妇女的社会地位十分低下。在这种情况下,妇女只有用死来证明自己的清白,用死来抗争。同时,监狱的虐待和遭受的人身、精神上双重的侮辱,让妇女难以忍受。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的女子为了摆脱这一切,采取了一死了之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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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女子不参与政事,所以很难犯什么大事。一般女子被抓进监狱,往往是因为家庭琐事,比如不孝顺公婆,更为严重者可能是出轨。

很多女子在去公堂之前,或者宣判后,选择自杀,而不愿意坐牢,这又是为何呢?

第一,女子在监狱中就是别人的玩物。

最早的时候,监狱是不分男女的,很多女子就和一群男人关在一起,那些男人也都是一些枉法之人,他们怎么可能不对女子动手动脚。有些女犯人可能会被那些犯人轮流糟蹋,一来她们的心理会受到很大伤害,二来身体也受不了。

后来虽然出现了女性监狱,女子可以不与男子关押在一起。但是这并不代表女子就可以在监狱中安稳度日,监狱里除了男犯人,还有狱卒。狱卒往往也会对女子进行人身侵犯,而且狱卒并不会怜香惜玉,有些在玩弄过后,还会用各种手段摧残女性身体,甚至让她终身无法房事。

第二,女子进了监狱,也就意味着要孤独一世。

著名才女李清照就曾被关押在监狱,李清照当时有不少人帮忙,李清照在监狱里也并没有受到什么迫害,不过她出狱后的日子也不好过。很多人都想和她撇清关系,她的后半生也是十分孤寂。

古代把进监狱看成是一件十分羞耻的事,尤其是女子,很多女子进入监狱后,就是亲生父母和兄弟姐妹,也想和她划清界限,觉得脸上无光,更别说是婆家人了。

第三,女子出狱之后,比在监狱中更加痛苦,而且贞洁不保。

古代对女子的贞洁看得十分重要,很多女子做出有失贞洁的事,甚至会被处以骑木驴、封阴等酷刑。女子从监狱出来后,十有八九,早已不是贞洁之身。

这样的女子,出狱之后丈夫是不会要她的。就是她想再嫁,也很难了。而且左邻右舍,每天都会在她背后议论纷纷,那些闲言碎语,一点也不比监狱中的痛苦好受。

由于这些原因,古代很多女性,犯事后选择自杀,而不是等待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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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女性的地位并不高,尤其到了宋朝以后,程朱理学盛行,女性的贞洁观念,开始深入人心,甚至对于年轻女性改嫁,都有着相当严格的规定。

在这种社会风气下,越是地位高的女性,越是大家闺秀,这种观念越深,反而贫民老百姓,因为生存的原因,不会学着大家闺秀那样整天就是在家里绣花,整天有着丫鬟婆子伺候,衣食无忧。

这些女性,也会下地干活,也会织布,也会自己生活。

所以,这种节操观念,也暗含着一种尊卑地位的不同。在红楼梦里有这么一个故事,在大观园里看戏,薛宝钗看到了一个戏子,觉得眼熟,却不好说出口,反而是大大咧咧的史湘云,口无遮拦,说那唱戏的女孩,有点像林黛玉。

本来只是一个玩笑话,林黛玉脸上立刻挂不住了。她非常恼火,恼火于把她和戏子相比。可见,哪怕一句玩笑话,对于女性来说,也是无法接受的。

而如果一个女性和罪犯挂钩,那这种羞辱感,就更加强烈了。一但女性进了监狱,就会失去一切尊严,地位,以及骄傲。

在靖康之耻发生后,那些被当成俘虏的女性,无时无刻不遭受金兵的调戏和羞辱。上至尊贵的皇后,下到普通女子。

一旦成了囚犯,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没有人会因为女性从前的地位,而减少一些羞辱。反而会因为女性地位的崇高,而更加无耻的加以羞辱。往往这些地位崇高的女性遭受的羞辱,会更多。

在历史上,不难发现一些女性犯人的悲惨。在明朝,功臣汤和的女儿,就因为丈夫的犯罪,而受到牵连,成了一个营妓。这种营妓,和做皮肉生意的娼妓已经没有任何区别,甚至,要比那些人地位更低。忠臣铁铉的妻女,也遭受这样的境遇。

这种处罚,是最严重,也是最具羞辱性的处罚,从身体到身心再到尊严,都是致命的打击,而一些轻犯,虽然不会有这样的悲惨下场,但结局也不会好到哪去。

只要进了监狱,被调戏羞辱,就是家常便饭。在国家法律有规定,狱卒是不能调戏羞辱女犯的。

但这种法律,根本就是一纸空文。因为,狱卒在监狱里,就算再怎么羞辱女犯人。只要他们不说出去,谁能知道。而受到羞辱的女犯人,又怎么敢声张出去呢?

所以,羞辱女犯人的现象屡禁不止。即使谁也不承认,但所有人都心里清楚的很。这种心照不宣,会给女性家人以及女性本身,造成巨大的心理阴影。甚至一辈子都要被别人冷眼嘲讽,这种滋味,简直是一种煎熬。

这样的羞辱,很少有女性可以承受,因此,对于这样的羞辱,实际上,一死了之更加有用,毕竟,可以全节,也可以免于羞辱,更主要的是,以后不再会抬不起头。因此,很多女性,宁愿自杀,也不愿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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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男尊女卑的时代,女子地位低下,很多女子犯错后宁可自杀也不愿意坐牢,或许很多人不理解,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只要能活命坐牢又算什么呢?但是在古代,这种想法完全行不通,最关键的有几点:世俗观念,古代大牢对女性的摧残等几方面来解说。


一,古代封建世俗观念对女性的禁锢

在古代,女子地位低下,社会上普遍尊崇“女子无才便是德”,女子久居深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世俗的观念,对于女性来说,禁锢颇深,贞洁对于女性来说,是重中之重,女性一旦失贞,或者被陌生男子哪怕仅仅是简单的肌肤之亲,都必须以身相许。如果是进入牢狱,就算不在牢里被酷吏整死,估计也会被世人流言蜚语给喷死。


二,古代大牢对女性的摧残

古代大牢,可不是普通人可以呆的,男子进去都没有办法全身而退,何况女子,各种酷刑,根本没有办法承受,就算女性侥幸得以存活,出狱后,也会被世人所遗弃,还是老问题,不是在监狱被整死放出来也会被世俗观念所喷死。

在《史记》里记载,在当时曾经担任过汉朝丞相的周勃,被人诬告下狱。在监狱中遭到了狱卒的虐待。周勃用尽办法被释放后,感叹道,“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以上史记的记载,显露出古代监狱还真不是人呆的。


综上所述,在古代这个封建社会里,女性地位低下,稍有失节,便会被冠以不忠不节恶名,浸猪笼,直接杖毙那是常有的事,因此,女性一旦被判入狱,就算不被监狱里酷吏虐待致死,就算侥幸活命,出狱也会被封建世俗观念所喷死,正因为如此,古代女性一旦被判入罪,宁可自杀,也不愿意坐牢。

文:唯恋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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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男尊女卑的思想非常严重,女子自幼就要缠足,学习针线刺绣,接受三纲五常等封建思想。她们大都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当有客人来家中拜访时,也要避而不见。

因此,古代女子基本不存在犯罪坐牢的可能性,但由于她们是男性附属品,“在家从父,出嫁从夫”,一旦父亲或丈夫犯下重罪,她们也将受到牵连而获罪入狱。

古代有很多女子宁愿自杀也不愿意去狱中服刑,这其中究意有着什么样的原因呢?

无法接受身份地位的强烈反差

对于官宦人家的女子来说,从锦衣玉食、奴仆成群的小姐、夫人、少奶奶沦落为三餐不继、暗无天日的狱中囚犯,这样强烈的地位反差使她们心里无法接受。官宦人家的女子独自生存的能力并不强,因为从她们出生时就安排有专门的丫鬟和嬷嬷伺候。一旦进入监狱,在没有人伺候的情况下,她们很可能无所适从,甚至死在狱中。

因此很多官宦人家的女子由于接受不了强烈的现实反差,又担心入狱后没有生存能力惨死于狱中,于是选择自杀。

古代监狱环境恶劣

古代监狱的环境极为恶劣,不仅一日三餐大都是发霉变质的食物,而且狱吏们经常暴力执法,比如犯人在入狱时要打一百杀威棒,在狱中服刑时稍有不慎就将遭受毒打等。对于女犯人来说,还极有可能受到性骚扰和性侵犯,这对于极为重视贞操的古代女子来说简直比死亡更加令人难以接受。因此她们宁愿选择自杀,也不愿受到侮辱。

为了保护自身清白

古代官员获罪后,对其妻女还有一种处罚方式那就是籍没为奴,沦为官妓或营妓。官妓还好,她们主要服务于达官贵人,待遇比在监狱中要好很多。

营妓就相当于日本军队中的慰安妇,主要服务于军中将士。古代女子视贞操如同性命,情愿以死保护自身清白,所以选择自杀。古代女子被视作男性的附属品,没有参加科举、经商从政的权利,即便不是自己犯下罪行也可能会因为受到牵连而获罪。她们的命运始终掌握在别人手中,身不由己,令人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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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历代王朝都有着自己的法律,对于犯罪的人,也有着相应的惩罚方式,“关押在监狱”也是一种服刑方式。而在古代,监狱对于女子来说,是个很可怕的地方,一些女子宁愿自杀都不愿意进监狱。

这是因为古代的一些“刑罚”对于女子而言,是很残酷的,会比杀了她们还狠。

在古代,判处一个犯人进入监狱之前,一般都会有一个公堂审讯,这种审讯,有时候会允许百姓在一旁围观,而在这种审讯期间,有一种刑罚,叫做“笞刑”,这个刑罚还有“去衣受刑”这一规定,通俗讲,就是“打屁股”,还是脱了裤子打屁股,男子就不提了。对女子来说,公堂之上,大庭广众之下,把裤子脱了,被打屁股,这就是一种侮辱式的刑罚。

笞、杖皆以荆条为之,皆臀受。

还有就是进监狱了,在古代,贞操对于女子是很重要的,可是一旦女子进了监狱,就等同于失去了贞操,而且她在监狱中遭受的是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伤害。

身体上的伤害,不只是残酷刑罚,还有狱卒的欺辱,对于狱卒来说,进监狱的女子,没什么贞操可言。若是有些姿色的女子进了监狱,一些别有用心的狱卒就会对她们进行侵犯。

精神上的伤害,对于女子来说,进了监狱,就很难保全自身,进去了就等同于失去了贞操,哪怕有一天出去了,也会被街坊四邻所议论,甚至连自己的家庭也不容她。


在这样的情况下,对古代女子来说,进监狱就等同于毁了自己,所以,她们是不想与监狱这个地方有任何的牵连的。


参考文献:《明史·刑法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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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屈辱的活,不如壮烈的死。自古以来,监狱都是人间炼狱般的存在,它折磨人的身体,摧残人的精神,践踏人的尊严,就算铮铮铁骨的硬汉在诸般酷刑面前也得服软,何况柔弱女子乎?

古代女子受到的教育虽少,但是最简单的三纲五常还是知道。一旦入狱那就沦落成人人可妻的玩物,受尽蹂躏糟蹋,就算活着出狱了也无法正常生活,人人唾弃,千夫所指,万夫唾骂!

正是基于入狱后会遭到非人的折磨,十有八九必死无疑;就算九死一生的活着出狱了,也会受到家人、族人、社会人的万般鄙视伤害。所以女子宁愿以死成其忠贞之名,或者免受非人折磨,也不愿意去狱中先辱而后死!

所以做人应当遵纪守法,不要去触犯法网,作奸犯科。法网之内能做一个普通人,有自由之身;法网之外就成了鱼肉了,毫无人的尊严可言!天作孽,犹可活,人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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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國君手札】这要从贞操这个问题说起,受封建思想的禁锢,古代人对于女子的贞操问题有着近乎严苛的要求,许多女人之所以遗臭万年,都是在贞操方面存在问题,而由于古代牢狱管理不严格,坐牢几乎等同于失去贞操,所以,很多人宁愿选择自杀而死,也不愿意既受坐牢之罪,又被玩弄失去贞操。

一、古代对于女子的杖刑

在古代,有一种常见的刑罚叫做杖刑,又叫笞杖,即用木杖打臀部。而这个杖刑往往是要在朝堂上当堂执行,而且要脱裤子,宋朝和元朝以及明朝,都有过明文规定,要求脱衣受杖,明朝的更为明确,规定到妇女犯了奸罪,要脱衣受罚。所以,这个对于女性的羞辱是非常严重的,一般人也受不了。

而且,不要小看杖刑,古装剧里动辄判谁几十杖,是经常要死人的。即使是军人犯罪,一般杖打二十,也已经是非常重的刑罚了,轻者十几二十天起不来床,重者伤筋动骨。普通老百姓,几十杖就一命呜呼了。更不要说女人,女人是挺不住几杖的。

二、为什么女子宁愿自杀也不愿坐牢

原因有二:

(一)坐牢一般是比较重的罪了,往往坐牢前要挨板子,也就是刚才说的杖刑。拿明代来说,明代的刑罚比较严苛,因此也造成一些不好的弊端。原告经常买通行刑衙役,在行刑时对受刑女子百般凌辱。衙役干这行是很在行的,他们的手段有“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菱角”等名目。

有时县官还未升堂,衙役先把被告女子裤子脱掉示众,随即拉到门前大街上,名曰“卖肉”。遇到这样的情况,有的妇女受不了这样的羞辱,回去后便自尽而亡。

(二)女子进了牢狱,必定要失去贞操。在大牢里被牢头玩弄、奸淫则是家常便饭。

清代蒲松龄在《聊斋志异》里,写了伍秋月的一个故事,其中说到女鬼伍秋月被阴间的皂役捉去,关进了监狱,两个狱卒对她动手动脚,百般调戏、侮辱。其中一个狱卒还厚颜无耻地挽着她的脖子说:“既然成了罪犯,难道还想守住贞节吗?

这里写的虽然是阴间地狱,但说的却是阳间牢狱里的实情。

在衙门的黑牢狱中,苦难最为深重的,恐怕要算是女囚了。古代对妇女的贞节非常重视。监狱之中男女混杂,肮脏黑暗,这是人所共知的。妇女一旦进了监狱,便成为狱吏、牢子们凌辱的对象,要想保持贞节,几乎是不可能的。

总结:综上所述,在古代女人一旦坐牢成为囚犯,便意味着从此失去了贞操,即使活着出狱,因为失去贞操也会受到不公正待遇,基本上活不下去。所以还不如直接选择自杀,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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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就是不堪其辱,社会带给他们的舆论压力太大,导致心里崩溃。人们经常说的人言可畏,众口铄金是比刀子还厉害的杀器,基本上就是这么个意思!(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历史三日谈)


按说犯了错,坐牢就坐牢呗,怎么还会受辱,而且什么侮辱能大到让人不想活了,只想去死?在古代,人们(不分男人和女人)犯罪,一般不只是说县太爷一审理,丢进大狱就起活了,中间从犯罪到下狱的过程才是最吓人的,也是导致很多女子自杀的直接原因!

一般情况下,古时女子犯罪,审理的过程就是女子的死劫。很多读友都看过周星驰的《九品芝麻官》,赵敏饰演的秦小莲秦氏,被水师提督之子常威玷污。

一家13口都没能逃脱毒手,结果在审理的过程中遭遇了“官官相护”的盘外招,好在有白面包青天(周星驰饰演)不畏强权,不怕套路强出头。

但过程可谓一曲三折,而且命妇秦氏是受尽折磨,基本上就是古代刑罚一条龙服务,先是竹板子打嘴、再就是夹手指头的玩意,五根各长七寸的圆木棍,以线穿之,把手指头放进去,倍儿爽;完了又是竹签子钉手指。


再之后就是打屁股,说实话,周星驰对于古代刑罚显然是研究过,表现的基本算是很专业,但在打屁股的关节,却处理的有些草率,因为古代打屁股,基本上都是退掉裤子,左邻右舍看着打。

自汉初独尊儒术以来,女子的贞洁观念日益加剧,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与除亲爹、兄弟以外的男子接触,基本上成了惯例,稍越雷池者――破鞋、烂货几个字就可以杀人。

因为由此形成的社会风气,不仅对于女子的心理造成巨大的压力,就是对于女子存活的选择上,基本上没有留任何空间。

与旁的男子接触就能死了,更别说当众露屁股蛋了,这种情况带给女人的羞辱是可以把人“辱杀”的,何况进了监狱并不见得比露屁股蛋轻松,作恶的牢头随之加来的侮辱更是让人难以忍受。

在古时“倒不如死了好”的观念影响下,不死都不知道还能干啥,哪像现在某些什么“蓉”的选择宽泛,明明都臭烂了大街,却还要装一副清纯无辜的样子,简直不要脸到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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