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贵族的女儿称为格格
后金时(清朝前身)可汗和国君的女儿均称格格。皇太极继位后,效仿明朝,皇帝的女儿称为“公主”且皇后之女称为““固伦公主”,其他妃子所生之女称“和硕公主”。
一、公主:
皇室所生子女,依照其母亲的品阶不同,封为固伦公主,和硕公主。
固伦公主一般为正宫皇后所生之女,和硕公主一般为嫔妃所生之女。
固伦公主与和硕公主:
1、从所生养的母亲来看,固伦公主一般为皇后所生之女才可以被册封为固伦公主,而和硕公主一般只是妃嫔所生之女;(例外情况:为了联姻的需要,或是皇室喜爱,有时候会把宗室之女或是妃嫔之女,晋封为固伦公主,如固伦和孝公主,下嫁和珅子;荣寿固伦公主,奕欣长女)
2、从品阶上来看,固伦公主较为尊贵,相当于和硕亲王品阶,和硕公主相当于和硕亲王世子品阶,要比固伦公主低一等;
3、字面意思来看,固伦在满语中的意思表示是国家,和硕的意思表示是地方;
4、从公主朝服装饰来看,固伦公主的朝服装饰比和硕公主的装饰更加的贵气,如固伦公主之朝冠,垂绦金黄 色。和硕公主之朝冠,顶镂金二层,饰东珠九,每孔雀饰东珠六。
二、格格:
顺治十七年(一六六0年)始把"格格"分为五等,即:
一、亲王之女,称为"和硕格格",汉名为"郡主";
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县主";
三、多罗贝勒之女,亦称为"多罗格格",汉名为"郡君";
四、贝子之女,称为"固山格格",汉名"县君";
五、镇国公、辅国公之女,称"格格",汉名"乡君";
在清朝,“格格”有时候也被用于尊称其他地位高贵的女性。例如康熙年间,内务府的报告中有称苏麻喇姑(孝庄文皇后的侍女,曾抚养康熙帝)为“苏麻喇额涅(母亲)格格”。
无正式封号的贵族之女可称格格。《清稗类钞》称:“亲王之女称郡主,郡王及贝子、贝勒、辅国公之女称县主。然除公主外,虽有郡主、县主资格,如未奉有正式封号者,皆统称格格。大抵称格格者,以次女以下之处子为多。若其长女,未得正式之封号者亦罕。”
另外,清朝亲王的低阶妾有时也被叫做格格,位在侧福晋、庶福晋之下。《清史稿》记载雍正帝的孝圣宪皇后“年十三,事世宗潜邸,号格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