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为什么把外交部长称为国务卿?难道外长还管国内事务?:您对美国国务卿的理解出现偏差,其实是因为对美国国务院的功能认识有误所致。美国的国体是总统制共和
您对美国国务卿的理解出现偏差,其实是因为对美国国务院的功能认识有误所致。
美国的国体是总统制共和国,并没有一个名义上是内阁首长的总理,内阁所有成员均由总统本人直接提名,报国会批准,所以总统本人就是内阁的负责人,也就是总统兼任了其它内阁制(如德国,总统只是个国家象征,没有实权)、半总统制(如法国,总理有一定实权,但不如总统大)甚至总统制(如韩国,有总统也有总理,总理权力不大但名义上仍然是内阁首长)国家的总理功能,是无名但有实的“总统兼总理”。
自1787年美国立宪起,总统就被宪法明确赋予了外交负责人的地位,但总统既主外又主内,既管行政又管内阁,不免忙不过来,因此两年后美国国会就批准成立了外交部(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作为总统外交工作的功能团队。实际上美国早在1781年就任命了第一位外交部长利文斯顿(Robert R. Livingston),尽管那时候美国政府机构都还不健全
美国首任外长利文斯顿
大约觉得和其它国家一样都叫“外交部”不够威猛,1789年7月27日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批准成立外交部,不到两个月后就大笔一挥,改名叫“国务院”(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因为外交部太过短命,所以美国历史上仅仅产生了两位外交部长。
尽管名称改了,但“国务院”其实仍然是原来的那个外交部,只是美国联邦政府若干个部中的一个。当然,这个“部”因为改了个更高大上的名,看上去似乎档次比别的部高了那么一点,实际上也的确如此——但这和其他大多数国家外交部的地位,其实也没有太多不同。
美国首任国务卿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其实是美国第三任外交部门负责人
国务卿(United States Secretary of State)就是“国务部长”,也即国务院这个“拉皮外交部”的部长,既然国务院其实就是外交部,那么国务卿自然也仍然是外交部长,和其它国家的外交部长在职能上没有任何不同。只是因为如前所述,美国没有总理,联邦政府的直接负责人就是总统本人,因此美国国务卿在政府内的地位显得更高(仅次于正副总统,如果算上立法机构则还次于两院议长,而在其它大多数国家里总理地位高于包括外长在内所有部长——总理的英文本意Prime Minister,就是“首席部长”。
说到这您该明白了?美国国务卿只能管外交,不能管内政,因为美国国务院就是改了名的外交部——而其它国家的“国务院”其实就是内阁、政府的代称,其负责人就是内阁、政府名义或实际上的负责人总理,外交部只是其领导下的一个部,“国务院”即内阁、政府领导下还有负责内政等事务的其它部,自然可以管内政等事务了。
美国国务卿徽章
顺便提一句,许多人介绍美国国务卿时会称他“第一外交官”,其实这一称呼在美国是有争议的——如前所述,美国总统才是宪法赋予外交专责的第一人,且事实上也是总统对外交政策有最后决断权,所以也有人将国务卿称作美国的“第二外交官”。
在1789年,美国独立之初,老一辈美国革命家为了防止权利过于集中于某一人身上,决定采取三权分立。国务卿就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孕育而生。
当时总统拥有行政权,国会拥有立法权,最高法院拥有司法权。虽然达到了权利的分散,但为了防止总统与国会在外交上出现相互掣肘的现象,麦迪逊提议应设立外交部和外交部长。
因此美国外交部产生了,而国务卿可以说就是外交部的延续。
但没过多久,美国外交部便更名为美国国务院,外交部长也更名为国务卿。所以从历史上来看,美国国务卿就是外交部长,只不过是改了名字而已。
至于为什么要更名叫国务卿而不叫外交部长,那就没什么好讲的了。毕竟各国国情不同,考虑问题的方式不同。我们觉得叫国务卿奇怪,人家可能还觉得我们叫外交部长奇怪。
从国务卿的字面意思上来看,可以理解为管理国内事务的人,但同样可以理解为管理国际事物的人。那国务卿这个美国“外长”到底管不管理国内事务呢?
从从事的活动来看,国务卿相当于一个国家的外交部长。但从美国宪法来看,他又是排名第一的政府部长,又称为首席部长。
而且国务卿掌管“国玺”,总统辞职也必须向国务卿递交辞呈。还有一些联邦事物公告和文件,必须由国务卿和总统共同签署。
国务卿还需负责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之间的联络,因此国务卿又被称为外交和州际事务部长。所以,总的来说,国务卿工作繁重,不仅局限于外交事务,而且处理一些国内事务。
在美国独立之初,于外界的外交事务较少,均由总统的秘书进行兼顾外交事务。但随着美国的发展,对外交往越来越多,便将总统秘书长改为国务卿。
在设立这一职位初期,外交事务并不像今天如此繁重,所以当时国务卿的工作重心还是在国内事务上。直到美国对外交往的增多,尤其是二战以后,国务卿的工作重心逐渐转移到外交事务上。
特别是在二战之后,国际大环境趋于和平,美国国际地位与日俱增,国务卿的担子也越来越重。美国国务院的雇员也由建国初的10人扩大到目前的6万多人,如何统筹各项事务,做到人尽其用,着实给国务卿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国务卿杜勒斯
如果总统不擅长于处理外交事务,那么国务卿的作用就会大大的凸显。比如军人出身的总统艾森豪威尔,他便将外交事务尽数委托于国务卿杜勒斯。
而杜勒斯在这一期间也提出了大量的外交政策,例如“战争边缘”、“和平演变”等等。
到了现代国务卿的担子就更加沉重了。美国前国务卿希拉里被誉为“国务卿劳模”。在她任上4年时间里,出国访问的时间超过400天,先后访问超过100多个国家。
从历史发展来看,国务卿对国内事务的管理越来越少,而对国际事务的处理越来越多。
美国的国务院与其他国家不一样。
美国没有政府总理,政府总理的职能为总统兼任。国务卿则是具备特殊地位的最高行政官员。
当前,国务院下辖6位次卿及59个机构:
依据美国法律:
第一、国务卿是政府第一部长。
也是总统、副总统、众议长、参院多数党主席后的第一人。即是说,前面四个人如果同时嗝屁,国务卿是总统的第一代理人,也是最高层次的非选举公职人员。
第二、国务卿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审议就可上任,总统有更换解雇权。
第三、执掌美利坚国玺,总统如果辞职就必须向国务卿提交书面申请。
第四、不限外交事务的部分国内文件,总统与国务卿共同签署才能生效。
第五、国务卿主管联邦政府所属的全部外事机构及海外大部分运作。
所以,国务卿不仅是外交部长,也是美国联邦政府体系的第一部长。当然,也可将国务卿理解为常务副总理兼外交部长,在内阁会议的发言权一般超过副总统。
之所以形成这样的局面,是因为美国建国之初的外交事务不多,政府机构编制少,国务卿也就承担了比其他国家外交部长更多一些的国内事务。而美国第一任国务卿、第二任副总统、第三任总统杰斐逊,为国务卿职权的定型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国务卿是美国国务院的首席长官,也是美国建国以来历史最为悠久的内阁行政职位,几乎和美国同时诞生。迄今为止,美国历史上至今已出现了70任国务卿。
(网络配图)
那么,美国国务卿是负责什么工作的呢?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职位?
这要从美国国务院说起。
众所周知,美国政治制度中,最为显著的特征,就是三权分立制度。总统代表国家最高行政权力,国会的参众两院则行使国家最高立法权力,最高法院代表最高司法权力。
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在外交事务中,出现总统和国会间“两权”分立或者互相掣肘、相互争夺权力的局面。于是,在1789年5月19日,众议员麦迪逊提出“重建外交部”议案,呼吁成立外交部,设外交部长一名。
麦迪逊的议案得到了国会的支持,并交由华盛顿签署颁发。只不过在国会讨论时,将外交部改为了国务院,它的行政长官就是现在的国务卿。
这也是美国联邦政府成立后,组建的第一个部。当时的国务院,不但负责美国的外交事务,还管理着众多的内政事务。诸如货币管理、专利发行、人口统计、掌管国家国玺等等。
担任第一任国务卿的人名叫托马斯·杰斐逊,也就是著名的《独立宣言》的起草人,后来成为了美国第三任总统,是美国人心目中的英雄。当时的杰斐逊手底下只有区区8个人,包括5个文秘、一个兼职翻译和两个信使。驻外机构也只包括伦敦和巴黎在内的9个。
(托马斯·杰斐逊)
美国国务卿是内阁成员之一,是总统的外交顾问,负责指挥、协调和管理美国的外交事务,也是国家安全委员会成员之一。国务卿人选由总统提名,交由参议院通过。
按照美国法律,国务卿的地位很高,是所有内阁部长中的第一人,仅次于正、副总统的第三号人物。在总统职位的继承顺序上,他也仅次于副总统及参众两院议长,排在第四位。这种地位,是其他内阁成员望尘莫及的。
随着美国政府职能机构的不断增多和细化,国务卿已将工作重心完全转移到了外交事务上。其内政职能也日趋弱化,现在仅保留着掌管国玺和接受总统辞呈等单一的职能。
正因为国务卿的地位十分显赫,肩负的责任也相当重大,因此,国务卿的人选一般都能力出众,智慧超群,能在国际舞台上大展拳脚,最大化地为美国争取外交利益。
在美国历史上,出现过多位优秀的国务卿,依靠自己出色的政治智慧和个人魅力,在外交领域纵横捭阖,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科德尔·赫尔是美国历史上任职时间最长的国务卿,1933年被罗斯福任命,至1944年辞职,在位时间接近12年。
在任期内,赫尔致力于建立联合国组织,为联合国的诞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甚至被罗斯福称为“联合国之父”。由于赫尔的杰出贡献,在1945年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
第二位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国务卿,是五星上将马歇尔。他不但参加了两次世界大战,而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居功至伟,为美国的二战胜利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1947年6月,马歇尔出任美国国务卿,首先提出了援助欧洲经济复兴的“马歇尔计划”,借此改善欧洲战后经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他也因此获得了1953年的“诺贝尔和平奖”。
(基辛格)
当然,最优秀的国务卿中,必定会有基辛格一席之地。基辛格是美国第56任国务卿,之前曾担任尼克松的国家安全事务助理。
在任职期间,美国几乎所有的重大外交决策,都是基辛格和尼克松共同制定的。后来,基辛格只身同越共秘密谈判,出访巴基斯坦因“病”失踪后,成功促成了尼克松访华的“破冰之旅”,在中美建交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的这些功劳,不但改变了世界格局,也开创了新的历史,其风头甚至盖过了总统尼克松本人。
因此,基辛格在1973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1977被授予美国总统自由勋章。
在美国历史上,也有过几位“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国务卿,其中比较有名的当属希拉里。
作为克林顿的妻子,美国第一夫人希拉里有着一头灿烂的金发和端庄的笑容。在出任美国67任美国国务卿后,希拉里提出了“重返亚太”战略,促进了土耳其和亚美尼亚和平协议的签订,出访巴基斯坦、阿富汗、伊朗、利比亚等,甚至历史性地出访了尚未同美建交的缅甸。在其任职期间,她创纪录地出访了112个国家,毫无悬念地成为美国国务卿出访历史之最。
因此,希拉里被称为美国20年来最成功的国务卿。但让人意外的是,希拉里在竞选总统时,成为赢得普选,但最终却输掉选举的总统候选人之一。
(参考资料:《美国史》《美国国务卿》等)
这与美国独立时的历史有关。
美国在独立之初与各国很少往来,以至于政府最初并没有专门的外交机构,由总统秘书兼管外交事务。1789年5月19日,美国政府正式建立专门的外交部门,总统秘书也就改为国务卿。
由于各种原因,当时的国务卿虽然负责外交,但工作重心主要是国内事务,比如参与制定、发布、保管法案。直到美国的对外交往越来越多,国务卿的工作重心才逐渐地转到外交领域。但国务卿负责部分国内事务的制度却持续至今。因此美国国务卿算是内外兼顾而不是只负责外交工作的外交部长,和清朝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总理大臣也负责处理国内事务的情况差不多。
美国国务院和美国国务卿本是两个意译名,由于词不达意,实际上已经失去了意译名的作用,而是作为两个特别的称谓来使用。
从实质内容来讲,美国“国务院”与美国财政部、美国国防部、美国商务部、美国教育部等其它部门一样,都是美国的一个联邦行政部门,它们在美国总统的直接领导下,各负责某方面的行政事务,可统称为内阁( 总统内阁) 部门。
在美国的联邦行政部门中,“国务院”在早期时候的确有着比较特殊的地方,主要表现是工作内容方面较为宽泛,与其它部门基本上都是单一的工作内容有所不同。然而这种特殊并不能改变其性质,即美国“国务院”仍然只是美国的一个联邦行政部门,换句话说它只是内阁部门之一。
美国“国务卿”是美国“国务院”的长官,他和美国的财政部长、国防部长等其它行政部门的长官一样,都是一个集体中的相同职位,他们可统称为内阁部长。
美国联邦行政部门的长官名称,除了司法部以外,其它部门也是一样的,都是用的 Secretary 这个词。
如美国“国务卿”( United States Secretary of State) ,
美国国防部长( United States Secretary of Defense) ,等等。
也是同一个英文词,译为中文后,各部的都叫部长,唯有“国务院”的称为卿。
在美国的联邦行政部门及其长官中,美国“国务院”“国务卿”曾经有一些特殊的地方,在字面上则一直保持着这种特殊的印记,这是美国国务院和美国国务卿两个中文称谓中用“国务”一词的原因。
一个国家机构或者官职,在其名称中通常含有表明工作内容的部分,尤其部门名称更是如此。美国的联邦行政部门中,除了“国务院”以外,其它部门均表明了自己负责哪方面的工作,如防、司法、财政、教育等等,唯有“国务院”一个部门没有表明负责哪方面的工作内容。
美国“国务院”和“国务卿”名称上的特殊,与美国联邦行政部门的设置特点密切相关,这个特点使其工作内容一度比较宽泛并经历了一个演变过程,而其它部门则是专事负责某方面的工作。
尽管美国“国务院”和“国务卿”的工作内容曾经比较宽泛,但是,即使在其最宽泛的时候,与中文国务的含义仍有差异。
1789 年,美国宪法正式生效,宣布独立已有十几年的美国,建立了真正意义上的联邦
政府,第一任总统华盛顿就职,随后建立行政部门。
7月27日,美国外交部成立,一个多月后,国会又立法将其改名为美国“国务院”,并赋予一些国内事务的职责。9月2日,成立美国财政部,同年成立的还有美国战争部( 今美国国防部的前身)。
时隔约 60 年,成立美国内政部( 1849年) ,后陆续成立的有美国司法部( 1870 年)、美国邮政部( 1872 年成立,1971年重组后不再是内阁部门) 、美国农业部( 1889 年) 。
20世纪以后,又增设了商务部、劳工部、住房及城市发展部、交通部、能源部、教育部等部门。
名为外交部时,是名符其实,当初众议员麦迪逊所提议案,就是针对外交需要,建议设置外交部和外交部长,国会和总统也是因此立法和批准其成立。问题在于,它成立时是惟一正式设置的联邦行政部门,虽然紧随其后又设置了两个部门,一个管财政一个管军事,但其它的国内事务由谁负责呢? 最早成立的部门去承担也是顺理成章。
改为“国务院”后,除外交外,国内方面的事务有: 处理联邦政府与各州之间的关系,与
联邦法院联系,管理领地,保存文献,保管国玺,等等。
将其归类,可分为三大块: 一是外交事务,二是类似我国的办公厅系统承担的事务,三是其它一些具体的专项事务。
这时的美国“国务院”,大致相当于外交部和政府办公厅合为一体的综合部门,它既是一个职能部门,又是联邦政府的办事机构,并且作为职能部门也不是只负责单一的职能任务。
这是美国“国务院”特殊的地方,与其它行政部门基本上都是单一的职能部门大为不同,也正是这点使其容易被误解。
19 世纪中叶以后,随着新的行政部门逐渐设立,国内事务部分相继分离出去。1946 年,又开始设置总统助理,后形成白宫办公厅( The White HouseOffice) 。
有了白宫办公厅以后,“国务院”中的相关事务也移交过去。此后的美国“国务院”,又转为基本上是专司外交的部门,现在保留的国内事务仅有保管国玺、接受总统和副总统辞呈等极少事项。
由于美国“国务院”和“国务卿”早期的职责,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对外代表美国办理外交事务,对内代表联邦政府处理州际事务。故又被译为外交与州际事务部和外交与州际事务部长。
从实质内容来看,在早期时侯,这两个译名当然比国务院和国务卿称谓要准确的多。
但是,这两个译名也存在问题:
首先,是实质内容的变化,早期时候准确,后来则不准确;
其次,两个译名与原文字面意思差距较大;
另外,美国各州也设有 Secretary of State 这个官职,因国务卿之故被译为州务卿,如果联邦的 Secretary of State 称为外交与州际事务部长,那么各州的 Secretary ofState 又该怎样称呼呢?
从最后这个问题的角度来看,由于 State 既可理解为国,也可理解为州,可以说国务卿和州务卿这两个译名很巧妙。
美国国务院和美国国务卿两个中文称谓,冠以国务一词,在中文语境下使用,其问题显而易见: 名不副实,以偏概全
美国国务院的前身是大陆会议外交部,而且在1789年7月21日批准建立的时候也叫外交部,因此国务院就是美国联邦政府的外交部,国务卿就是美国联邦政府的外交部长。
但是,由于建国初期一些国内事务也归国务院管辖,包括造币、管理大宪章、人口统计,于是在当年的9月15日,外交部改名为国务院。
当时叫国务院是有理由的,因为当时联邦政府很小,只有四个部外加邮局,四个部的其他三个部是财政部、战争部、司法部,都不管国内事务。联邦政府当年管的事不多,因此就将国内事务归在国务院下面。19世纪美国联邦政府设立了其他部门,国务院所管辖的国内事务就移交给其他部分,比如铸币局归了财政部,人口统计局归了商业部,但国务院还管着大宪章,因此还算管辖国内事务,只不过管得几乎没有了,所以叫国务院就名不副实了,但这是历史原因,只有由它去了。
国务院是第一个设立的部,因此国务卿在内阁部长中排名第一,在即位顺序上排名第四,不过历史上只有即位顺序排名第一的副总统即位过,国务卿也没有这非分之想。美国历史上国务卿曾经很重要,因为那会儿国力不足,所以依重外交,很多位总统在当选之前都担任过国务卿,但近代美国称霸了,国务卿就没那么重要了,担任过国务卿的人就没有再当选为总统,最接近的的希拉里。
美国没有总理,因此建国之初国务卿杰弗逊认为他就相当于其他国家的内阁总理,但财政部长汉密尔顿不干,认为自己相当于英国的首席大臣,两人各不相让,华盛顿不干了,内阁就这么几号人,开会连个八仙桌都坐不满,还分两级领导?都听我的。
因为是历史原因,所以国务卿和财政部长、司法部长、国防部长是内阁四大部长。
美国国务卿是美国核心官僚之一,由美国总统任命,对总统负责。位居美国联邦政府第四位。属于联邦政府的15个部之一,可以说是位高权重,国务卿的职位确实是美国外交部长,但管辖范围远远超过外交事务。美国国务卿在职位上是美国国务院的首长。美国没有外交部,美国国务院主管美国联邦政府外交事务和一部分行政事务的行政部门。美国国国务卿最大的权力在于国务卿掌控美国国玺。美国一切法令都必须在国务卿用玺方才有效。实际上这个职务中国在北洋政府政府也有这个职务。
美国国务卿设立于建国初期1789年。由于国家元首(总统)行事国家最高行政权力,为防止在国家上外交上出现分歧、确保外交政策的专断性和唯一性。众议员麦迪逊于1789年5月19日提出议案,政府应设外交部和外交部长一职,因此国务卿相当于外交部长。满清档案把国务卿翻译为外部大臣,但最初由于国务卿外交事务并不繁杂,所以国务卿主要是忙国内的事。其职责是制定、发布、保管国家法令,为国内行政部门的人事任命做公证,负责国家法律上作证明。随着美国力的强大,和对外交往的不断地深入,美国国务卿才真正转向外交。迄今为止,美国已有70届国务卿,首任国务卿是托马斯·杰斐逊(后任第三任美国总统),现任国务卿是迈克·蓬佩奥(特朗普任命)。
实际上美国国务院等同于外交部,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政府首脑,其权力之大在西方发达国家堪称第一,美国总统被欧洲人称为“现代的罗马帝国皇帝”,虽然我们总讲美国三权分立,政党掣肘,国会虽有制约,但也不大,国务卿直接对总统负责,这个职务更多的是执行者而决策者,最多就是个参与者。总统绝对是内阁首脑。根据1947年制定《总统继任法》的规定,一旦总统不能履行职责。总统的继位次序依次为副总统、众议院议长、参议院临时议长和国务卿。在联邦政府十五个部门中,国务院位居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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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体很具“美利坚特色”,总统是一体双位,既当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相当于总理)。所以,美国不设国务院总理,联邦总统身兼总理和三军总司令为一体,名义上的权力范围相当大。
同时,三权分立制度又规定了立法、行政、司法相互独立制约的关系,总统的提案必须由国会参众两院通过才能正式生效;除海军陆战队外,总统对全美武装力量的调配,也需要国会授权。
显然,这非常理想的预防了独裁者的出现;还可以保证,即便遇到了一个不靠谱的国家领导人,也不会把美国直接“带偏”。
而美国国务卿呢,在美国总统继任顺序中排第四位(副总统——众议院议长 ——参议院临时议长 ——国务卿),由总统任免,直接对总统负责。
美国没有外交部,涉外事务主要由美国国务院(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执行。国务院的最高长官,就是美国国务卿。
美政府内阁成员中,国务卿的权限要高于其余14名部长,位列所有内阁成员中的首席,是总统外交事务的主要顾问,通过国务院来执行总统的外交政策,同时也辅助美国总统处理内政事务。
(美国内阁由15个部组成)
总的来说,美国国务卿就类似于国务院副总理+外交部长+统战部长+ 宣传部长+ 民宗委主任的角色。
这么看起来,美国国务卿担子可是不轻,没有个三头六臂,保持过人的精力和体力,还真是忙活不开呢。
想当年,奥巴马政府时期,干了4年国务卿,跑了100多个国家的希拉里,最终选择在2013年提前辞职的理由,就是“过度劳累导致健康恶化”。当然,究其原因,肯定没这么单纯,但毕竟作为40后老奶奶, 拿这个做解释,人们也不好说什么。
结果呢,没多久,大家都看出来了,她辞职的主要目的,竟是要准备竞选下一届美国总统。人家的精神头,足着呢。好了,再回到话题上来。从20世纪初开始,美国的对外行动越来越广泛,还特别喜好干涉他国内政外交。因而,国务卿在国际社会上高调的纵横捭阖,外交方面的活动,特别吸引全球人民的目光。
这导致,很多人都误以为,美国国务卿就是单纯负责外交的,以“美国优先”为出发点,对着别国“指手画脚”,到处煽风点火搞事情。
实际上,正如前面提到的那样,国务卿的工作内容,不仅仅限于外交事务,也负责美国内政,还颇具有仪式感。比如,美国的国玺由国务卿执掌;总统辞职的话,要向国务卿提交辞呈;一些联邦事务公告文件也需由总统和国务卿联署,才算合法有效等等。
不过,总的来说,相对于外交任务,美国国务卿的国内事务明显少得多。这很大程度上,也跟美国的特色体制有关。
作为一个联邦制国家,美利坚50个地方州的自制权限非常大。这种情形下,包括美国国务院在内的美联邦政府的各中央机构,并非要事无巨细的管辖,主要发挥的是“协调”作用,再加上联邦15个部根据定位,各司其职,也有效分散了内政方面的工作量。因此,美国国务卿的内政任务往往会相对少一些,更多注重了外交领域的相关活动,而国务卿掌管的美国国务院,也就更像是个plus版的“美国外交部”了。
美国为什么把外交部称为国务院,能管国内事务吗?
在世界各国政坛,非常有趣的现象是,美国没有外交部和外交部长,美国的外交事务,交给了美国的国务院和国务卿。
有朋友问了,国务院不是应该是总览全国政务,首长为总理,相当于宰相了吗?为什么在美国是这样子的?
这样问的同学,很明显对世界各国的政体不太了解。
当今世界的政体,主要分为共和制和君主制。君主制包含了沙特这样的二元君主制,国王有实权,也包含了英国日本这样的君主立宪制,君主就是样子货。共和制则是分为总统制、议会制和半总统制三种。
总统制,也叫三权分立制,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与议会无关。总统产生后,自己任命总统府各种政务官。美国、巴西就是典型的总统制,三权分立制度。
议会制,也叫责任内阁制,总统是样子货不管事,总理则是议会选举产生的真正老大。这种制度主要在德国、印度、以色列实行,与日本英国的君主立宪制非常相似。实际上总理和首相是同一个词。
半总统制,介于总统制和责任内阁制之间,典型代表是法国。法国总统全民选举产生,主要负责军事和外交,总理则是议会选举产生,负责内政和民事。俄罗斯也是总理总统都有,也类似于半总统制。
这三种共和制度的特点是,总统制的总统拥有完整的行政权利,并且没有分权给总理,分一半权利给总理,那就是半总统制,分全部权利给总理,那就是议会内阁制了。
美国的制度完全按照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中的设计产生,总统独揽行政大权,与古代的皇帝非常相似。
中国古代的皇帝,往往会设立宰相,让某一个宰相代替自己行使大部分行政权,这一点与半总统制有些相似。朱元璋废除宰相制度后,开始用非正式的内阁总览朝政,实际上也是类似于总统制的情况了。
非常有趣的是,美国的总统,也一直在效法中国古代皇帝,设立了一种“内外朝”的制度。什么是内外朝呢?汉武帝让自己亲信秘书传达政令,形成内朝,与公开讨论的外朝对应。明朝皇帝也使用了太监作为内官,也是类似于内外朝对立。在美国,各种“总统私人助理”,实际上就是内朝,各种部委,则是外朝。
不过,现在的美国政府有些奇怪,不管是内朝还是外朝,都是建制派官员,与素人总统特朗相处不来。特朗普干脆就重用女儿和女婿,让外戚掌权。这种局势,与东汉时期的外戚、宦官拱卫皇帝,与文官军阀对抗的局势非常相似。
不同的是,我国古代主管外交的部门,主要是理藩院和鸿胪寺等部门,在中国的朝贡外交体系下,外交部门并不是主导作用的。
但是,近代以来,清朝越来越沦为“洋人的朝廷”,外交工作就变成了首要事务。最早设立的外交部门是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首长不叫总理,而叫总理大臣。
总理大臣的职能,实际上比如今的外交部大多了。因为总理衙门不光管外交还管商务、实业等,可以说是内政外交一把抓,虽然权威上远不如军机领班,但是也是重要的宰相之一。
也许,就是当时,我们把美国的外交部门叫做了国务院,而外交部门则叫成了国务卿。
总而言之,美国的国务卿,其实就是外交部长,不如古代的宰相,更不如现代的总理。实际上,美国的国务卿的权利还不如美国的“总统外交事务助理”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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