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当了编修七年,感觉到京师“十里之外,大盗十百为群,贪风不止,民怨任深“,“非得磊落奇伟之人,大破常格扫除廓清不足以弭天下之患”然而“世虽有此,人未必知,即知之未必用”。因此之故,他毅然决然,称病辞职,回到家乡,种了半亩竹子,闭户读书。
读书又读了整整年。他的父亲(张文明)“郇不乐,日见憔悴”父亲向朋友说,吾生平志愿未遂,望斯儿树立,用显吾祖。今顾若此,吾复何望!”
张居正只得又进京城,作官。这一次所作的是右春坊右中允、国子监司业。高拱和他是同事——国子监祭酒。祭酒等于今日国立大学校长,司业等于是教务长。
高拱于嘉靖四十五年三月以“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入阁。十二月,世宗去世,徐阶写遗诏,邀张居正参加意见。次年隆庆元年,二月间,张居正也以“更部左待郎,兼东阁大学士”入阁,两个月以后就升为“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次年正月,加“少保兼太子太保”。四年十月,升“太子太傅,吏部尚书、加柱国”;几天以后,加“少傅”,改“建极殿大学士”六年正月,改加“少师兼太子太师”。六月,穆宗去世。八月,加“左柱国”,改“中极殿大学士”。
高拱于隆庆六年六月被罢免。他被罢免以后,张居正成为“首辅”,直到万历十年六月病故之时。在这十个年头之中,他只有三个月(万历六年二月至六月)给假回籍葬父,不在京城,但是重要的公事仍旧有人送到江陵,请他裁决。
他的加官,由少师而改为太傅,又由太傅而改为太师,均仍兼太子太师,可谓位极人臣。他不曾被封为侯伯,因为明朝的规矩不封文臣(除了外戚以外),但是他在万历四年,十月被改为太傅之时,已经被特许“俸如伯爵”。
二、张居正其人评价
他生平颇爱权力,而且定要全部权力。神宗从十岁即位,到二十一岁张居正死,始终只是一个名义上的皇帝而已。两宫太后,神宗的嫡母仁圣太后陈氏与慈圣太后李氏,由于有司礼太监冯保替张居正左右其间,也一直对张居正言听计从。
以施政的成绩而论,他不仅是明朝的唯一大政治家,也是汉明以来所少有的。诸葛亮和王安石二人,勉强可以与他相比。诸葛亮的处境比他苦,不曾有机会施展其经纶于全中国。王安石富于理想,而拙于实行,有本事获得宋神宗的信任,而没有才干综核僚佐与地方官的名实。
谷应泰在《明史纪事本未)中对张居正的作风颇有批评,却不能不承认,在张居正执政期间“十年来海内肃清。用李成梁、戚继光,委以北边,攘地干里,荒外警服。”南方少数民族“累世负固者,次第遭将削平之。力筹富国,太仓粟可支十年。寺(太仆寺)积金至四百余万。成君德,抑近倖,严考成,核名实,清邮传,核地亩,一时治绩炳然。”
明朝自从成祖、宣宗以后,朝野泄沓成风,政以贿成,民不聊生,张居正能以超人的铁腕,把政风上习扭转,做到令出必行,有功必赏,有罪必罚,边境相当太平,国内家给户足,转贫为富,化弱为强,真令人心向往之。
他忠君守法,敢于负责,因此也就免不了得罪很多人。中国的社会,几千年来重人情面不重法律,重私谊而不重公义。于是,张居正一死,他的家属就遭受奇祸。
张居正的治绩,在《明史》本传中仅有寥寥数语,在《明史稿〉中更少,而且贬多于褒。写《明史》与《明史稿》的人,囿于书生之见,视儒法为截然不同的家,他们看不出张居正的难能可贵处,正如有些人之讥诸葛亮为“外儒内法”,讥王安石为“急功近利”,而茫然于孔子当年不谈政治则已,谈政治即强调“足食足兵”与“富而后教”。孔子诚然以“道之以礼,齐之以乐”为提高社会水准的途径,但是也从来不曾主张过以姑息为政,像汉元帝以后的所谓儒臣。
张居正大权独揽,是事实。他却未包而不办。国家的大小政务,他处理得井井有条,真是所谓纲举目张。他也颇能分权给主持各部的尚书,御寇平乱的将领,通漕治河的文臣。凡是负责办事的人,他都能让他们放手下,虽谤书盈笑而他决不轻易换。
他在世,大权在握,没有人奈何得了他。他一死,仇家对于他的家属,对于他的身后令名,就可以为所欲为,弄得他在死后的第一年官爵被“追夺”,在死后的第一年家产被充公,家属被充军,在家属之中,有若干人死在牢狱,长子张教修被逼得自杀。
在他未死以前,便已有很多人想藉他丁忧而“夺情”(不去职)的一件事,造成轩然大波。其实,“夺情”是两位太后与神宗叫他如此,不许他因丁忧面沿例去职,要他留在任上办事。他自已未尝没有一再恳请去职“守制。
那时候,万历五年,他的改革的大事业刚刚作了一半;如果两位太后与神宗真让他走了,这大事业一定半途而废,明朝也决不会能够再撑上六十二年。反过来说,若在他死后,继起有人像他一样地综名实国家事,明朝也不致于在六十二年以后便亡。
三、改革对明朝的影响
1.一条鞭法对于后世的意义
万历九年,张居正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的命令在各地并不是一帆风顺地被贯彻执行的。有些地方官吏由于不勤政务而拖延时日,有些地方的豪强势力为私利而抵制反对,设置种种障碍。
如获嘉县实行一条鞭法后,即有当地的官僚地主岳凌霄出而反对,他宣称“一条鞭之行,只宜于富县”,主张仍旧把差与粮(税粮)分开征收,实际上等于要把一条鞭法一笔勾销。张居正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的命令,经过若干年之后,才在各地基本上贯彻执行,这种状况的出现,主要是因为上述原因造成的。
但不管阻力多么大,这项改革终于还是基本上实行了,它说明适应历史发展的东西是不可阻挡的。
一条鞭法在万历九年以前各地就有不同的实行办法,万历九年,张居正将一条鞭法推行全国后,各地在实行的具体内容上仍有所差异。如关于役银的丁、田分担比例,各地实行的办法就极不一致。有的地方以丁为主,以田地为辅,如采用“丁六粮(即田地)四”的分担比例;有的地方以田地为主,以丁为辅,如人丁承担四分之一,田地承担四分之三;也有的地方,丁田平均分配,各承担二分之一。
即使在同一地区的不同州县,其负担比例也不一致。如凤阳府所属有泗州及盱眙、天长两县,其中泗州与盱眙在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所编的四差银(四差包括里甲、均徭、驿传和民壮),都是丁所出的总额,大于田粮所出的总额,而天长一县则相反。三州县每石地亩粮所带征的四差银数量,轻重也极悬殊,其中泗州和盱眙分别是一钱三分和四钱九分五厘三毫,而天长县却高达二两一钱多。
一条鞭法在各地实行情况之所以互不相同,是不难理解的。各地原有的各种条件不可能一致,这就很难不允许他们在实行一条鞭法时出现一些差异。张居正曾说:“一条编(同“鞭”)之法,有极言其便者,有极言其不便言,有言利害半者。仆思政以人举,法贵宜民,执此例彼,俱非通论。故近拟旨云:果宜于此,任从其便,如有不便,不必强行。朝廷之意,但欲爱养元元,使之省便耳,未尝为一切之政以困民也。”
可见,张居正对各地是给予了一些因地制宜权的。不过,各地实行一条鞭法的实际情况尽管千差万别,而其基本趋势 和特点则是一致的,《明史·食货志》和《续通典》对一条鞭法内容的记载,正是描述了它的基本趋势和特点。
张居正推行的一条鞭法虽有一定的进步性,但它毕竟是统治阶级进行的一项改革活动,不可避免地要带上阶级和时代的局限性。它规定一条鞭法实行后的赋役额以原有数额为准,这就把嘉靖以来的各种加派固定下来,并使之合法化,对劳动人民的剥削依然很重。
关于田赋折银征收的规定,也有消极的一面。农民生产出来的东西是布帛菽粟,官府要求农民纳银,农民只好把自己的产品拿到市场上出售,商人乘机压价盘剥,这便加重了农民的负担。这正如万历十四年(1586年)礼部的一个报告所说:“国初两税皆用本色,里甲均徭从民之便,未尝以菽帛钱谷相拘也。何也?五谷之产于地者,可随时而用,随时而足,而金币则易竭者也。曩自里甲改为会银,均徭改为条鞭,漕粮渐议折色,则银贵谷贱,而民有征输之困矣。”
另外,一条鞭法取消了力役,但实行不久,新的力役重又添出,这也是在估价一条鞭法时应予注意的。《明史》卷七八《食货》载:一条鞭法实行后虽然由于役税合一,“小民得无扰,而事亦易集。然粮长,里长名罢实存,诸役卒至,复佥农氓。一条鞭法行十余年,规制顿紊,不能尽遵也”。
2.张居正改革对于明朝的影响
张居正改革,是明朝统治者为了挽救明中叶以后积弱、 积贫的统治危机而搞的一场改良活动。张居正自己也曾申明, 他改革是为了“富国强兵”,说他“自秉政以来”,“其播之命令者, 实不外此二事”。
嘉靖、隆庆时期,明朝的财政年年亏空,经过张居正的改革整顿后,变得绰有剩余。在军事上,张居正当政以前“虏患日深,边事久废”的局面,这时也大为改观。从这些方面来说,张居正的改革是达到了目的,他称得上我国封建社会后期不可多得的政治家。
张居正是从地主阶级长远利益来进行改革的,他以规劝的口吻要豪族大地主”出其百一之蓄,以完积年之”,以便“终身乘坚策肥,泽流苗裔”这就表明,张居正改革并不想触动大官僚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只是要他们依法完粮纳税,解决明朝政府的财政因难,从而维持和巩固地主阶级的长久统治。
所以,他反对地主阶级改革派中比较激进的行动,如对海瑞夺还豪强大户兼并的土地归还农民的做法,他就持否定态度,认为是过当”,在他当政时期,对海瑞一直采取排斥的态度,摈之勿用。
至于对农民起义,张居正更是站在地主阶级的反动立场上进行残酷镇压。当时,广东惠州、潮州琼州等地人民不断举行起义。张居正要提督两广军务的凌云翼“大事芟除,见贼即杀勿复问其向背”。凌云翼在张居正指示下,于四个月内俘斩四万二千多起义农民。
万历十年(1582年)六月,张居正病死,明神宗朱翊钧亲政。朱翊钧虽然一向对张居正的意见都很尊重,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张居正事事牵制他的不满情绪也逐渐滋长起来。张居正死后,朱翊钓在宦官导引下,生活日渐放荡,想到以往张居正对他的拘束,十分反感。
在张居正当权时受到冷落和打击的官僚也纷纷上疏攻击张居正。隆庆时,被封于荆州的辽王宪被废为庶人,锢之高墙。至此,“庶人妃因上疏辩冤,且曰:‘庶人金宝万计,悉入居正”。
由于这几个原因,促使贪婪的朱翊钧在张居正死后九个月,即万历十一年(1583年)三月,下诏追夺张居正官秩,接着又查抄了张居正的家。张居正当政时引用的主要官员“斥削殆尽。”张居正执政时所进行的改革也大多被取消。
此后不久,朱翊钧就沉溺于奢侈腐朽的生活中,不理朝政,不见群臣,甚至连“庙祀皆遣代”,“太庙亦不亲祭矣”!政治目益腐朽黑暗,社会矛盾日趋激烈,明朝—天天走向衰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