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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信用卡借给同学用,这是一种病得治;首先赶快筹钱自己还清信用卡。你是信用卡的户主,要对自己的信用卡负责,把信用卡借给别人透支,也是一种失信行为,别怪银行把你录入诚信记录。你若不还钱,坐牢或追随你同学而去吧。

现同学自杀了,能不能向她老公要债?理论上可以,实际上就呵呵啦。

首先,你要有材料证明信用卡的透支款是你同学行为而与你无关,你怎么证明?

其二:你要有材料证实其信用卡透支款是用于其夫妻共同生活的,若是用于赌博、投资理财被骗与她丈夫无关的均没法律上意义;

其三就算你手眼通天,上述两条都OK,你同学现都自杀了,她能有什么遗产?她家能有嘛钱供法院强制执行?你想去逼死她老公,不怕反咬一口?

我知道你也就是骗点击率乱编故事而已,若是真事那我劝你,就当药费自己咽下去吧,谁叫自己脑残呢。

说实话,我挺担心她丈夫主动找你麻烦,连我都质疑你与同学关系的不正常性。你在你同学的自杀事件中扮演什么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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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向谁索要欠款

你把信用卡借给同学使用,一般可以认定为授权同学,代理自己向银行借款。银行借款是针对你,银行索要欠款,也是向你索要。因此,你自己承担银行欠款的义务。

那么,你的钱其实是同学花的,你向谁索要这笔钱呢?

持卡人向谁追偿

钱的用途很重要。钱花在哪了,涉及到谁来还钱,还多少钱。

第一,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抚养赡养等,形成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丈夫对全部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夫妻对共同债务都负有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追及双方共同财产。因此,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双方各自持有的个人财产为限偿还。

第二,作为同学一方的个人债务。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 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 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 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这种情况下,就不止由你同学的丈夫偿还了,应该由遗产继承人按继承比例偿还,偿还限度为死者生前财产,包括生前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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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里有两层法律关系:

一是您跟银行的信用卡合同透支关系;

二是您跟同学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由此衍生而来的您跟同学的继承人的债务代偿关系。

您作为信用卡持卡人,您对银行有及时按约定全额归还透支信用卡的义务。你们必须及时无条件的归还这笔款项。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您同学没有权利使用您的信用卡。

您把信用卡给别人使用,也是您的违约行为,您对银行违约了;

不管同学是透支还是套现,都是您的违约行为,这个帐要记到您头上。

无论发生什么情况,这个30万元,您都必须及时足额归还给银行,否则,您面临的就是银行的追索、被列入失信名单,甚至被追究信用卡诈骗的责任。

您跟同学的债权债务关系,因她去世而变成两个关系,或者说您有两个实现自己权益的路径。

其一,您向同学老公讨债,您必须证明这¥300,000适用于他们夫妻的共同生活,而且是他明知道或事后追认的。

其二,您参与她遗产分配。

无论哪个路径,您都必须证明这个钱是您同学使用了。

所以,有些好人不能做。

有些东西不能借。

我回答的,能帮到您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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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信用卡肯定是需要你自己先还给银行

首先,信用卡本来银行是拿给你用的,至于你是怎么用,把钱怎么处理,的确是你的自由,但是银行肯定认的是你这个人,而不是别人。

所以,无论如何,先偿还信用卡,然后再追偿她人

第二,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否则很难证明钱是你朋友用的

不管你和你同学关系多好,重点是这三十万有没有写借条,是一次性套现给的,还是卡给了你同学买东西,

如果是有借条,稍微好点,但是也要有对应的其他证据证明,的确给了你朋友,比如你套现出来,或者转账怎么,给了你朋友

如今法律上,仅仅只是借条,法官并不会支持偿还,需要有相应的流水记录证明

而如果没借条,同学是断断续续用你的卡消费买东西,那么就非常麻烦了

因为你同学已经去世了,你卡消费的东西,刷卡记录,你要证明东西是你同学在用,卡是你同学在刷,其实非常困难,需要一笔笔挨着核对

第三,即使最终欠款成立,如果仅仅是个人使用,同学自杀后,也仅仅只能从遗产里给付。

也就是,她人死了,如果她的确有遗产,你可以,直接从遗产里拿走30万

但是,类似你同学直接用你信用卡透支30多万,如今自杀,很可能代表已经走投无路,也许就是负债累累,完全没钱还你,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这种债务,除非你能证明是夫妻共同债务,否则这等于你没发索要

第四,什么情况下,可以问丈夫索要呢?

首先,你要证明的确你信用卡的三十万透支是你同学用的,在这个情况下

你还要证明,这笔钱是用于了家庭共同开支,比如买的东西家庭一起用,或者钱负担了学费,家庭运转

那么在这个情况下,这笔钱就是夫妻共同债务,你就可以问丈夫索要

如果的确没办法证明这是夫妻共同债务呢,是不是就没办法索要

也不见得,如果其妻子的遗产是被丈夫继承了,那么继承遗产的人,也就有偿还债务的责任。

说了这么多

这个事情其实最麻烦的还是,找证据证明是你同学花的,同学到底有没有遗产,同学丈夫有没有偿还能力,然后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遗产给了谁。

最后想说,不要把信用卡给别人透支这么多,无论买东西,或者直接套现,证据上真的太难证明了,你说你怎么说卡别人刷的,不是你?如果是套现,三十万现金你给对方,更惨,流水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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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你与银行的债权债务关系;二是你与你同学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由此衍生的与其继承者的关系。

与银行的关系

任何一个银行的信用卡领用合约里都有一条规定,即信用卡不得外借或者转租他人使用,你把信用卡借给你同学使用,本身已经违约,即使他人刷的,这个账也算在你头上,而且银行有权追究你的责任。

对于银行而言,信用卡是银行与你建立债权债务关系,而非他人,所以无论最终是谁刷卡使用,银行在追债时只会找你,而不会找具体的刷卡人,所以这30万元,无论如何你都必须按时全额或者分期归还于银行,否则你会遭到银行的起诉,最终你的资产会被查封、冻结、拍卖。

与你同学的债权债务关系

你出借信用卡给他使用,他刷卡之后由你替她偿还银行债务,相当于她欠了你30万元,这时候有几个问题要解决:(1)有无证据证实信用卡出借给她使用?(2)有无证据证明这三十万元均为其所刷?

假设证据都有,这时候能否向其丈夫索赔,取决于两个因素:

1、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这笔资金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至于说什么是共同债务,你自己百度查询一下),那么即使她自杀了,你仍然可以向其丈夫索要。

2、非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这笔债务非她们夫妻的共同债务,那你要向其丈夫索要的前提是其丈夫继承了你同学的遗产,按照《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所以说如其丈夫继承了她的遗产,你可以索要,但是可以索要的金额最高就是其遗产的价值,假如不足30万元,你只能认栽,虽然说不足的部分,如果她丈夫愿意自愿偿还也可以,但现实中基本不可能发生。

总结

无论是钱还是信用卡,尽量不要外借,特别是你这种大额信用卡,否则最终往往是自己吃亏认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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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讲,他的欠款如果属于共同欠款,可以向她的丈夫追偿,但是你现在的欠款是信用卡欠款,你先需要解决的是信用卡的问题,如果不偿还信用卡有可能会设计到信用卡恶意透支,那就不是钱的事儿了,可能触及刑法。

所以当务之急是抓紧时间筹钱,把信用卡先还上。

信用卡是银行授信给个人的一种金融行为,你对信用卡的使用负有全部责任,也就是说你把信用卡借给他人使用这是你个人行为和银行没有关系。

第一、如果现在想向她的丈夫追账,需要证明你的信用卡确实是你同学使用了,这个就是一个债务关系了,既然是债务关系就需要提供证明,你如何证明和你同学存在债务关系呢?

第二、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她丈夫肯定是需要承担偿还义务,但是现在的是你的信用卡被你同学透支,你如何证明她透支的钱是用于家庭共同开支了?如果你并不能证明,那又如何追偿?

对于你这个事情吧,最好的办法就是你自己把信用卡还上,这个事情就了了,因为你几乎是不可能翻盘的,只能自认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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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情况比较麻烦。涉及到2个层面的关系处理。

1】信用卡的债务,无疑得自己还

任何银行的信用卡都是“仅限本人使用”,是不可以借给他人的,借给他人使用一般是违反使用合同的。谈不上违法,但,是违反你和银行的合同规定的。如果因为你借卡给第三方造成的任何责任都是由你个人承担。

因此,这信用卡使用之后的归还责任,毫无疑问你要承担下来,按规定先还了再说。

2】同学死后其丈夫是否认账、你凭何追索。

如果事情发生后,其丈夫还对账务认可,那比较好办,如果其丈夫表示并不知情,或者不予认可,这种情况下,你可能难以证明“死去的同学欠你债务”了。

3】索要是可以,但是要想好

友情协商也好,拿证据索要也好,归根到底,同学自杀了,这是个极其悲剧的事,如果你们2家之前的关系比较融洽,且你的经济承受能力尚可的话,建议从还款额度、还款时间等方面,针对她丈夫的实际经济状况做出些让步。

毕竟,你也是有责任的,尽管当初肯定是出于“对同学好心的帮助”,但毕竟你是做了“方法不合适的事”,所以,如果能为同学丈夫分担一点的话,你损失就损失点吧。

再者,我想象之中,你借卡给同学使用,这事整个过程中肯定很难拿出“足够的有效证据”去证明同学欠你钱的。更何况,如果走到诉讼这一步,你除了证明“同学欠你的债”以外,还得证明“死者丈夫对死者的债务富有偿还责任”。这2点我想肯定都是比较难证明的。


所以,你这遇到的情况,先把信用卡欠款还上吧,之后,再结合你们2家的经济状况、以前友情状况等,综合考虑后再做出“是否索要”、“如何索要”的决定。索要肯定是可以,但是,你“凭什么要”、“要得到要不到”、“值不值得要”,可能是更需要慎重考虑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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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是不可以外借的,你的行为已经违约需要向银行交罚款,信用卡是你的个人财产,银行这边的30万是需要你还的。如果不如期还,造成信用卡逾期,银行会起诉你,不仅面临刑事风险,还要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其次你有证据证明这些钱是你同学花的吗,如果你同学的丈夫想帮助你这是在于他的夫人和你是同学,在情分上帮你,他的丈夫完全可以不知道他的爱人使用过这张信用卡,也不知欠下这么多债务,你去管他要,你觉得你能要出来吗?

清醒一点吧,信用卡尽快还完,别等失态严重,到时候并不是你控制得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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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笔钱被人使用了,但没有偿还,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谁使用了这笔钱,那就要最终承担这笔债务,注意,我说的是最终承担责任的应该是用钱的人。怎么讲呢?因为信用卡是你办理的,你和银行之间有一个合同的关系,你借给同学使用你的信用卡,你和同学之间有个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银行还是要起诉你,向你要钱,银行和你同学之间并没有合同关系,所以银行不会起诉她。所以法院最后会判你还钱。但毕竟钱不是你用的,你可以起诉你同学要求她还钱,所以最终承担还款责任的是她。

其次,同学因为欠款自杀了,那就不能告她了,因为诉讼主体不存在了,她也没法承担民事责任了。那么人死债消了吗?不是。虽然人去世了,但一般来说,去世的人会有遗产。所以你可以起诉她的遗产继承人。她的法定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子女。也就是说,你可以将她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在继承同学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比如,同学去世,留有遗产现金若干万,房产一套,汽车1辆,(以上可能都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她的继承人继承了她的财产份额,就有义务在继承的份额内偿还债务。比如她的继承人继承了40万,就可以在40万范围内偿还30多万,如果只有遗产20万,那么也就以20万为限偿还债务,剩下没还的就不用还了,不会再找她的继承人去偿还。如果她没什么遗产,那么这债务就要不回来了,她的继承人也没义务还钱。也就是说,只要有遗产就能要回来全部或一部分,如果没遗产,那就一分钱也要不回来。

第三,根据上述分析,你可以向同学的丈夫要钱,同时也应该把她的父母、子女等其他继承人一并列为被告。另外,如果某个继承人声明放弃继承遗产,那么就不用找他要了。所以,要不要回钱关键看有没有遗产,有遗产就有可能要回钱,没遗产朝谁要也要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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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30万借给同学用说明你们是有真爱的,但是这个真爱的代价是挺大的。欠款未还友人就自杀了,银行肯定是找你,它不会去找别人,因为信用卡是你的。

对于你说的能不能去找她的丈夫索要。这里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这30万是你同学自己花光光的,她老公如果没有享受到一毛钱的福利的话,这钱他老公是不用还的。前提是你的信用卡借给你同学,你有证据证明。没有证据证明的话,你连向他老公索要的资格都没有。我当时看到过一则民事诉讼好像是说某女士的丈夫欠款两百多万。但他妻子举证没有见过这两百多万的影子,这两百多万也没有用于家庭生活,法院判他妻子可以不承担这些债务。

另一种情况是她丈夫也享受到了这30万的信用卡福利,而你又有证据证明方才有效,也就是说取证比较重要,谁主张谁举证,这比较有难度,但在法律面前应该有证据,嘴上说说是没有用的。法官看的是证据。

因此在银行找上你之前你要考虑清楚,该怎么做,否则的话你只能自己还自己的信用卡。为你的真爱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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