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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尽管只是放出风声,但实施是势在必行的。做出这一调整的根源还是在于继续加快推进的利率市场化改革。目前存款利率已经基本实现市场化,贷款利率也从央行制定的基准利率逐步过渡到了LPR。贷款市场的定价基准变了,有导向作用的司法保护利率自然也应跟着变化。

目前司法保护的民间借贷保护利率上限为24%,这一利率来源是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所规定,脱胎于先前规定的不得超过同期央行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但在这一司法解释出台后,我国经济即进入了下行周期,大量企业的盈利缩减,而这一保护利率过高,使得企业的融资成本高企,实体经济萎靡不振。

同时,这一导向利率在互联网的助力下,使得经济脱实向虚越来越突出,资本争相涌入互联网金融和房地产,造成虚假繁荣,不仅使得实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还引发了“套路贷”、“虚假贷”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严重危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再加上目前遭遇新冠疫情,全球经济都在实施量化宽松政策,降低利率,减轻企业负担,已经成了恢复经济的必然。此外,各地的P2P平台已陆续整顿完毕,风险逐步出清,客观上也有利于降低司法保护利率上限。

如果大幅度下调司法保护利率上限,也是响应中央要求金融机构让利1.5万亿的政策要求,不仅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纾解融资难和贵的问题,助力实体经济,还有利于从源头防止用“套路贷”、“高利贷”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至于具体利率会下调到什么程度或采用哪一个新的标准,还没有具体定论,有建议为同期LPR的4倍,但这一利率仍显过高,比如目前最新的五年期以上LPR为4.65%,4倍LPR仍达到了18.6%,与这个“大幅下调”的基调是不符合的。不过,既然风声已出,想必实施就快了。毕竟现在“六稳”、“六保”是头等大事,金融机构、金融企业必须服务于这个大局!

最佳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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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发现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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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曾经跟最高院的几个老师交流过,当时他们就有这个意愿。

24%和36%,虽然和过去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差别不是很大。

但实际上经过核算,这个利润也是非常惊人的。

要知道,实体经济的平均利润率也就在6%左右,也就是说实体经济的产出还不够偿还借贷利息的。

而从事实体经济上,还需要投入一些实际上的劳动。而简单,本身只需要把钱放出去就可以了,本身不需要付出劳动。

可以说是躺着赚钱的一种行业。

这也是前几年小贷公司遍地开花的原因之一。

最重要的结果就是实体经济空心化,都想着把钱放出去,而不是从事实体经济。

而金融行业只是经济的润滑剂,本身不产出实际产品。如果越来越多的实体经济转向金融行业,将会导致社会生产大幅倒退,不利于国民经济的正常发展。

这两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都多次提到要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

在这个背景下,最高院要针对借贷利率保护的范围,也是一种导向,将会引导更多的资金流入实体行业,促进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关注我,每天看点法律故事,学点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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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多少人陷入民间借贷不能自拔,一定要降低民间借贷利率,保护年息24%太高了!最高不应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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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同期贷款利率或同业拆借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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