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字中堂,历史上对他评价是褒贬不一。李鸿章和曾国藩、张之洞、左宗棠都一直称作为“晚清四大中兴名臣”,慈禧太后认为他是“再造玄黄之人”,日本首相伊滕博文认为他是“大清帝国中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强一争长短之人”。
“庄田十二块,坟田一块,堰堤一道,桐城内产业四处,省城安庆房四处,留作李鸿章发妻周氏祠堂开销之用,由经芳经营。”
在遗产分配的第二条写道:
“合肥县撮城庄田一处,留作葬于该地的李鸿章两妾以及经芳发妻开销之用,由经芳经营。”
在遗产分配的第三条写道:
“合肥庄田两处,为经述之祭田(这时候的经述已经死了),由经述子国杰经营。”
遗产分配的第四条写道:
“合肥田产两处,庄田三处,坟地一处,留于经迈作为其死后祭田墓地,经迈经营”
李鸿章还有许多遗产分配的纸条,如出售在上海价值约四万五千银子的中西合璧房产,把南京、上海的两处房产都出售。他在遗嘱中写道,在他死之后这些房产每年的收入,可达到两万。李鸿章所置的田产,每年可以收租是五万石,在合肥巢县、六安等田产每年收入可以是两万石。当时,晚清安徽地价大约是每亩七十四两白银,李鸿章在安徽田产大约是六万亩,价值约四百四十四万元银元,换成白银就是三百二十多万两,可以看到他聚集的财富之多。
当时,清朝一年的财政收入才是9000万左右。李鸿章遗产就是几百万白银,再加上一些不动产,如招商局和商铺的收入,一个人一年的收入就相当于清朝财政收入的一半了。
李鸿章聚集财富一个典型例子,就是他在担任外交官的时候,与英国的洛希尔爵士私下交情是比较好。两人还在私底下互动信件,李鸿章也亲笔签名赠送给洛希尔爵士自己一张照片。
在1899年,英国福公司成立第三年的时候,李鸿章就借助于汇丰银行向洛希尔爵士一共汇款4203英镑(大约四万两白银)购买福公司的股票。之后,洛希尔爵士就对李鸿章回报福公司的财务状况。福公司利润一直都是非常惊人的。注册公司时候是两万英镑(约20万两白银)。可是,在1898年,公司在搞定河南和山西一带的开矿协议之后,公司股票飞涨到10.6万英镑,增值达到五倍之多。
可以看到,李鸿章聚集的财富之多。此外,李鸿章也签署了许多不平等条约。根据俄国大臣回忆,李鸿章在签订中俄条约的时候,受贿有300万卢布。
在评价李鸿章贪腐上,实质贪腐也是晚清官场一种潮流现象,他也不是当时典型的反腐案例。而且,李鸿章与其他官员相比,对朝廷贡献是比较大。如明朝的张居正也是贪腐严重的宰相,却都是“治世之能臣”。
李鸿章是“生不逢时”的爱国者
邓小平曾说过,在二十世纪如果不把香港和澳门收回来,那我们就是李鸿章了!邓小平一直认为李鸿章是卖国贼。李鸿章确实是签订了很多卖国不平等条约,但是清朝统治者却是慈禧,李鸿章只不过是一个执行命令的属臣。领导叫员工去办一件坏事,不可能责任就在于员工吧!
先看看李鸿章与列强签订的卖国不平等条约
1、1876年9月,《中英烟台条约》
2、1895年,签订《马关条约》
3、1901年9月7日,代表大清国与11国签订了中国近代史上著名的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中英烟台条约》――中国向英国赔偿白银20万两。不仅按英国政府的意图结束了滇案,而且英国由此实现了它十余年来企图在华扩大通商特权的愿望,得到了入侵我国西南边境(西藏和云南)的所谓“条约权利”。英国从《中英烟台条约》中夺得的各项在华权益,很快就被其他列强“一体均沾”。《马关条约》――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彭湖列岛;赔款白银2亿两……
《辛丑条约》――中国赔款4.5亿两白银,以关税、盐税和常关税作担保,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9.8亿两;拆除大沽炮台和北京至海通道的各炮台;在天津周围20里内不得驻扎中国军队……以上等等。
这些不平等条约,直到今日依然让我们中国人感到无比愤慨!但是,我们想想,决定一个国家在国际地位的根本因素,不是作为中国谈判代表李鸿章不够强硬,却是国家的综合国力。晚清中国的积贫积弱,使得李鸿章得不得与列强签订不平等条约。
对于清政府来说,重用李鸿章就是一种延续自己政权生命的举措。在满清朝廷中,没有能拥有像李鸿章一样与外国列强斡旋能力的大臣。清政府一切涉及外交领域的事物,都要李鸿章亲自出马。当时,李鸿章代表满清政府几乎签订了所有的卖国条约,弄得自己里外都不是人。签不签都是上级的命令,为啥总是他去签才是问题的所在。就好比领导叫员工去做一件错事,不可能指骂员工的错误。有时能力太高也不是好事情,清政府让李鸿章代表做错事,他做得越多错得也越多,本质上却都是一种无可奈何。所以,李鸿章也只是一个“背锅侠”。
在签订不平等条约的谈判桌上,李鸿章为了维护风雨欲摇大清的利益,充分发挥自己“痞子外交”灵活多变的外交手段,尽可能在割地赔款条约中维护中国的利益。有人拿李鸿章签订的丧权辱国《马关条约》为例子,说他是一个卖国贼,白白给了日本这么大的好处。但是,当时满清统治者叫李鸿章这个大臣去做了,李鸿章也只能去做。这一种就叫做担当。
如在签订《马关条约》在日本马关,当时日本谈判代表伊滕博文对大清代表李鸿章说的,没什么好谈判的,你们需要就是在允许和不允许之间做选择就好。如果你们选择不允许,我们将继续开展,这就是当时谈判桌上形势。
俗话说得好,弱国无外交,战败国是没什么资格在谈判桌上要利益的。“人物刀俎我为鱼肉”,就在这一种很艰难的谈判形势中,李鸿章都还是据理力争了。如在割让台湾给日本时候,李鸿章反复要求再延迟时间。当时伊滕博文这个恶棍却这么回复:“食之未咽,饥甚。”翻译为白话文,就是“老子吃到了嘴里,却没有咽到肚子里,饿得慌呢!”大家都可以看到,这是李鸿章谈判的对象,一副贪婪无厌的侵略者嘴脸。
当时,李鸿章在谈判桌上的不卑不亢与日本抗争,也惹怒了日本国内舆论界,日本的反华情绪由此也高涨。当时,李鸿章在一次谈判结束后回旅馆的路上,被一名日本浪人开一枪中了面颊。可是,就是这一枪使中国因此事少赔偿日本一亿两白银。最后在《马关条约》文本上,中国的赔款金额由三亿两白银变为二亿两白银。
实质上,如果这些不平等条约不是由李鸿章签字,中华民族可能会遭受更大的灾难。当时割地,大多数是边疆的不毛之地,作为中华文明本土——汉人居住的“汉地十八省”都是能保存下来,这也是中华文明的根本。在赔款上,李鸿章都是尽可能把赔款金额给减少。而且,这些文本和割地赔款的条件,都是请示了朝廷之后才签字的,代表就是清朝的朝廷。
可以看到,李鸿章为了维系清政府这个衰老的帝国,也是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他维护是一个中世纪的封建帝国,它乃是一艘在大海里千疮百孔摇摇欲坠的船,能补多久就多久,这都不他能控制的。
在李鸿章签订《马关条约》之后,在1896年就进行了一次环球航行。他当时从中国到俄国,然后到了英国、普鲁士(德国),然后去了美国,之后从美国到日本再回到中国。当时,他看到了这些国家的首脑,如普鲁士的俾斯麦、俄国的皇太子、美国的格兰特总统等。在坐美国轮船到达日本横滨的时候,准备换招商局的船回国内。李鸿章就倔强得很,直喊着终生都不踏日本的土地!这就给当时很多船员一个难题,最后美国的船和招商局的船只能凭借做了一个跳板,李鸿章这个老头子就冒着生命危险,巍巍颤颤走在跳板上过去了,始终没有踏上日本的土地。这一个行动,可以看到都是爱国的行为!作为一个老头子,也只能用这个方式表达自己爱国。
在李鸿章这一次航程中,他不断接受记者的采访,跟西方人说欢迎他们到中国投资和贸易。如在英国的时候,英国汇丰银行就搞了一个酒会欢迎他,在酒会上他也是欢迎外国人来中国投资。在美国接受来自《纽约时报》记者采访的时候,也是持着这个观点。当时他说:
“只有当资本、土地、劳动力和技术这四样得到最好的搭配时,我们才能够创造财富。欢迎到我们国家投资,让大清国的很多劳动力、土地资源能够发挥它的潜能。不过像什么铁路、矿山、电信这些东西我们还是要控制在自己的手里,这是国家安全问题。”
可以看到,李鸿章是看到经济发展才是国家强大的根本,国家安全问题在于掌握铁路这些垄断行业。虽然李鸿章是一个能臣,却改变不了国家的命运,不能轻易骂李鸿章卖国。至少李鸿章是一名出色的外交家,尽可能维护大清的利益。
李鸿章是清朝的中兴之臣,有着忠君爱国思想
李鸿章对国家最大贡献是兴办了洋务运动,开创了中国第一次近代化进程,从这一点上看他是对国家有贡献的,是挽救中国落后于西方的命运,是爱国者。
李鸿章有能力、有远见和国际视野。但是,处在时代环境限制能力的发挥。他知道清王朝腐朽的根源在什么地方。但是,受到儒家忠君教育职能让他尽力维护晚清这个风雨欲摇的王朝。于是,他发起了洋务运动,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近代化运动。因为他意识到当时中国的落后,主张通过学习西方来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
在洋务运动中,李鸿章创造了许多“第一”,第一家电报局、第一家机器织布局、第一个海军基地、第一支洋枪队洋炮队、第一条铁路、第一家外文翻译官等等。他还创办了上海轮船招商局、天津机器制造局、开平矿务局等近代的民用企业和军事企业,客观上抵制了外国资本主义的经济侵略,刺激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产生。他还积极创办了中国的海防,筹划了北洋水师等,增强了我国的国防实力。通过兴办新式学堂和派人出国留学,培养近代科技人才和引进西方先进生产技术,客观上也推动了中国近代化进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李鸿章乃是中国近代化之父。
李鸿章所做一切,都是心知肚明。他的一生都在做一个大清的裱糊匠。当时中世纪的中华民族和西方不在一条起跑线上,失败是必然的。但无论如何,李鸿章是一个爱国者,是不容分说的。没有李鸿章,清朝在列强面前败得更加惨。所以,他是一个生不逢时的爱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