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让我想到另外一个案件,其实和这个事情是非常类似的。去年我看到又这么一个新闻,有一个小偷跑到一个农民家中去偷东西,但是正好是夏天,所以天气比较热。小偷跑到农民家中,可能是非常口渴,但是看到一个啤酒瓶,里面还是满的,这个小偷以为是啤酒,二话没说直接大口的喝下去了。然而当小偷喝进嘴里的时候,才感觉不对劲,竟然是农药,这个酒瓶装满的是农药。
开始当小偷察觉味道不对的时候,农药已经喝进去了,吐也吐不出来,没过多久这个小偷就倒在了农民家中。等到农民回家的时候,发现倒在地上的小偷和旁边已经打碎的啤酒瓶是,立刻就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于是赶紧报警,可惜已经来不及了。这件事的后续就是小偷的家人把农民告上法庭,索要赔偿,最终还胜诉了。
我们可以对比一下,其实两个事情基本上性质是相同的,都是因为小偷自己的行为害死自己,作为原本的受害人,什么都没做,却有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我个人觉得,小偷从道德上来说,确实是自己全责,偷盗本来就是违法的,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丧命,确实怪不了别人。
但是在法律上来说,如果小偷家属起诉电瓶车主人,没有看好自己的电瓶车,还是一部损坏的车,这个是造成小偷被撞死的直接因素,这样以来事情就复杂了。不过结果主要责任肯定是小偷,只是车主会承担一定的责任,需要对小偷家属给与一些经济赔偿。很多人可能都不能理解,但是事实就是这样,我们也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