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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尸案的犯罪嫌疑人会不会判死刑?

2020-07-27 09:31阅读(100)

碎尸案的犯罪嫌疑人会不会判死刑?这几天被热烈关注的来女士失踪案,中于有了结果,是其丈夫所杀,我想问下大家,她的丈夫许某某会直接判死刑么?:碎尸案犯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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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尸案犯罪嫌疑人判死刑的几率很高的。这主要跟作案手法有很大关系。

碎尸案一般是蓄谋已久,准备充分

杀人一般是激情杀人和蓄谋杀人。激情杀人有一定的偶发性。而碎尸案一般是有预谋的。其主观的恶意性很强。就是非要夺人性命。不论是为情为仇还是为财。

碎尸案一般手段比较恶劣

在致人死亡后,为了达到毁尸灭迹,消灭罪证的目的。采取的手段都特别残忍,令人发指。比如这次的杭州案件,被害人的尸体在化粪池被发现,由马桶冲下,可以想象那个场景非常血腥暴力。

再比如南大碎尸案,被害人被切成两千多块。一般人很难下得了手。

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碎尸案的抛尸地点,大部分为室外。由于其手段的残忍,会产生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比如这次杭州案件,让很多女性对于二婚有了一定的恐惧。嫌疑人被采取措施前,所表露的各种演技令人不寒而栗。

如果这类犯罪得不到有效的遏制,犯罪嫌疑人得不到最严厉的处罚。一方面会对受害人家属造成第二次情感伤害,另一方面也会大大降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感。

而死刑是对这类残忍罪犯最好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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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碎尸案的罪犯肯定会判死刑,杀人偿命,这是最简单的道理,再说罪犯的作案手段残忍至极,对一个和自己同床共枕十多年的妻子痛下杀手,这样的人,实在少见。

虽然罪犯交代了初步犯罪事实,但是,还有待进一步调查检验,不能直接给他判定死刑。要完全掌握他的做案过程,一切是要看证据的,有了证据,然后再给他定罪。

现在,杭州碎尸案中,犯罪嫌疑人已经初步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也就是承认自己杀害了自己的妻子。在这方面,无疑是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的,罪犯肯定要被判死刑,但是还要有一个时间过程,还有一些事情没有完全弄明白。

给一个罪犯判死刑,不是那么简单的,一定要有严格的审查程序,把案件的前因后果。清晰掌握,还要找到尸体的下落,对尸体也要一样的,要有证据来证明是该死者,还有作案细节和作案工具,这些程序一样不能少。不能随随便便对一个人判死刑的,要有证据,而且证据确凿。毕竟人命关天。

杭州碎尸案中,开始的时候,这件事就引起了人们的广泛热议,很多人纷纷猜测来女士的现任丈夫就是嫌疑人。其实我们民众能想到的事情,警方早已想到了,但是为什么开始的时候没有抓人呢?

警方不会随便抓人的,即使他们有所怀疑,也要有相关的证据,才能抓捕犯罪嫌疑人,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怀疑谁就抓谁,抓人也要有证据有原因。

所以警方先查看了来女士家近日来的水表走量,看到了她家近日来水表总水量达到两吨之多,这才在来女士家附近的化粪粒内对粪水取样,做DNA鉴定。在粪水里找到了类似人体组织的东西,断定是来女士的DNA,判断来女士被害了。所以才锁定了罪犯嫌疑人,对她的丈夫进行强制拘留。

现在来女士的现任丈夫,初步交代了自己的罪行。但是还有一些事情要彻底调查清楚。一定要做到证据确凿,万无一失。在给一个人量刑定罪的时候,是非常慎重的,也是有详细的程序的,不是我们想的那么简单。

就算罪犯嫌疑人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交代了作案的过程。那么也不能证明他所说的就是真的,也要通过一些证据来证明他的话,还有要找到作案工具,还要审查和侦查,最后才能确定事实。

比如,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们生活中某个人对别人说,我做了什么什么坏事,但是你做的坏事儿用什么来证明呢?坏事在哪里?你是怎样做的?有没有事实依据?不是自己说出来,别人就要认定的,要有证据来证明。

对待犯罪嫌疑人也是这个道理,一定要有相关的证据,才能最后下定论的,也就是说,现在还不能直接给杭州碎尸案嫌疑人定死刑,不知道我的解释,大家看明白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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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来女士碎尸案嫌疑人许某某杀妻碎尸,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事件受到媒体及网络广泛关注,造成了严重的不良的社会影响,许某某的下场只有死刑一条路,不杀他不足以平民愤,必须对他处以死刑,来捍卫法律的尊严,以及震慑所有类似的犯罪行为,保护我们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

死刑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什么情况下会被执行死刑?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

《刑法修正案》9中:执行死刑条件由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发生重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如故意杀人,绑架,抢劫,强奸,贩毒,等危害国家刑法都有可能会执行死刑。

从上述司法解释中,我们不难看出,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有下列情节的依法适用死刑,立即执行:

(1)实施抢劫、盗窃、强奸等犯罪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并造成死亡后果的。

(2)聚众斗殴致人死亡中的首要分子,且系致人死亡的直接责任人。

(3)雇凶者直接策划、组织、指挥故意杀人,或者雇凶者直接与受雇者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且造成他人死亡后果的。

(4)因暴力犯罪被判刑,在假释考验期内故意杀人,并致人死亡的。

(5)出于报复、奸情、图财等动机,预谋杀人并致人死亡,且具有法定从重情节或多个酌定从重情节的。

(6)符合累犯条件,且前罪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后罪为故意杀人的。

回到来女士失踪案,嫌疑人许某某犯罪过程完全适用于死刑的量刑标准:

1、许某某凌晨时间将妻子杀害之后,将小女儿支走,在报警前的36个小时内将尸体分解,分散抛弃,并且将家中所有犯罪痕迹处理干净,犯罪过程中周边邻居都没有丝毫察觉,一定是提前准备好了处理尸体的犯罪工具,民警在对其家中进行勘察时,就连警犬都没能在第一时间发现蛛丝马迹。

可见许某在犯罪之前经过详尽的准备,是有预谋的对来女士进行杀害,符合故意杀人的条件。

2、警方通过对小区化粪池进行抽取勘察,检验人员共计抽取38车粪水,经过对其进行冲洗作业,最终在其当中发现疑似人体组织残留物,经过DNA比对,才最终确认遗留人体组织来源于被害人来女士,可以想象被害人遗体遭遇残忍碎尸的画面是如何的血腥,许某作案手段堪称残忍至极,警方在通报犯罪过程是也有意回避犯罪细节,以免对家属心理上造成更加严重的伤害,可见嫌疑人许某犯罪手段有多么残忍。

3、嫌疑人许某在完成犯罪活动之后,主动报警,试图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警方展开调查之后,淡定接受各大媒体采访,还曾悬赏10万寻妻,毫无悔过之意,反而混淆视听,严重影响案件侦破。

杀妻事件通过网络不断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有人分析许某杀妻是为了向来女士索要房产给儿子结婚,才引起矛盾,不论出于什么原因,许某的犯罪事实清晰,社会影响恶劣,给社会大众起到了不好的示范作用,如果不对他处以死刑,又不知道会有多少人铤而走险,模仿他的这种行为。

所以,许某犯罪过程手段残忍,提前经过缜密准备,犯罪之后毫无悔意,试图掩盖真相,加大警方排查难度,从各方面来看都符合死刑量刑标准,等待他的结局只能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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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事件,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大慨率死刑立即执行无疑!

杀人分尸属于故意杀人罪里面的从重情节,而且犯罪嫌疑人许某某没有任何法定从轻情节,既使有也会因为性质极其恶劣,手段特别残忍是不会予以从轻发落的,

故意杀人罪一般情况下,只要是造成了对方的死亡,对方不存在重大过错的,通常都是杀人偿命的,在哪一种情况下能够保命呢?死者存在一定的过错,犯罪嫌疑人和家属积极的赔偿受害人家属,取得了其家人的凉解后其家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从轻发落的,这次的杭州许某某杀人分尸案之所以社会影响这么大,公众对于如今天网工程网络监控这么发达的情况下,一个大活人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突然人间蒸发,是本案被人们持续关注的主要原因,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通过警方的不懈努力,杀人恶魔终于被辑拿归案,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必将为此付出惨痛的不可挽回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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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昨天我做了一个回答。在5万多的阅读者中,截止目前,有46条评论,74个分享,47个点赞。大部分的评论都是对我观点表示反对的。而那47个点赞,我只能默认为是赞同我的观点的。


我在那个回答里表明了个人的观点:碎尸案的犯罪嫌疑人不会判死刑。理由只有简单的两点:

一是国家对死刑判决越来越慎重,越来越少。虽然说许先生杀妻的案件在网络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而且他的手段也很残忍,危害性也够大。但是,我们从网络上可以查看相关法律文书,我国的死刑案件都需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其实,这也正好体现了人的生存权放在第一位的原则体现吧,毕竟生命至上。

二是许先生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小女儿呢。现在许先生小女儿的母亲去世了,他小女儿唯一的亲人就是许先生了,如果他也被判了死刑,他的小女儿就成孤儿了。而如果许先生还活着,起码给他小女儿有个心理安慰。


持反对意见的,理由也很多,总结起来有主要有以下这些:

1、在长达30个小时时间里碎尸过程中,他已不再是人了!如果不执行死刑!还要法律干嘛

2、杀人也分性质的,像这种碎尸案基本上多是死刑,性质恶劣。

3、99%几率判处死刑,剩下1%几率考虑到他的女儿所以是无期徒刑。

4、民意不可违?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从古至今,杀人偿命,何况性质这么恶劣。

5、应该先考虑死刑。一是有预谋非激情杀人且犯罪手段极其凶残,令人发指。二是具有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6、目前还只能说他是犯罪嫌疑人,如证据确凿,是他杀人后分尸,百分之一百死刑。

7、不斩草除根,悲剧还会重演,因此人比毒蛇还毒。

8、唉,死刑难免啊。从重处罚,群众呼声。

9、一定会的!天理不容!

社会舆论压力不是定罪量刑的法定标准,结局如何,我们只能拭目以待。你的观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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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肯定会判死刑无疑,除非男子精神不正常!这个男人杀妻是有意的预谋,在妻子熟睡中杀死妻子,对方处在毫无防备和反抗的情况下,足见其有意致人于死地,犯了故意杀人致死罪,当判死刑。更为残忍的是碎尸分尸绞肉,冲进化粪池,又把不能绞碎的骨头多处抛弃,罪加一等,更要判死刑。整个案情,罪犯没有自首立功情节,没有减轻罪责的理由!所以,我预计该罪犯判处死刑必死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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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了这么大的社会负面影响,杀人分尸,手段极其恶劣。

这样的恶魔,绝不可饶恕!

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即便是小女儿为他求情,法律也不会对他法外开恩,他的作案手法极其残忍,而且事发之后没有丝毫的悔改之意。20天内都没有向警察和记者说出真实的情况,他甚至可能还在心中窃喜,20多天都没有发现线索,自己可能会逃脱法律的制裁,有机会支配妻子留下的财产。

昨天看到了一个问题,如果小女儿为父亲求情,父亲会不会被免除死刑?绝大部分网友对此的看法都是一致的,那就是绝对不会被免除死刑。

这不是一件普通的杀人案,如果是因为夫妻矛盾误杀的话,或许真的有可能被减刑。这是一场蓄意谋杀,在这之前做过周密的计划,而且全国都在关注,如果他被免除死刑,整个社会都会轰动,这个社会根本就容不下像丈夫一样的人!

他在杀人分尸的时候没有丝毫的犹豫,必须要让妻子死,他们之间已经不是夫妻了,更像是一对有着血海深仇的仇人。

他在下手的时候根本没有考虑过自己的女儿,他的眼里只有利益,没有妻子,也没有小女儿,也没有这个家。

一套房子,七位数的存款,似乎胜过了一切,这是多么可怕的人性,他甚至还心存侥幸,认为自己做下了这样的事还能够满天过海,逃脱法律的制裁,他如果不这样想,就不会通过杀害妻子的方式来获得妻子不愿分享的财产。

从一开始,丈夫就是极端的,从他有这个念头之后,他就选择了一条不归之路,在这条路上一定也会断送掉自己的性命。我现在都不敢相信这是一个事实,这对我来说是不可思议的,丈夫只为了钱财就亲手杀害了和自己生活12年的人,事发之后还能如此淡定。虚伪的外表下隐藏着邪恶的内心,他是一个被利益夺去灵魂的人,社会不可能原谅一个这样的人!

他哪怕有一点良知都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自己的女儿才11岁,是最需要人照顾,也是最撒娇的时候。在这个时候失去了母亲。现在又要失去父亲,不知道小女儿要以怎么面对这个事实,他根本就没有考虑过小女孩。我们也不会因为小女儿去减轻他的罪行。

像这样的恶魔,绝对不可饶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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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夫妻是典型的\"这山望着那山高\"的男女,永不滿足现状,宁可毁掉鸡窝挪到狗窉,发现新窝不如原先的想象但又回不到从前,男方于是动了杀机。

如果我是审判长,我会力主判该男子死刑立即执行。该男子故意杀人的犯意是十分明显的,手段特别残忍,毁尸灭迹,不可饶恕。他的心理状态很稳定,沉得住气,不露声色,很冷血,这种人不值得怜悯和同情。不论该对夫妇间发生了什么,该男子都不可以做出如此恐怖如此血腥如此残忍的行为。该男子以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在高科技的今天,他不可能做得天衣无缝,正应了那句老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自己酿下的苦酒,只能自己喝下。他实际上无路可走,他对不起妻子女儿和妻子的父母,又对不起自己的父母和前妻,他没有脸面活在这个世上,死刑是他最好的归宿。不知道将来他会不会上诉,如果会上诉,他还是一个孬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