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女与庶子地位的高低在不同情况下是有差别的,在讨论嫡庶之别时,首先有个前提,即豪门望族。也就是说除了妻子不育,由法律规定民间可以纳妾的情况外,有资格纳妾的非官即贵,这里不排除富贾巨商捐个功名获得纳妾资格的现象,皇家自不必说。那么嫡庶子女的地位高低由什么决定呢?
嫡庶之别的第一要素就是对宗庙以及家产的继承权,这个在皇家最有体现。比如千百年来的嫡长继承制,它是宗法制的核心,规定了嫡长子的优先继承权,其主要思想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也就是说妻子生育的男子从长到幼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妻子未能生育男子,则由妾生庶子从长到幼进行继承,这是第二顺序继承人。爵位、官位、宗祧继承都是如此,所以庶子没有那么糟糕,反而在嫡子空缺的情况下,庶子的地位与嫡无异。
“礼,大宗无嗣,则择支子之贤者,为人后者,为之子也。”——《三国志·魏书·齐王芳纪》
从宗族上讲,广义上称嫡系子孙为大宗,旁出子孙为小宗,宗法里除妻妾之分,并无女儿的位置,这也可以看出,古代继承法则里,女儿并不列为继承人。在魏晋时期,嫡妻不育的问题有了一种解决方式,即嗣养制。也就是说妻子没有生育男孩,以庶子为第一嗣养顺序,收养到嫡妻膝下,用以继承宗庙和产业,这也是嫡长继承制的补充。但这个法则一般只适用于皇家,普通官家或者巨贾,若是妻子不生育男子,则可休妻另娶;若是男子不育,则可从堂兄家里过继收养。皇家为了维护体面,避免政治动荡,一般不以无子废后。
到了明朝,继承规则更趋长幼之分,而淡化了嫡庶之别,继承规则是长房继承制。这个继承制度是朱元璋树立的,长子长孙虽为嫡系,但突出的是个长字。这是解决封建社会千百年来冲龄即位、子弱母壮,外戚专权的重要举措。
比如以兄终弟及规则即位的朱由检为例,也就是崇祯帝,在他之前,哥哥天启皇帝朱由校是朱常洛长房。而这个朱常洛只有一嫡女,且七岁夭折,而无嫡子,在朱常洛驾崩后,庶出的长房朱由校即位,朱由校绝后,所以驾崩后以兄终弟及的规则,由在世年龄最大的弟弟朱由检即位,这也是朱常洛另外一个庶子。放眼整个明朝,唯一企图废长立幼的是万历皇帝立储时的“国本之争”,而且还未成功,万历皇帝最终因此事罢朝。
以上还是皇家的继承问题,到了民间,娶妻成本是很大的,一般的家族如果没有那么多的男丁,就会以“兼祧”的方式一子顶两至三门。也就是说一个大家庭里,几个儿子只有一门继续繁育了男丁,其余几门无嗣,为了减少休妻另娶的成本,就以这一个男丁,分别继承两到三门的宗庙家业。并且这个男丁除了在本门娶妻生子,还可以为所顶之门娶“平妻”,说白了也是纳妾,但这个平妻若是生下男丁,虽为庶出的儿子,却成为所顶之门的香火继承人,平妻的地位也就顺理成章的扶正。
除了上述的宗庙继承,其实嫡庶子都享有家产的继承资格,只不过有多少的差别。嫡子是根正苗红的象征,庶子则同样是宗族兴旺的主要力量。而在财产继承上,嫡庶女都是没有继承资格的,但在女子出嫁上,嫡庶女的嫁妆会有天差地别,甚至有庶女作为陪嫁一同送往男方家的。
所以嫡女从家庭获得财产的方式只有出嫁,而当家庭单位的男主去世时女儿尚未嫁人,其吃穿用度基本随着母亲。如果是嫡女,男主的儿子都有奉养嫡母的义务,所以嫡女沾光,吃穿不愁;如果是庶女,则看其母是否生下庶子,若有庶子,也是可以分到家产的,这一门的庶女撑不死饿不坏,但若其母无子,那么娘俩的生活全看男主临终前的安排了。
在继承规则下,庶子是拥有嫡女不具备的天然优势,但庶出儿子也就只有这个资格与嫡出女儿叫板。毕竟继承宗庙的位置只有一个,倘若确定了继承人选,那么嫡庶之别的区分就会非常明显,不为别的,就因为嫡女的母亲是法定的唯一正室。
当然,古代纳妾是有正式的文书聘礼的,这种妾生庶子倘若凭借男子的优势考取功名,任个一官半职,那又另说了。而通房丫头、媵、婢女这些没有通过正式文书收的偏房,往往不能称为妾,她们生下的儿子也不叫庶子,而名庶孽。这种身份不太可能拥有继承宗庙的资格,哪怕是从堂兄弟家过继嫡庶子,也很难以庶孽作为继承人,除非是皇家或是大族,会以先立嗣、后名分的方式敲定继承权,所以一般官家的这类儿子见到嫡女还得低声下气。
另外,古代婚配不仅讲究门当户对,还讲究嫡庶之分,嫡女是豪门大族最佳的政治资源,她们是政治联姻的绝对主力。嫡女一般是嫁给对方家庭的嫡子做正妻,但也有上攀下附之别,如果是上攀,嫡女有可能嫁为嫡子妾,也有可能嫁为庶子妻,比如大臣的嫡女嫁给皇帝为妃嫔、或是庶出的皇子为妻;下附则只做嫡子的正妻。所以嫡女与庶子的高低地位,完全是不同情况而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