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事年年有,今年不算多。
把贵州安顺的公交司机坠湖案和杭州化粪池杀妻案放到一起比照,唯一的共同点那就是人性中的黑暗无处不在,心理问题真恐怖!
关于贵州安顺公交车事件
安顺公交车案发生后,有人开始把案件的根源与社会不公以及强拆问题牵扯上了关系。然而随着信息的进一步水落石出,却发现事实并非如此,案犯张包刚报复社会杀死20多个乘客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他的心态扭曲失衡,而这种变态反应与所谓社会不公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首先,这个驾驶员的婚姻生活遭到了挫折,家庭破裂,夫妻离异,常年单身以至于在案发之前,他的绝大多数的朋友圈都是在发布征婚消息。他的焦虑源首先来自于婚姻和感情生活的挫败导致的性焦虑;
第二,至于强迁的房子,则是原单位分配的自管公房,这种房子的产权并不归个人所有,他能够长期居住在公房里也是属于福利性质,况且为了安置拆迁过渡,有关方面也提供了7万多块钱的拆迁补偿,可谓仁至义尽。
第三,公交车司机工作旱涝有保,有稳定的收入,相比那些挣扎在社会底层,失业甚至于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张包钢的境遇可谓幸福公正。
为什么那么多的拆迁户没有过激的行为?为什么那么多的离婚家庭没有后续的违法犯罪?
为什么一个有稳定收入的老司机却在这样的安逸生活当中失去了自我,成为了一个杀人的恶魔?
并不能全部都归结为社会问题,更多的原因来自于自身,来自于内部,来自于犯罪个体的心理,以及人性本身的黑暗。
关于杭州来女士化粪池失踪事件
杭州莱女士事件,同样如此。
嫌疑人和被害人双方都是二婚家庭,搭伙过日子,凑在一起。这样的模式在当今社会非常多见。因为经济问题,债务问题无法得到解决,也因为生活上的无关痛痒的意见观点产生分歧,而最终选择了杀人,无论套用什么样的社会归因,都无法解释这种怪残忍的犯罪行为。唯一的解释也就是个体本身的犯罪心理——
根据心理学的研究显示,很多罪犯的犯罪本性是天生具备的,在人类学和生理学的结构上面具有明显的特征,比如脑部的结构,颅骨的形状,身体内激素荷尔蒙的分泌水平,只是在特定的环境中这些犯罪的潜能被激发出来。相比之下社会因素只不过是诱因,根本的原因则是因为个体心理本身缺陷。
这就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绝大多数学生都曾经被老师骂过,但是只有极个别的人才会在20年后,途中路遇老师的时候抽他耳光。.如果非要把原因归结为社会普遍的师生关系紧张,师德败坏,或者教育崩溃失败,这些观点都是荒谬的,都属于过度的解释和强拉因果。
这并不是我想讨论的重点。我所关心的是,为什么面对如此明目张胆显而易见的犯罪行为,却有那么多的人试图将原因归结为社会问题?
我认为,这些人具备的和犯罪分子相同的思维方式和逻辑体系。
第一,他们从来不去寻找为何自身生活境遇悲惨的内在原因,却非常武断的将原因归结为了社会,这种外归因式的思维方式,让他们充分的甩锅,而从不去反省和检点自己的过失,以此减轻失败人生带来的羞耻感。
第二,他们内心充满了暴力和潜在的犯罪冲动,只是由于条件还不具备或者内心的胆怯,暂时压制了犯罪的冲动,所以才没有让犯罪行为得以真正的实施。潜在的风险依然存在。
第三,所以他们支持和同情犯罪行为,并且总是试图在社会层面寻找原因,是因为通过这样的暴力事件,能够宣泄他们负面的情绪。同时他们还希望社会被这种暴力行为所震慑,最终妥协而让渡出一部分的本不该属于他们的利益给到他们。所以他们主张兔子急了也会咬人,潜台词就是如果你不在乎我的利益,不给到我所想要的好处,那么这种犯罪行为依然会发生,所以请全社会好自为之吧!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恐吓和勒索,确实是一种很可怕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