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心手背都是肉,怎么选都是错,活着的人最痛苦。
在生命面前,我们都没有权利去指责一个绝望的母亲。7.8级大地震,毁天灭地,丈夫瞬间死亡,同一块大石板下压着自己的儿子和女儿,撬了儿子这头,女儿会被压死,撬了女儿这头,儿子死。两个都是自己的骨肉,哪个都是元妮的命,她撕心裂肺地哭求身边的人:我求求你们,都救吧!
可是现实无法满足元妮的请求,在救援中耽搁一秒都可能会让一条生命流逝。元妮家的周围,还有很多很多埋在废墟里的生命等待救援,救援队的人也不能因为元妮的无法抉择而一直僵持在原地。
此时,儿子方达还可以发出声音,女儿已经没了声响。元妮知道,他们都还活着。但最后,她还是将活着的机会给了儿子。
不可否认,那一刻的元妮是有私心的。
可我们仍旧无法用道德的标准去指责这一个已经走投无路的可怜女人。因为她的私心,一是因为爱,二是输不起。
元妮爱丈夫,她得为他留后
元妮的丈夫原本可以不用死的,可是在最后的关头,他拉住了妻子,将生的机会留给了她。丈夫对妻子的爱,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活着的妻子,又怎能不为丈夫考虑。
在我们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女儿终究是要嫁人的,儿子却可以再续香火。在那个年代里,四处可见的大墙上写着“生儿生女都一样”,其实是对生女儿的一种讽刺,因为传统的思想根深蒂固,根本无法轻易改变。
影片一开始,元妮买了两个西红柿,弟弟方达之前已经吃了一个,剩下的一个他还想吃。姐姐方登告诉妈妈,弟弟已经吃过了。可妈妈告诉她:弟弟还小,你要让着他。你想吃,妈明儿给你买去。
一颗西红柿可以让,活着的机会也该让吗?
如果可以,元妮也不愿意让女儿让出生命,她第一反应是都救。
可元妮最后还是舍弃了女儿,为什么?其实不是元妮不爱女儿,她爱,很爱很爱,可惜女儿终究不是儿子。女儿不能代替儿子延续香火,救了女儿,她觉得愧对死去的丈夫。
换句话说,如果丈夫还活着,元妮也许救的会是女儿。
害怕失去
元妮救儿子,还有一个考量就是儿子的生存几率比女儿大。
儿子在石头底下哭喊着:“妈妈,救救我。”
女儿已经没了声音,只靠一点仅剩的力气敲打着石头证明自己还活着。
救援的大哥暗示元妮,方达活着的几率大一些。
元妮前脚送走了丈夫,后脚再次面临可能要失去子女,她输不起了。石板这一边儿子的哭喊让元妮心痛,另一边还在努力敲打石头的女儿让她揪心。在这种时候,换作是别人,也只能救生存几率大一点的那个,而不是冒险去救生存几率小的,放弃明明更有希望的那个。
选了儿子,儿子能活。选了女儿,说不定两个孩子都活不了。
做母亲的,如果可以,她会愿意拿性命去换两个孩子。可是,回到现实,她能怎么办?
很多人指责元妮偏心,可她真的太难了。这是一个世纪难题,没有后路也没有余地可以让她有更多的选择。如果可以,谁不愿意岁月静好,谁都不辜负?
我只知道,做出选择的那一刻,元妮的心就死了。
时光流逝,元妮带着失去左手的方达穿梭在人来人往的人群中,她眼神空洞,身体疲惫羸弱。这么多年了,她没有再嫁,始终都活在思念、痛苦和愧疚中。
有时候,活下来,负重前行,才是面对痛苦的开始。对元妮来说,没有两全的办法,不管怎么做,她的心都已经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