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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朋友合伙做生意,盈利的时候我选择退出了,一年后朋友做赔了,

2020-07-26 07:18阅读(366)

与朋友合伙做生意,盈利的时候我选择退出了,一年后朋友做赔了,我需要承担什么吗?:“合伙”是怎么合伙的,退出是怎么退出的?说的不清楚。一般来说一起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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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是怎么合伙的,退出是怎么退出的?说的不清楚。

一般来说一起做生意,有三种,一是口头或者书面约定一起做生意,但不到工商注册,这是民法通则意义上的民事合伙;二是去工商注册一个合伙企业,一般都是注册成普通合伙(一方只出钱不参与可以注册有限合伙,像很多投资机构);三是注册一个有限公司。不确定你是哪种情况。

退出时有没有签订协议,如果注册了合伙企业、有限公司,有没有办理工商变更?

所以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是民事合伙,协商一致退出,后续的经营就和你没有关系,亏损和你也没有关系。需要注意的是最好签署书面协议,把事情确定下来,防止有理说不清。

如果是注册了普通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退伙,对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还是要承担连带责任,就是也有还的责任,还完了再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这里也需要注意,退伙要到工商办理变更,没有变更,在外人眼里就是还没退伙,债权债务还是可以找你。

如果是注册了有限公司,退出公司后债权债务和你没关系了。也有个办理工商变更的过程,办理期间债权债务怎么处理,要看协议怎么约定的,比较专业的做法是就这类交割事宜进行特别的约定,以避免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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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常理来说,如果你在一年前选择了退出,一年后公司赔了,和你是没有关系的,但是这个要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的,如果是有限公司,在你选择退出的时候,工商登记的股权信息也以全部合理合法的转让完毕。包括转让前的应该属于你的债权债务均已结算完毕,那么在一年后公司赔了,和你这边是完全没有关系的, 如果是有限合伙人退伙:对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连带责任;退伙后的债务与你并无干系,如果是普通合伙的合伙人退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退伙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之后产生的债务并不需要承担责任

其实总的来说就是如果是退之前导致的债务,那么根据不同的情况需要承担不同的责任,退伙之后产生的债务和你并无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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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退出后经济上你不应承担什么。但要注意以下三种情况: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如果你是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尽管你退伙了,根据合伙企业法第51条、53的规定,有承担你退伙前债务的可能。

第五十一条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根据51条,退伙人如果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应负有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根据53条,合伙人退伙,对退伙前发生的债务还是要承担连带责任,就是也有还的责任,还完了再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如果退伙一年后,仍有退伙前的债务没有偿还或没有偿还完,对此债务你仍有还款义务。

二、你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如果你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权出资有瑕疵或者有公司法第20条规定的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义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有在出资瑕疵的范围内承担公司债务或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可能。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工商变更完,才是法律意义的退出

同时注意的事,如果退出了,无论是从普通合伙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退出,及时进行工商的变更。只有工商变更完了,才是法律意义的退出,是真退出。

另外,可能有其他形式的合伙,这种合伙不是工商登记的,这个时候的责任和义务法律上是归属在工商登记的“合伙人”的。

若你不存在以上一、二两种情况,以及你也进行了工商的变更,个人认为你的退出不承担你朋友亏损的义务,你可以对你朋友进行道德上的同情,以及友情的宽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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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上的退出,不能成为你:本质上的存在的依据。这一点很多人吃亏了,真正的退出是:从法律上完全的脱离,包括具体的:不存在股东关系,特别是法人,不存在权责关联,特别是股权关系;不存在账务关系,特别是债务关系;不存在工资福利比如保险这些。这些都要明确的厘清。同时,公司任何有关你的身份证明和用于商业用途的关系你的身份证明,你都要声明:与本人无关。因为生意从开办到运营,你的身份证明可能还用被继续使用,这时很难取证。


如果你做好了这些内容,清白退出,那就没有任何问题;如果你没有做好这些,那你就有问题,问题的大小还是与这个项目的关系度强弱有关,比如你口头退出了,对方也口头明确了,但是事实股东关系存在,那你就按你股权比例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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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合伙概念比较模糊,是合伙企业还是合伙成立有限公司“退出”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一、合伙人退伙:1、如果是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2、普通合伙的合伙人退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退伙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有限公司股东合法合理转让股权后,对转让后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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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合伙做生意”,是什么概念?是组建了一家公司?还是松散型合伙?还是注册了一家合伙企业?

合伙的商业模式不同,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从有限公司退出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以公司的全部财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

如果题主是有限公司的股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了朋友,或者转让给了第三人。

这种方式退出后,就算有限公司亏损、破产都不会涉及到题主。

松散型合伙

松散型合伙,主要是根据两人之间的合伙协议处理,松散型合伙是不会注册公司的,每次都是就一件事情,或者业务进行合伙处理,每次合伙处理事情之间,双方都要对本次事情如何处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所以,这种情况下,题主退出,等于双方处理完了合伙的事务,以后,朋友再做生意亏损、破产都与题主无关。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并不是按照《公司法》处理,而是按照《合伙企业法》处理。

合伙企业主要依据就是《合伙协议》,当然包括入伙、退伙,如果题主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退伙,并对合伙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进行了处理。

那么退伙后,合伙企业的亏损、破产与题主是无关的。

可能的责任

就像法眼扫描也是律所合伙人一样,题主在合伙期间,或者有限公司股东期间,因为自己的行为在退出后,才爆暴露出来,给公司、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公司和合伙企业是可以向题主进行追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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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分情况而定了,不论是合伙企业还是有限公司制的,一年前你退出的时候,若是已经去工商登记部门做过变更了,股份已经转让给别人的情况下,则转让前后的债权债务由接收方承担,亏损则与你无关。

若是你只是不再参与业务的经营,工商部门的登记你仍然是股东,公司亏损后若产生公司的债务则你需要按出资比较例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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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纠纷的关键点有2个:

1、当初合伙的时候,是否有口头和文件约定各自的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的比例,如果有那就肯定逃不过去,特别是有合同的前提下,白纸黑字

2、当初你退出,是否有转让股份给他人,如果有,你就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了,是否有协商和协议,后面的经营好坏与自己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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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们当时有没有注册公司,你撤出来之后有没有把公司股份一起转移给其他人。如果公司仍然有你的股份,也没有协议责任划分。那你仍然要承担对应股份比例的责任。反之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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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所谓的退出是什么概念,按法律法规规定的退出含义来说,既然已经退出了,那么按照退出的约定办,没有约定的那么什么时候退出就什么时候以后的事应该和你无关的,这道理很简单,既然退出了,如果一年后那家公司赢了也不会分利给你,因为你退出了,那么亏损了当然也和你没有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