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封建时期和现今本就不一样,现今可以做到人人平等自由,但是在古代就不用想了,古代阶级压制太过明显。古代的法律本就是皇帝制定或者是皇帝授权通过的。
皇帝说的话就是法律,是金口玉言,是圣旨。是可以“言出法随”的。法律都要遵从皇帝的意思来办。让皇帝自己给自己制定法律有点不现实。就算有,能有什么意义呢?
古代封建专制时期的法律本就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皇帝就是古代封建制度的最高统治者,皇帝是享受法律的服务。而不是让法律束缚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
要是那条法律束缚了皇权,皇帝也可以直接废除。立法权是皇帝自己所有。就像现今的好多事物上会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某某某所有一样。古代法律的最终解释权是归皇帝所有。
虽然封建制度下皇权是最大的,但是也不代表皇权是可以肆意妄为的。古代的皇帝称“天子”也就是上天之子的意思,说明天比皇帝大,虽然“天子”称号的作用大多是用来统治底层人民的,但是皇帝要对上天尊重。
还有我们也知道,古代是很注重礼法的。皇帝也是一样的。古代有这样一句话:“祖宗之法不可变”,皇帝祖宗定下的规矩和法律对后代的皇帝是有一定的约束的。
比如:汉朝的开国皇帝汉高祖刘邦定下的“异性不得封王”的规矩,一直延续到东汉末期,汉献帝刘协时期才因为不得已的原因被破(魏王曹操和曹丕)。要是没有特殊原因相信这个规矩是一直会被延续下去的。
还有明朝开国皇帝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了宰相制度。胡惟庸成为了历史上最后一任中书省丞相。之后也没有了宰相制度,也被明朝的后世皇帝所延续。
从以上两个例子可以看出,古代的封建君主也不能肆意妄为,一些的礼法还是需要遵守的。而皇帝已经古代的最高统治者了。可谓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天下的子民土地都是皇帝的,皇帝要是一味的不检点也是说不过去,而成了皇帝,大多帝王都想做一代明君,被后世所称赞、尊崇的。大多数皇帝都会严于律己,要起到带头作用,也不会太过主动去违背国法的。
要是皇帝自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想做明君的自然会改正自己的不足,一些皇帝还会下一份罪己诏,向天下告知自己的过错。比如大禹、商汤时期就有,商汤的《汤诰》,周成王《诗经》中的《周颂·小毖》,秦穆公《尚书》中的《秦誓》。
唐德宗、宋徽宗、清世祖 , 都曾经颁发过罪己诏。而我们比较熟知的有汉武帝时期刘彻颁发的《轮台罪己诏》。
汉武帝刘彻即位后穷兵黩武 , 又好神仙方士 , 大造宫室 , 挥霍无度 , 致使民力枯竭 , 寇盗并起 , 天下大乱。汉武帝晚年渐有所悔而颁发的罪己诏。
在古代只有皇帝自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愿意承认才行,要是错了不认也没办法。毕竟在古代封建制度下,皇帝说的对的也是对的,错的也是对的。此时皇帝为自己制定约束的法律还有必要吗?皇帝愿意约束自己做明君自然会自己注意,要是不愿意制定了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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