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股市都有原始股东和原始股东减持,这是不容回避的问题。
美国股市对股东减持主要法律依据是《美国证券法》的144条款。其中有两条最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一个是原始股东必须秉承慢走的原则,为了保证慢走,制定严格的减持比例限制,那就是每三个月减持股份不能超过同类已经发行股份的1%或者是四周内平均交易量谁高者。不管以哪一个为标准测算,年度减持不会超过1%太多。
这种减持比例,原始股东就无法大比例减持或者是清仓减持,国内规定已经很宽松了,可以大比例减持或者是清仓减持,可是专家还要呼吁放宽减持,专家总是与市场走好的预期相矛盾,与投资者的诉求对立。
另一个是预披露原则,保证二级市场投资者先走为原则,我国也需要减持预披露,但很多人没有披露就减持,自己跑路了,不管二级市场投资者,可是处罚只是停留在公开谴责或者警示函,钱装在口袋里了,警示函有用吗?除非勒令回购股份,并处以罚款。
美国制定严格限制减持比例,在于保证减持不会冲击股价,保证股价走势稳定,可是国内减持则是为股东着想,那就是保证股东减持顺畅,保证流动性,
我觉得部分专家观点,很多是借鉴美国,可是总是走样,有利于融资的学习,而有利于投资者利益保护、有利于股市稳定的不学习,要坚决否定。所以美国股市可以涨十年,A股逆全球下跌,目前还是3000点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