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现象在最近几年集中爆发,引发了各种风险,现在就提问做出回答: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9]41号,第一条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它具有如下特点: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以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
3.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
4.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多少算“数额巨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 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4. 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非法集资本金是否可以追回?
能否追回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全部追回,这种情况是非法融资平台主动退出市场,配合监管机关有秩序的清退投资者本金。
2.追回大部分,这种情况是非法融资平台确实将资金用于投资经营活动,但因经营管理、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投资收益变化,无法兑付。这种情况下非法融资平台还有债权、现金、资产等财产,变现后可以返还投资人大部分钱款。
3.追回少部分,是第二种情况非法融资平台投资亏损较多,如炒股、期货、外汇等亏损严重,只有少量现金或资产。
4.全部损失,没有追回,第二种情况全部亏损,且还欠外债;非法融资平台相关人员将资金全部挥霍、转移资产,宁可坐牢也不还钱;携款潜逃,典型的诈骗,跑路;第二种情况中的债权、资产无法变现,只能等,至于等到什么时候,只有天知道了。
非法集资集资以短时间高收益、良好的服务体验,为诱饵吸引投资人投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更不可能掉馅饼,奉劝大家!远离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