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情况而定,要求三万?只想陪条狗,双方述求都有道理,金额相差悬殊。其实要求三万多不多呢?如果是精神损失赔偿,那么这个要求并不高啊。首先说精神层面的问题,要看存世者与其伴侣的情谊关系,与伴侣共同生活时长年限,溺亡者在家庭中的地位,父母,平辈,还是子女?存世其间对家庭与伴侣做出哪些贡献,伴侣感如何?如果因失去精神寄托,因思念过度产生精神分裂症,后果相当重,且不说花上十万八万医疗费用,威协生命时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仅就当前来看,三万元也不足以安葬弱王伴侣的开销用度,买块墓地需五六万,棺廓花环,寿衣鞋帽,车舟粮秣,别墅佣人一五等项阴人用品亦需一二万元,送葬车队,灵车纸钱一应消费不数千元,置办酒席不可草率胡弄,最低一席开价二千元。造墓立碑需漢白玉石为主,找名人大家篆刻碑文,如此没个三十几万恐怕办不完美。要你三万还多么?
宠物医院平时巧争爱狗人士昧心钱,打针崔情剂一千元,狂犬疫苗几千元。吃了他的给他吐出来,拿了人家的给人家还回去。在某中程度上说宠物医院支持助长了爱狗人的养狗热情,造成了宠物狗对人类的危害。这些行业人员,一心想挣钱,而不考虑造成不良的后果。这样宠物医院应赔偿受害伴侣的全部损失,看起来还是很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