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XXX媒体报道XX县自备电厂的电价比国家电网低1/3的报道;对此国家发改委物价司做出了解释:是因为自备电厂没有承担社会责任……。
由此,我们可以联想:肯定是国家电网承担了社会责任,电价才高的;那么国家电网承担的是什么社会责任呢?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电价体系中包含多项收费,诸如三峡基金等国家附加收费,以每一度电中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三峡工程建设基金0.7分钱、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1分钱、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8分钱、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0.1-0.4分钱等系列费用。
我们知道:国家电网企业需要承担社会责任,而企业自备电厂不必考虑这些,它只要高出自己的发电成本价就可以售电;而且不需要考虑小机组、脱硫、等环境污染问题,将烟气中二氧化硫去除,同时生产硫酸钙和亚硫酸钙,能有效的将浆 液中的F-和cl-以及灰尘颗粒的浓度降低,减少给系统带来的危害,而为了确保在脱硫设备平衡,而脱硫废水中的亚硫酸 盐、硫酸盐、悬浮物和重金属等也会对环境带来污染,只有切实加强对其的处理,才能实现脱硫废水零排放。
而这些综合环境保护处理设备的采购、持续运行,很明显不是电网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而是全社会承担的社会责任,电网不过是一个综合收费而已。而这些社会责任都包括什么呢?包括了农村电网建设的成本,包括了城市公用事业的成本,包括了扶持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当然其中一项大头,就是为了三峡工程的筹资建设。
根据上述电价构成描述,电价中0.7分钱的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和0.88分钱的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就是说电价中有1.58分钱是给了三峡工程的,这1.58分看上去不多,如果乘上全社会的用电量就知道多不多了。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2011年全社会用电量4.69万亿度,按照每度电1.58分计算,2011年全社会交给三峡工程的钱就有741亿元。而按照十一五期间,全社会用电量总计17.5万亿度计算,全国人民交给三峡工程的钱就有2759亿元。而十五期间,全社会用电量9.65万亿度,全国人民相应交给三峡工程的钱也有1525亿元。10年收了4284亿元。
当然,这个数据可能有出入,因为各个省市的征收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但出入应该不是很大。当然涉及移民的收费,也不仅仅三峡,还包括其他大中型水库的移民投入,要给其他大项目分掉一些。
三峡建设基金是怎么来的呢?1992年全国人大通过兴建三峡工程议案后,国务院决定全国(西藏、贫困地区的农业排灌用电、县及县以下的孤立电网除外)用电加价3厘钱/千瓦时,与葛洲坝电厂上交利润一并作为三峡基金,专项用于三峡工程建设。征收标准后来几经调整,如湖北免征,一些三峡工程受益地区则提高到1分/千瓦时以上。
1992年12月20日财政部、国家计委、能源部、国家物价局以〔1992〕财工字576号文下发《关于筹集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的紧急通知》。通知规定全国用电量每千瓦时加收的3厘钱,由各省、市、自治区、电力局(电管局)负责随电费一起征收。
与这一通知同时下发的《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收支使用管理的补充规定》中还强调,为保证三峡基金的征收任务,每年由能源部商财政部根据国家确定的电量计划,下达各省、市、自治区征收三峡基金的年度任务,各地在实际执行中要保证完成,并力争超收。
从1992年收到现在,已经20年了。到底收了多少钱,我们只能根据用电量稍微估计一下,仅后10年就收了4000多亿,就算是前10年用的电少,一千多亿总是有的吧。这么估算下来,全国人民大概给三峡交了5000多亿。
那么三峡到底花了多少钱呢?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曹广晶2009年9月做客人民网访谈时曾经透露,三峡工程包括移民和工程在内,它的总的投资不超过一千八百亿,现在工程已经完毕,移民已经搬迁完毕。而且他还强调,“这个数字是准确的,就是一千八百亿,可以把整个三峡工程所有的花费都能够包得住。”
当然包的住啊,我们交了5000多亿啊,还富余了3000多亿啊,怎么能包不住啊。而且都完事了,还在收……。
2009年10月,北京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任星辉曾经向财政部递交了公开有关三峡工程建设资金的相关信息的申请,但是财政部给他的答复是,“根据您提交的申请材料,您所需申请获取的其他信息与您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并无直接关联。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您申请获取的其他信息本机关不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