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上关于社会保险的话题很多,说明现在员工保险意识比以前有很大提高。但在现实中对投诉用人单位不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案件的处理很可能不能遂投诉人的心愿。
现阶段,国家奉行的方针主要还是就业第一,保障第二,即先鼓励更多的创业者创业,兴办企业以吸引更多的人就业,只有企业经营稳住了,企业才会为员工考虑保险问题,所以现在许多地方主要还是用行政手段引导用人单位为员工参保。这些行政手段主要包括若企业不参保,不得上市,产品不能进入政府釆购目录,不得参加政府工程的投标,企业法人代表不能当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评先等等。如果企业一开办,就要求企业参保,否则就不核发营业执照,则很有可能扼杀一批创业者,许多人也会认为这地方营商环境不行。
所以,对一些员工关于社保方面的投诉,劳动监察一般会去用人单位调查,了解是否有参保能力,有经营状况可以,会督促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参保手续,但不会往前面追索,因为整个企业都末参保,不能只满足投诉者一个人的诉求。现在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也不对社会保险诉求进行判决,估计也是基于此考虑。
作为劳动者,入职时就应了解单位的参保状况以作出个人选择,中途也应及时选择辞还是留。
社会发展水平就这样,员工和企业主两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