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宗听信道士的话,以为自己命中克子,便在太子死后不仅迟迟未立太子,而且不与穆宗(裕王)和景王见面,叫他们搬出宫中,分别住在裕王府与景王府。穆宗比较浑厚,景王却野心勃勃,于言谈之间盼望越次被立为太子。世宗得到情报,就在嘉靖四十年命令景王离开京城,搬到湖北德安所谓“封地”去住。四年以后,景王在德安病死。然而,世宗依然不肯立穆宗为太子。
到了嘉靖四十五年(1566 年),世宗自己去世之时,剩下的活的儿子只有穆宗一人。于是大臣们秉承“遗诏”,便立了穆宗。这时候,穆宗的年纪已有三十。
一、 喜游玩爱挥霍的明穆宗
《明史·穆宗纪》的赞语说:“穆宗在位六载,端拱寡营,躬行节俭。"这个评价并不完全符合实际。明穆宗没搞大规模的土木建筑,但他并不节俭,应该说他是一个怠于政事,对于游玩挥霍却很感兴趣的皇帝。
隆庆元年(1567年)正月,“初七日传示免朝,十五日复示”。对于这种“初政而遽怠”的行为,给事中魏时亮上疏劝谏,但“疏入,留中”,明穆宗并不理睬。十月,“诏停日讲”;魏时亮认为“天未冱寒,不宜遽辍”,又上言劝谏,而明穆宗仍不予采纳,只不过“章下所司”了事。隆庆二年(1568 年)春,御史周弘祖上言批评明穆宗:“嗣位二年,未尝接见大臣,咨访治道。” 如此等等,都说明明穆宗身为皇帝,对于政事却很少过问。
明穆宗所热心的,乃是游玩、挥霍。史载:“司礼诸阉滕祥、孟冲、陈洪方有宠,争饰奇技淫巧以悦帝意。”明穆宗在后宫“游幸无时,嫔御相随,后车充斥”。据内官监说,明穆宗下令从户部调取银两,全部用以“创鳌山、修宫苑、制秋千、造龙凤舰"。明穆宗的“服御器用”,也都是“镂金雕玉”。为了供其享用,他“买玉市珠,传帖数下”,购求珠宝比明世宗“益急”。
其他采办,数量也很大,隆庆五年(1571 年)夏,“诏江西烧造瓷器十二万有奇,陕西织造羊绒三万二千二百匹有奇,凡费一百数十万"。为了供应采办费用,明穆宗“自即位以来,岁取太仓银入承运库”,“视嘉靖末征求愈急,而中官复趣之,库藏为之一竭“。
凡是上疏批评明穆宗挥霍浪费的,都受到打击。隆庆二年(1568 年)九月,工部尚书雷礼弹劾诱惑明穆宗醉心晏游的太监滕祥,“传造采办器物及修补坛庙乐器,多自加征,糜费巨万。工厂存留大木,斩截任意”。明穆宗看到奏疏后,竟不处罚滕祥,而令雷礼致仕。
太监李芳“能持正”,对滕祥以游玩挥霍诱惑明穆宗很不满意,“切谏,帝不悦。(滕)祥等复媒孽之,帝遂怒,勒(李)芳闲住”。隆庆二年(1568 年)十一月,又杖李芳八十,“下刑部监禁待决”。
隆庆三年(1569 年)五月,御史詹仰庇批评宫廷中的浪费现象,惹恼了宦官和明穆宗。当时诸司文移往还,及地方官出教,用“照”字,言官上书不用这一术语,而詹仰庇的这个奏疏中,误用了“再照人主”四字,遂被当成处罚借口,明穆宗下诏说:“仰庇小臣,敢照及天子。”詹仰庇被廷杖一百,并被除名。对于劝谏者的无情责罚,说明明穆宗坚持挥霍浪费的态度极为顽固。
二、首辅之争
嘉靖年间的首辅之争,在隆庆年间有增无减。明世宗死去时,徐阶任首辅之职,遗诏即是他的手笔。遗诏宣布:“凡斋醮、土木、珠宝、织作,悉罢,‘大礼’大狱、言事得罪诸臣悉牵复之。”这个诏书曾使当时朝野上下许多人“号恸感激, 比之杨廷和所拟登极诏书,为世宗始终盛事”。但有两个人对这个诏书却大加诋毁,这便是欲夺徐阶首辅职位的高拱和他的同乡郭朴。
高拱,河南新郑人,嘉靖四十五年(1566 年)与安阳人郭朴同时因徐阶的推荐而入阁。但郭朴与高拱“乡里相得,事(徐)阶稍倨”,高拱尤其“负才自恣”。明世宗居住西内,阁臣值庐在西内之中。高拱“未有子,移家近直庐,时窃出”。有一天,明世宗“不豫,误传非常,(高)拱遽移具出”。给事中胡应嘉,是徐阶的同乡,原已发现徐阶与高拱不合,这时“遂劾(高)拱不守直庐,移器用于外”。
高拱怀疑是徐阶所指使,遂“大憾之”。徐阶在明世宗死后草拟遗诏时,没有与高拱,郭朴商量,“旧恨新仇”,促使他们对遗诏不能公正评价,竟发表了这样的意见:“徐公谤先帝,可斩也!”
隆庆元年(1567 年),胡应嘉以救考察被黜者而削籍,“言者谓(高)拱修旧郤”,胁持徐阶斥去胡应嘉,于是对高拱纷纷弹劾。高拱也找人弹劾徐阶。双方斗争的结果,高拱遭到失败,不得不“引疾归”,郭朴也因受到攻击而“乞身去”。
但徐阶保有首辅位子的时间也不太长。徐阶对明穆宗多所劝谏,“所持诤多宫禁事,行者十八九,中官多侧目”。明穆宗对他也渐渐不满。隆庆二年(1568 年)七月,徐阶只好自请致仕。接替徐阶的是李春芳。他为人“恭慎,不以势凌人”,其任首辅,“益务以安静称帝意”。
隆庆三年(1569 年)冬,明穆宗召高拱以大学士兼掌吏部事。这时,高拱“尽反(徐)阶所为”,“专与(徐)阶修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