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发行股票时,将股票的面值作为发行定价的一个依据。一般来说,股票的发行价格都会高于其面值,也就是溢价发行。 当股票进入流通市场后,股票的面值就与股票的价格没有什么关系了。
这样发行,可使公司用较少的股份筹集到较多的资金,同时还可降低筹资成本。
而发行价格的制定要考虑多种因素,如发行人业绩增长性、股票的股利分配、市场利率以及证券市场的供求关系等。
溢价价格确定主要考虑这样几个因素:发行完成后社会公众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量;公司以往的盈利能力及未来的盈利预测;公司所处行业的前景;公司的发展潜力及竞争优势;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表现等。
具体发行价格由主承销商和公司协商确定,主承销商通常是余额包销的。如果投资者认为发行价格过高,完全可以放弃认购。
高溢价发行股票使投资成本过高,投资回报过低,导致投资者只重视博取差价,不重视分红,使股市变成一个投机取巧的市场。 同时,高溢价造成了社会流通股与国有股的同股不同价,而且价差过大是国有股减持的最主要障碍。高溢价使A股与B股、H股投资成本差别过大,导致了严重的利益侵占问题。
由于我国股票市场历史背景的原因,形成的二元股权结构体系 ,造成的流动性割裂致使两类股东缺乏 一致利益 ,并使得流通股股东的持仓成本显著高于非流通股股东,导致同股不同价的定价扭曲问题,进而引发 IPO 排队企业众多、大股东侵占小股东利益、市盈率高企等一系列市场乱象。而随着中国股市的健全发展,非流通股将逐渐成为历史。
股票全部流通是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目标,是保证我国股市正常发展的重大举措,全流通解决了公司股权结构复杂、分散不合理的问题,最终公司大小股东都站在一个起跑线上。
从我国开启了股权分置改革的初次尝试 ,改革也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初次尝试(1999/09-2001/10) ):1999年监管层开始释放国有股减持的信号,2001年《国有股减持办法》出台,规定国有股以市场化定价的方式进行减持,损害了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引发市场较大争议,上证综指持续下行 4个月,调整幅度达 32%,监管层便于 2001年 10月暂停实施减持办法。
开启试点(2004/02-2005/05):2004年“国九条”重启股权分置改革,2005年 5月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正式启动,规定非流通股的定价取决于两类股东间的自行协商与博弈,但是市场仍然担忧于改革带来的不确定性而延续下行,期间累计下跌幅度达 44%,直至方案受到市场认可落地。
全面实施(2005/09-2006/12 ) :在自主协商原则的引导下,试点公司改革预案获得市场认可,送股对价为主要方案。
2005年9月改革全面推开,不确定性落地后市场情绪企稳回升,市盈率中枢从 2000年的60倍下降至2005年底的20倍左右,06年全 A 盈利增速提升至 49.2%,叠加货币政策宽松加码,上证综指于 2007年 10月创历史新高,期间累计涨幅达 4倍。
而科创板设立的消息最早在2018年11月传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就是一系列资本市场改革的试验田,中芯国际就是和股权分置改革同重要的一次资本市场改革中上市。
2019年7月22日,科创板鸣锣开市,25家公司上市交易。2020年7月22日,科创板上市公司数量达到140家,总市值达2.8万亿元,占A股总市值的3.5%;科创板公司合计融资2179亿元,占同期A股IPO募资规模的近一半。
一年来,科创板为A股市场带来了未盈利上市第一股、红筹上市第一股、同股不同权第一股,也给其他板块带来了可复制的经验。
如何看待科创板股票减持?
首先,回到减持行为本身,规则之内的减持是上市公司股东的正当权利。与增持、回购等其他市场行为一样,减持也是调节市场动态平衡的重要因素之一。
其次,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方式来看,一般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科创板还新增了询价转让和配售减持两种方式。其中,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和配售以协商定价为主,询价减持则通过向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确定。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则直接影响二级市场,对当前股票流动性的影响最明显,减持比例也有严格限制。
作为科创板减持新规的重要亮点,询价转让的受让方规定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更专业的受让方意味着更加市场化、更加理性的定价。而定价的合理性也将提高询价转让对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
另外,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规定,限制了短期的套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