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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起案件,作案者一样自私,一样冷血,一样残忍,人神共愤,天理不容!

公交车司机,因为自己过得不好就希望别人也过得不好,这本身就是自私和狭隘。当他决定开车坠湖时,他眼里没有车上弱小的孩子、老人,赶考的学子,归家的忙人,他没有考虑到这些都是无辜的生命,他这么做会让多少家庭破碎,多少亲人心碎。他的眼里心里就只有一已之私,心里严重失衡。

杭州失踪案作案者手段令人发指,对一个同床共枕十几年的人能做出这样的手段,禽兽不如!就算不顾其他,他俩共同的女儿他一样没顾及,作案后他接受采访能有多淡定内心就有多冷酷无情。还妄图逃过法网,以一已之力挑战全民智慧,太高看自己了!

这两件事的根源,都是基于人性的扭曲,得失心重,不尊重生命,把对自己无能的愤怒发泄到别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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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你问贵州安顺公交坠河和浙江杭州来女士失踪事件的根源是什么?

贵州安顺落水公交车

问得好!这前后相隔不久的两个事件,都引发了国民的高度关注,牵扯着百姓的神经!这两起案件,根源到底是什么呢?

杭州失踪女子来惠利

贵州安顺公交车落水事件,司机不满诸事不公,毅然选择了报复社会,将一车乘客开下河,致21死16伤,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后果。

杀妻嫌疑人——来女士现任丈夫

出事当天上午,司机张包钢老宅被强拆,公租房又得不到,诸事不顺,于是买了白酒装矿泉水空瓶里,喝下,将车开下了河。

浙江杭州来惠利,二婚嫁给了许某,家有拆迁房两套,存款上百万,月工资7000,这种家境仍然被害,并且疑似被现任丈夫所害,不得不让人唏嘘。

小区居民说,其夫许某有一个儿子刚好要结婚,许某想将另一套正在装修的房子给儿子做婚房,来女士不同意,二人还吵了架。

许某涉嫌杀妻的动机,是不是为了给儿子要婚房和钱呢?有房有钱的家庭,怎么也闹出杀妻事件呢?不得而知。

这两起事件没有联系,各有不同。硬要说他们的相似之处的话,那就是都是拆迁户,都与房子、财富有关。

但张包钢是求而不得,不得后于是寻了死;来女士是得而复失,得到了回迁房但却因此丢了性命。看来,钱财多少还真不一定与家庭幸福成正比。

这两起事件,都引发了网友高度关注,引起了社会极大反响。一个是报复社会,一个是谋财害命,二者不是同一个动机,但都值得人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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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事年年有,今年不算多。

把贵州安顺的公交司机坠湖案和杭州化粪池杀妻案放到一起比照,唯一的共同点那就是人性中的黑暗无处不在,心理问题真恐怖!

关于贵州安顺公交车事件

安顺公交车案发生后,有人开始把案件的根源与社会不公以及强拆问题牵扯上了关系。然而随着信息的进一步水落石出,却发现事实并非如此,案犯张包刚报复社会杀死20多个乘客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他的心态扭曲失衡,而这种变态反应与所谓社会不公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首先,这个驾驶员的婚姻生活遭到了挫折,家庭破裂,夫妻离异,常年单身以至于在案发之前,他的绝大多数的朋友圈都是在发布征婚消息。他的焦虑源首先来自于婚姻和感情生活的挫败导致的性焦虑;

第二,至于强迁的房子,则是原单位分配的自管公房,这种房子的产权并不归个人所有,他能够长期居住在公房里也是属于福利性质,况且为了安置拆迁过渡,有关方面也提供了7万多块钱的拆迁补偿,可谓仁至义尽。

第三,公交车司机工作旱涝有保,有稳定的收入,相比那些挣扎在社会底层,失业甚至于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张包钢的境遇可谓幸福公正。

为什么那么多的拆迁户没有过激的行为?为什么那么多的离婚家庭没有后续的违法犯罪?

为什么一个有稳定收入的老司机却在这样的安逸生活当中失去了自我,成为了一个杀人的恶魔?

并不能全部都归结为社会问题,更多的原因来自于自身,来自于内部,来自于犯罪个体的心理,以及人性本身的黑暗。

关于杭州来女士化粪池失踪事件

杭州莱女士事件,同样如此。

嫌疑人和被害人双方都是二婚家庭,搭伙过日子,凑在一起。这样的模式在当今社会非常多见。因为经济问题,债务问题无法得到解决,也因为生活上的无关痛痒的意见观点产生分歧,而最终选择了杀人,无论套用什么样的社会归因,都无法解释这种怪残忍的犯罪行为。唯一的解释也就是个体本身的犯罪心理——

根据心理学的研究显示,很多罪犯的犯罪本性是天生具备的,在人类学和生理学的结构上面具有明显的特征,比如脑部的结构,颅骨的形状,身体内激素荷尔蒙的分泌水平,只是在特定的环境中这些犯罪的潜能被激发出来。相比之下社会因素只不过是诱因,根本的原因则是因为个体心理本身缺陷。

这就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绝大多数学生都曾经被老师骂过,但是只有极个别的人才会在20年后,途中路遇老师的时候抽他耳光。.如果非要把原因归结为社会普遍的师生关系紧张,师德败坏,或者教育崩溃失败,这些观点都是荒谬的,都属于过度的解释和强拉因果。

这并不是我想讨论的重点。我所关心的是,为什么面对如此明目张胆显而易见的犯罪行为,却有那么多的人试图将原因归结为社会问题?

我认为,这些人具备的和犯罪分子相同的思维方式和逻辑体系。

第一,他们从来不去寻找为何自身生活境遇悲惨的内在原因,却非常武断的将原因归结为了社会,这种外归因式的思维方式,让他们充分的甩锅,而从不去反省和检点自己的过失,以此减轻失败人生带来的羞耻感。

第二,他们内心充满了暴力和潜在的犯罪冲动,只是由于条件还不具备或者内心的胆怯,暂时压制了犯罪的冲动,所以才没有让犯罪行为得以真正的实施。潜在的风险依然存在。

第三,所以他们支持和同情犯罪行为,并且总是试图在社会层面寻找原因,是因为通过这样的暴力事件,能够宣泄他们负面的情绪。同时他们还希望社会被这种暴力行为所震慑,最终妥协而让渡出一部分的本不该属于他们的利益给到他们。所以他们主张兔子急了也会咬人,潜台词就是如果你不在乎我的利益,不给到我所想要的好处,那么这种犯罪行为依然会发生,所以请全社会好自为之吧!这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恐吓和勒索,确实是一种很可怕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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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这两个案例有一个相同之处,就是当事人公交司机和杀妻的丈夫都是非常极端的人,为了自己的私欲随便祸害别人的生命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也是令人撕心勒肺的痛和震惊世人的案例

造成这种事故的发生都是当事人心里的极度自私.和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格缺陷,他们的性格其实就是内心缺乏安全感和思想的极端。如果我们身边有这种人一定要远离,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他们就会伤害到我们自己,要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如果这类群人是自己的亲人无法避免的要和他们打交道的话,那就要给他们温暖给他们亲情给他们关怀,只有他们感觉到有好多人在乎他好多人关心他,他们的思想才会有所改善不会动不动就走极端

今年好像这样的极端事件比较多一点,但是这也只是一少部分人,多数人的想法还是积极向上的阳光的。如果我们身边有这类人的话大家还是多给他们关怀吧,并不是每个人天生都是坏人的,人只有得到关怀得到肯定才会觉得自己有价值的,让我们世界充满美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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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非得把这两个案件放在一起比较的话,那有不同也有相同。

不同的是,两个作案者的动机不一样。公交司机遭遇拆迁,觉得不公,以拉无辜者殉葬的方式来报复社会;而来女士被杀案,根据现在的信息来看,是其丈夫为金钱而变成杀妻恶魔。

相同的是,两个作案者都缺乏对生命的敬畏。公交司机觉得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可以申诉,申诉无门的话也冤有头、债有主啊,为何要拉上21个无辜的人垫背啊?这不是一个爷们儿干的事儿,这其实是懦夫的表现!来女士被同床共枕的丈夫杀害,恐怕她到死都不一定知道为何,也不会相信丈夫居然会分分钟要了她的命,更不会相信丈夫会以残忍的方式让她销声匿迹!她的丈夫在面对摄像机镜头时极其的淡定从容,不仅说明其心理素质超强,更说明他缺乏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一般人要杀死自己养的宠物尚且下不去手,别说对共同生活的妻子了!

敬畏生命,行事才会有所顾忌,也才会有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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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找到社会深层次的东西,社会的矛盾并不是一朝一夕。当深层次的矛盾积累的一定程度,它就像会火山一样并发出束,或者以个体或者以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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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短短的时间内,就连续发生了两起骇人听闻的故意杀人命案,真是令人发指,人性的泯灭。杀人者己经丧失最基本的良知。贵州安顺公交车司机,他带着对社会的仇恨和不满用杀人和自杀式的进行报复社会;他是心胸狭隘和自私的,为了自己的被拆迁的老宅没协商安置妥善;纵使是有其客观原因,也不可以成为杀人的理由,车上的人与他有何仇恨?那20条鲜活的人命和20个家庭的悲剧,就这样陪着他消失去。当然背后惨痛的教训还是值得深思的……

???? 再说说杭州的杀人案 吧,细思恐极,一个表面给人恩爱的家庭,夫妻共同生活十多年,又共同有了女儿,家庭经济尚且良好的情况下,也是因为房子的事情没处理好,就把妻子杀掉了?这个想谋财害命,并且残忍到将其分尸;简直就是冷血到失去人性,在媒体采访时还能够轻描淡写的说事……这两起杀人犯的共性心理都是阴暗和自私的,不负责任的罪恶行为是人神共愤不可以容忍的,必受世人吐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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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消逝都非常突然,而且过程可怕。这两个案例给人非常大的反思空间:

一是人的心态,按照正常的心理运行轨迹,人心向善,善待别人更善待自己。为何要以非常手段去结束别人的生命。原因只有一个:心理上的变态产生行为上的变态。

二是社会正能量的基本面思考,人的诉求,人的追求利益的动机,如何建立起合理而又规矩的框架,社会正能量能让人思考正向,渗透到人的隐秘的角落,避免悲剧的发生。

三是对于法规敬畏与行为约束上的思考,我们总是在溯源,但忘记了眼前的重要步骤,有悖于常理的行为举止,都没有引起我们的重视之,以致造成严重后果。

四、一些处在死亡边缘的心理患者,如何在教中救回,而不是被怒中促动,心理普查也许为期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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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源是什么说不清道不明,但有一点很清楚,避免垃圾人的产生,人人有责!试想,如果拆房子的稍微温柔一点,如果来女士在房子问题上不要和丈夫产生直接激烈冲突,也许可以避免,至少可能延缓悲剧的产生,那么也许一切都还有变数。所以,大尺度上说,利他就是在利己。只是真能想明白的人不多,能做到的,更是凤毛麟角。所以,类似的悲剧,绝对不会是孤案。更可怕的是,随着媒体报道的日益发达,有样学样的怕是会更多。所以,个人认为,有些事情,确实不适合太过迅速和详细的报道。但是,现在的媒体,为了一点点点击率,谁还顾得了这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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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公交坠湖事故,此次事件是系公交车司机报复社会的主要原因是其住房动迁的安置问题,而对其方案不满后,并没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手段。而是选择了报复社会。我们不是说安置当面存在问题,但如果负责其安置工作的人员,可以解除他的忧虑,甚至给他一个投诉的渠道,让他有问题可以正常进行反应投诉,是否可以避免发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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