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人有限公司与个体工商户是两个不同的组织体,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
关于法律责任。一人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公司与其股东是两个独立的主体,公司以注册资本为限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资不抵债时,可以申请公司清算,此时股东无需再以个人财产清偿公司债务。但是为防止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一人有限公司在运营中有严格的规定,我国《公司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个体工商户的开办人对商户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个体户对外不能全部偿还其债务的,其开办人需要用其个人财产予以清偿。
关于涉税问题。一人有限公司由于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因此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是小微企业,其所得税率为20%,此外公司股东需要就其从公司分得的利润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5%-35%的超额累进税率。换句话说,一人有限公司涉及双重征税,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又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个体工商户由于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因此其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开办人需要就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体工商户不涉及双重征税问题。
这里需要提醒一点的是,虽然一人有限公司涉及双重征税,但是其总体税负不是一定高于个体工商户,因为如果企业规模不大,会享有诸多税收优惠政策,从而导致其总体税负下降。
第二,应当按照通知要求去社保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社保法》的相关规定,只要你成立了公司,不管公司有多少人,都应当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否则将影响你的个人征信,并对你以后的工作生活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第三,关于个体工商户是可以开票的问题。
目前个体工商户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是没有问题的,而且如果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如果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要区分行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8号)第一条规定,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由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