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医疗保险的余额用完以后,老人的医疗还有什么保障?我不知道你指的医疗保险余额是什么?概念上有点混淆。在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时,存在个人账户余额,住院报销时有报销的上限额度等,也属于一种余额。
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分为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两个类型。职工医疗保险在岗职工是由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比例缴费,总的缴费比例为8%,其中单位缴费6%,计入医疗统筹基金,个人缴费2%,计入医疗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需要全额缴费,缴费比例也是8%,由灵活就业人员全额承担,同样按照6%的比例计入医疗统筹基金,2%计入个人账户。只要缴纳了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不管是在岗职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计入个人账户的2%都要按月返还到个人社保卡,计入统筹部分,也要根据参保人的年龄结构,按照一定比例返还到个人社保卡。但是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由于缴费方式不同,缴费标准也比较低,没有建立个人账户,所以个人账户上就不会返还任何医疗费用。
返还到个人社保卡的医疗费用,主要是用于看门诊、到药店买药等用途,个人返还的额度用完以后,还需要只要继续买药或是到医院看门诊的,只能自己自费。这就涉及到一个保障额度的问题。老人的门诊费用就是每月返还到社保卡里的费用,这个费用有高也有低,主要还是要看缴费的基数,虽然同样都是返还的2%,但是缴费基数越高返还的具体金额也就越高,所以每个人的额度也是完全不一样的,有的人每月只有几十元,但有的人每月有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的都有。
除了门诊费用以外,其实住院费用也有一定的额度,住院费用的额度就是最高报销限额。目前各地对于报销限额的规定,基本上都是按照统筹区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应该说这个额度还是比较高的,对于一般的病种是完全可以足够支付了,但是对于一些费用比较高的病种可能还是不够。对于医疗费用超过最高限额的,如果缴纳了补充医疗保险,或是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的人员,还可以实现第二次报销,第二次报销以后个人支付的金额还比较大的,可以申请民政救助、社会捐赠等渠道解决。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的额度用完以后,不同的额度解决的办法是不同的,个人账户额度用完的,只能是自费解决;住院额度用完的可以进行第二次报销;第二次报销额度用完的,可以申请民政救助或是社会捐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