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合作医疗保险上涨到280元,对参保人是一大好事吗?对于参保人来讲肯定缴费比较低,报销金额比较高才是好事,缴费上涨算什么好事呢?但是医疗保险的逐年上涨,这是肯定的,只要物价在上涨,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在上涨,医疗保险上涨就是预料之中的事情。
你所说的2020年合作医疗保险上涨到每人每年280元,这里我要更正一下,应该是今年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目前大家所说的合作医疗保险,实际随着国发(2014)8号文件的全面推行,实际农村合作医疗已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从这几年的缴费情况来看,基本上都是以每年30元的速度递增。比如2018年是每人每年缴费220元,2019年是每人每年缴费250元,如果2020年是每人每年缴费280元的话,就是按照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在增加,但是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看到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280元的报道,也没有查到国家医保局关于2020年医疗保险的通知精神。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年度一般是在每年的7月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缴费年度是从每年1月1日开始到每年12月31止。如果错过了在12月31日之前缴费,就意味着缴费年限中断,待遇的享受时间就要往后延伸3个月。所以目前我了解的信息,2020年全国各地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应该是250元,而不是280元,如果属于280元那应该是属于2021年的缴费标准,但是全国大多数地方具体通知应该还没出来。
即使明年的缴费标准提高了30元,也并不意味着报销会更高。因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上采取的是地市级城市统筹,基本上采取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来测算当年的医疗保险缴纳费用,除了个人缴费以外,国家还要给予一定的补助。实际报销比例全国不是统一的,大部分地方规定的报销比例为50%左右,但是对于经济发达地区报销比例还要更高一些。具体到每个人的情况也不一样,比如对于高龄老人,危重病人等报销比例也会有一定的倾斜。除了基本的医疗报销待遇以外,还有大病统筹报销,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第二次报销,而要享受第二次报销待遇,前提条件就是要参加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并不需要另外缴费,只要按照标准缴纳了当年的居民医疗保险,其中就有30元属于大病医疗保险的费用。
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并不是按照病种来报销,主要还是按照报销金额来计算。比如当参保人的住院费用达到一定的金额,个人自费部分的金额达到了第二次报销的标准,就会启动第二次报销待遇。第二次报销与第一次报销不同,是通过医保统筹基金采用招标的形式,由中标商业保险公司来运营和承担报销第二次报销费用,主要报销范围为第一次报销以后的自费部分,自费部分越高的人,享受第二次报销的金额就会越大。第二次报销以后,个人承担医疗费用仍然比较高的,还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困难救助。
综上所述,2020年合作医疗涨到280元,对于这个消息的准确性我不能确定,因为虽然网络很发达,但是我也没办法查到。如果真的像你所说涨了30元,这也是非常正常的。毕竟2019年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在增长,但这是一个平均数,有的人可能下降,但是这是以统计数据为基础的,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增长也是根据居民人均纯收入来作为依据,在个人缴费增加的同时,国家财政的补助也会同步增长,这对于保障我们的医疗基金支出,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