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尔哈赤的确赐死了长子褚英。而雍正有没有杀弘时有异议,个人认为他并没有杀死弘时。道光帝失手致皇长子奕纲伤重而死(可以认为过失杀人),还差点砸死皇五子奕誴。
褚英,万历八年(1580年)生,这年努尔哈赤21岁,努尔哈赤起兵时,褚英只有4岁,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正月,努尔哈赤命儿子褚英和部将巴雅喇与噶盖、费英东,领兵一千,往征东海女真安楚拉库路。褚英“星夜驰至”,取屯寨二十处,其余屯寨尽行招服,获人畜万余,胜利回师。努尔哈赤大喜,赐以“洪巴图鲁”的美号。
褚英因屡立战功,努尔哈赤以其英勇,封号曰“阿尔哈图土门”,译言为“广略”,故褚英封号为广略贝勒。但他性残暴、心胸狭隘,风扬跋扈,与额亦都、费英东、何和礼、安费扬古和扈尔汉“开国五大臣”不和,也与叔侄兄弟不睦,被亲生父亲努尔哈赤多次教训,并剥夺兵权。但褚英不思悔改,甚至在努尔哈赤出征之际焚香诅咒告状的五大臣和兄弟,并扬言等继位后要处死五大臣和兄弟们。
努尔哈赤大怒,下令将褚英圈禁,在万历四十三年,即公元1615年的8月22日,褚英在被圈禁两年后,被努尔哈赤处死。施行绞刑,死时三十六岁。
至于雍正是否赐死自己的儿子弘时,还是有争论的,一种说法是弘时忧郁而死,一种说法是赐自缢而死。根据1923年出版的《清皇室四谱》一书中指出,“皇三子弘时,……康熙四十三年甲申二月十三日子时生,雍正五年丁未八月初六日申刻,以年少放纵,行事不谨削宗籍死,年二十四。十三年十月,高宗即位,追复宗籍。”
所以,康熙四十三年二月是公元1704年,雍正五年八月是公元1727年,正好二十四年(不满),而弘时死时是二十四岁,也就是说因“行事不谨”被削宗籍撤黄带子过继给政敌做允禩之子后就马上死了,也就认为弘时是被雍正直接赐死的。
但根据清朝皇家档案的玉牒中记载:“(雍正)第三子弘时,一子。康熙四十三年甲申二月十三日子时生。母齐妃李氏,知府李文辉之女。雍正五年丁未八月初六日申时卒,年二十四岁。嫡妻栋鄂氏,尚书席尔达之女。妾钟氏,钟达之女。妾田氏”。”并没有言明他的死因。
而且在雍正四年二月十八日,雍正帝下旨:“弘时为人断不可留于宫庭,是以令为允禩之子。今允禩缘罪撤去黄带,玉牒内已除其名,弘时岂可不撤黄带。著即撤其黄带,交与允祹,令其约束养赡。钦此。”
这证明其实在雍正四年二月十八日后,弘时就被驱除出宫,过继给“阿其那”为子,但胤禩已经被宗室除名,弘时就交给允裪代为约束赡养。而弘时是在雍正五年丁未八月初六日申时死的,所以证明弘时被驱除削宗籍后还郁闷的活了一年半。
另外胤禩的儿子弘旺在其父获罪仅仅是后“发往热河充军”,雍正尚且没有“斩草除根”,那么他对自己的亲儿子也不会以死相逼。何况雍正四年(1726年)八九两月,允禩、允禟已先后故去,雍正帝清除反对派清算已基本完成。这种情况下,他更不会在雍正五年(1727年)八月独独对弘时不依不饶,下令将他处死。《清皇室四谱》所言弘时“削宗籍死”,是只根据前引《清高宗实录》所载乾隆帝谕旨中“皇考特加严惩”一语,做出的错误判断,所以结论是雍正帝没有杀死自己的儿子弘时。现在很多人认为雍正为了江山社稷,为了顺利的传位给弘历,杀死了弘时是受了《雍正王朝》的影响。
道光帝爱新觉罗旻宁,可以认为他因失手过失的杀了自己的儿子,还重伤了另外一个儿子,不明白他怎么这么爱动手打孩子,打完了自己又后悔不已,有点人格分裂。
皇长子奕纬,生于嘉庆十三年,道光十一年四月年,也是年仅二十四岁突然去世,死因十分蹊跷。有野史传闻,皇长子的师傅教学十分严格,他让奕纬好好学习以便继承大统,治理好江山。但奕纬却说如果要是继位当了皇帝,第一个就要把你这个师傅给杀了。话传到道光帝的耳朵里,旻宁大怒,训斥皇长子奕纬,越说越生气,抬起一脚踢向奕纬,但“失脚”不偏不倚踢到了奕纬的裆部(丁丁上),奕纬当场疼的满地打滚,几天之后就去世了,道光皇帝也十分后悔,追封其为隐郡王。
道光还失手差点打死皇五子奕誴,奕誴长得比较黑丑,其母身份也不高(贵人)他学业上和性格上也远远不如奕詝和奕訢,为人处事毛毛躁躁,大大咧咧,性格粗鲁,学业不精。
有一次道光帝召见奕詝,奕誴,奕訢三人奏对。对于道光皇帝的问题,皇四子和皇六子回答流利,颇得圣心。只有皇五子奕誴在一旁不说话,道光皇帝问到奕誴时,奕誴结结巴巴,扣手挠腮,不知所云。道光皇帝越听越气,直接把脚下的痰盂(铜质)朝奕誴砸过去,砸到奕誴的颧骨上,鲜血喷涌,奕誴当场昏厥,要是砸正了,很可能致死致残,虽然道光帝事后虽然又有悔意,但自此奕誴再也没有被道光器重,甚至被其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