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的不合理也不合法。
首先,你能离开这个公司,是幸运的,他们这么不尊重人的劳动,注定没有什么员工福利,早点离开找另外的公司上班,也许更好。
但是,你工作了30天,而且上了22天班,他们才发12.5元的公司,这个你一定要维权。我做主管的时候,即使老板想这样发钱,我都会说:NO。我反对老板的做法。
作为员工,入职,得签有劳动合同,不知你有没有签劳动合同,如果不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他们发双倍工资。
你入职的时候,有没有帮你买社保呢,如果没有,那他们也是违法了。
不过不知你有没有保留你入职、开始上班等的证据,比如上班照片、打卡记录、工作文件签名等在职证据,也就是能证明你在那里上了20多天班的证据,如果有证据,那一切都好办。
建议你去找劳动部门,进行维权。一般劳动部门会有个专门的工作人员出来对接的,他接受你的申诉后,就会打电话给公司的负责人,让公司的人解决这个事情,如果公司不解决,劳动部门就会上门帮你了解情况,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现在我们是法治社会,而且国家很重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所以遇到问题和事情,不要胆怯,有国家为劳动者撑腰,我们要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维护了其他人的利益,让不法行为彻底暴露出来,下次也就少有人再这样被坑了。
一般公司都会先采用劝辞职的方法达到让劳动者提交离职申请。而很多员工,却不知道这个是坑,当一旦自己提交了离职申请,就很难再去有效维权了。但是多数公司的人事部门,都会给员工打感情牌,或者举一些对员工个人不利的事,比如说“如果公司直接辞退,会对再次就业不好”等等。其实这都是忽悠,让员工更快自己提交离职申请。一般遇到这种情况,可以不理会,在实习期,公司要举证不符合岗位需求,不然辞退都是违法。
加油!用正当合法的手段,来保护自己和他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