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意思是国家兴盛、衰亡,国之人民人人有责。
个人认为要从两方面理解:
一是要看国家是为谁而“兴”。如果国家是为广大人民而“兴”,广大人民能享受国家兴盛带来的好处,国家治理者能公平公正的对待国民,国民享有诸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权利、公平受教育的权利、公平竞争的权利等,则这个国家是所有匹夫的国家。
二是要看为谁“亡”。如果国家只是少数统治(特权)阶级统治广大人民的工具 ,则国家只是少数人的国家,大多数人不过是韭菜,国家“亡”,只是“城头变幻大王旗”而已,不干匹夫任何事。
历史上很多统治阶级以为没有他们国家就不存在了,甚至以此理论蒙骗广大人民,其实对广大人民来说,“良禽择木而栖”,谁为广大人民服务,真心对广大人民的利益着想,就应该拥护谁。
如果社会地位得不到提高,不过是从虎窝进了狼窝,没什么根本的区别,最少好坐山观虎斗。
诚然,“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一旦发生战争,肯定“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所以国家的管理者要明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做广大百姓的服务者,而不是统治者,广大百姓利益的协调者,而不是攫取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万里长城永不倒”。
否则,必将玉石俱焚,历史周期律已经无数次验证了这个道理。
以上仅个人的浅见,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