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勒,全称多罗贝勒,是清代所特有的封爵,源自金代“勃极烈”一语的转译。勃极烈制则是女真高级贵族在建立金国前后,用以统治国家、共议国事的一种带有浓厚部落联盟特点的制度。女真首领完颜阿骨打在建立金国前,名号就是“都勃极烈”,也即“第一首领”。
明万历四十四年、后金天命元年(1616年),建州左卫女真首领努尔哈赤经过多年征战,基本统一建州、海西、野人女真各部(仅余海西叶赫部尚存),所以他在赫图阿拉(今辽宁新宾县)建国登基称汗,以金国女真后裔自居,建国号金,史称后金。努尔哈赤即后世的清太祖。
努尔哈赤建立后金后,仿照金国制度,以三子一之侄为自己之下最高军政首领,称“四大贝勒”,在自己的号令下,处理国事、兼管军事。这个时候,“贝勒”是后金最高等级的官职兼爵位。(四大贝勒:大贝勒代善,努尔哈赤次子;二贝勒阿敏,努尔哈赤之侄;三贝勒莽古尔泰,努尔哈赤第五子;四贝勒皇太极,努尔哈赤第八子。)
明天启六年、后金天命十一年(1626年),努尔哈赤在与明朝的作战中受伤,最后不治。通过推选,四贝勒皇太极得以继位,登基称汗,即后世的清太宗。但是后金最高权力还是由四大贝勒共同掌管。
皇太极登基后,为了集中权力,稳固统治,决心废黜四大贝勒联合执政制度。于是,他利用大汗身份,培植势力,加强汗权,并通过政治手段,先后废黜了二贝勒阿敏、三贝勒莽古尔泰,并迫使大贝勒代善隐退,最终将后金大权完全集中到自己一人手中。
明崇祯九年、后金天聪十年(1636年),皇太极称帝,改国号为“大清”,改族名为“满洲”,改元崇德,更定官制礼仪及宗室及臣子爵位。这一年,清宗室正式厘定十二等爵位,分为: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奉恩镇国公、奉恩辅国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奉国将军、奉恩将军。
清立国初期,煊赫无比的贝勒,自此成为宗室爵位中的第三等级爵,位于多罗郡王之下,固山贝子之上。虽然没有了当年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显赫,但依旧是极少数人才能获得的显爵,实实在在地贵族
清朝制度,多罗贝勒爵位起初只有皇子或者宗室才能获得,而且不得世袭,需要降等承袭,始封贝勒者,后裔依次降等至贝子、镇国公、辅国公,至不入八分镇国公则停降,可以一直世袭下去。
有清一代,贝勒这种显爵,绝大部分都是授予爱新觉罗氏皇族子弟,但是也不是百分百,除皇室之外,还有一部分人可以得到这个爵位,他们是:
一、外藩蒙古内扎萨克中的部分贵族:外藩蒙古内扎萨克四十九旗,指的是最先依附清朝的科尔沁、土默特、阿鲁科尔沁、翁牛特、苏尼特等漠南蒙古各部,原先还包括蒙古正统察哈尔部。不过康熙十二年(1673年)察哈尔举兵反叛,清朝平定叛乱后,废黜其部,所以此后蒙古正统传袭中断。
以上各部中,部分高级贵族得以被清朝赐封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等如同清宗室爵一样的爵位。其中亲王、郡王世袭罔替。外藩蒙古贝勒没有世袭,但是前后封赐不断,至清光绪元年(1875年),内扎萨克各旗统计有贝勒封号贵族为十七人,其中扎萨克贝勒十人,闲散贝勒七人。
二、外藩蒙古外扎萨克中的部分贵族:外藩蒙古外扎萨克,指的是漠北蒙古喀尔喀三部(后来是四部),即土谢图部、三音诺颜部(又称赛音诺颜部)、车臣部、札萨克图部。在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清军与进犯喀尔喀蒙古的准噶尔蒙古首领噶尔丹两次交战,并两次击败噶尔丹后,喀尔喀各部便归附清朝,成为藩属。
此后,清朝在喀尔喀各部也按照内扎萨克四十九旗制度,设立封爵,用于羁縻安抚当地贵族,便于统治,而在喀尔喀更设立“汗”,比亲王更高一层。外扎萨克中的汗、亲王、郡王按例世袭,其余爵位不世袭,不过一直封赐不断。光绪元年(1875年),外扎萨克各部统计有贝勒封号者十一人,其中郡王衔扎萨克贝勒一人,扎萨克贝勒九人,闲散贝勒一人。
三、青海蒙古中的部分贵族:青海蒙古五部二十九旗,大多是和硕特蒙古,也有部分辉特部、绰罗斯部,后续还有土尔扈特部、喀尔喀部迁徙至此。雍正二年(1724年),清军平定青海和硕特蒙古首领罗卜藏丹津叛乱,将青海蒙古仿照内藩扎萨克制度编为二十九旗,统一管理。
之后清朝在此设立外藩封爵,不过级别较低,只有郡王、贝勒、贝子、辅国公等。除郡王世袭外,其余爵位一般不予世袭。光绪元年(1875年),青海蒙古共有多罗贝勒三人,均为扎萨克贝勒。
四、新疆回部中的部分贵族(仅限哈密、吐鲁番二部):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哈密回部首领归附清朝、乾隆十九年(1744年),吐鲁番回部首领归附清朝。两部归附后,清朝按照外藩制度,于当地设立藩封,不过没有建立旗制,而是让两部以自己的原有统治方式继续治理当地。
哈密、吐鲁番两回部首领及高级贵族被授予亲王、郡王、贝勒、贝子等爵位。至光绪元年(1875年),哈密、吐鲁番回部在本地没有贝勒爵位的贵族,不过在京师(北京)则有一名郡王衔多罗贝勒,且爵位世袭罔替。
以上,就是除了爱新觉罗宗室以外,在清朝也能获得贝勒爵位之高级贵族大致的统计。而这些外藩蒙古内外扎萨克贝勒、青海蒙古贝勒、新疆回部贝勒,他们在礼仪地位、日常服饰、朝会待遇上,基本等同于宗室皇族贝勒,惟俸禄米粮不同,大约是宗室贝勒的四分之一。
另外,除了爱新觉罗宗室、外藩蒙古、青海蒙古、新疆回部各贵族以外,清朝还有一个特殊的贵族,也获得过贝勒这一显爵,可谓是异数。
清乾隆中期,乾隆帝孝贤皇后富察氏的侄子福康安,少年时期即从军出征,战功赫赫。先后在乾隆四十一年参与平定大小金川(第二次大金川之战);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主持平定甘肃民变;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率军渡海平定台湾林爽文起义;乾隆五十七年(1791年)更是亲领大军,万里跋涉击败入侵西藏的廓尔喀军,并翻越喜马拉雅山攻入廓尔喀境内,降服廓尔喀;乾隆六十年(1795),福康安在平定贵州苗民起义后,被乾隆帝破格授予贝子爵位。这是清朝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在宗室及外藩之外,获赐如此显爵的臣子。
嘉庆元年(1796年)五月,福康安于贵州军中病逝,时年五十三。已经退位的乾隆帝得到他去世的消息后,悲恸莫名,下谕旨对其给予厚葬,并赐谥号文襄,让福康安配享太庙,并入祀昭忠祠与贤良祠,之后更追赠他为多罗嘉勇郡王。
福康安去世后,因为已经是郡王爵位,所以嘉庆帝下旨(其实是乾隆帝的意思):按照宗室爵位制度,以福康安之子德鳞降等承多罗袭贝勒。所以,德鳞也是清朝唯一一个以非爱新觉罗宗室、非外藩贵族身份,曾经获得多罗贝勒这样显爵的臣子。
为什么要说“曾经”?这是因为在嘉庆四年(1799年)乾隆帝去世后,嘉庆帝对于福康安及德鳞不再眷顾,对于德鳞多有斥责惩处,并在嘉庆十三年(1808年)将德鳞降为贝子。嘉庆二十四年(1819年),因为太和殿传胪典礼上迟到,德鳞被革去贝子爵位,答四十,交其母严管,之后更是遣戍伊犁。
不过,因为福康安的遗泽,德鳞的贝子爵位总算没有被废除,此后他的儿子庆敏按制度承袭贝子,孙子文谦降袭不入八分镇国公,并按照福康安的首封郡王爵位,至不入八分镇国公便不再降袭,世袭罔替。之后德鳞的曾孙海凌、海年先后袭封不入八分镇国公。直至清亡。
所以,德鳞是清朝唯一在宗室和外藩之外,获得过多罗贝勒爵位的臣子。而福康安及其后裔,也是清朝罕见的(甚至是唯一的)在宗室和外藩之外,有着从多罗郡王到不入八分镇国公这一系列宗室显爵的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