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的爆发本来就是美国式的,各省纷纷独立,脱离清廷统治,当时也兴起过地方自治,孙中山也主张建立美国式的总统制。
但是,他在把总统位子让给袁世凯的时候,为了限制袁世凯,重新弄了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出来(原来是《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把美式的总统制改为法式的内阁制,其实就是架空袁世凯的权力。
本来,美国式的道路,是各州通过协商,制定出统一的宪法作为根本大法,成为国家权威,权力呢则属于总统。
法国式则是另一条路子,法国大革命推翻了君主制之后,没有通过联合制宪来重建国家权威,而是各党派通过残酷的政治斗争,来角逐最高权力,都自认为代表人民,所以只要掌握了最高权力,人民的利益就实现了。
不是没有宪法,而是宪法太多,根本不把宪法当回事,也就无法形成“法统”,所以,就在革命与复辟中徘徊。
民初的中国走得恰恰是这一条路,无论是袁世凯、国民党还是进步党(这是整合之后的,最初的时候一下子冒出来几百个政党。
其实很多根本不能称之为政党,没有信仰,没有组织,没有纲领,其实就是利益集团,后来通过整合逐渐变为两大党加一个军事强人的格局)。
大家都只顾着权力的争夺,完全忽略了对国家权威的重建,也就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有人说,临时政府不是有个约法吗?
对,但是中国两千年的专制传统,严重缺乏法治传统,从政治家、士绅到平民百姓,都不把那个约法当回事。(其实,孙中山临时修改约法的行为也很儿戏)梁启超说:
“今则非惟政府心目中,未尝有约法存。即全国人心目中,盖皆未尝有约法存也。乃至高谈护法之人,其心目中,亦未尝有约法存也。”
在中国的政治传统之中,法只是统治的工具,只有法制(rule by law)而无法治(rule of law),最高统治者的意志高于法的意志,权力可以超越于法意并创造法意,权力的尊严总是盖过法的尊严。
革命颠覆了传统的王朝统治,却无法改变旧的政治传统。迷信权力、漠视约法成为革命后各派政治势力的共同趋向。
国民党要求实行内阁制,掌控以议会为中心的国家权力,而进步党希望建立总统制,借助袁世凯的势力,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
这些,围绕的都是权力如何分配,而制定一个根本大法却被放到次要的位置了。
所以,民初政治表面上看来非常民主,召开国会,组织内阁,开放党禁,党派林立(从武昌起义到1913年底,新成立的党会有682个,政治团体312个),其实说到底还是各派的权力角逐,无不以宦海弄潮为志趣。
包括国民党,关心的也是权力的扩张,是自己这一党利益的最大化,立宪只不过是实现权力扩张的手段。斗争的结果,就是宋教仁被暗杀(虽然没有证据表明是袁世凯所为,但即使不是杀伯仁者,但伯仁因他而死,却是铁板钉钉的事实),国民党也失去了按照法律程序解决的耐心,直接发动了“二次革命”,结果很快失败。
那么,沿着法国式的这条路往下走,新的集权力与权威于一身的人物就必然会出现,那就是中国的拿破仑——袁世凯。
他一再僭越法治,先是当选正式大总统,并且是终身大总统,接着就解散国民党,解散国会,自己重新拟定约法,把内阁制改成总统制,一步步走向了总统独裁。按说,袁世凯已经做了总统了,为什么还要称帝呢?
因为,他的权威还是不够。
他的几个亲信都是和他一起打天下的,大家都是兄弟,现在成事了,都当了国务总理或者各部总长,袁世凯反而很难控制他们,又不敢动真格的,尤其是那些手握重兵的军头。
当时各地也出现了政权更迭带来的动荡,边疆出现分裂,因为皇帝没有了,效忠的对象没有了,还有外国的渗透。而这个时候,外交也出现了重大问题,就是日本趁着欧洲打一战,发动了对青岛的德军的攻击,取代了德国人的统治,甚至想着借此吞并中国,所以,弄出个《二十一条》。
盛世未成,乱象仍频,袁就迫不及待地称帝,岂有不败之理。袁世凯贸然称帝,就成为他最后的滑铁卢,最终悲剧收场,在一片讨伐声中郁郁而终。
袁世凯死了以后,国家权威陷入持续的危机,各路军阀和政治势力相信的是军事和势力,但枪杆子里所出的只能是权力,而国家权威则来自于“法统”:宪法和国会。
但在军阀和政客横行的时代,所谓法统只是被利用的工具罢了,从1916到1924年,内阁频繁更迭,如同儿戏,南方孙中山也有自己的法统,还有联省自治的省宪,上海各界的民间制宪。
凡此种种乱象,说明袁世凯这个强人去世以后,中国已经四分五裂。
在中央,北洋军阀内部分裂,直系、皖系、奉系,府院之争。中央政权软弱,地方军阀崛起,还曾发生了张勋复辟的闹剧。同时,南北分裂,孙中山在南方发动护法运动等一系列新的革命。
这一时期的最高原则,不是什么法统,而是传统的“有道”还是“无道”。各派势力都假借天道、民意,以有道讨伐无道。
所以,很多关心政治的人非常失望,不再追求、向往法治,而是怀疑法治、轻视法治。法治的权威没有了,那就诉诸于革命,用不断的革命解决前一次革命出现的问题。
所以,后来孙中山把视线转向了苏俄,开始联俄联共,搞国民大革命,北洋军阀时代就终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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