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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提问,我非常的想吐槽一下。

礼让行人初衷是好的,也是交通法的一个补充,但是咱国家交通法交警叔叔总执行不到位,那就出现了礼让行人这种尴尬的事情了。

首先,正常的交通秩序是互相礼让,行人和机动车各走其道。。。可是现在的情况是对行人闯红灯,乱过马路,不走斑马线处于一种放任的状态,没有处罚,光凭道德的约束,这是不对的;礼让斑马线也有段时间了,我发现了几个问题,大家来探讨一下,也希望提出礼让斑马线的猪头看看。。。

1.行人闯红灯走斑马线,机动车是让还是不让,不让的情况下,行人拿着鸡毛当令箭,认为机动车必须礼让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机动车是否要承担责任?

2.在没有斑马线没有红灯的地方行人随意穿行马路,认为机动车必须礼让,机动车在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和行人发生剐蹭和碰撞,怎么处理,机动车是否承担责任?

3.在没有红绿灯没有斑马线的地方,主干道限速60公里的情况下,行人不观察路面情况,直接过马路,车辆礼让行人,急刹,导致连环追尾事故,行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4.在人流量大的斑马线,没有红绿灯的情况下,以前行人是聚集到一定人数的时候过马路,车辆让行,那现在行人没有礼让机动车的意识,如生产线的流水一样过马路,机动车该怎么做?

等等,欢迎补充。。

最后总结,任何单方面的强制约束,只会让另一方更加嚣张跋扈,变本加厉,这个道理地球人都懂,知道不改变,那我只能认为,可能和稀泥部门缺钱了,找点由头创收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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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礼让行人”的初衷是好的,因为行人在汽车面前十分脆弱。像下表就是IIHS给出的统计结果,他们分析发现,行人碰撞受伤和死亡率呈现了正比趋势,在车速30mph(48km/h)时,受伤风险就达到了50%,死亡率则是25%。

如果车速再高一些,比如到了50mph(80km/h),受伤率会高达95%,死亡率也会暴增至75%。

礼让行人的出现,相当于双方达成了一条准则,在遇到行人时,汽车应该主动避让,而不是等行人自己发现车辆再来躲避。本意来说,这条规则是好的,它降低了汽车事故率,给行人带来了安全,也降低了车主的不必要损失。

这一规则在德国推行力度很大,比如在驾考中就有这么一条:如果人行道上没有礼让行人会直接判定不及格。

国内这几年也在积极响应这一政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2)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3)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对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交警将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的,罚款200元,记3分。

不过在推行一段时间后,现在看来效果看来并不好,甚至出现了如题主所说的“行人的肆无忌惮,车主的怨声载道”的情况。

这其中有监管机构没能控制局面有关,但我认为和行人过分使用安全保护规则关系更大。

很遗憾这个问题没有完美的解决方案,只能加大教育力度,让“行人”明白这是一项安全保护措施,而不是特权。只有我们大家都不把它当特权了,相互理解,通行效率才会提高、汽车事故率才会降低,这项规则也才能良性运转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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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没有斑马线和“礼让行人”,妈妈总教育我们,出门,特别是过马路一定要左顾右盼,确认安全再过马路,那时候车少但快,没有手机。

后来,有了斑马线,老师教育我们,过马路一定要走斑马线,且要左右看清楚再过斑马线。

现在,又有斑马线,又有礼让行人,还有红绿灯指引,我们都拥有汽车和时刻不离手的手机,然而,马路越来越难过了,斑马线成了一个雷区,开车易躺雷,走路也艰难。

社会进步了,马路确越来越难掌控了。

礼让行人需要的基础上相互的敬畏之心和与人为善的本心,而现在人的敬畏之心越来越少,与人为善更是少见,更多的是“老子天下第一,谁敢惹老子”的做派和思想!

综上所述:交通法规应该越来越严谨和严苛,对车辆和行人都应该起到同等的震慑力,而不应该仅仅通过“礼让行人”去单方面要求司机,对车辆实施道德绑架,让更多的行人增加了“斑马线是老子的世界,老子怎么走你都不准碰我”的想法,间接的强化了行人的恶习,“礼让行人”应该仅仅只是对车辆行驶发生事故后的一种判罚依据,而不是严苛车辆的道德条纹,同时出台的也应该有“行人闯红灯全责”以及“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全责等法规去约束行人!

完善的法制建设才是真正文明的体现,我国的法制建设亟待全面加强和完善,社会不停在进步,法制建设更应该领先于社会进步的速度才能真正保障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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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行人”的出发点是非常好的,这体现了社会的文明程度在进步。然而,我们国家自从在交通法中明确规定,开始实行礼让行人这一规则之后,我只能说,现在礼让行人有些变了味。

我是个有车一族,但是开了10年车之后对于车的兴趣越来越淡,现在平时上下班基本上不开车了,以步行为主,既省事又锻炼身体。所以现在我也成了一个路人。对于礼让行人,我觉得本身是好事,这有利于行人安全,缓解人车强行的乱象,有利于交通秩序顺畅,也体现了国民的文明程度。但是现在礼让行人已经变了味。随着礼让行人在大众认识中的普及,行人是越来越不怕车辆了,有一些行人把礼让行人当成闯红灯的保险,不管是不是行人同行的绿灯,都会肆无忌惮的走上斑马线,然后慢悠慢悠过马路,造成了正常行驶的车辆急停,堵塞交通,造成车辆事故。

在我居住的城市有一条城市主干道,横跨城市南北,沿途商业区,住宅区,办公区林立,这条路双向8车道,限速70公里,在每个斑马线两侧还多是公交车站点。这样的一条城市快速路,设立了8、9个斑马线礼让行人执法摄像头,其结果就是行人有时候为了赶公交车,不顾红绿灯,抬腿就跑上斑马线,动不动就能看到急刹车,经常发生车辆追尾事故。最多时曾出现6车连续追尾。


其实,在没有礼让行人这个说法之前,大多数的私家车也会做到行人让行。真正让行人感到恐惧的是一些出租车,平时溜道慢悠悠干起活来飞驰电掣,看点有行人过马路时还要加一脚油门必须赶在行人之前强过斑马线,就好像慢了这一脚就要赔多少钱似的。
礼让行人,是不是好事,从内心来讲是好事。但是,一个好的制度制定实施,要有多方面考虑。首先,礼让行人要做到人车平等,不仅要对车辆进行管理,还要对行人进行管理,车辆不礼让要罚,行人闯红灯也同样要罚,不能厚此薄彼,这样只能助长一些行人的不文明行为。同时,还要针对道路的实际情况来制定礼让规则,次干路街巷路可以执行礼让行人制度,城市主干路还是免了吧,多建设一些地下通道或者过街天桥,更能有利于交通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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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需要给我让路的路段,根本没人给我让路,普通的一条六七米宽的省道,不管大车小车都飞速在我面前驶过,我五分钟都走不过去,因为路口没红绿灯也没摄像头。去年我在这个路口围观了两位车祸遇难者,一位头被大车车轮压爆了,红彤彤的铺满了好大一块路面,另一位被压在车轮下,看起来像被腰斩一样,似乎成了两截,我是有阴影了,不敢像其他人一样勇敢的无视车流,用自己的身体去逼司机刹车,好找一个空隙穿过马路,我只能眼睁睁的等着,直到视野里完全没车再通过,心累!

而在有摄像头抓拍的路口呢,那天我只是站在路口等人,根本没想过马路,求生意识极强的司机们却在离我很远的地方就停下来,出于礼貌,我只好违心的迅速通过马路,然后待在离路口远远的地方接着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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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更肆无忌惮了,车主开车更心累了,你说带来了什么?交通事故因此而减少了吗?交通状况因此而变好了吗?行人闯红灯减少了吗?行人过斑马线走得快了吗?这种礼让真的是发自内心的吗?我们礼让行人的措施难道仅仅只有地上的斑马线和对面信号灯吗?相信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礼让是相互的,靠硬性的规定强制实施一项政策的时候,是否有失偏颇,是否最大限度的进行了公平性的考量,车主和行人的时间同样宝贵,车主不礼让行人被罚无话可说,行人不按规定横穿马路闯红灯是否就束手无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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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来了车主们,无数的扣3分罚200,无数的忽视瞭望,无数的追尾或可能被追尾的危险瞬间。给行人带来的只有助长他们肆无忌惮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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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山东烟台公交车司机,我每天早上跑的路段有一所中学那是一个堵,堵了好几公里,就是因为学校门口的斑马线没有红绿灯,好几千个学生断断续续的过马路,最要命是斑马线上方有探头抓拍不礼让行人。配套设施跟不上,安个红绿灯就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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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是“礼”让!!不是“必”让!!礼让是相互的,必让是强制单方面的。大家都是交通参与者都必须遵守交通法规,这是大前题!!试想:行人如果不遵守交通法规,乱闯红灯,随意穿行,机动车必须让,那么机动车肯定会紧急刹车引发追尾刮擦,以至于造成交通混乱。而行人不需要负半点责任,过完马路他就成了吃瓜群众,站在马路边呵呵笑,看着你们机动车乱成一团。记得有个视频是讲一个日本(不要跟我讲民族大义,我也恨日本人!)妇女在晚上等红灯,她的前后左右没有一辆车,也没有一个人,整个交通参与者就她一个人,但是她硬是等红灯变成了绿灯才过马路。有个别的行人甚至拿着手机,低着头慢慢悠悠,就好像在自家客厅里一样过马路。说多了都是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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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行人既是对行人安全的保护,也是社会进步的需求。行人是弱势的,礼让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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