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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碎尸案会被改编成电影吗?

2020-07-26 12:01阅读(329)

杭州碎尸案会被改编成电影吗?:看过黄秋生的《人rou叉烧包》吗?这部电影讲述的就是肢解目标,然后做叉烧包的的内容,画面极度不适,当年这部电影都没有那么:-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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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黄秋生的《人rou叉烧包》吗?

这部电影讲述的就是肢解目标,然后做叉烧包的的内容,画面极度不适,当年这部电影都没有那么恐怖的画面,更别说今天这个事情了,因此我认为在国内不会。

首先

这是一个惨案,人神共愤,是一种反社会反人类的行为举止,不仅仅受到法律的制裁,在道德上更是被唾弃,这是一个值得引以为戒的悲剧,所以不会拍成电影。如果拍成电影夫妻感情戏没问题,但是后面的你怎么拍?大家都冲着“分解”这段戏去的,你敢拍吗

过审

如果按照原型事件拍成电影,那么电影局肯定不会过审的,因为不符合价值观也不符合电影制作规范,尤其是下水道冲走肉块,肢解这一段几乎不可能过审,画面也拍不出来,在国内还真没有哪个导演敢拍这种画面,高度的不适和反胃。

如果年轻人小青年看了会不会模仿?本来事件已经够恶劣了还拍电影扩大宣传,这也太毁三观了吧?对不对?艺术作品传递的是价值,但这件事传递的是啥只有恐怖和悲剧。

家属不同意

没有哪一个家属愿意拿这种事情出来做成商品,然后卖钱,把它放到全国全世界人的面前去消费,试想一下这是什么样的价值扭曲。

电影上映后你想想看,几亿的观众聚在一起,吃着爆米花,喝着饮料有说有笑的看着别人的悲惨,然后还议论拍的好不好,这太可怕了,这种事情不会发生在社会主义社会。因此只有8090年代的香港才敢拍这些,因为当时的时局和今天不用。

如果在韩国,日本,美国资本主义电影市场,我倒认为可以拍出来,但是国内几乎不可能的,除非偷梁换柱换汤不换药,拍一部犯罪侦查电影但是觉得不能冠名这件事,也不能让观众看出是参考这件事的,不然导演制片人会死的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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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但不一定能上映,大概率是拿去国外参加评奖。

国内电影目前审核严,很多镜头难以过审。

100多斤的人,拆出来骨头也得有个20多斤,内脏10多斤,剩下的都是直接进入碎肉机,直接马桶冲走到化粪池,有几个人能接受这样的剧情,太过血腥。

而且我们知道的是已经既成的现实,实际上警犬在进行搜索时,竟然没有闻到隔壁房间的血腥味,凶手是如何处理的。

稍微描述下案发经过,7.5日凌晨5:30,凶手开始隔壁房间行凶,并完成肢解碎尸流程,其女儿当时也在此处。

7.6日来女士公司告知凶手,来女士没来上班,凶手随即报案,贼喊抓贼。

警察立即开始查询,并将周围所有冰箱翻开,排除冻尸可能性。

7.22日,经凶手邻居举报,自家未住的房间,电表显示有一天用水一吨,警方此时开始吸化粪池,发现碎肉,案件破解,凶手被抓。

此处辟谣一下,成年女性失踪24小时内不立案,这条是谣言!电视剧骗你的!

其实稍微想下细节都让人颤抖,丈夫淡定分尸,并且接受采访,毫无恐慌,这要是电影,肯定还要渲染恐怖悬疑氛围,所以一般来说,这种是很难在电影院上映的。

上世纪80年代,我们有《红高粱》《活着》这种电影,一个讲述性,一个讲述人性,可是现在看不到这种尺度的电影了。

立意最深的当属《让子弹飞》

随着管控的深入以国内目前的电影分级制度来说,立项都很难,更别说吸引投资以及上映。

如果改编成电影,大概率会变成重案六组类型的

当影片不能过于露骨描述时,会选择蒙太奇手法,将主要镜头忽略,借用一些红色朦胧镜头加上一定配乐来渲染悬疑氛围。

而杭州碎尸案,可以被改编的话,也

最多只能这样展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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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可能,也不应该。


近些年,无端消失的案件也有,被很残忍手段杀害的也有,比如云南的“马加爵案件”。都是非常典型的案件,但却没有被拍成电影。笔者觉得,这不应该被拍成电影。也不可能会有人冒着风险去拍。


而被拍成电影的都是正能量的,如《中国机长》、《攀登者》都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另一类是对国际罪行的声讨,来警示吾辈分当自强的类型。如《湄公河大案》、《红海行动》等。


那拍成电影有什么影响呢?

对邻居的影响

杭州来女士的案件,之所以满城风雨,人尽皆知是因为如今的信息化传播速度太快了,而且太戏剧化了。这种事情,最理想化的办案方式当然是封闭办案最好,也不想引起太大的社会骚乱。据网上爆料,此案件突破时,住来女士旁边的一家邻居已经搬家了。


每个人其实可以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假如自己家旁边出现了一桩这种极其残忍的案件,自己从井盖边过的时候是不是也害怕。所以翻拍成电影无疑是在邻居的心理阴影中再加一道阴影。


对家人的影响

这对家人是一次致命的打击,特别是来女士的娘家人。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当一个人遵循自然规律衰老而死时,家人都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从伤痛中走出来。来女士的人生还有一半,而且家庭条件不错。


家人送她最后一程时都只能蹲在下水道井盖边伤痛难忍、伤心欲绝。身体的残骸是办案人员从十九车化粪池污水中找出来的。这对来女士的家人是一种什么样的打击。如果拍成电影,无疑是在来女士家人朋友的伤口上撒盐。



对社会女性的影响

女性在社会上属于弱势群体,当夫妻之间产生矛盾时,假如发展到动手才能解决那一步,其实女性是非常吃亏的。所以很多未婚女性,本来就在犹豫自己要不要踏进婚姻的围城,加之这次的案件,又在恐婚的路上渐行渐远。


有感情的人养只小猫小狗分别时都要难过一段时间,更何况那是和自己结婚,怀胎九月给自己生过孩子的人。自己的丈夫将枕边妻子残忍杀害,而且还可以在众多媒体和办案工作人员面前把表情处理得如此自然,可想而知,心理如此强大得恶魔有多恐怖。


所以说拍成电影之后,只是给社会女性增添了一个恐婚小技巧而已。


这种事件拍成电影纵然能起到一点法制宣传作用,但是对家人,对小区邻居都会造成二次伤害。所以说拍成电影的可能性不大。而且拍电影是要赚钱的,这种昧着良心赚钱还要面临巨大公关挑战的影片类型。估计没导演愿意拍


个人觉得也不应该被拍成电影。我们只需要相信法律,法律一定会给出一个能平抚人心的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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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会,但一定不是照搬,家属应该不会同意。

影视作品来源于生活,且又高于生活,会有艺术借鉴和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