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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告诉你:按相关法规,你违法了,但是大家都这么做,因为没有办法处理日常的繁杂的业务流程,这些事基本都不会出现严重的问题。

我们再来看一下有限公司,如果没有股东,这是不可能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的注册资金是三万,法定股东人数是2-50人,而只有极特殊的情况下,比如可以单独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而不受股东人数限制。所以,你所谓的没有股东,可能是另一个是你的自己的亲人,都是自己家里人。

按正常营业收入而言,你要交纳相关的经营税,而直接把收入打到了个人账户,这个过程是违法,不管你股东是不是自己人,涉及到税的问题,你个人没有交纳所得税吧,或是你的所得税没有按真实的收益交吧,你的营业收入,如果没有做账务处理时,就直接抽转公司的营业收入,这是不可以的。公司必定是法人实体,不是你的个人。公司有名称、组织机构,公司的钱是营业收入,就有必要的管理条例。但是你的这种情况都这么做,一般是找代办的做账公司按月做帐,他们会把账务做好。

我是孙洪鹤,《新商业大智慧》创业教科书主编,孙洪鹤每天都给大家分享教材的短视频,每天都有更新,大家可以关注孙洪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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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营业收入转到个人账户,应该就是把收到的货款转给个人了。个人的身份是谁?是股东?还是法人,还是不相干的其他人?

一,支付给个人

公司的营业收入,所有者是公司,公司是一个组织,法人单位,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行驶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公司是法律意义上的人,除了没有人的自然形态,其他的权利和义务跟自然人没什么区别。如果把公司的现金支付给不相干的自然人,请问是以什么名义?个人借款吗?什么时候偿还?有无借款利息?有没有经过公司股东会的同意?如果没有经过公司股东会的同意,就把钱转给个人,那肯定是不合法的,股东有权提出质疑,维护公司利益。

二、支付给股东

公司是股东投资的,股东在投资以后,对于公司可以撤资,可以分红,但不能随便转走公司的资金。道理跟以上一样,你是爸爸,你的儿子成年以后,儿子的东西时儿子的东西,老子是不能随便拿走的。如果股东非要转走账户上的资金,并且长期不归还,那么税务局就会认定这笔资金是公司支付给股东的股息分红,股东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再者,公司账户与股东账户经常发生资金往来,当公司产生债务不能偿还的时候,会被认定为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分割不清,从而股东应该承担的有限责任将会变为无限责任。

所以,违法算不上,但是不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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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营业收入转到个人的账户,合不合法?要看具体的转账用途,不同的情况下,这个结果是不一样的。

合法情况

1、发放工资:公司要经营,肯定要聘请员工,对于员工每个月发放工资及绩效,由企业的账户直接转入个人的账户,那么当然是合法合理的。

2、采购物资:公司向个体户采购原材料,货款由公司直接打款给个人,这个是允许的,但是企业要保留的相应的购销合同、发票、出入库单据等以备检查。

3、股东分红:我估计你最想问的是这个,公司的收入(利润)可否直接转给股东,可以肯定的告诉你,按照法律规定是允许的,但是必须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股东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也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所以如果你有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这笔分红就是合法的。

非法情况

非法情况,最直接的一点就是上述的分红没有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就直接打款给个人账户,这就是非法行为。公司的利润股东可以分红,但是如果并非分红,股东不得随意转走公司账户的资金,按照《公司法》的规定,个人账户与公司账户必须想独立,不得混在一起。

如果并非分红行为,股东要使用公司账户里的资金,必须要以暂借款的形式进行做账,但暂借款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公司,并缴纳暂借的利息,长期的暂借未归还的资金,那么税务机关会直接认定为分红,需要补缴20%的个人所得税,甚至有可能被除以罚没,所以公司的钱,不能随意乱转。

漏洞

如果想要使用公司账户的钱,又不想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没有办法?有,比如你看上了一套房子,那么你可以以公司的名义购买下这套房子,但是实际上居住使用权在你这里,这样就避免掉了个人所得税,同时又合法的使用到了公司账户里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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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邀自来,作为税务筹划的从业人员,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有限公司把营业收入转到个人账户,合法吗?首先要确定你的收入交税了吗?有限公司要交的大的税种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等小税种就忽略不及了),增值税的税率要根据行业以及纳税人类别确定(3%-16%),企业所得税是25%。交了这些税之后,剩余的收入才是公司的净利润。

但是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所以公司的净利润是公司的钱并不是你某个人的钱,那怕你是公司的股东,你也只是享有分红权,而且你从公司分红时还需要交20%的分红税。交完这些税后到你手上的钱,才是你的合法收入。

如果你的公司收入很高,又不想交那么多的税,那么我可以教你一些合法的节税方法,想学习的可以私信我。

好了,我是姜海洲,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用就给我点个赞吧,更多知识关注我的实时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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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针对这一点,只规定了结果,并不规定行为,也就是说有限公司的资产与股东资产要有明确的区分。

至于题主所说,没有股东,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有限公司的设立必然有股东,营业收入转到个人账户,无论该个人账户属于股东还是其他人,性质结果都是一样的。

中小企业,由于没有规范管理的需求,很多销售收款,由于对方不需要开具发票,直接进的股东腰包,或者是先进公司账户,再转到股东控制的个人账户。

很多中小企业老板,认为企业就是自己的财产,收到的钱放在哪都一样,只是放在自己控制的个人账户,每天看着数字的变动,心里会更加安心。

资金进股东个人账户,会导致两大财务问题:

  • 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侵害了其他小股东的利益;
  • 收入未确认且未收款,成本却由公司来承担,导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比实际情况要低;

公司股东为一个人或者是夫妻店,不存在资金占用,侵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最大的问题,这样操作会导致偷逃税款。

然而资金直接打款到个人卡,且没有增值税票流转痕迹的,税务部门主动又是特别难以查到,除非被了解实情的内部人举报,税务部门才会顺藤摸瓜,差个水落石出。

违法违规风险是有的,但在目前市场上很多中小企业都这么操作,所以想要彻底整顿,需要一定的时间,而且顶层要下定决心,对这类不合规的问题进行彻底的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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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四个方面回答你:

一、你如果直接把钱转入个人账户。100%的违法,并且是触犯了刑法了。具体的罪名是职务侵占罪或者挪用公款罪。如果有人实名举报并且证据确凿一定会追究下去的。

二、你作为一个创业者必须要非常肯定的明确一点。企业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自然人也是一个独立的个人。就算是你的小孩子没有你的允许私自拿了你的钱,既然构成盗窃罪。中国小微企业老板里,最主要的一个大问题就是公私不分。公司的钱和个人的钱分不清楚。就算公司的股东只有你一个人,一人有限公司,依然必须要公私分离。一人有限公司更加要把公司的账目做清楚。体现公司的钱与个人的钱的分离情况,不然一人有限公司很可能承担无限责任了。

三、创业者一定要记住一点,公司对公账户的钱,动一次要记一次账,记账是严格按照银行账户的流动来记录的。你把公司钱转入个人必须要记账。要有非常合理的名目。是借款。还是工资。还是分红。还是报销。公司的钱转入个人一般就只几种名目。

四、如果你要想办法把公司的钱比较大额的合理、合法地转入个人。并且最少化的交税,也有办法的,这个就必须要你对公司治理和财务有非常的熟悉和研究了。

欢迎你关注我,我是伍琳强。每天更新原创创业短视频。有任何创业问题,欢迎你来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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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请自来。

这问的好混乱,也不知是真实问题还只是问着玩?或者表达有误?完全不合常理。

不知道这里的“合法”是否狭义地理解为违法犯罪?把公司收入转到个人账户,无非就是想隐瞒收入,少交税嘛。这都不是什么秘密了。这能“合法”吗?一般而言,这还未上升到犯罪的程度,但这样做将会受到行政处罚。

再说了,说好的有限公司,怎么会没有股东呢?正常开业经营的公司,难道真的不知道,公司账户与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等人员个人账户已经纳入税务稽查范围?对此,我想股东应该还是有所了解的。

“没有股东”,这可能有违法犯罪之嫌。营业收入转入股东个人账户都不行,更别说转到其他人的账户。如果股东不知情,营业收入“偷偷”转到其他人员的个人账户,性质可能可以就变了,有涉嫌职务侵占之嫌。希望我只是理解有误。

总之,把营业收入转到个人账户,是不“合法”的。

题外话,《公司法》已经取消了“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竟然还有人说这个,那么神奇?脸不红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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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确告诉你,有限公司把营业收入转入到个人账户,不管是从《公司法》的角度还是从税法的角度,都是违法的。明知违法但几乎所有的公司都会这么做,风平浪静则以,一旦出事后果很严重。

公司作为独立的人格柱体,财产跟股东以及公司管理人员个人资产是独立的,如果把公司的营收转入到个人账户,如果是股东就会产生人格混同,如果是公司高管就会涉嫌侵占公司资产。会有什么后果?简单的举一个例子,如果公司对外负债,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这时候债权人就可以依据转账凭证,把股东列为被告,要求股东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法院就可以执行股东个人财产。

将公司营收转入股东账户,很容易构成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一旦股东不合,这些犯罪行为就成为股东相互排挤整对方的证据。

涉嫌偷税漏税,把营收转入股东账户,除了手续简单以外,更多的是出于避税的考虑,账外有账,一旦税务机关查处,公司涉嫌偷税漏税,除了补缴税款外还要面临处罚及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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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实际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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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的有限公司到底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这个问题没闹明白,就无法具体回答。

题主说没有股东,应该是除了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法人企业自己以外,没有其他股东。我们把这种叫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为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多名股东。

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依据《公司法》调整和规范,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具有法人资格,属于我国《民法通则》所规范的企业法人。它可以由一个自然投资,也可由一个法人投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把营业收入转到个人账户,对绝大部分一人有限公司来讲,都干过这样的事情。至于合不合法,要看什么情况。

由于是一个自然人投资,难免进行营业收款时未及时区分,而打入个人账户,同时,税法对营业收入款是收现金还是进银行并未特别规定,只要你按照税法的程序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就合法了。但是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的营业收入打到个人账户,而未确认公司资产,就不合法了这就是公司法上的人格混同。本来公司是法人,以公司资产承担有限责任,也就是如果破产了,公司有多少资产,赔债权人时以这么多资产为限度。

但是由于你将公司收入转入个人账户并且不转回公司,那么就是公司资产与个人资产不区分,个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更为糟糕的是,营业收入经常转到个人账户,承担着巨大的税收风险。因为营业收入转个人账户,税法没说不行,但你不转回,一旦被稽查,视为公司对个人的分红。因为公司对个人分红,个人应承担20%个人所得税,如果公司将这笔营业收入预提个人所得税,那就罢了,否则会受到补交税金并罚款,金额较大还会受到刑事处罚。

不过,只要没侵占资产,个人账户收到款及时转到公司账户,说明情况后,问题不大。但这种现象不能经常发生,因为大额异常的关联交易会受到税务审计特别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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