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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写下了中国第一部也是世界第一部的刑事鉴定专著《洗冤集录》

今天就用五分钟时间快读一下这本书。

翻开这本书,第一阶段讲的不是什么具体的验尸技巧,而是工作原则,职业道德。

这里强调了很多东西,反推一下,我们就知道古代的公务员们工作态度相当不认真啊,尤其是对验尸这种又脏又累还不吉利的活,往往是推托、马虎、应付。比如不按规定时间到场,借口太远不是自己管辖范围,随随便便看两眼就算数,或者又收人家红包乱验。像水浒传里的仵作何九叔收了西门庆的钱,不敢当场揭发,好在还藏了两根骨头等武松回来算帐。

宋慈又规定了不能安排跟案件有关的人去验尸,以免徇私枉法等等。

可以说,一切工作的基础就是态度,然后才是技术。

态度端正之后怎么验尸呢,宋慈通过他本人的实践以及翻看各类医学书总结了很多经验。

一一罗列就太没意思了,我们这里举一些例子,也未必全是这本洗冤集录里的。

1.烧猪查案

说话在浙江的句章县曾经发生一起火灾。有一户人家起火,丈夫被烧死。县里的官员到了之后,发现妻子已经哭完了,十分的伤心。但是县令张举看了看尸体,下令把妻子抓起来。表示妻子有重大嫌疑。

为什么抓妻子呢?消息传来,乡亲们都不干了,人家刚死了老公,你又要把人家抓起来,不是想敲杠杠吧。

看来,吃瓜群众很不容易对付啊。这个县令决定给大家做一个生动的试验。

他叫人拿来两头猪,一头先杀死,另一头捆好四脚,一起扔到一个着火的柴堆里。等火熄灭之后,把这两头猪抬出来看。先杀死的猪跟活着扔进去的二师兄有明显的差别。先杀死的猪口腔里很干净,而活活烧死的二师兄嘴里满是火灰。

而死者正好口腔里有很多火灰。

县令闪亮解说:如果是活人被烧死,一定在火中挣扎,口中要吸进火灰,而你老公口中那么干净,说明他是先被杀死,然后才扔到屋里纵火。所以……


你就是凶手!

妻子全身瘫软,脸色死白,立马招供了一切。

此外应该有吃瓜群众五百下掌声鼓励!

2.

有一天,在某处路边发现了一具尸体。经检验,尸体为镰刀所杀。初步检查,以为是某强盗激情杀人。应该是偶犯,因为职业强盗必不至于使用镰刀这种没节操的杀人工具。

但再仔细观察,发现死者的包裹都在。

如果是偶尔犯案,一定会一骨脑把所有的东西都卷走。所以,这极可能不是劫财。再仔细观察死者相貌,颜值处于社会平均水平以下,显然情杀的可能性也很低。

于是,只有仇杀了。

验尸官把死者的妻子叫过来询问,得知最近有一个人前来借钱,没有借到,骂骂咧咧走了。

冤家找到了,怎么破案呢?按现在的流程当然是冲到这个嫌疑犯家里,搜到镰刀,然后看镰刀上面有没有血迹,如果被洗过,则可以用荧光灯去验,一般来说,在刀柄不易洗到的地方会有一些残留。然后再提取血迹跟死者DNA对比,通常就可以定罪了。

可是,古代是没有DNA这个技术的,只有滴血认亲这种不靠谱的东西,怎么办?

就要把搜证跟心理压力相结合。

验尸官把嫌疑犯家附近所有的人都叫过来,把他们家的镰刀也搜出来,放到地上,发现有一把上面苍蝇在飞。

验尸官问这是谁的?

有人站出来认领,果然是嫌疑犯的。

显然,苍蝇充当了DNA或者验血灯的作用。而且这种技术具备一种技术碾压感,读书不多,不懂城里套路的农民凶手往往被惊得大脑回路阻塞,然后当场认罪。

这个嫌疑人在这种高技术手段下就叩头认罪了。

3.

苍蝇是尸验官最好的助手,还有蛆虫,根据尸体蛆虫的大小就可以推断出死者大概的死亡时间。

这里再讲一个有关苍蝇的故事。

明朝有一个按察使叫周新,人称冷面寒铁,也是神探一类的人物,他也曾经利用苍蝇来破案 。

有一天,他出去办事,有一群苍蝇飞到马头。周新一看,立刻来了精神,因为这不是普通的苍蝇,而是一种特别的尸蝇,绿头红晴。有这种苍蝇出现的地方,必定会有尸体。

于是,周新就跟着这些苍蝇,俗语说无头苍蝇,说苍蝇乱飞,其实是不对的,人家的飞行轨迹岂是你们这些简单的人类能够理解的。

这些苍蝇将周新带来一处荒野,停在一个土堆之上。周新让手下开挖,果然挖出了可以上交给国家的东西:一具尸体。

这具尸体已经高度腐烂。根本无法辨别身份,通过仔细搜索尸体身边的东西,终于发现了一个小木印章。

这是什么呢?又怎么通过这个单子去破案呢?

回来之后,周新下令,老爷我要做新衣服,你们帮我到集市上买布去。

天大地大老爷最大,说买就买呗,手下人就上街去买了,可是买了很多回,周老爷都说不好,要重新去买。官老爷就是难服侍。最终,买了一大堆布回来,周老爷仔细看了看,指指其中一匹布:你们快去,把卖这布的人给我抓起来,他们就是凶手。

为什么这样说呢?

原来现场找到的木印就是一种布匹商人使用的印章,用来盖来布上,相当于早期的商标,而这起案件,就是一伙强盗杀人劫货。

抢到布匹之后,他们必然会出售,只要找到相关的布匹,自然就找到了凶手。

历害了我的哥,原来破案就是这么简单!

4.

前面都是讲观察细节来破案,下面再讲一个利用犯案者心理来破案的事情。

在五代十国时期,有一个叫慕容彦超的人,这个人是个节度使,很聪明,而且很贪财,自己当官还搞了一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当铺。本以为是一本万利的生意,没想到有人太岁头上动土。一个人拿了假银子,当走了十万钱。

这真特么不拿节度使当领导啊。看来请的当铺典手是个生瓜子了,不是老司机,假钱都看不出来。这个案子显然也不好破,人家拿了钱就走了啊。

慕容彦超想了一下,下令,放出一个榜文,表示当铺最近失盗,抵押物都被偷了,请大家多多帮忙 ,留心社会上的可疑人物,帮助官府抓住盗贼。

很快,就有人找上门了,可不是举报立功的,而是要求赎银子的。

正是当日用假银子当走真钱的那位爷。

当场活捉!

这当然是利用了人的贪念,骗子以为假银被盗,自己拿着文书就可以要到真银。这种案子现在多见于骗保案件,骗子先是买高额保险,然后故意丢失,骗保险公司的钱。

这个案子就是利用心理破案。


5.

这就是古代一些典型的破案手法,当然,宋慈的书里还有很多新奇的破案术。

比如怎么判断一个人是不是马上风。所谓马上风,就是嘿嘿嘿时过于嗨皮欲仙欲死的真死了。

那么怎么判断是马上风,还是谋杀假造现场呢?宋大人经过长期的考验与摸索,得出一条铁律,真正的马上风,小丁丁还是能撑起大帐蓬的。而假的马上风,那小丁丁就是条死蛇,软的。

又比如上吊自杀跟勒死的区别。上吊自杀者一定会吐舌头,圈子能松,能够轻易取下脑袋,取下绳子时,尸体往往会发出叹息声,脖子上的勒痕根据死者的体重,使用的上吊物不同而不同。而且大小便失禁,腿上一般有灸样的斑痕。如果是被勒死,那疑点总会有的,比如勒痕,比如手上可能会有挣扎的痕迹。

还有河里捞上来的,也不一定就是淹死的,要注意观察如果是淹死,口腔中必有河水沙石,如果是杀死后扔到水里,则口腔或者至少腹中是干净的。

又比如毒杀,要仔细分析毒进入的尺寸,有的是腹中有毒,有的仅仅是呼吸道检出毒。不同的部位说明杀人的手法有不同。

仔细说了这么多,只要抓住一条就可以了,仔细观察,大胆假设,小心求证,认真推理。

真相只有一个!

最佳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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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说,宋慈开始不是干法医的,他的主业是管人和砍人!

提起宋慈,有些朋友或许会想起十几年前的一部电视剧,那就是《大宋提刑官》,这部电视剧讲的是法医鼻祖宋慈断案的故事,剧中宋慈是一个青年模样,但其实历史上宋慈专门断案的时候,已经年过五旬,在这之前,他还有着更为奇特的经历。

史书关于宋慈的记载并不多,《宋史》中根本就没有他的传记,毕竟在我国古代,连救人的医药学都一直被轻视,更何况是跟死人打交道的法医学,修史的人有一万个理由认为宋慈不足以入传。

所幸宋慈的挚友刘克庄为他作的《宋经略墓志铭》保留至今,还有清人陆心源所著的《宋史翼》中的《循吏传》也记载了宋慈的事迹,两者拼凑起来,已经能够让我们对宋慈的一生有一个模糊的了解。

节度之子

宋慈出生于南宋淳熙十三年(1186年),老爹名叫宋巩,官至广州节度使,别看这官名唬人,其实它辉煌的时代早过去了,宋朝一向重文轻武,节度使的兵权被一削再削,逐渐成为虚职,所以宋巩这个节度使其实不怎么管兵,主要管的是刑狱。

宋慈出生的时候,宋巩已经快四十岁了,算是老来得子,对儿子也很宠爱,再加上人一老就容易唠叨,宋巩平时没少在家里说案子,年幼的宋慈耳濡目染,为以后的法医事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这可不是宋巩的本意,宋家祖上是出过大人物的,那就是唐朝名相宋璟,祖上几代从河北南迁到福建,最近几代也接连出了好几位进士,宋巩自己就是进士,他还指望儿子能考上状元,再现祖上荣光呢。

宋巩对宋慈的厚望是体现在名字上的,他给宋慈取的字是惠父,“慈惠父”三字应该是希望宋慈将来能成为一个恩德慈及百姓,贤名垂于青史的父母官。这样的家教对宋慈的影响无疑是巨大的,事实上,他后来还真达到了父亲的期望。

受教理学

宋慈的出生地也是理学宗师朱熹的诞生地,朱熹比宋慈早出生半个多世纪,他有多位弟子和再传弟子都是同县人,而这些人,有不少都待在本县,自然而然就成为当地幼儿启蒙辅导班的老师,比如吴稚,而十岁的宋慈,就是吴稚众多学生中的一个。

吴稚是个合格的老师,在他的教导下,宋慈学问见长,二十岁的时候就进入国立中央大学太学学习,跟着新老师真德秀(这名字不错)学习。

真德秀也是理学大师,是朱熹之后的理学正宗传人,相当有名气。他发现宋慈的文章出自内心,将儒学融会贯通,因此对宋慈十分器重,这对宋慈学业的进步和思想形成也有很大影响。

不过这些理学老师比较失败的一个就是,宋慈全然抛弃了理学中的唯心主义思想,他后来的著作全都是从唯物主义出发的,这也是必然的事,法医这行是搞不了唯心主义的。

初入仕途

在太学学习了很多年,宋慈也参加了科举,终于在嘉定十年(1217年)南宫考试的赋科中考了第三名,并中了当年的进士第二等,成为一名进士。

按照科举制,中了进士就可以做官了,宋慈被分配到浙江鄞县任尉官,尉官是管一县治安的,相当于今天的县公安局长。

对于刚刚进入仕途的人,这是一个锻炼能力的必经阶段,干得好再提拔,但对宋慈而言,锻炼还没开始就没了,因为他的父亲宋巩不幸去世了,宋慈要守孝三年,只能放弃这个工作。

三年守孝期满后,宋慈等着朝廷再给他安排个工作,然而,石沉大海,没有半点响声。

一直到了嘉定十七年(1224年),赣州知州郑性之将宋慈招为幕僚,很是器重。在郑大人的帮助下,两年后的宝庆二年(1226年),宋慈才被朝廷想起,被任命为江西信丰县主薄,也就是掌管文书的办事员。

文人武将

被朝廷这么一熬,一晃都快十年了,当年刚过而立之年的帅小伙也快变成中年油腻大叔了,但宋慈的传奇才刚刚开始。

主簿这个职位,不管怎么算都是文人,跟武将不沾边,但朝廷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宋巩当过节度使,以为他家有什么家学渊源,竟然把宋慈派去打仗了!

当时南安军(在今江西)发生三峒叛乱,摧毁两县和两寨,掠地数百里,南雄、赣州和南安三郡都被占领。见到叛军势大,江西提刑叶宰决定放弃之前的招安政策,转向彻底消灭,在叶宰的任命中,文人宋慈被安排了一个机要秘书的职位,从此成为军队的一份子。

估计宋慈接到命令是也是蒙圈的:什么情况?是不是搞错了,我是文官啊!又没打过仗,怎么派我去?当弄清楚没错以后,宋慈除了赴任,也没有其他选择。

临走前,宋慈的好友刘克庄给他写了一首词,即《满江红·送宋惠父入江西幕》:

满腹诗书,余事到、穰苴兵法。
新受了、乌公书币,著鞭垂发。
黄纸红旗喧道路,黑风青草空巢穴。
向幼安、宣子顶头行,方奇特。
溪峒事,听侬说。龚遂外,无长策。
便献俘非勇,纳降非怯。
帐下健儿休尽锐,草间赤子俱求活。
到崆峒、快寄凯歌来,宽离别。

刘克庄以词劝友,让宋慈用尽量仁慈的方式对待叛军。

宋慈记下了刘克庄的建议,所以到任后他先去摸了摸叛军造反的原因,得出的结论很简单——因为没饭吃,于是宋慈直接甩开了手握大军却不进兵的都统(副总指挥)陈世雄,带义兵去赈济六堡的饥民,让他们不要参与三峒叛乱,叛军听到这个消息后,纷纷归降。

宋慈一看好机会,建议隅总(总指挥)让归降的叛军带路,直接端掉叛军的老巢,但陈世雄以为这是跟他争功,直接带着人马就上,反被打得大败。最后还是宋慈带着义军端掉了叛军的老窝。

不过宋慈赈灾的举动惹恼了管后勤的长官魏大有,在器重宋慈的叶宰离职后,魏大有曾当庭羞辱宋慈,还多次弹劾宋慈,使得宋慈罢官归家,结果没多久这家伙就被士兵做掉了,可见平时没少克扣士兵钱粮。

不久福建汀州、剑州、邵武军等地又出现了叛军,势头还挺猛,达到数万人,大将陈韡(wěi)亲自出马,率军镇压。真德秀给陈韡引荐了宋慈,宋慈因此官复原职。

经过之前的洗礼,宋慈也不是第一次上战场了,他带领一支队伍,作为奇兵直插叛军腹地,在叛军节节阻击下,直攻端了叛军老巢,灭了这次声势浩大的造反。

这一次宋慈可谓声名鹊起,朝廷完全是把他当将领用了,四处派他去平乱,要知道宋朝的叛乱是非常多的,这么一直打下去,还有完没完?

有完,宋慈因为战功累积,被陈韡保举当了长汀知县,终于再次回到文官序列,那说好的研究法医学呢?

法医鼻祖

别急,从嘉熙二年(1238年)调南剑州通判起,宋慈先后担任四次高级刑法官,开启了十数年的断案生涯。

嘉熙三年(1239年),宋慈调任广东提点刑狱,主管司法刑狱和监察,虽说这一年宋慈已经五十多了,但法医鼻祖的本行才刚刚起步。

宋慈不同于那些只把案件当政绩的官员,他是个较真的人,他认为“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不管事发地在何方,他都要亲临检验,而不是远远地看一下就走人(当时大多数官员都是这么做的)。

除了观察现场,宋慈也重视对被害者尸身的检验,尤为可贵的是,宋慈打破了理学的束缚,即便是女尸,也坚持检验,不过当时理学盛行,男女之防看得很重,宋慈为了避嫌,只好在大街上检验。

长期的工作使得宋慈积累了丰富的法医检验经验,晚年的宋慈渐渐感觉到精力不济,觉得得给后人留下点什么,于是就将自己的经验汇编成书,并总结前代法医学得失,刊刻《洗冤集录》五卷。

《洗冤集录》完成两年后,64岁的宋慈最后一次升官,出任广州知州兼广东经略安抚使,掌管一路之军事行政,不久即病逝于任所。

结语:时代造就的悲歌

《洗冤集录》是世界上第一部法医学专著,一经问世即成为刑狱官员的必备之书,直到今日,还是法医学的必备读物,这是宋慈留给世人最珍贵的遗产,但可惜,他却没能因此留下自己的传记。

刘克庄所作墓志铭是出于友情,陆心源则将宋慈归为循吏,着重描写他剿匪平叛以及治境安民的战功政绩,他们都没能跳出那个时代不重视法医学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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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法医宋慈吧,很多人对他的了解是从电视剧何冰的“大宋提刑官”以及欧阳震华的“洗冤录”里了解到宋慈这个人物,他断案如神,心思缜密,在历史中,他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物呢?为什么会被称为法医鼻祖呢?让我们进一步了解下去吧:


第一,历史中到底有没有宋慈这个人,他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

首先一点是肯定的,宋慈确有其人,南宋开嘻元年,他进京入太学,嘉定十年高中乙科进士,到了宝庆二年真正的走上仕途,担任信丰县主簿,之后经历多个官职诸如知县,通判,最后担任提点刑狱。

宋慈在担任提点刑狱官那段时日,破案无数,也正是由于他参与破案,使得他为他自己的创作的著作“洗冤录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宋慈和他的成名作“洗冤录集”,正因为他的经验著作,使他被世界公认为法医学鼻祖。

作为南宋时期的一名官员,一名提点刑狱司,几年内破案无数,也给宋慈积累了很多经验,这些经验,从小到大,一条一条,宋慈都记录在案,并且开始编撰成书,书名为“洗冤录集”,这本书汇集着他多年的心血,书内专门对破解的案件,在法医学的角度进行分析,分门别类,对医学,毒理学都有涉猎。


由于宋慈的高超的破案技巧,检尸能力,再加上成名著作洗冤录集,使宋慈成为世界上公认的法医鼻祖,据史书记载,无论什么尸体,他都可以在其中发现一些蛛丝马迹使得死者沉冤得雪,可见其厉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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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看过电影《九品芝麻官》或者电视剧《甄嬛传》,就能看到滴血认亲的镜头。其实滴血认亲就是南宋法医学家宋慈所创立,他还在著作《洗冤集录》中创立了滴血认骨法:

某甲是父或母,有骸骨在,某乙来认亲,生男或女何以验之?试令某乙就身刺一两点血,滴骸骨上,是亲生,则血沁入骨内,否则不入。俗云“滴骨亲”,盖谓此也。

意思是说父母有骸骨在,亲生子女的血滴在他们的骸骨上,就可以渗得进去,如果非亲生子女,则渗不进去。

当然了,滴血认亲与滴血认骨法以科学的角度而言,是不合理的,真正科学的是现代的DNA检测,但宋慈追求科学的精神值得我们后人去学习。

大家在古剧中,常能看一些镜头,用银针来试毒,这也是宋慈创立的银针试毒法。这个则比较科学,古代的生产技术落后,剧毒主要是砒霜,而砒霜中其所含的硫元素与银针接触,就可起化学反应,使银针的表面生成一层黑色的硫化银。

宋慈其人以及为何他能被誉为法医的鼻祖。

宋慈,南宋进士,福建人,官居经略安抚使,主要著作是《洗冤集录》,热门电视剧《大宋提刑官》就是以他的这本著作为剧情素材。这本书是世界上第一本法医专著,直到现代,它在法医学领域,依然有着非常高的参考价值。

他的思想主要是来自朱熹理学,而且能够有主见地摒弃朱熹理学的一些糟粕,用理学精理华论与实践相结合运用在司法刑狱方面。

在古代,因为礼制呆板,导致很多案件在查验上存在阻碍,宋慈则实事求是,去掉礼节束缚,比如理学家认为“视、听、言、动非礼不为”、“内无妄思,外无妄动”等。

但宋慈则认为检验尸体,不用束缚于传统礼数,对尸体的隐私处不必掩盖起来,要仔细检查有没有致命的针、刀等等异物,特别是女性尸体,不用遮羞,力求找到死因,不放过任何对案件有突破作用的证据。

对于富贵人家的千金,更要将尸首抬到光明平稳的大路上进行死因检查,鉴定的过程要让老百姓看见,目的是为了让老百姓见证与监督,检查者没有私自亵渎尸体,更没有私自更改死因的鉴定。

这种做法,于理学盛行的宋代,是不可思议的,但对案件侦查的严谨上,则是历史性的突破。宋慈更下令对尸体检查时,主要负责官员必须亲自到场,不能因为尸臭而避得远远地,只让手下上传检验结果就草草断案,这对案件的审理是极其不负责的行为。

正是宋慈的严谨理念,开创案件侦查先风,突破传统的礼数束缚,重视现场勘验,重视案件证据,宗旨是还原案件的真相,加上多年的经验与技术的累积,在他生命的最后两年,完成了《洗冤集录》这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使得他成为法医鼻祖。

宋慈做为法医鼻祖,为后人所敬仰,离不开他高明的侦查智慧与技术。

《洗冤集录》中,他的一些经验与方法与现代科学技术高度吻合,这让后人不得不佩服他的智慧,比如他用明油伞检验尸骨伤痕。

验尸并骨伤损处,痕迹未现,用糟、醋泼罨尸首,于露天以新油绢或明油雨伞覆欲见处,迎日隔伞看,痕即现。若阴雨,以热炭隔照。此良法也。

意思是说,验查尸体的骨头有损伤,但不见痕迹,可以用酒糟、醋等泼到上面去,在露天的地方用新油绢或者明油雨伞挡在想检查的尸骨位置,太阳光照过时,骨头的伤痕就能显现出来,若在阴雨天,用热炭来代替太阳光,也能检查得出来。

实际上,以现代科学技术而言,这是运用了光学原理,即紫外线照射。尸骨是不透明的物体,不透明物体对太阳光是有选择地反射的属性。当太阳的光线通过明油伞或新油绢伞时,其中影响人的眼睛观察的部分光线被吸收了,所以容易看出尸骨的伤痕。

还有他书中的救缢死法,与现代的人工呼吸几乎相似,而在伤口消毒方面,他用糟、醋、白梅、五倍子等药物,这些药物有防止外界感染、消除炎症、固定伤口的作用,它与现代医学原理是一致的,虽然使用的药物不同,但效果是殊途同归。

与大家分享一下《洗冤集录》中宋慈侦破的经典案例。

某村民被杀,死者的妻子到衙门报案。重视现场侦查的宋慈立即带人到案发现场,发现死者的身上衣物钱财都在,满身的镰刀伤痕有三十多处。

宋慈断定,如果是强盗所为,谋财就行,未必要害命,现死者身上衣物钱财都在,而且死者身上有三十多处镰刀伤痕,这明显是泄恨,犯罪动机应当是仇杀。

于是宋慈问死者的妻子说:“你丈夫平日有没有与什么人有怨?”

女子说:“我丈夫是老实的庄家人,性格憨厚,向来与人和气相处,但是村中某甲去年借了我丈夫的钱买稻谷种子,答应今年此时还钱,这段时间我丈夫几次去催他还钱,但他就是不还,不知道这算不算有怨?”

宋慈立刻命人将全村的村民集合起来,并且说,现在已查出凶器就是镰刀,各村民回去将自己的镰刀交上来检验,如果有隐藏,一定就是凶手,必将严惩不贷。

片刻,七十多位村民回去拿了各自的镰刀,再次集合起来,宋慈命令各位村民一字排开,将自己的镰刀放在面前的地上。

当时正值酷暑,天气炎热,而欠死者钱财的某甲的镰刀上飞满了很多苍蝇。

宋慈对某甲说:“你就是杀人凶手。”

某甲说:“为什么?”

宋慈说:“其他村民的镰刀都没有苍蝇,只有你的有,因为你的镰刀上还残留着杀人之后的血腥气,苍蝇喜欢往有血腥气的地方飞。”

某甲面对宋慈的断案如神,只好无奈地交待了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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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讲一下宋慈和《洗冤集录》。

首先,法医在古代被称为仵作,是一份地位非常卑微,没人愿意干的工作。而历史上的宋慈是学儒学、考科举出仕的文官。并且他还不是文绉绉,除了做官,吟诗作对外,什么都不会的文人。他当过幕僚,带过兵打过仗,后来又做过知县、知州,最后官至广东安抚使,是一个文武全才的封疆大吏。只不过他做提刑官的时间比较长,也最出名。

所以切不可简单的把宋慈与法医划等号,以为他就只是一个法医而已。

其二,宋慈之所以精通法医之术,并不是源于家传,他的父亲也不是提刑官,更没有因为错判冤案而自杀。事实上,宋慈的法医成就属于是自学成才。他当时对工作在一线的仵作和衙役极不信任,所以他自学法医,亲力亲为,这才成为当时的法医专家。

其三,宋慈所著的《洗冤集录》,其内容并不都是宋慈的原创。宋慈所做的实际上是汇总前人多部著作,再加以己见。

比如在《洗冤集录》中,宋慈记载的“滴骨辨亲”之法(也就是把血液滴在以亡之人的骨头上,若此骨主人是滴血人的父亲,血液便会渗入骨内,反之则不会),就是引用自三国时代谢承所著《会稽先贤传》一书中的内容,宋慈属于是直接抄录。(他应该也没有验证这一方面是否真实可靠)

PS:后来在明清小说中,“滴骨辨亲”又被简化成了“滴血认亲”。其实这种检验方法并没有科学依据。

其四,在《洗冤集录》中,其实有很多有违科学常识,错漏,以偏概全的地方。

比如前面提到的“滴骨辨亲”,就是最典型的以偏概全的例子。或许,有的人的血液真的能渗入自己至亲的骨头,但是人死后,骨头会发生腐化,骨头表面形成了细小裂缝,任何人血液都可能会渗入骨缝中。所以“滴骨辨亲”显然是没有科学依据的。

还比如,宋慈说自杀上吊的人,在尸体脚下挖一个三尺深的坑,应该能够挖到火炭。要找到了火炭,就能肯定这个人是真的是上吊死。这个结论其实源自宋慈的家乡,也就是现在福建北部的一种风俗。宋慈把这种地域性风俗当作全国性的风俗,这就属于典型的以偏概全了。

又比如在《洗冤集录》中,宋慈记载“男子骨白,妇人骨黑”,“左右肋骨,男子各十二条,妇人各十四条”,“男子骷髅头骨到耳后有八块骨头,女人只有六块,但蔡州(今湖北枣阳)人却有九块”,这也属于典型的没有科学依据。

或许,当时真的有部分湖北枣阳人的头骨数量如宋慈所述那样,但即便真的有,那肯定也只是少数枣阳人的家族遗传现象,不可能所有枣阳人都是如此。

否则拿到现在来看,枣阳人就属于遗传进化变异,应该要生殖隔离的一群人了。

其五,尽管前面说了《洗冤集录》的很多不足之处,但是这并不能抹杀宋慈和《洗冤集录》在法医学界的开山鼻祖地位。

因为在《洗冤集录》中,尽管有一些内容不太靠谱,但是有更多的内容,还是靠谱的。

比如宋慈提出一种检验皮下出血的办法,即把纸用酒、醋浸湿,敷贴在皮肤上,经过一段时间,皮下出血痕迹就能显现出来。这个方法是符合化学原理的。因为醋中含有乙酸成分,醋透过皮肤后,乙酸能和出血部分的血红蛋白发生反应,变成暗褐色;而酒精能增加皮肤表层的投射性(就跟现在打针,护士先用酒精棉擦拭皮肤是一个道理),这样皮下出血的痕迹就显示出来了。

还比如宋慈提出的验骨伤方法,即把醋浇敷在尸体的表面,然后用雨伞遮住要验看伤痕的地方,迎着阳光隔伞看,就能看到骨头伤痕。这也符合科学依据。因为古代雨伞都是用桐油浇灌过的纸做成的,而且大多伞都是红、褐、淡黄等颜色。阳光透过这些伞的伞面,部分光线会被吸收,剩下的红外和紫外光线就照射在体表上,能显现出伤痕,这和现在用紫外线检验骨伤其实是同一个道理。



类似上面说的、有一定科学依据的验尸和验骨方法,《洗冤集录》中还有很多,都值得当时以及后来人借鉴。这对于一部十三世纪的法医著作来说,相当的了不起。

其六,宋慈和《洗冤集录》还有一个很了不起的地方,那就是对当时南宋腐败混乱的刑狱判案和法医鉴定状况,做出了系统性的矫正和指导,并影响了后世几百年。

南宋中后期,腐败横行,刑狱制度更是黑暗且混乱。宋慈正是见到当时州县掌管刑狱的长官遇事不出门,碰到案子就让手下的小吏去现场勘验,而这些小吏大都没读过书,本身也没啥理想,一心只想捞钱,把黑的说成白的,几乎不负责的现状后,提出了规范性的法医工作流程,极大的减少了冤案、错案的发生。

另外,宋慈在《洗冤集录》一书中,还再三的强调,刑狱一定要重证据,当时掌管刑狱的法官审案时,不重视证据,主要靠刑讯逼供,动不动就是打人一百板子,有时竟然把人活活打死。根本没有用心审案。所以宋慈便提出,审案一定要有证据,小吏做现场检验流程时,必须要如何如何,如怎么保护现场的证据,官员要如何如何,如必须要到现场勘察情况,做到透明、规范、责任制。谁出错,就追究谁的责任。

宋慈制定的这套刑事工作流程,责任追究制度,其实就是现在的刑事案件办案的规范化流程。八百年前的人就能有如此科学工作的思维,着实是了不起。

总的来说。宋慈的厉害之处在于,他不仅在《洗冤集录》中,归纳了当时对法医学技术层面的指导,还制定了当时刑狱工作、乃至后世元明清三朝的刑狱工作制度。因此尽管这本书在内容上有很多谬误,但仍然当得起“开辟了法医学这个学科”、“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著作”这种超级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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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中的确有这样一位法医被誉为法医鼻祖,那就是宋慈,为什么被誉为鼻祖,乃因为他的法医手段至今都在沿用,从细致入微,再到明察秋毫,这就是法医的名言,而宋慈不仅在古代历史中能达到如此标准,后经更是被传承。

宋慈,字惠父,汉族人士,生于南宋时期,是大宋年间知名提刑官,著名法医学家,中外法医界都认可宋慈是古时至今第一位开创了“法医鉴定学”的人物,也因此宋慈被业界誉为世界法医学鼻祖。

宋慈在南宋时期开始规范法医相关秩序,并用一生的实践经验书写了一本“法医鼻祖”录

宋慈的誉为还要从他个人事迹讲起,据悉,法医这个职业在古代很早就已经有了,最早记载于春秋战国,只是当时的法医并不是称呼于法医,而是称为“令史”,令史又是什么呢,令史乃专门负责带领隶官检验尸体和活体检验的一种职业。

由于战争祸乱,“令史”在春秋时期可以说是非常流行。

后经历史演变,隋朝开始,“令史”为仵作一词,一开始时仵作也是与令史同样,然后慢慢形成了验尸人,在民间专门为各种尸体验尸,并且殡葬,民间称呼为“仵作行人”。

仵作至宋朝后,宋慈才开始将这门职业编程,不再是以往的杂乱无章,而且开始分类,例如仵作、行人、团头、坐婆、稳婆,检验男性尸体由前者,检验女性尸体由后者,分工明确。

在宋慈整个二十年的官宦生涯中,宋慈被四次任命为高级提刑官;可以这样归纳,他这一生的成就都在这个法医岗位上,凭借一生的经验,在晚年时期还为后来的法医界书写了一本《洗冤集录》。

《洗冤集录》共5卷53目,约七万字,该书阐述了如何勘察现场、如何检验尸体、以及尸体解刨、和鉴定死伤,而这本《洗冤集录》是目前世界上仅存的第一部完整系统法医学专著;较之国外最早意大利人菲德里斯的法医著作《医生关系论》早了三百多年。

这也是为什么宋慈被誉为法医鼻祖的原因,一为在历史最早统筹规范法医这项职业,二为用自己一生所学实践的经验书写了一本传承名著,并沿用至今。

宋慈的厉害之处

宋慈这本书到底有多厉害以及伟大?须知,宋慈书写的《洗冤集录》不仅在中国沿用长达六百多年,重点是被全球翻译成英、俄、日、荷兰、韩、德、等众多国家的文字,后世中,这本书是所有法医相关书籍中的主要学习以及参考资料。

当今社会,宋慈的验尸手段也有沿用,不论科技如今多发达,它的核心未曾改变。

就拿《洗冤集录》中记载的溺死来看,可以归为假性溺死、自缢、假性自缢,其中内含的洗尸法、人工呼吸法、解毒法、银针验毒法,均在全球广泛沿用,并拥有科学依据与存在的道理。

在历史中,宋慈也许并不出名,但他的所作所为在法医学上可以说是如雷贯耳,其《洗冤集录》不仅仅是中国的财富,更是法医学的精神财富,而他的记载可惜甚少,如果不是南宋词人刘克庄的《宋景略墓志铭》和纪晓岚的《四库全书》可能都鲜有人发现《洗冤集录》这本传承专著。

后,南宋淳佑八年(1248年间),宋慈在南宋任焕章阁直学士、广州知州和广东经略安抚使期间,一次参加祭孔典礼患头晕仍然坚持参加,从此委顿不起,同年三月初七逝世于广州官寓,享年64岁,一代法医学圣人就此撒手人寰。

文/探索历史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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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中,如果说法医宋慈是法医的鼻祖,那是毫无夸张的。法医宋慈到底有多厉害呢?下面通过其人、其书来说说。

  • 其人

宋慈(1186-1249年)字惠父,宋建阳(今福建省建阳县)童游里人。曾任广东、湖南省提点刑狱官(掌管刑法狱讼的官吏)。宋慈少年时受业于同“考亭高第”吴稚的门下,受朱熹的考亭学派(又称闽学)影响很深。宋丁宗嘉定十年(1217年)中乙科进士,即除浙江鄞县尉,但未赴任而父丧,丁忧于家中。

宋理宗宝庆(1225-1227年)中,才出任江西信丰县主簿,正式开始了他的仕宦生活。此后,他先后任过福建长汀知县、邵武军通判摄郡、南剑州通判、司农丞知赣州、提点广东刑狱,知常州军事、除直秘阁提点湖南刑狱、进宝谟阁奉使四路(皆司臬事)、拔直焕阁知广州、广东经略按抚使等职。

宋慈一生二十余年的官宦生涯之中,有许多时间是与刑狱方面有关的。尤其是他对待刑狱问题上的审谨态度和求实精神。还在他提刑湖南作《洗冤集录·序》时就说明,他已经“四叨臬寄”,四度任法官了。以后进直宝谟阁奉使四路,也是“皆司臬事”。因此,他在听讼理刑当中,能实事求是,果断刚直“以民命为重”的态度是值得肯定的。

宋慈认为,狱事中最严重的莫过于定大辟(杀头)之罪,定此大罪的根据是在于弄清初发的案情;要真正搞清初发的案情,最重要的又莫过于对被害者原尸的检验。因此,委派什么人来理刑办案,实在是一件需要慎之又慎的事情。对于当时许多官员的轻率不负责任的态度,以及一些州县往往将关系到人命大事的案件交付给一些新入选的、毫无实际经验的官员和一些武职官员去处理,宋慈都是反对的。他认为,这些人很容易受仵作和胥史的欺蒙,弄得黑白颠倒、是非莫辨。他说:“近年来,州县悉以委之初官,付之右选,更历未深,骤然尝试,重以仵作之欺伪,胥史之奸巧,虚幻变化,茫不可诘。纵有敏者,一心两目,亦无所用其智,而况遥望而忽视,掩鼻而不屑者哉。”

宋慈本人,对于决狱理刑,一向都是十分认真的,从来不放轻忽怠慢。对于下面所呈报给他审批的结案和判决呈文,如若发现有伪、错,他必定立即驳下重新审理。遇到一时疑信未决、是非难定的案情,他总是要反复深思,唯恐布什么错漏成疏忽之处。他从不在疑窦尚未解决之前就匆匆下结论,使死者蒙受不白之冤。针对当时一些没有实际经验的司法官员往往造成错案、冤案的情况,宋慈采撷前人著作如《内恕录》、《折狱龟鉴》等书中的有关记载,参以自己的实际经验,编辑成书,用以指导狱事的检验。他宣称自己辑撰书的目的就是“洗冤泽物”,如同医者是为了“起死回生”的目的一样,医者如能洞彻脉络表里,就能达到起死回生的目的;刑者只有通晓检验知识,才能收到洗冤泽物的效果。

正因为宋慈对狱事能够采取“审之又审”的严肃认真态度,能够平反一些冤、错案件,所以作为一个法官,他的名声一直是非常好的。宋慈奉命提点广东刑狱之前,那里的官史“多不奉法,有留狱数年未详覆者。”一般说来,在那种时代难决疑狱的出现,主要的不外有两个原因:一个是主管官员的昏庸糊涂和办事官吏的不负责任,没有去把案情弄清,天长日久,拖成疑狱;另一个便是地方豪猾的不法刁难,或讼狱的人凭借势力和某种“背景”,人为地制造疑似难明难断的案件。宋慈能在很短时间内,便大刀阔斧地决辟囚二百余,解决了一大批疑案、积案,可见他办事严肃认真,而且是很有一点不畏豪猾权贵、决事果断的精神的。

  • 其书

《洗冤集录》是我国早期比较完整的法医检验专著。宋代的宋慈写于淳祐七年(1247年),欧洲到十六世纪才有法医学,比中国晚300多年。《洗冤集录》是他收集当时和以前有关法医检验的实践经验,加以综合、校正,再结合本人四任司法官吏的心得在六十二岁时写成。《洗冤集录》在我国法医学发展史上有着重大影响。宋代迄清代数百年来一直被奉为法医检验的经典。曾被译成荷兰、英、法、德等国文字,传入各国。

《洗冤集录》对法医检验上的一些重要问题以及一些主要死、伤现象,例如暴力死与非暴力死,自杀与他杀,生前伤与死后伤,真伤与假伤,尸体现象(尸冷、尸斑、尸僵、腐败),机械性损伤(钝器伤、锐器伤、压伤、坠落等),机械性窒息(缢死、绞死、扼死、掩捂死、溺死等),高低温的作用(烧死、烫死、冻死等),雷击,中毒,急死,以至尸干化,等等,都已经有了不同程度地触及和探讨。其中所述大部分是有价值的,且有不少是符合近代法医学原理的。如《自缢》中陈述:活套头,死套头,脚到地并膝跪地,都可死。《被打勒死假作自缢》中通过对尸体伤口的颜色、状态对比:有死后被人用绳索系扎手脚及项下等处,因为此人已死,血气不行,其痕无血荫,虽被系缚深入皮,无青紫赤色,但只是白痕。《溺死》内讲明:如果尸体面色微赤,口鼻内有泥水沫,肚内有水,腹肚微胀,那么这是真溺水身死。如果人发生疾病身死,被人抛掉在水力,即口鼻无水沫,肚内无水,不胀.....。《验火焚辨生前死后》中陈述:凡是生前被火烧死的人,其尸口鼻内有烟灰,两手脚皆拳缩(原因是人未死前被火烧死的,口开气脉往来,所以呼吸烟灰入口鼻内)。如果死后被火烧者,其尸虽然手脚拳缩,但口内无烟灰。若不烧着两肘骨及膝骨,手脚也不是拳缩的等。远在七百多年前,处于唯心主义理学猖獗的南宋时代,宋慈作为一名封建官吏,却能认识到“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的道理,把实地检验作为正确判断案情的重要条件,并为搜集整理法医资料而付出了毕生的精力,把法医检验提到一个崭新的高度,应当说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当然,《洗冤集录》和其他文化遗产一样,也有它的历史局限性。由于时代和技术条件的限制,不仅内容比较粗糙和原始,而且其中还有许多不符合科学的记述。如《验骨》中说:“人有365节,按一年365日。”又说:“男子骨白,妇人骨黑。”“髑髅骨:男子自顶及耳并脑后共8片(蔡州人有9片)......”《自缢》中甚至说:“若真自缢,开掘所缢脚下穴三尺以来,究得火炭,方是。”等等。诸如此类都是错误的,属糟粕,是必须加以扬弃的。

宋慈与他的书确确实实成了古代历代刑官实行检验的指南,他的影响决不限于我国,而是及于世界许多国。宋慈的《洗冤集录》不仅是中国法医史上第一部专著,也是世界上法医史上的第一部。当有关他的刊物问世及在中国社会广泛流传之时,世界各国的法医学正处于蒙昧时代。截止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中期的资料说明,宋慈及其书在世界各国法医学界所重视。所以说,宋慈是法医鼻祖;《洗冤集录》是世界最古老的法医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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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是我国古代著名的法医学家,写下了我国乃至震惊亚欧的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洗冤集录》。其实让我们最初知道历史上有宋慈这个人是从两部电视剧开始的,一是欧阳震华的《洗冤录》,其二是何冰老师的《大宋提刑官》。刚开始看这两部剧的时候年纪还小,知道历史上有这个人,但是也只是将其当做电视剧来看的,而真正了解到了宋慈以及其《洗冤集录》却是在长大以后。《洗冤集录》在以后的几百年里成为法医的的学习用书,也是实际办案工作中的主要参考资料,也不断在历史的进程中,在实际的实践中不断发展,里面的法医学知识也一直在沿用,并传至了很多国家。

宋慈的人生经历及其求学之路

宋慈出生于福建建阳童游里,福建这个地方的印刷行业是十分发达的,也就不难想象出出生在这个地方的人一定都是好学之人,加上福建也是朱熹的故乡,朱熹也是少年好学,对经、史、子、集以及乐理、文学等多方面都颇有研究,初次之外,他还继承发展了二程的理学,提出“存天理,灭人欲”,后建立了考亭书院,授徒讲学,虽然朱熹和宋慈二人年纪相差比较大,但是宋慈却受到朱熹思想较大的影响。印刷行业发达加上是理学大师的故乡,少年宋慈也因此受到较大的影响,少年师从吴雉,吴雉恰好是朱熹的弟子,也就是说,宋慈自小就学习朱子的思想,以后为官的过程中也形成了一个比较好的价值观。

后宋慈进入太学学习,又遇到了自己的伯乐真德秀,他也是朱熹的再传弟子,后来宋慈参加科举考试,三十一岁中了进士。朱熹自小就师从朱熹的弟子,再传弟子,程朱理学对其影响是很深刻的。在以后的为官生涯中,他优秀的品质也是,他的清廉,他各个方面的人生观都受到理学的影响。

出仕为官,以民为本,洗冤开始

宋慈31岁才中进士,但是适逢其父去世,不得不丁忧守孝,所以他为官的时候已经是三十九岁了,也只是一个小主簿,但是在为官期间,就遭遇到了一场小骚乱,宋慈建议安抚政策,但是上级却没有接受他的建议“慈率义丁力战,破平高寨”但是他的上级魏大有出于嫉妒,弹劾宋慈,后宋慈又受到真德秀的举荐,恢复了官职,出任长汀知县,解决的长汀的盐政问题,得到百姓的赞许。后来的几年又出任邵武军通判等职位,到了嘉熙三年,开始出任广东提点刑狱,平反多起陈年旧案,八个月的时间审理死囚两百余人,惩恶扬善,第二年又出任了江西的提点刑狱,又解决掉了江西赣州的私盐问题。

宋慈出仕为官已经接近不惑之年,虽最初只是一个主簿,但是做到提点刑狱甚至更高的职位,已经算是大器晚成了,二十年的时间,一直是兢兢业业,一丝不苟,清廉为官,也是和自小受到儒学思想有很大的关系。

法医巨著——《洗冤集录》

宋慈为官二十年,担任江西,广东,广西,湖南四地的提点刑狱的职务,这个职务主要是处理这个地方的刑狱,诉讼,而要准确处理类似案件以免造成冤假错案的情况。这样就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而这些地方的官员贪污腐化成风,奸猾狡诈,宋慈在此破案也是很吃力,八个月处理两百余起旧案,而为了案件的公正性就要实地考察,搜集证据,但是在古代参加这项工作的一般都是杂役,地位不高,而实际的官员却因为嫌烦,嫌累,坐等杂役的勘查结果,杂役考察完之后,整理成文发给负责的官员。杂役干这项工作是十分不专业的,没有专业人士的现场确认,这样对于受害者也是极其不公平的。

宋慈在《洗冤集录》中写道“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一切关乎到性命的案情最重要的还是在于检验,不能有任何的懈怠之心,所以宋慈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研习钻研历代狱案类的书籍,编纂出一部《洗冤集录》。

在《洗冤集录》中,宋慈提出要认真检验,凡是检验不出受害人的要害的,涉事官员要受到惩罚,并阐述了关于勘验尸体的重要原则。造成冤狱的原因之一便是官员不重视尸体的查验而敷衍了事。检验的过程中要重视细节,注重人死亡的特征。

在《洗冤集录.疑难杂说》中说明了要怎样辨别是上吊自杀还是先勒死而制造出的假象,是不小心落水溺死还是被人强行推进水里淹死的,是死前被打伤还是被打死的,并且还附上例子,说明怎样的辨别“昔有甲乙同行,乙有随身衣物,而甲欲谋取之,甲呼乙行路,至溪河,欲度中流。甲执乙,就水而死,是无痕也?何以验之。先验其尸瘦劣,大小十指甲,各黑黯色,指甲及鼻孔各有泥沙,胸前赤色,口唇青斑,腹肚胀,此乃乙劣而为,甲之所执于水,而致死也。当究甲之原情,须有赃证,以观之验,万无一失”这个例子就完整写出了被溺死的人所具有的特征。除此之外还有验骨等各种的验尸方法。

《洗冤录》不仅指出了官员要认证负责的态度的重要性,若为官办案只会敷衍了事,就会办成冤假错案。毕竟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结语

它的问世之后,为以后的疑难案件提供了方法与经验,便于办案的工作更加容易方便开展,为后人提供了更多的破案经验,后世又以此为蓝本,加上最新的办案经验不断加以创新和发展,但是很多的案件法医从书都是以《洗冤集录》为基础的。从南宋一直到晚清,不断以此著作加以增补校勘进行完善,成为一部世界公认的法医学专著,它不仅在中国影响深远,甚至为世界的法医学研究提供了经验。

1392年它传到了朝鲜,后又传到了日本和欧洲国家,为他们的法医检验提供了经验,足以证明它的实用性以及先进性。《洗冤录》也成为当时代表法医学专著的最高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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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年前看过的一部《大宋提刑官》,故事情节大多已忘,宋慈沉稳、智慧、明察秋毫的形象却深深地留在记忆中,叹服于他的断案如神,心思如电。


《大宁提刑官》就是以宋朝法医学家宋慈为原型,以其著作《洗冤集录》为基础改编而成。


宋慈,字惠父,南宋淳熙十二年(1186年)生,福建建阳县人,父亲曾任过广州节度推官,也是一位掌管刑狱的官员。



1217年,宋慈考中进士,先后提任过江西信丰主簿、长汀知县、南剑州通判,江西、广东、湖南和福建提点刑狱官等,官至广东经略安抚史。


宋慈的一生,博学广识,心地正直,为民着想,所以当他看到有些官员玩忽职守,虚伪狡诈,不愿意现场查看,看见死人伤者躲得远远的,造成了很多冤假错案的时候,内心十分气愤。他对自己要求极严,每一个案子都仔细查核,重视实地查验,绝不愿意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愿意放过一个罪人。《洗冤集录》开头就说道:“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盖死生出入于权舆,幽枉屈生之机括,于是乎决。”这些话的意思是说,刑罚最重的是杀头,量刑罚是根据犯罪事实决定的,那么,断案中的检验就非常重要,是关系生死的大事,不可马虎,要做到“贵在审之无失,”所以他自己也是每一个案子都“亲临视”,“躬亲诸尸首地头”,“免致出脱重伤处”。


据说,他做广东提刑官的时候,当地已经堆积了200多件疑案,他一到任就亲自查访,仅八个多月就清除了积案,也还了很多老百姓清白,受到百姓的爱戴。



正是在一份强大的责任心的驱使下,宋慈将自己任法官期间的经验和实践,记录成《洗冤集录》5卷,这部书于1247年完成,分“条令”、“检复总说”、“疑难杂说”、“初检”、“复检”等53目,内容则涉及内科、外科、儿科、妇科、骨科以及生理、病理、药理、诊治、急救和解剖等各种医学知识,当然其中最主要的,是对如何进行法医检验,作了系统的论述,集宋代法医学之大成。



这本《洗冤集录》比欧洲最早的法医学专著还要早300多年,是世界上第一本法医学著作。800多年来,它被译成朝、日、法、英、荷等多国文字,不仅对我国现代法医学有着影响,而且对世界法医学的发展也有重大影响。


因此,宋慈被尊为“法医界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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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这个人在正史中并没有记载。今天我们了解宋慈主要的资料来源是宋慈的好友刘克庄为他撰写的《宋经略墓志铭》,以及他的传世名作,被誉为世界上第一部法医学专著的《洗冤集录》。

一,宋慈的出身。

宋慈,字惠父。南宋淳熙十三年生于福建建阳童游里。与儒学大家朱熹是同乡。宋慈出身名门,其祖上可以追溯到唐代名相宋璟。他的父亲宋巩也是饱学之士,在六十八岁的时候中了进士,被任命为广东推官掌管刑狱断案的工作,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并写下了许多工作中的心得与知识。这些资料后来都成为宋慈的宝贵财富。

宋慈这个人从小聪明,读书很快。家人便把他送到朱熹开办 的学院里读书,他的老师都是朱熹的得意门生。到了三十二岁的时候,宋慈中了进士,被授予县尉的官职。但由于父亲老迈,体弱多病,所以宋慈辞官回乡照顾父亲。父亲病故后,又在家乡守孝三年,期间阅读了大量的父亲留下的笔记。养成了他对待案件侦破重视证据,严谨小心的性格。一直到四十岁的时候他才离开家乡,到江西信封县做了主簿。而宋慈的传奇人生也是从江西开始的。

二,平定侗寨叛乱。

很多人的印象中,宋慈是个侦探,负责断案伸冤。其实这些只是宋慈最后十年的事情,而在此之前,他更多的是在打仗平乱。当时的信封县地处湖南,江西,广东,福建四省交汇之处,山高林密,治安十分混乱。特别是其辖境内的龙南和安远两个地方更是盗匪横行,集聚凶险。宋慈在信丰县干了三年,正当调任的时候,信丰县内的南安军爆发了侗族叛乱。三个侗族寨子起兵反叛,而当时江西的官员却不敢去平乱。军队将领也不愿进兵侗寨,而是观望不前。宋慈连忙给当地官员上了两条建议:第一,迅速出兵制止叛乱,防止扩大;第二,由官府出粮食赈济难民。

上司接受了第二条,开仓赈济难民。但还是没有人敢去平乱,宋慈于是招募民兵,组建了一支军队朝南安军杀去。在他的指挥下侗寨被平定了两个,另一个投降。一场叛乱就被一个书生带着民兵平定了。这让江西的地方官脸上很不光彩,于是就在上奏中污蔑宋慈徇私枉法。宋慈知道后十分生气,一怒之下弃官回乡赋闲去了。

三,镇压盐民起义。

就在宋慈赋闲在家的时候,福建汀州府宁化县爆发了晏梦彪为首的盐民起义,原来在南宋的时候,食盐只能由官府用摊派的形式卖给老百姓。当时就滋生出许多腐败和巧取豪夺的事情,官府的人中饱私囊,甚至在官盐中掺入沙土出售给百姓,这让人们苦不堪言。如此一来,就出现许多铤而走险的私盐贩子,人数庞大。朝廷不允许私自贩卖食盐,对这些私盐贩子大肆搜捕,处罚及其严重。1228年,晏梦彪纠集数百名被追捕的盐贩子,在宁化县南部的潭飞磜(ji)举兵起义。

宋朝先是派福建出兵镇压,结果领军将领冒进轻敌,在潭飞磜中了农民军埋伏,被打的溃不成军,主帅也战死。这下子四方乱民纷纷归附,潭飞磜的起义军迅速扩大到两千多人。

宋理宗命启用陈韡(wei)负责镇压叛军。但农民军的起义规模越来越大,经过多次交战,陈韡不光没平定叛乱,反而使农民军攻占了数座城池。无奈之下只得请求朝廷加派援兵,朝廷派王祖忠率领三千军队增援。而此时宋慈的老师真德秀将宋慈推荐给陈韡。陈韡听说宋慈有平定侗寨的经验很是高兴,于是把他派给王祖忠做助手。

但王祖忠看不起宋慈,认为他只是一个能说会道的书生罢了。于是他与宋慈分兵进攻农民军,约定在老虎寨这个地方会和。并且带走了大部分军队,只给宋慈留了少量的兵马。宋慈带着这小股部队居然一路打到老虎寨,比王祖忠还先到。从此全军上下对他刮目相看,王祖忠更是常常向他请教作战方法。1232年正月,晏梦彪率领的盐民起义被镇压,他也被抓住处死。宋慈因为有功,得以洗刷之前的冤屈,被授予长汀知县。

四,治理长汀。

宋慈到长汀上任后,很快就发觉了当地百姓吃盐的困难与官盐摊派带来的混乱。他联想到了晏梦彪盐民起义的事情,如果要治理好长汀,防止盐民造反的事情再次上演。就必须解决老百姓吃盐的问题。当时长汀吃的盐是由福州运来的,从福州运盐要经过闽江,沙溪。而且都是逆流而上。之后又转山路。一年之后才能到达长汀县。这就导致了官盐价格高昂而且质量很差,但是老百姓不得不吃啊。宋慈了解这一情况后上奏朝廷,请求重新划分盐区,将长汀县的盐划入广东盐区,这样的话,长汀就可以吃到比较近 的潮州盐。宋慈又带领百姓一起休整长汀到潮州的河道,开辟了一条快捷的运盐航道。如此一来,从潮州到长汀县的运盐船只要三个月就能到达,而且质量好,价格便宜。百姓们纷纷拍手欢庆,在航道边修建了宋慈亭做纪念。

宋慈治理长汀的故事说明他是一个爱民的好官,而且能从实际出发替百姓解决困难。比起许多假大空的封建士大夫实在强了不知道多少倍。清代的陆心源曾根据《宋经略墓志铭》的资料写了一篇两千多字的《宋慈传》,收入其著作《宋史翼》的《循吏传》中,称赞宋慈是可以与辛弃疾比肩的宋代名臣,这真是很恰当的。

五,赈粜常州。

宋慈治理长汀县的功绩被宋理宗看在眼里,在宋慈任满之期,就调任他为京畿重镇常州任知州。可见对他的重视程度。而宋慈治理常州时,由于遭遇了天灾粮食欠收,造成了大批灾民。面对着成批的灾民,宋慈在常州实行了赈粜之法:将百姓按照财力分为五等,粮食多余的上户和中上户必须捐出财物和粮食帮助官府赈灾;中等人家则自给自足,不必出资,也不得享受赈济;中下和下下户则由官府和上户共同救助。同时自己又向常州申请免税,鼓励商人到外地运粮等措施。这样的方法,使得常州在数年大旱中居然一直井井有条,内出乱子。普通百姓们当然是对宋慈感恩戴德,为他修建了生祠。而同时也得罪了许多的富人阶层。等到宋慈任满离开时,常州的府库里居然存储了大量的粮食和钱财。这真是很能体现宋慈的治理地方的能力的。

六,决狱断案。

1242年,由于广东地区诉冤的状纸太多,宋理宗任命宋慈为广东提刑官。这才成为我们心中那个神探的形象。当时南方的官吏对于案件审讯多不用心,导致积压公案日久不决,也造成了很多的冤假错案。五十多岁的宋慈到任后,亲自勘察审理,用了八个月,断命了两百多起积压案件。从此声名鹊起。他在断案时特别注重尸体检验和犯罪证据的收集,小心谨慎。以防止主观武断所造成的冤案错案的发生。就如《洗冤集录》序言中说的那样:


狱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

凡事讲究证据与检验结果,这样才能不错判好人。之后的七年时间里,宋慈又相继到湖南,广西,江西等地做提刑官。在断案过程中,他不惧豪强,敢于替百姓伸张正义,而且断案果决老辣,往往使得听讼者心服口服。一时他的美名传遍了四周,连山野之民也知道有个断案如神的宋提刑。1247年,宋慈将自己一生断案的经验与前人留下的一些关于刑狱方面的知识综合汇编为《洗冤集录》一书,意在洗去冤案,使刑法公正严明。此书一经刊刻便引起朝廷的重视,之后刊刻流布全国。成为执掌刑狱的官员必备的手册。两年以后,宋慈在广州经略安抚使的府衙中病逝,终年64岁。走完了自己光辉传奇的一生,他的好友刘克庄亲自为他撰写了《宋经略墓志铭》,使得后人能一览这位大宋提刑官的风采。

七,《洗冤集录》。

《洗冤集录》是宋慈执掌刑狱时断案的实际经验,以及前人流传下来的一些折狱经验综合汇编而写出的一部伟大的著作。宋朝的规定是州府官员在遇到人命案件时必须亲自负责查验审理,否则就会被判罪。宋慈就是在这样的亲力亲为中积累下宝贵的判案经验和大量的尸体检验的知识,全书七万多字,分为两卷,又细分为五十三门。详细的记载了大量的验尸,取证,判断死因和中毒解毒的方法。著名的“红伞验伤”和“滴血认亲”就出自《洗冤集录》的记载,这部书是我国古代刑狱知识的宝典,当然也掺入了许多迷信和不科学的记载。但这丝毫掩盖不了这部书的伟大。因为它是世界上第一部法医学专著,比西方领先了三百多年。

这部书到了明清时期已经是官府掌管刑狱的官吏们必备的一本手册,到清末的时候,一个英国医生来到中国,发现中国的很多官员都有这部书,便将他带回欧洲。从此,《洗冤集录》被翻译成多国文字,流传世界各地。一直到今天,都是法医学人员的必备课程。

总结:

宋慈这个人,不仅仅只是一个侦探提刑官,他还是一个封建社会能文能武的有良心的封建官僚,他的一生可谓是一部刺激精彩的小说。每一次都是那么精彩,让人叹为观止。由于《宋史》成书与元朝晚期,当时匆匆编著,导致了许多人物失载。而宋慈所重视的验尸取证等行为在封建士大夫心中是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所以一直没有太多的关于宋慈的记载。所幸的是刘克庄为宋慈撰写的《宋经略墓志铭》流传了下来,才使得我们能对这位著名的神探的一生有了大致的了解。这也算是一桩万幸之事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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