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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保险公司靠不靠谱,推荐一篇文章《如何用保险保障自己的一生》作者:李元霸这篇文章里面将保险公司的监管、运行机制讲的特详细,建议花点时间好好看看。

17年我自己在给自己及家人配置保险就是受这篇文章的影响,最后选的小而美的产品,结果到了18年,安邦保险因为吴老板作被保监会接管,当时收获了不少“大公司”代理人的问候。

可是,让他们失望了,安邦保险最后改名为大家保险。我的保单没有因为安邦被接管而失效,反而是在被接管初期就收到安邦保险的短信,告知保单效益不受影响,无须担心等等。

所以在买保险的时候保险公司的大小真的不是你选择一个产品的关键因素,产品才是。

哦,对了,中国自从恢复保险业务后,被接管的公司共三家:一次是为了新华保险,另一次是为了中华保险。而最近一次是安邦保险(现在改名为大家保险),目前这三家公司也恢复了正常经营。新华保险甚至在被接管后成功上市,成为现在A股仅有的四家上市保险公司之一。其余三家为中国平安、中国人寿、中国太平洋。

最佳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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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我认为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考虑。

第一,保险公司倒闭风险小。

虽然说只有寿险公司不能随意倒闭,健康险公司并不在此列。

但是,所有保险公司都受到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经营风险相对较低。

而且还有保险保障基金,针对保险公司保障的问题,补偿投保人的权益。保险保障基金的保障,并不限于人寿保险,健康险也同样在保障之列。如果保险公司倒闭,保险保障基金会给予投保人补偿。

所以,总体来说,保险公司不同于一般商业公司,其经营风险相对来说并不大。

第二、健康险大多是短期险。

我们平时说的健康险,大多是短期险。虽然重疾险实际上也属于健康险。但是因为很多重疾险的主险都是寿险。即便有的重疾险是单独的主险,但是也带有寿险功能,所以普遍倾向于重疾险是归为寿险的监管和法规范畴的。

另外常见的健康险就是医疗险。医疗险大多是短期险,就算有的长期险,最多也就是6年。短期险即便保险公司倒闭,一年几百块的保费损失也不大。

第三、保险公司成立有严格的要求。

保险公司不同于其它公司,要成立一个保险公司,有最低注册资本要求,而且必须是实缴资本。当偿付率不达标的时候,就必须要注资。所以,除非是难以预料的大范围病情报销,否则是不太可能因为赔付导致保险公司破产的。从这个角度来看,保险公司规模的大小本身并不太重要,反倒是小公司出了问题,更容易救助。如果是平安这样的超级公司出了问题,由于涉及的面广、资金巨大,反而会增加救助难度。

以上,是我的个人看法。如果是医疗险,我会更倾向于网点全面的大公司,如果是重疾险产品,我会更倾向于性价比更高的中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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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霍说险途,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首先得承认你的问题问的好,问出了很多客户的担心。但是为什么还买小的公司的呢?我们来捋一捋

保险公司可以倒闭关门,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要注意几个问题。

保险公司有几种:

简单来说可以分为人身类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

这几类保险公司他们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保险法》95条有规定:

(一)人身保险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二)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

(三)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业务。

保险人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但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两大类公司中那类公司不能倒闭呢?

《保险法》第88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也就是说“人寿保险公司”不是你想倒闭就能倒闭的。

如果“人寿保险公司”真的要解散怎么办?

《保险法》第92条规定: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人寿保险公司”如果真的是要被依法撤销的或者破产的,国家会帮助客户找到接手的人,接手人接手了还不能损害客户利益。

到这里可能还有杠精说如果是财产险公司倒闭呢?

确实财产险公司可以经营1年以内期限的健康险业务,那倒闭也就倒闭了影响不了什么,毕竟收的保费少,承担的赔付也不是那么多。


下面说一下,客户为什么要在所谓的小公司买保险?

所谓的小公司作为新兴的公司,产品设计更加“大胆激进”,给与客户的利益更多。

举个例子:同样一年交10000块保费,20年缴费,30岁的男人买保险。

在某高利润大公司中可能只能买到30万+的保额,而在新兴公司中可以买到50万的保额。

你告诉我你是客户,你买那个产品?

为什么大小公司会有这个差异呢?

1、新兴公司没有所谓的“历史负担”。

据说曾经的保监会开会,让保险公司降降价格,让老百姓买保险更实惠。某马姓董事长就说了,现在便宜了,我们之前的亏损怎么办呢?那可是89百亿呢!最后会议不了了之,这家公司一年的利润就覆盖掉了之前的亏损。说白了看看这个公司是不是更加的贪婪。

2、所谓大公司,现在仅仅是内勤员工可能就是好几万,网点机构数以千个。这种情况下,保费便宜了经营费用怎么分摊?每年房租、内勤人工就几十上百亿,在时不时的做个高管激励政策,几十亿就花出去了。这些你以为是什么?这都是保户辛苦挣来的保费呀!

最后再说一下:

一家保险公司是否倒闭并不必然和公司规模有关系,关键是看公司的治理水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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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保险法》规定不允许保险公司倒闭,对经营不良,资不抵债的保险公司银保监会指定另一家保险公司接管其业务,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关于您提到的为什么还有些人到小的保险公司去购买保险产品,其实保险公司的注册资金规模有多有少,但保险业务的运营都是以保险产品为主,具备一定规模的保险公司,自己有保险精算师,可以根据市场行情研发自己的保险产品,除去自家保险公司代理人推广销售产品外,通常会与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合作,这样的合作是为了占领市场,提升保险产品的销售额,保险公司的行话叫做保费收入

对于投保客户而言,无论通过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投保,其保险保费是相同的,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代理销售的保险是向委托代理方即保险公司收取佣金。

做为投保客户通常把保险经纪公司、保险代理公司统称为小保险公司,但是这类小公司保险代理人的业务比较全面,因为他们接触到的是多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推荐给客户,使客户有更多的选择机会,而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只销售自家的保险产品,而且各家保险公司有严格规定,禁止本公司保险代理人代理销售非本公司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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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野猪,我来回答

题主的问题,显示题主对保险法不太了解。事实上,你这个问题是不成立的,保险公司倒闭了,客户的健康险利益根本不会受到影响。

请看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第88条规定: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第92条规定: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看到了吗?事实上不仅仅是健康险,所有人寿险业务的保单利益,因为受到保险法的保护,即使公司倒闭,客户的利益都不会受到影响,跟公司规模的大小是没有关系的。因此题主的这个问题是不成立的。

我是野猪,回答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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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倒闭,至少目前没有影响保单的理赔,通过保险保障基金的救市,倒闭公司都盘活了。这些公司被救过:新华保险、安邦保险、中华联合等。

保险保障基金为啥要救保险公司?

为了确保大家保单的安全,这是最后的保险,且保险保障基金有义务救市,也有能力救市。因为保险保障基金的钱来之每一份保单,很多投保人是不知道的,保险行业规模越大,保险保障基金就长得越大,救市能力就越强。

几大保障制度让保险公司不容易倒闭

1、严格的准入制度

保险行业牌照最贵。光有钱还不行,还得有背景实力,其他都简单,产品开发太简单,都是抄作业,销售也简单,也是抄作业。

中国保险行业特点,小小的保险公司,大大的股东。

华贵人寿很小吧,股东茅台集团;工银安盛人寿不常听吧,股东是工行与法国安盛保险集团;等等不胜枚举。

2、严格的偿付能力考核

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的最重要的绩效指标,每个季度都要考核。


3、再保险

保保险公司的保险,大部分人也不知道,其实你手中的重疾保单很大概率部分分保给再保险公司,这是承保公司的常规做法,风险转移部分出去。


等等,中国保险监管全球最严,在银行存款最终都要保险兜底。



买保险还要去判断哪家公司不倒闭,太难了!

谁有这种眼光看到未来30年哪家保险公司不倒闭,谁也不能保证。小的保险公司可能长成参天大树,大的保险公司不慎会逐步走向衰落,这是市场规律,保险公司也不例外。

记住两点,买保险重心放在产品服务。特别是保险合同中规定死的内容,口头承诺就当锦上添花好了,也别太认真。

三木寄语:欢迎评论区留言、互动、交流,如果有帮助,欢迎点赞、转发、收藏,如果想买保险、问理赔,也可以私信我;如果喜欢我的创作内容,欢迎关注我,每天都会为大家分享保险知识,谢谢大家的耐心阅读,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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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大公司”的代理人,遇到pk了?输了?想不明白?不要怪老葱说一句大实话,因为你的客户比你更专业,更了解市场动向,更了解保险公司的安全机制。而你这个问题一问出来就知道你没有去了解市场的资讯,银保监会对“安邦”完成了接管,1.5万亿完成兑付的新闻才刚刚过去没多久呢。百度一下?

逻辑、道理与法律很多位同行已经说过,我就不讲了,我讲的是客户认知的时代差异性:

1、时间回到30年前,你问客户要不要买保险,客户会问你保险是什么,保险柜吗?

2、时间回到20年前,你问客户要不要买保险,客户会告知你,我已经买了某寿,某安;

3、时间回到现在,你问客户要不要买保险,客户会告诉你我已经配置了xx公司的健康险、意外险多少保额。;

4、以前客户会说我只要大公司;

5、现在客户会说帮我配置性价比高的,公司不要紧,价格与保障要全面,医疗部分不要有免赔额数额上的漏洞;

6、以前客户说保险条款是“天书”;

7、现在客户说你把计划书跟条款发给我,我自己看就可以了。

历史发展说明客户对保险的认知在快速提升,客户已经知道自己的有更多的选择的时候,而你却还停留在保险公司大小、倒闭这种陈旧的认知上。但不能怪你,只能说保险公司不负责任洗脑式脑部大保健培训体系把很多代理人教育成这样,很多人不愿意醒过来。

所以总结,为什么?因为客户比你专业。别不接受这个现实,因为现实要么逼着你前进,要么逼着你转行,就这么简单的道理。[捂脸][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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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公司其实都不小。

很多保险公司的名称,可能大家都没有听过,这也不奇怪。


根据银保监会官网公布的信息,截至2018年12月,在大陆经营的保险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12家,人身险公司96家,财产险公司89家。


这其中既有大家熟知的老七家:国寿、平安、人保、太保、太平、新华、泰康;也包括一些新型的百年人寿、信美相互、华贵人寿等公司。


老七家,因为成立时间较长,线下分支机构广,代理人队伍众多,广告投入曝光机会多,很多人都听说过。其余的保险公司没有听说过,其实也很正常。


但即使这些你没有听说过的保险公司,其实都不小。这里给大家从股东背景和成立门槛两个角度分析一下:


(一)股东背景

股东背景,我先给大家举几个小众合资公司股东背景的例子:

工银安盛: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五矿集团和法国安盛的合资,后者是全球最大的保险集团。

光大永明人寿:中国光大集团和加拿大永明金融,后者创建于1865年,是全球最大的金融服务公司之一;

瑞泰人寿:中国国电集团和英国耆卫保险集团的合资,后者成立于南非,业务遍布全球43个国家和地区。


这些保险公司,内有大央企、大银行站台,外有一流的国际保险公司做外援,公司硬实力都是杠杆的。


再来看看,这些年诞生的一些新型保险公司,他们的股东也都很厉害。

众安保险:三大股东分别是阿里、腾讯、平安

信美相互:大股东是阿里

华贵人寿:大股东是茅台


(二)成立门槛

金融机构销售金融产品都是需要金融牌照的,保险也不例外。而保险牌照在大陆其实是非常珍贵的牌照,想拿到都非常难。


《保险法》第68条和第69条,对保险公司的成立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

除去基本的股东背景、实力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要求外,可以重点看看画红线框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2亿元;


而且,这个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简而言之,注册资本出资的形式只能是货币,不能是土地使用权及知识产权等其他权利;


此外,与一般公司不同,保险公司股东的出资,不能采用分期的方式,只能一次性完成出资。


最后,即使你有2亿的实际货币资本,也很难注册成功,现实情况下,你没有个10亿以上的硬实力,肯定是不行的。这里给大家举例,几家最新成立不久的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情况:

华贵人寿:注册资本10亿

国宝人寿:注册资本15亿

国富人寿:注册资本15亿

…….

因此,所有的保险公司其实都不小,小只是相对的。



二、保险公司破产都很难

我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说明一下具体的原因:

(一)资金运用

你交的保费,保险公司收取后,对这部分资金并不能为所欲为。在资金运用监管方面,需要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满足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而具体到实处,监管也制定了《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对保险资产的分类、品种以及相关比例等进行明确的比例限制。

确保保险资金的运用足够安全。


(二)偿付能力监管

先简单科普一下偿付能力的概念,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中的定义,就是保险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显然偿付能力越高,保险公司无法支付理赔金的概率更小。

偿付能力也一直是监管检测的红线。偿付能力详细的内容,后面我再写文章介绍吧。

我国现行的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俗称偿二代,是在2016年开始实施的。这套标准不仅与国际接轨,而且关键指标更是超越了欧美现行的标准,而且这套监管规则还在不断完善,偿二代二期工程已经处于研究阶段。

按照制度的要求,保险公司每季度需要报送偿付能力季度报告、每年需要报送一次偿付能力报告的审计报告及经独立第三方机构审核的压力测试报告。

确保保险公司在未来一年内99.5%的概率不会破产。


(三)再保险制度

不仅我们普通消费者需要保险,保险公司也需要保险,保险公司的保险,就需要再保险公司提供了。

按照保险法第103条规定:

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实际实务中,各家保险公司也都会寻找再保险公司对业务进行再保安排,把一部分保费分给再保公司,出现理赔后,大家一起分摊一些。

很多时候一笔大的业务背后,都会有好几家再保险公司在共同分摊。


(四)保险保障基金制度

保险保障基金堪称保险行业的最后一道风险防线

按照保险法第100条的规定,保险公司收取的保费,都要拿出一小部分保费上缴到保险保障基金。

这部分钱,交由专门的公司运作管理,一旦有哪家公司出现风险,可以就可以用来救急。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0月30日,保险保障基金余额高达1424.25亿元。这钱包的厚度,还是杠杆的。


因此,从上面四点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在现有监管政策体系下,无论大保险公司还是小保险公司破产的风险极小。


三、万一破产了,也有人兜底


退一万步讲,在各种监管和规定之下,保险公司仍然没办法经营的话,你购买的保单的利益,也会得到完全的保障,因为:


(一)保险保障基金会出手

上面在保险保障基金制度里,我已经说过了它的作用。这里就直接举例,保险历史上保险保障基金出手的实际例子。

自保险保障基金2008年成立以来,其已经先后出手救助过三家保险公司,第一次帮了把当时深受利差损影响的新华、第二次是中华保险、第三次就是最近的安邦保险(现在改名成了大家保险)。

大家再看看上面三家保险公司现在的经营情况,个个都经营的好好的,那些买过该保险公司产品的客户,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二)有其他保险公司接盘

即便未来,保险公司真的经营不下去,出现破产清算的情况(目前还未出现过),也会有其他有资质的保险公司接手,保险客户的利益,依然可以得到充分的保障,这一点在《保险法》里有明确的规定:

《保险法》第八十九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并且转让时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如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因此,即使你眼中的小保险公司真的破产了,你拥有的保单依然不会受到影响。


保险公司无大小之分,只有相对的大小;

大小保险公司的服务都不差;

保险公司都非常难破产,即使破产了,你的保单依然很安全。


最后,买保险,我们应该挑的是保险产品,而不是保险公司。


原创不易,真知难寻,喜欢的点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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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话有误!我是保姐爱生活,已从事保险十余年,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虽然保险公司在监管的要求下是很难倒闭的,退一万步讲,哪怕保险公司真的倒闭,对客户的保单合同利益也是没有影响的。有影响的应该只是前业务员给客户的虚高承诺或者购买时没按要求健康告知。

会去买小公司产品的客户,通常是认可保险,了解保险公司的,且并不追求品牌,更喜欢性价比的客户群体。他们更会从自身的需求出发,给家人配置真正需要的性价比高的产品。

好了,我的回答完毕!想了解更多保险知识可以关注我!买对保险比买贵保险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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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保险公司的牌照那么好拿的,任何一个保险公司,你觉得小,都是很大的体量。

另外保险法有规定,保监会会对保险公司破产进行兜底的,也就是说你的保险业务会有另外一家保险公司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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