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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生而不养我可以不赡养她吗?

2020-07-22 13:33阅读(861)

妈妈生而不养我可以不赡养她吗?:假如要是我生的孩子,生而不养,无论有什么苦衷,那都不是不养孩子的理由,生而不养那是犯罪,沒人性的人才干得出来的事,我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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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要是我生的孩子,生而不养,无论有什么苦衷,那都不是不养孩子的理由,生而不养那是犯罪,沒人性的人才干得出来的事,我怎么还好意思让这孩子来给自己养老?

都说虎毒不食子,但是,人性总比你想象中的更复杂,也比你想象中还要恶毒。

那些被父母遗弃的孩子,运气不好的早就惨遭不幸,运气好的被好的人家收养,更多的进了儿童福利院,也有一部分被外国人收养,能活着己足够幸运了。

如果被遗弃的孩子要被迫原谅亲生父母,回到所谓的亲生父母身边给他们养老,那么含辛茹苦把孩子养大的养父母又该咋办呢?

亲生父母犯下弥天大罪,如果被“血浓于水”这四个字轻易的盖过,就代表着为人父母太容易了,只管生,不管养,现在养不起就遗弃,等到长大了再找回来养我老。

这种行为只有动物才有,这个动物的名字叫做杜鹃,杜鹃会把自己的蛋偷偷下到喜鹊的窝里,让喜鹊把蛋孵出来,自已什么功夫也不费,人觉得很无耻,于是把这种行为叫做鸠占鹊巢,用于贬义,但可笑的是人,才是最无耻的。

所以,我认为你应该照顾养老的人是养父母,他们才是你应该孝顺的父母!所谓亲生父母,只不过是生物上的关系而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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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这种情况:你有选择权:

在解放前,女人离婚(休书)后,子女扶养权归夫家。女人与子女脱离一切关系。子女不负担离异母亲的生老病死的所有责任。

解放后,婚姻法有其体规定,可参照《婚姻法》。看看你该负那项责任。

如果是弃婴,你应该把百分之九十九的精力和钱财都用在照顾养父母身长。他们才是你应该孝顺的爹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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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的生母给了你的生命。不知道什么原因她没有抚养你成人。但是从人性情理上你还是应该给她一些关心和帮助。不能用她没有抚养你去报复和惩罚你的生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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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赡养生你的妈妈,因你的身体流着母亲血,长着母亲的肉,血浓于水的至亲和至爱。

虽然妈妈没有养你,有点狠心的弃养弃爱和不负责的过失和不当,但是也许有她的苦衷而不法养你。现在你已经长大,懂事了,也独立生活,过去的苦,母亲也给你尝过了,确是永生记忆的怨气和愤恨,但人性应该具有对妈妈的深爱和宽广的兼容和愿谅一个母亲的过错,这才是人类的美德,对亲人的慈祥的孝顺和无私的回报和赡养了。

一个活在世界上,有许多朋友,几个兄弟姐妹,母亲只有一个,唯一的把你怀胎十月,唯一的把鲜血和肉体无私给你,珍爱的给你生命,这是金钱买不到的生命,人类最宝贵的东西一一生命,因而你赡养母亲,也就是赡养你的生命和灵魂,让你把爱留给下代,一代代的这样厚爱,孝顺,赡养母亲。如果永远记着母亲的过错,而不赡养自已的母亲,一生都会后悔和自责的。宽容,厚爱,尽孝才是德,有德才福泽深厚,惠及后代。于情于理于爱照顾好,赡养苍老的母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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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生而不养我可以不赡养他她吗?

妈妈生而不养你,可能是她有不得已的苦衷。每一个做妈妈的都不会轻易的抛弃自己的孩子。虽然妈妈没有把你养大成人,但她毕竟十月怀胎生下了你。没有你的母亲,也就没有你。所以你应该放下一切怨恨,正确对待你和妈妈的关系。可能是现在母亲的年龄大了,需要你来赡养,你心中多有不平,这是很正常的,也是人之常情。但不管怎么说,妈妈都是你的亲生母亲,现在妈妈的心情可能也是非常的自责。那么你要放下以前的一切,好好的赡养妈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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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是要分情况而定的。如果母亲不养你是因为有苦衷,我觉得是应该选择原谅的。如果说有条件去扶养孩子,但是选择不抚养,我觉得可以不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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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因为不管是亲人还是朋友,还是陌生人,人与人之间的关爱都是相互的,你生了我,却没有养过我,从来没有管过我的死活,没有考虑过我的人生和未来,那我又为什么要为你以后的生活负责呢,没有付出,哪来的回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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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意义上讲,子女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从情感意义上讲,如果当初是迫不得已对你生而未养,血浓于水的亲情会让你自己主动给予适当的照顾;如果当初是有意为之的弃养,现在因为老无所依来找你,可以一次性给予一些经济补偿,当做带你来这人世间的一点回馈,从此山水不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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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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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