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滴提问“为什么增值税到了消费者手里就不能抵扣了?”,实际上是你把消费者的范畴理解错啦,认为消费者仅是自然人,在税法中消费者实际上包括自然人、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和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和法人企业在税法中又被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我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回答你滴问题。
一、自然人消费者
自然人是终端消费者,是流转税税负的实际承担着,但不是纳税义务人;其销售已使用过的物品免征增值税;
二、一般纳税人消费者
一般纳税人消费者就是你问题中所述的情况,购进和生产经营有关的货物、服务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增值税税款可以申请抵扣;
三、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或取得和生产经营有关的货物、服务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增值税税款不可以申请抵扣;原因如下:
(一)销售购进商品和提供服务应按3%的征收率计算并缴纳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三)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