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足输给叙利亚队,里皮愤然辞职,主动担责。这似乎得到不少球迷的赞同,其实细想下,里皮也是背锅者,球迷愤怒的是里皮的高薪、固执和不作为,但球员的表现呢?同样缺乏奋勇拼搏的精神。
那球员如果在国家队不去拼搏争胜,将会影响其收入,甚至不能参加联赛,这样的做法可行吗?想法是挺好的,但目前确实不大可行,为什么呢?
一、球员收入过高,这被诟病不少,都认为金元足球害了国足。
金元足球,这是球迷最愤怒的地方。一个个赚着超乎常人想象的薪水,却拿不出等价的表现,反而有个别球员被人感觉过于爱惜自己的身体,留待在俱乐部赚取高额奖金。
说实话,球员这样的表现确实值得大家的愤怒。既然身披国家队的队服,就必须有为国而战的拼搏精神。正如郎平所言女排的目标就是“升国旗,奏国歌”,可惜国足球员总会有出工不出力的表现,毫无国家荣誉感。
但是国足球员却领着惊人的薪水,这合理吗?当然合理,因为这是俱乐部给他们的劳动报酬,也是球员们理所应当的收入,和足协没有直接关系。要怪只能怪俱乐部倡导金元足球,给球员们开出如此高额的薪水。
二、既然是俱乐部的原因,那能否在球员合同中去增加这些条款呢?
这不符合常理,球员是俱乐部的员工,不是足协管辖的范围。那如果俱乐部和球员签订合同时,加入这些条款,又是否可行呢?当然不可行啦,球员是为俱乐部工作的,双方的劳务合同关系仅限于俱乐部层面,和国家队无关。
在球员的合同中增加条款呢?那估计这样的合同,没几个球员愿意签署了,这也属于不平等条款。再者说,如何去评定球员的表现呢?如果球员状态不好,有伤病的情况,又如何要求球员不出现失误呢?至于球员是否真的在奋力拼搏,这也不容易界定。
三、广州恒大曾经处罚过国脚,甚至教练,但这种独具中国特色的管理,也不太适宜推广。
广州恒大作为中超豪门球队,球员的收入也是最高最丰厚的。曾经也有不少球员因为在国家队表现不佳而受到处罚,甚至落选国足名单都同样受罚。但是对于表现英勇,发挥出色的球员,广州恒大也有给予奖励。奖罚分明,这还是可以考虑的。
不过,似乎这样的奖惩措施,也仅有恒大一家,并没有其它俱乐部跟进效仿。这主要还是在于双方合同条款所限吧,即使有俱乐部想这么做,也碍于双方没有合同约定。
关键也在于球员的表现难以界定,导致无法完全落实。恒大之所以能这么干,主要是球员薪水丰厚,这点处罚无关痛痒。不过恒大也会闹笑话的,前段时间让卡纳瓦罗去集团学习企业文化,这就引起非议,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恒大都无权利以此架空卡纳瓦罗,唯有解约才是最佳选择。
球员是俱乐部的员工,俱乐部也不可能为了国足而去随便处罚球员。球员为俱乐部奋力拼搏,为俱乐部争取荣誉,俱乐部为球员的辛勤付出,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这才是最现实的。所以呢,这个想法是挺好的,但要去实施就不大可行啦,这是职业足球,不是体制内的运动。
既然如此,是否就无法真正解决这个难题呢?当然不是啦,也会有相应的解决办法的。
中国足协推出“四大帽”政策,这就是要变相减少球员的收入,扼制金元足球继续发展。足协从俱乐部下手,这才是正确的做法。反之,俱乐部也可以给球员制定相关的规定,真正做到有根有据,奖罚分明。
其实球员能否在国家队比赛中奋勇拼搏,积极争胜,核心还是在于球员自身。如果球员没有国家荣誉感,同样很难做到。即使有所处罚,也无碍于其在俱乐部领取高额的薪水,毕竟罚也是有限度的。至于不给参加联赛,那或许是球员更加巴不得的事,可以躺赚薪水,岂不乐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