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老赖的债主就是那些已得利益者为了自己那些资本能滚出更大的雪球开办什么贷款公司。创办企业的成功率只有百分之十几,凡是投资企业的注定要有大批的失败者,工厂也是,啇场也是,公司也是,这些失败企业就是老赖的发源地。这些债主们大多是有权有势的,有些甚至是可以左右政策的,所以才出现了株连九族的对付老赖的做法。但是你不要忘了无肉的骨头狼也啃不下。这种不给别人留活路的做法只能绝了回收债务的后路。再说你那公司也属企业,也是九死一生的下场,你也可能有债务,也是老赖的候补人,将来你那债主请君入瓮时,你就会尝到株连九族的恐怖了。当然债务人如果有偿还能力一定要执行。
一个朋友,因为抽贷导致资金链断裂,朋友们帮他顶也没顶住,因为一个断整条链都断了,都在抽钱你还得了谁?按他的说法,成了老赖也没辙只能认命,这辈子也没机会了,年龄毕竟有那么大了,曾经好歹也是养了几百人的老板,你们知道现在在干什么吗?沙场装沙子搬沙子!因为是老赖,别的公司都没法要,朋友们给他安排他只说一句话那就是你们也不好过,不给你们找事了,整个人家没了,之前积攒的所有都没了,从早上5点,干到晚上12点,只为了多挣那每袋1.5元钱来还债,创业的朋友们,你们还好么?准备创业的,你们准备好了么?我是已经撤了,去年下半年到现在,我才发现原来不创业才是真的舒服,这几年看的太多了,有野心的都踏实了,不乏还有人前风光的朋友,可你知道背后却因为员工工资焦虑睡不着的情况么?总结下来,真应了喷子的话,不怪别人,只怪自己没本事
首先声明,对打击恶意拖欠我坚决拥护。法律规定‘’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要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可在实际操作中,只要你还不上现金就被列。银行抵押贷款,抵押物还未执行,欠债人就成了失信被执行人了。银行作为企业,贷款是你的盈利手段而已,你也进行了评估,你难道只负责赚钱,不承担风险吗?既然你认同抵押物的价值,凭什么不等拍卖就把欠款人列为失信。失信被执行人机制,事实上已经成为金融机构包括一些私人的放贷公司推脱责任的手段,不加分辨,一棍子打死,已经影响了经济社会,与法律的本来精神相违背了。失信,应该是针对那些恶意拖欠的人。债务,是正常的民事行为,不能把所有欠债人都列为老赖。呼吁高院要求地方法院慎重执行,否则这么大的打击面,能说明什么?真的是中国不讲信用的人多吗?这么大的打击面,能起到什么作业?真的促进了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了吗?
不说别的,多少老赖是因为国家政策的原因造成的?当然任何行业都有竞争,真正赚钱得都是少数,大部分处于微利或者无利可图的状态,一条简单的政策就可以改变一个行业的格局,造成的结果还是个人去承担。
还有很多人是为了赚更多的钱去创业,既然选择创业就要承担失败的风险无可厚非。成功了你得到比别人更多,当然失败了就要承受更多。
对于无钱偿还,有意偿还的我们不能定义为老赖,可以称之为个人破产。对于个人破产的人大家需要给与更多的善意,毕竟人这辈子谁不会碰到难事,没有人可以保证自己一生都平安顺利。
据我所知有很多人是为了给家人看病而欠下了很多债务,从出发点来说他们也是无奈之举,但是银行和借款公司的罚息,复利,违约金,一年差不多要达到50%以上的利息,试问这样真的合理吗?我们需要好好,想想对于已经破产的个人来说,你还要收取更高额的利息,只会造成个人境遇更加的凄惨。我觉得银行需要把利息控制在合理范围,而不是无休止的利滚利。
作为一个失败者,也不要去想着自杀或者颓废,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创业失败不可怕,只要你愿意去努力终究会有成功的机会。政策会越来越健全,社会也会越来越理性。
与君共勉!
老赖与失信、失信被执行人,这是法律上的定义。指的是欠债人、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但久拖不还。有意隐瞒和藏匿财产,对生效的法律文书拒不执行、具有抗法行为的人。
欠债人、一旦与老赖和失信有挂上了勾,麻烦就算开始了、后果是严重的,严重到影响家庭的生活和家人。
严格的讲,老赖和失信是有区别的。失信是指债务人到期不履约,不能偿还债务的人。进一步延伸到法律层面,被称之为失信被执行人时、后果相当严重了。
民间,对欠债不还的人、习惯性的称之为老赖或失信,和法律意义上的老赖、失信人是有区别的。
那么老赖和失信人是如何产生的?简单的说、是盲目的扩大投资、盲目借债创业造成的,资本一般来源于银行借款、民间借贷。其数额是巨额的,是经过长期累积造成的。
欠债人不一定是老赖和失信人,债务到期、有能力还、就是不还、拒不偿还的,一定是老赖。债务到期、不能按约偿还债务的,是失信。依法执行的债务失信人,是失信被执行人。
对债务无力偿还的失信人,尽管债务人失信约定,但确实无力偿还、应该区别对待。
对于创业失败成为“老赖”的事例,我已经在头条上看到很多。不得不说,“创业不成成老赖”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这些年,我们国家鼓励创业。但是在制度设计上,仍然存在着一个重大缺陷,即没有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之前说个人破产制度推出尚不成熟的原因,是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但是现如今,个人征信体系已经建立,惩治“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段也在不断加强,成为失信人的话,可以说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
为什么特朗普破产6次还能成为美国总统?那就是个人破产制度的作用。——允许失信人破产,并重新建立个人信用,对于社会的正面意义,要远远大于把失信人群一棍子打死。
而我们的现状是,对于失信人的惩治力度空前加强,但让对于让失信人重回社会的机制建设却裹足不前。因此,越来越多有能力的失信人正在失去回归的信心。——用积极的观点来看,让失信人重新站起来赢得信任,并用自己的努力还清之前的欠账,岂不是皆大欢喜的事情?
所以我们再次呼吁,对于创业导致的失信人群体,不要一棍子都打死,关键是要建立“失信人”的退出机制,让他们有翻盘的机会。
我是空谷寒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创业不成成老赖”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
一:建立包容创业失败的机制:我们国家鼓励创业,但是在对创业失败的惩罚上是全世界最严格的;扣上"老赖"帽子,"限两高",五星级宾馆及飞机不让享受可以理解,享受高铁这一公共资源应该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创业是高风险行业,如果成功了,为国家创造税收;如果失败了,连高铁都不让座。国家既要鼓励创业,又要包容失败,更要给东山再起的机会,绝非一棍子往死里打!
二: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目前,个人征信体系已经建立,惩治“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段还在不断加码,成为失信人的话,似乎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创业者心寒哪,一边要求企业家承担社会责任,一边一旦失败,面临的惩戒却成了过街老鼠。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允许失信人重新建立个人信用,才是中国人应有的胸怀!
三:建立"老赖"分类惩戒制度:1:财产己被执行,已无力还债的,无恶意拖欠;2:因财产转移导致无法执行和无财产执行,却恶意拖欠的。把"真老赖"和"假老赖"分别对待的科学体制。
在此呼吁,对于创业导致的失信人群体,不要一棍子都打死,让有能力有底线的创业者有翻盘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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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对各种创业失败者按照老赖的严格限制,确实是有点太严格了,任何新的政策方法措施刚开始实施的时候,总是有过头的情况可出,这一点也是正常的。另外,现在的创业环境不如过去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宽松容易,这也是正常的,随着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的竞争肯定是越来越激烈,创业比过去的要求高得多,再加上各种垄断,创业现在成功的概率比较低。
对于已经失败的创业者,首先是生存,既然能创业,就会想到失败后自己如何承受,胜败乃兵家常事,败了也要接受这个失败的事实,要有直面现实的胆量和智慧,不管是什么原因失败的,主要问题肯定是出在你自己身上。首先, 通过亲戚朋友找个简单的工作,先生存,然后再反思自己失败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以后再东山再起。只要用心,办法总比困难多,失败是最能考验人的,成功顺风顺水很简单,失败了,大部分是没有能力再站起来的,有些人面对失败对自己失去了信心,从此,再也没有机会能站起来,这才是失败者的大忌。这种情况下只有一个办法,树立信心,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再去找个简单的工作,那么就是干体力劳动也要先养活自己,然后再想办法,只要下决心,办法肯定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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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飞速的发展,有的是观念跟不上,有的是制度跟不上,譬如,现在的50岁以上的人考驾驶证就非常吃力,因为一是文化水平有限,而是都不会用电脑,而政策又没有位这些人群考虑,只是一刀切,无形之中让人们怨声载道,就拿今天所说的老赖,国家应该具体的分析情况,给创业失败又想创业的一次机会,国家提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如果是这样的政策,无形之中会拖国家的后退,会让有创业雄心的也要前思后滤瞻前顾后,如果一直这样下去,国家的老赖会一年比一年多,最高法院应该想的事如何去杜绝和减少老赖,而不是一味的制裁,古有大禹治水,要疏通渠道,而不是一味的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