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艺术 > 狗是伴侣动物,能不能跟人同眠共枕小区为什么不让遛狗?犯法吗?

狗是伴侣动物,能不能跟人同眠共枕小区为什么不让遛狗?犯法吗?

2020-07-25 11:40阅读(83)

狗是伴侣动物,能不能跟人同眠共枕小区为什么不让遛狗?犯法吗?:狗是不是伴侣,我个人来说是不认同后。人的伴侣一般是人,当然有少数人将狗作为伴侣,我无话可

1

狗是不是伴侣,我个人来说是不认同后。人的伴侣一般是人,当然有少数人将狗作为伴侣,我无话可说。毕竟我是无权干涉他人的自由。

假如有些人硬要将狗拿来做伴侣,并要求与人一样的权利,那么,可不可以也要求它遵守人一样的义务,毕竟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总不能只要求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吧!作为人和狗的不同,相信很多人是清楚的,是能区分的。

现在将狗划分为伴侣,是不是将狗和人同?真心的,谁要是说我和狗一样,我是会生气的。毕竟,在我的认知里,狗是畜牲而不是伴侣。

最后,狗是狗,人是人。人要遵守人的行为规范!

2

狗是伴侣动物不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养狗的人和家庭越来越多。但无论你怎么爱你的狗,任何时候,让你的狗跟自己共枕同眠还是不妥的。

建议有这种想法的爱狗、养狗人士,一定要小心为之。

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狗身上会带很多的细菌、病毒和寄生虫。有些是人畜共患病,例如狂犬病、伪狂犬病等,一旦有了,人和狗都会发病。而很多细菌、病毒在狗身上不一定引起发病,但一旦到了人身上就有可能引发疾病的,尤其是不少细菌和寄生虫引起的疾病。

其次,是狗非常喜欢用自己的舌头舔人的手脚及脸颊,这样很不卫生,同时非常容易将自身携带的细菌、病毒等传染给主人。尤其是同眠共枕的话,狗舔人的嘴、眼、鼻、脸部等,都是很不好的。

还有,若要养狗,是必须要按时按要求给狗打相关疫苗的,比如说狂犬病瘦苗等,如果不打,那是很危险的。狗只一旦患上狂犬病,身体里的病毒在唾液中大量存在,并且可以通过主人手、脚等身上的任何伤口进入人体内,从而导致人发病。

而人一旦患上狂犬病,导致死亡的几率非常大。到目前为止,这病还没有任何特效药能狗进行医治。除了提前注射狂犬病疫苗进行预防外,没有其它更好的防疫办法。

此外,狗身上还经常带有大量的寄生虫,尤其是蛔虫更普遍。所以,动物专家们经常劝告人们,若家有未成年孩子,特别是十岁以下的孩子的话,家里最好别养狗、猫等宠物,因为那样真的非常容易导致孩子感染上寄生虫病。

至于很多小区不让业主遛狗,虽然做法不完全妥当,但也还是可以理解的。这里面最主要的原因有两方面:

一是狗只到处拉屎,而不少狗的主人不清理,导致花园里不少地方有狗屎,这真的有碍观瞻,非常不好。

二是一些狗主人不愿意用绳牵狗,喜欢放着走或跑,尤其是一些体型较大的狗,这种情况下很常发生狗咬伤人的事件,从而导致业主间发生冲突和矛盾。

养狗当然不一定犯法,但前提是要办好各种证件,给伴侣狗及时打好各种防疫针。否则,如果发生狗伤人的事,麻烦就大了。

3

听起来很别扭,狗是伴侣动物,反过来可以理解为伴侣是狗?或者换言之动物狗是伴侣?专家呀专家,可能我这样的普通人实在理解不了专家、狗、伴侣、动物。称呼再变它永远都是狗,不可能见到了狗而称其为伴侣动物。吃与不吃是个人自愿、而不是你有“规定”他就不吃。毒品还不如狗管理得严?为什么那么多人还吸?狗是人类的朋友是事实,喜欢狗与吃狗肉不冲突啊?正因为喜欢所以才吃,不喜欢的东西谁去吃?朝鲜族自古以来就吃狗,因为你给狗从新命个名他们就不吃?请问专家你建议朝鲜族人吃个啥?还有沛县、花江等全国各地以经营狗而养家糊口的这一大批人,请问专家如何安置?再者都不吃狗,以一年每条母狗生两窝10条计算,狗的寿命13年要生多少狗?几年之后狗比人都多咋办?年青力壮的出门都会因为狗多而结伴出行,老人小孩还能出门?好多年前有专家炒作藏狗,把一个看家护院的狗硬是炒到上千万,稍微大一点的公狗配一次种几十万甚至更高,短暂的人为繁殖、留给我们的后果是不要钱、送人都没有人要。任何东西啊还是要遵重历史,遵重自然,前辈人咋做我们就咋做可能要好点,以上是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4

“伴侣”一词是有人字边的,不知是那位高人将狗定性为“伴侣”!莫非是想学武则天再造字?

几千年延续下来的“六畜”又要更名吗?你有你的爱好,别强加于别人好不好?你有爱狗的权利,亦应该允许别人不喜欢狗的权利!你不吃狗肉,别干涉别人吃狗肉的自由选择!

你们将狗定性为伴侣,实则上一种推卸责任!以为买只狗来陪伴老人,以为这样老人们有了“伴侣”,不用陪伴老人身边了,自己就去风花雪月,游山玩水,出国旅游……这不暴露你们是何等的自私?多么的虚伪?

始终认为:人的伴侣永远是人!不是畜牲!

5

农业部说,狗从六畜中提出来了。

这里涉及到宠物狗、流浪狗、军犬、警犬、牧羊犬和饲养的食用狗等等等等,这样一来,所有的狗狗身份统一升起一个档次,从六畜角度看,要比其他五畜高出一等了。

至于说狗做为伴侣动物,能否与人同眠共枕,做为爱狗人士来说,这个问题根本不叫问题,而且是非常自然的就会和狗一起同眠共枕,这只是个人喜好,传染病毒与否,那就另当别论了。

规定说,家养宠物狗出门必须由主人拴好,如果因为狗狗未栓出事故,狗狗被打,责任还得全负。现今社会中,养狗和爱狗人士较多,把心爱的狗狗打扮的穿衣吃饭,甚至花枝招展,记得以前有句话说得好—人模狗样[捂脸],不知道是不是这个意思。试想一下,小区内,所有居民都拿一绳子,那头全都栓一只狗,然后围着小区转悠……怎么突然想起影片中战争年代的那种感觉了?[捂脸][捂脸]

目前因为爱狗和吃狗肉引起的争议,这个问题当下困扰了许多人。其实大可不必担心,自古以来,六畜都是经过人类训化而来的成果,而且一些家畜在人类饲养过程中,由于较为通人性,所以慢慢地产生感情,以至于对自己饲养的家畜,在生活食肉中始终下不去手而卖掉。但卖掉也是被宰杀,只不过是没有经过自己的手罢了。

的确,一些家畜饲养时间长了,都会有感情,也都为人类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比如马,牛,羊,狗,甚至有许多人和视频,解释了这种现象。

只因为人类本身就是感情动物,所以就算再坏的人,也有他最柔弱的一面,那就是所谓的情愫。

有网友说,狗从六畜中提出来,那其他五畜该有意见了![捂脸]其实这句话非常在理,干脆叫五畜兴旺算了……

说这么多,既然六畜是人类饲养的动物,那就是为人类服务的,做为食物链,当然也包括被宰杀。就像文章开始说的,你不舍的宰杀,可以卖掉让别人处理。

也有人说,我吃素不吃肉,其实这句话,你只代表你自己,并代表不了大多数人。自己可以不吃肉,这个问题不用纠结。

目前养殖业盛行,人类的肉食品来源,皆来自于屠宰场,许许多多的肉食品从这里源源不断的送到肉类市场,狗肉也好,牛肉也好,甚至于驴肉、马肉,鸡肉、羊肉,人们随时都可以买卖品尝。

如果说生命,一草一木皆生命。大自然赋予人类的,自然要遵循于大自然法则和规律,所以这个话题,本就不该纠结!

6

听起来觉得很别扭,你可以贱踏自己,但不能侮辱人类文明,狗是人类最忠诚的动物之一,但狗毕竟是畜牲,不能拿狗和人类相提并论,这样有违天伦,你可以和狗共眠,那是你的自由,别人无权干涉,至于小区遛狗犯不犯法,目前还没有法律规定,只要遛狗期间拴好狗绳大便及时处理,应该可以了。有一点得提醒你,遛狗期间伤人或咬人,狗主人必须要负一切责任,




7

狗是伴侣动物?真是不可思议。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真还不曾有过对狗如此称道的。现在你就是把狗无论怎么“抬捧”,狗还叫狗,它自己都也一定认为自己还是狗。你称它叫“伴侣\",狗自己也不会懂的,狗不会因为人如此尊称它,而有意变的更加\"优秀”。当然,爱狗之心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狗有时也确实会服务于人类并做出贡献,甚至是特殊贡献。不过,把精力功夫花在研究狗的\"称谓”上,实在没有必要啊!还有就是小区内允不允许遛狗这事情,虽没什么法规统一规定,但各小区应该是有权根据本小区内环境管理的实际需要,作出必要的具体规定的,狗主人也只能是“唯命是从\"!

8

伴侣是共同生活,工作,旅行的人,意指夫妻。哈哈,狗是伴侣动物,咋瞅咋别扭呢。我声明,我心里不阴暗哈,可狗再聪明也就是人类的一个玩物,消遣的动物而已,怎么就成了伴侣动物了呢7怎么就跟人平等了呢?唉,想不通。为了不吃狗肉,人也是够拚的哈。

9

首先,小区物业不许遛狗,最起码不能算合法。

然后就是狗是伴侣动物这个说法,这个说法,其实还真有点挑战中国传统伦理底线的意思。

但是,它并不犯法。

养狗的人怎么看待自己的狗,其实是养狗人自己的问题,外人是没有权力干涉的。

反过来讲,外人怎么看待狗,养狗人也无权干涉。

但是近些年来一些所谓的“爱狗人士”,受西方文化垃圾的影响,无底线的拔高狗的地位,利用养狗人的爱心自我炒作谋取私利。

这种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人的做法,无疑是在挑衅所有对狗没有特殊感情的人的底线。

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人,本身就是最大的不文明。

标榜着“爱心”,其实他们也是害狗最深的人!

每一次这些“爱狗人士”掀起舆论风波,你可以去看看,狗肉销量大增肯定是最先呈现的结果!

比如这几天宣传把狗特化为“伴侣动物”,你可以查一查,狗肉的销量肯定呈爆发性增长!

喊“爱狗”,最大的作用,其实是促销狗肉……

10

把狗称为伴侣,不知你怎样诠释“伴侣”的含义?如果你是一个爱狗人士,你怎么爱无人干涉,那是你的自由,但是用狗做伴侣,亵渎了伴侣的称谓。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伴侣只是对夫妻认同,既使人与人之间,关系再好也只是好友、兄弟,从未有把感情至深的好友称为伴侣的。你喜欢,可以同它同餐共饮,同榻而卧,但你不能把人与人之间的称谓用在狗上,你在侮辱自己的同时也侮辱了别人与文化。这样评论可能会招来爱狗人士的攻击,但把狗称为伴侣确实不妥。我也喜欢狗,平时牵到海边溜溜,但我只是把它当做人类忠实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