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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答你这个问题,首先要研究问题本身。杀人一定要偿命的另一面就是杀人可以不偿命,如果杀人可以不偿命,那谁都可以就可以无视生命,谁都可以不尊重生命,那是对生命的践踏,也是对人权的否定。

有人说偿命本身不是一种杀人行为吗?不就是多杀一个人的事情吗?

法律就是就是要建立一种保护机制,用惩罚建立一种社会秩序,实现大众权利的实现机制,而不是为少数人服务的,支持少数人权利,就是破坏大多数人的权利。

其次,杀过人的人,第二次杀人可能性很高,就像出轨的人一样,只要出过一次轨的人,很容易出第二次轨,杀过一次人的人,只要活着,就会对周围的人形成威胁。

这不符合公正法律的精神。

所以,偿命惩罚必须存在!

杀人偿命不能简单的理解为报仇雪恨,或者理解报复。如果这样理解,社会秩序始终都是混乱的,不利于社会发展,那就成了恶性循环了,故,这样理解是错误的。

亲!还能有更好的解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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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心理对立论,自己所承受的伤害,同时也希望给自己带来伤害的人,要得的同样的承担,甚至更大付出,因为中国法律就是杀人偿命就造就人这样心理,杀人必须偿命,你拿别人命不当回事,同样也是对自己生命不负责任,这是最有效的,也是公平公正的,无人可以逃脱的死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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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有点笼统阿,那一个疯子拿刀砍你,你夺刀把他不小心砍死了,法律上也不会让你偿命的。你所说那杀人偿命,那是前提对方杀了你的至亲,你想让对方死已告慰死者的在天之灵以及平息你的怒火。对方杀了一个跟你关系不太亲近的人,你只会希望对方得到法律的审判以及家属应得的补偿,你会那么希望对方死吗,应该不会吧。

所以存在杀人偿命的心理,是至亲受到伤害,或杀人者惨绝人寰天地不容的大恶之人你才希望杀人者偿命。因为世间从此少了一个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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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杀人偿命是一扇公正的窗户,对于某些人来说。

我梳理一下自己的想法:

1.起初人类应该都偏向于杀人偿命,因为仇恨是本能,只有以牙还牙才能威慑对方,这是自然法则,你不遵守就是对本能的反抗和对族人的不负责,会被淘汰。

2.随着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进步,我们越来越尊重个体,我们认识到社会环境和基因的作用,而且死刑误判连弥补的机会都没有。我们在失去一条生命后更希望另一条生命可以去忏悔赎罪,也希望挽救一个生命。随着经济发展恶性犯罪比例下降,所以有了大多数国家废除或事实上没有再执行死刑。

3.国内外的差异一个是经济原因,至少贫富分化和经济落后是容易产生社会问题,如果能产生恶性犯罪我们又怎么改进环境了呢,另一个是普法教育,或者说是国家层面的一些原因。

4.我觉得跟好多问题一样,归根到底不是谁对谁错,不是先直接问为什么那么多人认同死刑,而是先去理解死刑的由来和演化,去根据社会环境探讨利弊,如果不理解他们的环境和切身利益,就算他们回答了我们也永远不知道他们怎么想,因为对于某些人:杀人偿命是一扇公平的窗户。

因为他们害怕,害怕坏人从死缓变成无期变成减刑变成假释变成重新做恶。

如果公平达不到一定程度,请不要关闭窗户,请先消除他们心中的恐惧和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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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别人的生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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