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个伟大科学家杀了人,如果判他死刑,人类科学可能停滞一百年,怎么办?:大家好,我是零点拾韵。延安时期曾发生轰动全国的黄克功逼婚杀人案,我们先看一下
大家好,我是零点拾韵。
延安时期曾发生轰动全国的黄克功逼婚杀人案,我们先看一下毛主席是如何处理的。
黄克功,江西,1911年出生。1929年参加了工农红军,跟着毛主席干革命,战功无数,25岁时已是久经沙场的红军旅长,随后到抗日军政大学学习并留校任职。
在军阵大学十五队,有一名16岁的女战士刘茜,聪明活泼、美丽动人,时任队长的黄克功近水楼台先得月,成功抱得美人归,两人谈起了恋爱。
1937年9月,十五队整体划归陕北公校,刘茜随队离开,而他则调任军政大学六队队长,两人就变成了异地恋。黄克功疑心较重,总担心刘茜被别的男人拐跑,多次去信催婚。刘茜认为年龄还小,而且处于革命的关键时期,受到多次纠缠后直接就表示分手了。
10月5日,黄克功来到陕北公校,把刘茜叫到河边散步,再次提出结婚而刘茜再次严厉拒绝,他恼羞成怒,连开两抢,刘茜的生命定格在沙滩。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尽管他伪造或消灭了不少证据并百般抵赖,但是在大量证据面前最终还是承认了杀人的事实。
逼婚杀人事件传出后,国内外反动势力正好大肆宣传,说红军“无法无天”“蹂躏人权”等等。而延安各界也有“从轻处理”的意见,认为黄克功作为老革命,战功赫赫而且能力突出,如果就此处决是革命的重大损失,这些已经也传到了毛主席的耳朵里。
黄克功本人也心存侥幸,写信给毛主席表示忏悔并请求从轻发落,愿在战场上戴罪立功,毛主席看了信,愤怒地说:“这是什么问题?这样的人不杀,我们还是共产党吗!”毛主席很快作了批示,要求将此案交给人民公审。
结果不出意料,黄克功被判处死刑,在公审大会上,审判长雷经天按毛主席指示宣读了毛主席的亲笔信:“……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
参照毛主席的做法,顶尖科学家也要杀人偿命。
第一、这个世界缺了谁,地球照样转动;第二、宁可人类科学停滞一百年,也不能不正法纪;第三、“停滞一百年”也不过是个缥缈的假设;第四、心术不正的科学家,留在世界上,谁敢保证他不会研究出什么祸害人类的东西出来?
功是功,过是过,踩了红线,不要指望功过相抵。
一个没有红线意识的人,指不定哪天又干出伤天害理的事,越是聪明绝顶的人,干的坏事越是隐蔽,影响越是恶劣,如果不依法处决,那一定会有更多的人加以效仿,那社会真的是乱套了,世界真的是失控了。
正所谓:
功劳不是护身符,王子犯法也斩除。
人类暂停又怎样,越了红线命难赎。
这个问题还真有答案,不是我瞎编乱造,而是中国就有一位科学家,因为在死刑前一天发明了无刷电机,也就是我们现在应用广泛的电动车和新能源汽车。
这个人叫李红涛,化名“杨红俊”,最后成了科学家。
科学家的价值在于对社会做出的贡献,他的发明创造可以让全人类享受到他的成果;
死刑犯被判死刑的原因是严重危害了他人和社会公共安全。
两者之间有着强烈的对比个反差,虽说功过不可抵消,但是功大于过。
最大的可能就是减免。
下面是一些参考资料,网页截图和他本人,自己他发明的产品。
首先这种假设是不成立的,也是对人类科学发展进程的误解。人类科学发展向来都是科学家集体智慧的结晶,人类历史离开任何伟大的科学家都不会对人类科学发展带来很大的影响,科学发展到某种程度一定会取得突破,没有人能阻止得了。
不否认牛顿爱因斯坦等科学家确实很伟大,但即使没有他们,人类科学也不可能停滞一百年,甚至连十年都不会停滞,没有他们,很快会有其他科学家站出来替代他们,来捅破阻碍科学质变的“窗户纸”,比如说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当时洛伦兹庞加莱等人已经非常接近相对论了。
说白了,科学发展进步是时代的必然产物,而任何伟大的科学家都是时代的产物,他们不可能脱离某个时代!所以,假如牛顿爱因斯坦等伟大的科学家杀了人被判了死刑,即使是在发现万有引力定律和相对论之前被判死刑,对我们今天的人类科技也不会有太大影响!
那么假如人类科学可能会停滞一百年,该怎么办呢?取消伟大科学家的死刑?
肯定是不可能的,在法律层面上是行不通的,除非在古代帝王制体系下,像皇帝这样手握大权的人可以免受法律制裁。在现代法律社会,不可能出现一个伟大科学家无辜杀人然后公然免于死刑的,这已经不仅仅是杀人的问题,更是对整个法律体系的严重践踏,会让整个社会法律体系轰然倒塌!
有人可能会说:如果科学家被判死刑,人类科学停滞一百年岂不更可怕?
很多时候,如果过分担心一件事件的后果,因此而缩手缩脚结果很可能就会适得其反,有些事就需要先做再说,甚至明知道不可为而为之,如果你连做都不敢做,你这种担心有任何意义吗?况且你所做的还是法律体系下必须要做的。
当然,实际情况下可能最终没有判这位伟大科学家死刑,这种情况很可能涉及到某些“阴谋”,我们就不得而知了,毕竟即使在现代社会也有很多不公平存在!
2333年,美国伟大科学家卡布鲁斯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捕,此事一出全世界哗然。没有人会把这位改变世界的科学家和杀人犯联系到一起,更没有人会想到,卡布鲁斯会被判处死刑。
要知道,欧美国家的死刑是极少的,更何况是这样一个伟大的科学家科学家。就在2333年,他的人工智能已经全民用于人类生活,让更多的人享受到了其中的便利而这个发明对于他来说,只是一件习以为常的事情。
卡布鲁斯真的是一个天才,8岁时就在科学界湛露头角,14岁便完成了他的第一篇博士论文并且成功毕业。
在人类历史中,14岁的博士并非独有,而在14岁就能用一篇论文来改变数学界,那他应该是第一个。
少年总是对世界充满好奇的,在他毕业后他又开始投入到了化学领域的研究,并且在年末发表了自己的研究成果,同样的也改变了整个化学界,之后的每一年,他都会去研究另一个领域,每年也会发一两篇文章且质量其高。
很多人劝卡布鲁斯,希望他能够选择一个科学领域深入研究,对于这样的话,卡布鲁斯是欣然接受的,不过在卡布鲁斯研究的领域中,卡布鲁斯并不感兴趣,直到卡布鲁斯24岁那年,他开始研究人工智能领域,从此他也确定了他的研究方向。
2333年某个科学峰会上,刚刚获得科技终身成就奖的安娜这样评价卡布鲁斯,说他让人类进步了一百年,对于这样观点,没有人会提出质疑。
就是这样一位改变世界且伟大的科学家,在他30岁的这一年突然被捕,原因是他杀害了自己的助手。
卡布鲁斯助手死亡是3年前的事,那时警察认定为意外事故,直到2333年7月2号这天,卡布鲁斯突然来到警察局自首,他承认自己因为感情原因杀了助手,并公布了详细的细节与经过。
12月7日的这一天被判处死刑,罪名是故意杀人,当然卡布鲁斯还有上诉的机会,不过他的律师表示他并没有这样想法。
当时的媒体对于这个判决可是炸了锅,纷纷在头版头条报道了新闻。
此报道一出,整个社会都开始讨论了,毕竟在欧美就连那些十恶不赦的坏人也只是被判处无期徒刑而已。更何况是为人类做出如此巨大贡献的科学家呢?
科学界也不安静,很多大佬站出来为卡布鲁斯求情,希望社会和法律予以他宽容。
事件一直发酵了三天,影响力越来越大,大到政府不得不出来开发布会做出解释,他们说这并不是一起普通的意外,而是卡布鲁斯有意为之,当人们追问犯罪动机时,发言人只是说是感情问题。而问到判决是否过重时,另一位发言人这样回答:“这是卡布鲁斯的要求,他告诉我们如果不这样将会有更多的人死亡,我相信他有这个能力让更多的人像他助手那样的死去,这是很可怕的”。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直到上诉期限最后一天,卡布鲁斯都未提起上诉,这就意味判决已经生效,卡布鲁斯的生命也即将结束。
“时间总是会让人忘掉过去,人也总是会被时间抛弃,科学的世界是无穷的,而人的时间却是有限的。”
这段话雕刻在卡布鲁斯墓碑上,是他在执行死刑唯一的要求。
这时一个小孩捧着鲜花来到墓碑前,看着墓碑上的字陷入沉思到,时间其实并非有限,而是无穷,再见过去的我。
能影响世界科学发展一百年的科学家,目前只出现过两个,爱因斯坦和牛顿,而且这两人影响的可不止一百年,可能还会伴随人类千年,像这种能为人类做出巨大贡献的人,人类会舍得杀吗,假如爱因斯坦杀了人,人类会处置他吗?美国政府会处置他吗?
在对人类的巨大贡献下,我相信会有人为他极力洗白的。人类是追求利益的,不要把法律看的那么平等,法律只是相对的让我们普通人和普通人之间平等。
当然,我相信大多数人也不会要去处罚他,他能给人类科学带来巨大的进步,这是每个人都希望的,只是说有些人目光短浅,只看中眼前的利益,会觉得该杀!
答:假如真的存在这么一个人,而且非常确定他有这样的能力,那么各国肯定会使用一切手段,来保证这位科学家的安全,甚至还有一些法律给予这种人特权。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是一旦和利益挂钩,尤其是和国家利益挂钩后,有些常理就不好说了,比如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而“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减刑。
国内最为著名的案例,就是无刷励磁电机的发明者李红涛,此人非常聪明,1992年因诈骗被捕,然后又两次越狱,期间还盗窃,最后数罪并罚被判死刑。
在各方面的支持下,就在行刑的前几个小时,李红涛攻克了无刷励磁电机的技术难点,并得到法官的认可,将李红涛的死刑改为死缓,然后又改判为有期徒刑17年,最后因几项发明专利,获得了多次减刑,最终在2009年刑满释放,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李红涛发明的无刷励磁电机,相对于以前的永磁电机来说,可靠性更高、发热量小、成本更低、更加安静,且便于自动化控制,是一项非常实用的发明。
由此可见,几个发明创造,就可以让死刑犯最终走出监狱,可见国家对人才的重视程度;如果一个科学家有影响人类科学一百年的能力,那么更不在话下。
在人类历史上,也有类似的案例,比如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为德国研发火箭和导弹的科学家中,有近代火箭之父冯·布劳恩研究火箭,有量子力学创始人海森堡研制核弹,在反法西斯国家看来,这些人都是助纣为虐的罪犯。
但是在德国失败后,绝大部分到了美国的科学家,都得到了非常特殊的优待,并且不被追究战争罪,后来冯·布劳恩成为土星五号火箭的总设计师,成为阿波罗登月计划的最大功臣。
所以现在的人类社会,只要你有超凡的智慧以及重大的贡献,很多国家都会抢着要你,根本不在意你在其他国家犯了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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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不简单,简单答案都是错的。
一定有人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杀人偿命,完事。
还有人会认为可惜,有这人在可能会造福更多人,比那一条命价值大。
但是这两条矛盾,怎么办?
假如,当时确实对这个科学家有迫切需求,比如正闹饥荒,他正在搞一个增产技术,可以很快实施。人们的看法可能很快统一,什么原则在肚子饿面前都是假的。
看似一个不近合理的假如,说明一个基本原理:所有的原则、法律、道德、哲学与制度,都是为人类整体服务的,人大于一切。即使有人会对这个本来该死却被放过的人内心挣扎,但是这个决定无疑是正确的。
这是个极端例子,现实中很少有不可替代的人,大概率这个科学家仍然要伏法。这样的结果也是无疑正确的。
是不是觉得我开始走实用主义路线了?我还没说完。
实用主义路线确实可以兼顾这种事情,灵活处理。但是实用主义是走不下去的,过分追求实用主义人就成了动物,这就是大家内心挣扎的原因,大家是人,有天生的人性。人性当中既有实用的一面,也有道德和公义。
一个好的社会,必然是让人活得更像人的社会。所以必然要给人性留下最后的发言机会。
问题来了,法律怎么办?
我们需要法律的刚性,但又不能屈从于法律的一刀切。所以有必要将人性发挥作用的机制编制到法律的程序中。这就是为什么程序正义大于结果正义。因为结果正义只是原则的正义,并不是人性的全面反映。
我再举个例子。西方法律的陪审制度大家都知道,许多人都是通过辛普森案质疑它的合理性。但是它为什么还在,是不是蠢。任何制度都不能保证事事合理,但是把孩子与脏水一起泼掉是不可取的。孩子和脏水注定是一生相伴。
我并非认为陪审是必要而且唯一的,达成目的手段可以有很多。我是用这个例子说明,法律不能是照单子抓药,而是要反映人性的声音和选择,即便人性不总代表对于原告的公正。
不然呢,不然就反人类了呗。反人类很简单,把道德与纪律变成唯一的信条,见着不合的就是坏东西,砍砍砍就完了。
人类演化了几十万年,变成现在的样子,自然有它的道理。人性是复杂多变的,但那正是我们能走这么远的原因,它反映的是天道。枉顾这一点,以人道代替天道,那就是自讨苦吃。
回到楼主的问题本身,我觉得如果是有足够人依据有人性嵌入的法律做出的结果,不管科学家死活都应该被尊重,否则任何决定都缺乏说服力。
你能接受吗?不妨留下贵评,谢谢。
目前为止,能影响世界科学发展一百年的科学家,目前只出现过两个,爱因斯坦和牛顿,而且这两人影响的可不止一百年,可能还会伴随人类千年,像这种能为人类做出巨大贡献的人,人类会舍得杀吗,假如爱因斯坦杀了人,人类会处置他吗?
如果科学家无故杀人,不判刑的话,明确的结果是破坏了法律,让其他有特权的人(功臣,有贡献的人,以及功臣的后代,权贵二代三代)可以以同样的理由肆意杀人而不负责。“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如果他是“见义勇为”“正当防卫”杀的人,那什么都不用多讲,他就是无罪,其余的不合实际的不过多说。
因为人类科学的进步是全人类共同努力奋斗的结果,不是某个科学家的独功。从历史的角度看,科学进步有其自身的速律,短时间会有影响,但长期必定尊寻速律。科学进步一段时间的迟缓,必然迎来一段时间的暴发。而一段时间的超前发展进步,又会导致一段时间的迟缓,但长期速律不变(当今理论科学的发展不就被爱因斯坦害的停滞不前了吗)。
因此,从功利的角度看,杀一个伟大科学家,几乎不可能阻碍科学进步。所以,伟大科学家干了该判死刑的事情,真的需要判死刑,也妨碍不了科学的发展。一些网络小说作家,对伟大科学家有许多误解,其实科学这个领域大多是由最初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推动的,当他们成为伟大科学家之后,一些人反倒成了阻碍科学发展的绊脚石。但是,必须强调一句。滥杀本国科学家,或者让政治介入科学之争,却可能导致这个国家的科学发展倒退一百年,被国际科学界远远抛在身后。大家怎么看呢?
感觉这个命题有点问题。
一个能让人类科学停滞100年的人,人类历史上出现过几个?
他的研发成果能确定吗?确实推动了人类科技进步了100年?100年后的科技水平能发展到神马水平?怎么去鉴定?
如果还没有搞出来,那就是预期,是一个科学幻想,算不得数的。
如果已经搞出来了,又怎么可能让人类科技停滞100年?
从古至今,老百姓的终极理想就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凭什么科学家就能例外?
这个问题说起来,怎么去评判?有趣的假如,难回的答题,就说点自己的观点吧。
研发原子弹和做重型杀伤武器的,都是伟大的科学家,“二战”时,美国在日本广岛和长崎投放了两颗原子弹,爆死了多少万人,谁能判做武器杀人科学家们的刑,不但判不了刑,还会继续在研究他们的科学和新式武器吧。
因为有了正义对邪恶的战争,就会有杀人的事存在,怎么解释哪?回答:“只要是正义的,科学家无罪”。
假如某一个伟大的科学家真得犯了死罪,受到了法律的严惩,科学的发展也不会因一人而停滞的,还有很多伟大正气的科学家们在努力的工作着。
个人就回答到这儿,欢迎尊敬的老师和网友们,来对上述问题谈谈你们的观点,谢谢!
谢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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