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来女士如果是丈夫所杀,他丈夫和丈夫前妻生的儿子都继承不了财产,不然这种恶性杀人事件会不断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权的丧失】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如果来女士是正常死亡,或者被他人所杀,没有留下遗嘱,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也就是她的丈夫继承一半,其余一半为子女与来女士的父母平分。
如果是来女士的丈夫杀人,他会丧失继承权,来女士的财产全部由她的两个女儿与来女士的父母继承,来女士的丈夫与前妻的儿子,来女士的前夫等人都没有继承权。为钱财杀妻,得不偿失。
古人对婚姻的要求是:贫相守,富相连,心不变。现在很多人,富易友,贵易妻,两人有一个11岁的女儿,结婚也有十几年,一个保安,一个保洁,穷日子相依相伴,富了反目成仇,甚至杀人,有钱也不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