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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私自打掉遗腹子,对逝去丈夫及公婆来说算自私吗?

2020-07-25 17:31阅读(90)

孕妇私自打掉遗腹子,对逝去丈夫及公婆来说算自私吗?丈夫意外去世,公婆执意留下遗腹子。:典型的占不到便宜就觉得别人欠你的!生完就结束了吗?公婆执意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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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占不到便宜就觉得别人欠你的!生完就结束了吗?公婆执意要生,难道是生了扔给公婆吗?你们家要个血脉,牺牲的却是别人的一生!有很多被单身母亲带大的孩子,最能知道母亲的艰辛,她们不曾后悔也绝对不是因为什么给爷爷奶奶延续血脉!这带大一个孩子需要的又不是三五年,除了她之外的全是事外之人,公婆身体好了帮帮她,不好了连自己都顾不上吧?以为别人做什么都容易!除了跟孩子爸爸感情好,她自己愿意为他生下这个小宝贝!这孩子延续的也是他们情感寄托,也不是什么狗屁血脉!想要孙子的心情大家都理解,但是到底谁自私呢?执意叫别人付出,别人不愿意为你付出就是自私!恬不知耻!但凡觉得这女的自私的,是不是都同意自己年轻轻的女儿如此不自私?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真是要个血脉,老两口执意自己生就好了,反正这个所谓的血脉留在这个世上了!愿意的老两口也不多的,因为要自己付出要自己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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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打掉遗腹子,决定权在自己手里,公婆没有任何权利要求留下这个孩子。

公婆要求孕妇留下这个孩子,才是一种自私的行为。只想着给自己家里传宗接代,却不想这个孩子生下来就没有父亲,在成长的过程中父爱缺失,孩子的情感和心理发展都容易出现问题。

再说孩子生下来的抚养问题,如果是跟着妈妈,那么谁来赚钱养活孩子,一个女人带着孩子还要赚钱养家有多难,这世上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呢?公婆即使有足够的精力来帮助带孩子,那有没有为这位儿媳考虑呢?她还年轻,总不能为了孩子在这个残缺的家庭里守一辈子吧。

即使妈妈带着孩子再嫁,万一嫁错人孩子要遭罪;但把孩子留给公婆的话,孩子就连爸爸妈妈都没有了,这样公婆的大孙子就成了一个延续血脉的工具而已,孩子以后会面临怎样的困难,一眼就看得到了。

总之,生不生下这个孩子,得看孕妇本人愿不愿意,公婆想的只是延续血脉,却没有考虑孩子和儿媳妇的未来,这不是自私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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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生下来何尝不是一种自私?

孩子也许根本不想生活在一个父母不健全的家里,如果父亲是烈士还好, 还能给他一点精神力量。

如果不是,这种父爱甚至连母爱都缺失的孩子,难道降临到这世上,只为了安慰一对失去孩子的老人吗?

对孩子来讲,你们这些大人才是真的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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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孕妇自私打掉遗腹子,对逝去的丈夫和公婆来说算不算自私,这就得看丈夫是怎么意外去世的,女人有没有能力把未出生的孩子养大,要站在客观的角度上进行分析,才能够得出答复。

如果丈夫的去世是发生在家里,例如煤气中毒,或者是游泳溺亡,也就是说,没有任何经济赔偿的死亡。妻子又没有任何生活来源,公婆再坚持要媳妇生下遗腹子,对孩子的出生和成长是个未知数,在经济上是没有保障的。面对现实,为了避免未出生的孩子遭罪,媳妇做出终止妊娠,拿掉孩子就不属于自私。

如果说他们是一对恩恩爱爱的夫妻,丈夫突然发生了没有任何赔偿的死亡,公婆要求媳妇生下遗腹子,并且拿出了足够的经济做孩子今后生活的保障,媳妇要是一意孤行,坚决要把腹中的孩子拿掉的话,就属于人在人情在,人走两都抛开的虚情假意,为了便于自己以后好再嫁人,是自私的。

如果丈夫是因为交通肇事,或者是工伤死亡的,媳妇拿了死亡赔偿金和遗腹子抚养赔偿费用。不顾公婆求爷爷拜奶奶的哀求留下遗腹子,擅自拿掉腹中孩子的话,这就不是自私的问题了。这是属于道德缺失,丧尽天良,蛇蝎心肠的女人。

这种女人坏了良心,是要遭天打雷劈的。公婆完全可以将媳妇媳妇告上法院,以骗取遗腹子养育款和违背死亡丈夫生育的愿望,依法追回被媳妇拿走的所有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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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同意你的看法,我曾经看到一个新闻也是这样的,男♂意外死了,女的刚怀孕,他们感情很好,但是男方去世了,女孩的妈妈就要把这个孩子打掉,男方家就这一个独生子,希望她把孩子生下来,想让她生孩子的时候什么好话都说了,还说只要你把孩子生下来给女方5万块钱,做完月子女方就可以走,两家也达成了协议,在怀孕7/8个月的时候给了女方家2万,在孩子出生后女方的父母来要钱,男方的父母就不想给了,说天天来要钱,就是不给。因为这个钱男方家不但没有感谢女方把孩子生下来,反而因为3万块钱,反目成仇了,所以这个世上只有钱最重要,你上面说的话也是我想说了,男方的父母不会真正心疼儿媳妇的,所以女人应该听自己父母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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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打掉孩子是自私 公婆为了所谓的血脉搭进去儿媳妇一生就不是自私了?孩子是夫妻俩的 夫妻俩有权决定孩子是去是留 既然孩子父亲已经不在 那么就是孩子母亲有权决定孩子的去留 根本轮不上爷爷奶奶说话的份儿 我身边就有一个真实的例子 男的死了 公婆求着儿媳妇生下孩子 保证说无论男女 生下来他们抚养 结果生下来个女孩 公婆翻脸不认 一口一个“赔钱货我们不认 孩子妈还在 轮不上爷爷奶奶养 你就是告到法院也没用” 结局就是女的一个人带着孩子艰难生活 很难再嫁

不要道德绑架孕妇 她打掉孩子是她的自由 也是为她为孩子以后的人生负责 所谓的公婆 还是哪凉快去哪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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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问题,首先是想要抱抱这位可怜的准妈妈。宝宝尚在腹中,丈夫却意外逝去,这是毁灭性的打击。虽然准妈妈万分痛苦之下,最终选择终止妊娠,却是情理之中,大部分人都能理解和同情这位准妈妈的选择。

站在公婆的角度,他们当然会觉得儿媳太自私。儿子意外去世,儿媳却不愿意生下遗腹子,给自家儿子留下最后的血脉,真的是太自私了!儿媳跟儿子好歹是夫妻,就该把孩子生下来,要是终身不嫁并且自己努力带大孩子,就更好了!

但是这只是公婆一厢情愿的想法,或者是希望儿媳把孩子生下来,公婆自己带,儿媳可以另外改嫁。丈夫意外去世,有可能有赔偿金,公婆能保证不和儿媳抢,或是怕儿媳拿到钱之后就打胎,自家人财两空?

相信准妈妈在痛失所爱后还选择打胎,肯定经过深思熟虑的。宝宝是两人的爱情结晶,准妈妈跟胎儿的感情也很深,可是逝去的人已远去,活着的人还需要坚强面对生活。

如果准妈妈选择生下来胎儿,结果无外乎两个,自己辛苦带娃或是留给公婆带,自己改嫁或是外出工作养家。

但是这都会让孩子生活在一个不健全的家庭。母亲一个人单独带娃并且要赚钱养家,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在长期的苦难折磨下,妈妈很难保证自己不会心生怨气,并把怨气发在孩子身上,孩子从小生活在这个环境下,心灵也有可能扭曲。吴谢宇杀母就是一个令人发指的反面教材。

如果妈妈选择生下孩子,就把孩子交给公婆,另寻属于自己的生活,孩子就成为了没爸爸妈妈的可怜人,就算爷爷奶奶给再多的爱,也无法给孩子提供正常的人生,孩子就只能沦为传承香火的工具,孩子的一生就是痛苦的开始

既然不能给孩子提供健全有爱的家庭,与其让孩子一生痛苦,还不如选择一开始就不出生。也许这就是准妈妈选择打胎的原因。准妈妈也许会一辈子生活在痛苦内疚之中,只能祝福大家各自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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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呢,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如果经济条件非常好,生下来后,能得到很好的教育和教养,真的是应该生下来,可是,在现今社会里,经济条件多好才算好?生下来,究竟谁能为这个孩子提供好的条件,也真的很难说,如果不能好好地养这个孩子,生下他,又何尝不是另一种自私啊!

就像我知道的一个孩子,她在出生前,父亲就去世了,当时她才四个月,她妈妈就想打掉她,可是爷爷奶奶都给跪下了,请求生下来,她们养。让孩子妈妈不用管。后来,真的生下来了。爷爷奶奶果然像约好的一样,他们在养了。孩子妈妈生下后,就直接 送到了老人这里,她独自调养好身体后,继续 自己的新生活了。爷爷奶奶认真抚养孩子,一开始还行,后来在孩子的学习方面,确实辅导不了,但是,他们也没有找孩子妈妈,而是尽力地给孩子找辅导班,让孩子好好学习。而对孩子说的就是,爸爸妈妈全都去世了。那个孩子自始至终也不知道自己有妈妈

后来,孩子高考也过了一本线,爷爷奶奶非常欣慰。这也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

但是也有,孩子生下来后,爷爷奶奶一点也不管的例子。年轻的妈妈,拖着一个孩子,生活就很艰难,爷爷奶奶要了一个血脉,但是却一直坐享其成,孩子妈妈,一个人抚养孩子,再嫁就很困难,除了她自己对孩子亲力亲为,其它人都是外人,就是因为跟孩子爸爸感情非常好,也不想打掉这个孩子,最后,搞得妈妈一辈子真就是一个人过的。和这个孩子过了一辈子,不得不说,对她来说,确实很残忍啊!养育一个孩子真的是非常不容易的!

有的妈妈,面对这种情况,就毅然决然地打掉了孩子,又开始了新的生活。这种事,也不能指责她。毕竟,人生太艰难,生活很困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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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角度问,公婆一定要让媳妇生下儿子的遗腹子是自私嘛?

我的回答是自私,公婆一定要让生是自私,媳妇不想生也是自私!可是有错吗?我的回答是他们都没错!

生跟不生都是媳妇的自由,即使丈夫在世,做妻子的都有生育的自由权,生孩子是女人的权利,不生孩子也是女人的权利。

丈夫去世,作为妻子怎么可能不难过,对肚子里的孩子又怎么会没有感情。可逝者已矣,活着的人,生活还要继续。

对于公婆而言,或者这个孩子就是他们活下去的动力,可对妻子而言,孩子或许并不是一切。公婆可以为了自己活下去的动力而忽视掉儿媳妇将来的人生,做儿媳妇的又为什么不能为了将来的人生而忽视掉孩子呢?

中国人讲究逝者为大,因为公婆的需求跟逝者是一致的,所以他们可以被赞美,所提的要求可以被说成是合情合理;而妻子追求未来生活的需求跟逝者的需求是不一致的,就会被说成是自私。人人平等呀,死人跟活人就不能平等了吗?死人的需求就比活人的需求更重要了嘛!

只顾自己需求,不顾他人利益的就都是自私,这里谁都自私了,公婆,妻子包括已逝的丈夫,可为什么就怀孕妻子的自私被人诟病了呢!而其他人就被称颂!

再说孩子,从法律上来说,肚子里的孩子还不是人呢,没有与生俱来的生存的权利,因为孩子还没出世呢!从感情上来说,谁对这个孩子的感情最深,绝对不会是他人,只会是这孩子的母亲,刚失去丈夫的妻子。无论这位母亲如何选择,我相信都是这孩子最好的归宿。

一个不完整的家庭带给孩子的伤害是无法想象的,母亲如果没有办法保证孩子身心健康与以后的发展前途,那么不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又何尝不是一种保护!如果母亲有信心能够照顾这个孩子健康长大,那么让他出来见识见识这个世界也是一种很好的选择。

别跟我说公婆会照顾,公婆能保证这孩子有质量的长大嘛?现在社会,一个孩子的成长,教育,婚姻哪样不需要倾尽全家之力,需要父母付出全部心力,这些都是爷爷奶奶做不到的。如果一个孩子只能保障他的温饱,而没有教育进步,这样的人生又有什么用呢。连孩子自己都会想我要是没出生就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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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孕妇私自打掉遗腹子,对逝去丈夫及公婆算自私吗?

丈夫已去世,妻子应该是独立的,没有什么自私不自私。只要她活的自在幸福,要不要孩子在她自己决定。这就是自己的命。

打掉自己肚子里的孩子,说不定如果孩子生下来也许是将军或者宰相之类的,要是打掉这证明她的命不好,也是公婆人生命运的归宿。

但是如果孩子留下来,塞翁失马又安知非福?人生的幸福都是残酷的,各自都生活在各自是是非非中,各自的命各自把握吧!苦与难,福与祸,从来都是如影随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