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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作为一名企业家却被一个男友拳击身亡,这也是为人的悲哀,同时也是他男友的悲哀。在我们的眼中,认为女企友家就应该强势,男友在他面前就应该卑躬屈膝。

看到标题女企业家应该是离婚过后结交的男朋友,其实我们要学会生活与工作平衡,可能女企业家以前把过多的精力放。维系好家庭,导致家庭破裂,找了一个男朋友,也没有提前过多的去调研,他是否真正的对自己好,有没有暴力倾向,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女企业家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生活当中只有双赢,没有单方面的赢,作为一个男人能找到温州企业家做女朋友,我认为是每一个男人的幸福。可惜却没有珍惜,虽然说女友已事业有成,有女儿可能作为男人面子上有些过意不去,但是也不应该成为拳击的理由。

发生在别人的身上叫故事,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叫事故,也希望看到此篇文章的男人和女人要珍惜眼前的幸福。以上是一个培训师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说说看你怎么看待温州企业家被男友拳击身,该如何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在自己身上呢?欢迎在文末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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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在我们眼里,女企业家一般比较强势,因为在创业置业中拼搏奋进,锻造了自己要强的意志。而看问题就知道交往的男朋友并非等闲之辈,强强组合,这势必遇到鸡毛蒜皮的小事也会碰触火花,我们通俗讲是“硬碰硬”。平常女企业家养成的刚毅习惯,遇到的同样刚强不屈,矛矛对刺猬,不出问题才怪。男女结合应该是刚柔并济,以柔克刚,方能达到完美融合。

而作为男人,当发现女方不适合自己的时候,立马退出就行了,还大动干戈,乃至不顾年幼的女儿在一旁,置她于死地,更加说明这家伙的残忍暴虐!可以推断到他的前妻就是因为家暴而离婚的。一个男人再强势也不能打自己的女人。雄性动物也知道保护雌性呢,这家伙连动物连飞禽都不如。

得了,这种暴君赶紧处以极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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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拳击身亡?就是活活打死的呗,女企业家有个小白脸,吃软饭的男友,但不知什么原因,导致这个男人暴怒,活活打死了女伴,可惜六岁的女而亲眼看见亲爸打亲妈,这会在女儿的心里留下怎样的 阴影。

这是去年发生的案件,现在才宣判。清水哥在网上查了一下相关信息,都是道听途书,真相还有替警方的进一步披露。但问题是该男友仅仅被判十年?为何这么轻,法院根据是该女子被打头部外伤,情绪波动等可诱发其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发作。我的理解是男子殴打同居女友,诱发了女子 其他心脏病发作死亡。女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从中除了 看出男人有暴力倾向之外,其他看不出什么,毕竟不知道动手的原因在哪里。

根据披露的消息,女子是个70后,开美容院发家、而后投资等等赚了不少钱,经济状况相当不俗,该女子与同居男友杨某是初中同学。二人相恋以后,依照当地风俗办了酒席、拍了结婚照,并且也育有孩子、但最大的问题在于二人一直没有办理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这里要说明的是,二人都是二婚。后来二人开了一家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每人50%,后来杨某的弟弟介入,变成三人公司。主要经营者是杨氏弟兄。但公司经营不善,公司亏损一百多万,二人对此多次吵架。2019年3月20日晚10时许,二人再次发生争吵。

期间,杨某用拳头击打女方头部,致其摔倒在地昏迷,但未及时拨打急救电话直至郑陈梅昏迷半小时后,才在赶来的家属陪同下将郑陈梅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其头部的外伤、情绪急剧波动等情况可诱发其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发作死亡。

从法院的论述来,不认为女方是由于杨某殴致死的,抛开法律层面不谈,仅从社会角度来说,在婚姻中,只有男女在经济,人格都趋于平等了,婚姻才算合适(不是美满),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门当户对,还有值得怀疑一点的是, 二人为何不领证,是女方不同意,还是男方不同意,这种不受法律保护的同居关系,二人居然保持了好几年,而且还有了孩子。实在是很难让人理解。

女子自带房子,车子就找了个这么个货?吃软饭也就罢了,贪图女人钱罢了,最后居然殴打致死,实在是渣男一个。虽然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打死人肯定是不对的。

我是清水来空流,历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关注和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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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拳击身亡?说直白一点这位女企业家就是被男友活活打死了。

首先,这件事情其实是发生在一年以前的2019年3月份,被害人郑女士在家被“同居男友”重拳击中脑部,昏迷后抢救无效死亡。

结婚却未领证

据受害人家属反映,受害人郑女士和“男友”既是夫妻,同时也是创业合伙人。

两人在五六年前的一场同学聚会上认识,随后办了酒席,拍了婚纱照,但却没有领证,而且还育有一女。

同时两人还都是“二婚”。

受害人家属及律师

事发原因

据警方调查及受害人家属反馈情况来看,在合伙创业后,因资金问题受害人郑女士和男友有多次争吵。原因是因为其男友因个人决策不当的原因,导致公司亏损超过200万,其次郑女士还发现公司账目混乱,故提出要求收管财务问题。

尽管有争执,但双方还是就此问题签订过相关协议,明确了财务管理制度。

原本以为事情就这么过了,没想到在2019年3月20日的晚上,受害人郑女士的家属就收到郑女士已经死亡的噩耗。

后续

警方在接到报警后,迅速控制嫌疑人,随后当地法院对此案做出审理宣判。

嫌疑人杨姓男子应当对郑女士的死亡承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且致人死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苍南县法院判决被告人杨姓男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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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律责任就负法律责任,该负刑事责任就负刑事责任。有什么好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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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对女人施暴算什么本事?能过就过,不能过好聚好散也不应对女人施暴!你看到那种雄性动物对雌性施暴?连动物也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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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旁观者,除了心疼受害者的女儿,同情失去生命的女企业家,还能有什么看法?对于这种不仅向女人动手,竟然还要致人死地的渣男,实在是无话可说!千刀万剐也不解恨!只是纵然将渣男绳之以法,甚至判处极刑,也换不回女企业家的性命,也不能让小女孩的妈妈复活啊!因此,这个案件留给我们最大的警醒就是,怎样在这个世界上学会保护自己,尤其是女同胞们,不仅要保护好自己还要保护好自己的孩子不受伤害?也许是这也是我们穷尽一生都应该思考的问题!

我们不知道这位女企业家生前跟她的这个男友之间发生了什么矛盾,是什么导致了这个男人如此疯狂的不计后果的行为!但是,有一点毋庸置疑,就是无论发生了什么,都不是你痛下杀手的理由!因此,在这里我只想强调一点,作为女性朋友,无论你是单身未婚,还是离异独处,在选择男友方面一定要擦亮双眼,千万不要被表面的光鲜亮丽所迷惑,更不能轻易被他的花言巧语所欺骗!

特别是对于带着孩子的离异女性来讲,一旦遇人不淑,受到伤害的不仅是你,还会搭上孩子天真无邪的童年!这才是你后半生都会感觉歉疚的事情!更何况本案中的受害人还丢了性命,还是在孩子的面前,还是以这么惨烈的方式!

所以说,对于一个将要开启第二段婚姻的女性朋友来说,衡量对方最重要的一点,一定不能停留在他的语言上,必须落实在行动上!千万不要只听那些天花乱坠的许诺,一定要看他真的为你做了什么!至于动手打人的事情,只要有苗头,就趁早放手!能对女人动手的男人注定不是善良之辈,所以,在此也提醒那些未婚的小姑娘,千万不要在渣男面前心软,否则,就会给你今后的人生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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