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历史记载,南通确实是古代流放犯人的地方之一,但是在封建社会漫长的岁月中,仅仅是在北宋一个朝代有犯人流放至此而已。
我们看电视都知道流放是古代的刑法之一。流放在我国起源很早,并且沿用历史悠久,从远古流放出现,到清末被废除,历经了几千年。犯人的流放地一般为边荒之地。比如说著名的民族英雄林则徐虎门销烟后被流放到新疆伊犁,曾在西安和老婆见面的时候留下诗句: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福祸避趋之!
南通作为流放地在历史上只有北宋有记载。
《宋史》有“犯死罪获贷者,多配隶登州沙门岛及通州海门岛,皆有屯兵使者领护。而通州岛中凡两处官煮盐,豪强难制者隶崇明镇,懦弱者隶东州市”的记载。北宋时期通州下辖二县,一个是静海县,一个是海门县。通州海岛隶属通州,应该没有争议,因此,南通在古代是流放犯人的地方这个说法,是有历史依据的,不过仅限北宋一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