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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日头条复制了百度的一篇文章,10个月后收到了百度的法院传票,咋办?

2020-11-22 00:02阅读(59)

在今日头条复制了百度的一篇文章,10个月后收到了百度的法院传票,咋办?:恭喜恭喜,终于有人“中奖了”,我给百度一百零一个点赞,为“原创者”违权,毫无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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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恭喜,终于有人“中奖了”,我给百度一百零一个点赞,为“原创者”违权,毫无疑问是一次给予“抄袭者”当头棒喝,喜见这则消息,原创者的权益得到了正视。

这世上,人人可做“搬运工”,但是,这个活不是谁人随便能干的,总不能别人辛辛苦苦干了活,你却去拿了人家成果,不问自取,这与抢又有什么分别呢?若然想将别人的单纯视为自己的聪明,那就大错特错了。

社会发展到今天,知识产权必须得到重视和保护,不然,文化产业只会停济不前,没有谁愿意,只有耕耘,不问丰收,也没有谁愿意,自家的财物,突然间变成了别人的东西。

抄袭者可悲、可耻,这是咎由自取的行为,发生这种事情,哪怕皮气最好的人也会气愤,被举报、收到法院传票也是迟早的事,奉劝那些想要投机取巧之人,不要心存侥幸,不要以为贪一时之爽,就能雨过天晴,明知不可为,偏向虎山行,有的代价并非人人都付得起的。

配图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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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事实是明确的,那就是你抄袭他人文章,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因为你的侵权行为,对方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这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所以,对于你来说,首先要做的就是停止侵权,即删除相应的文章。然后赔礼道歉,赔礼道歉的形式有多种,有口头,有书面,还可以通过报纸、媒体公众号等公开方式赔礼道歉,你可以同对方协商。再者,就是协商赔偿问题。

对于赔偿来说,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3、法定赔偿。实践中,因绝大多数案件当事人不举证或举的证据无效,所以95%以上的案件最终由法官酌定。根据规定,法院可以根据侵害情节在人民币5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对于文章侵权来说,这个可以根据你的文章阅读量酌情确定,但一般金额也不高。

自媒体应当树立版权意识,自我创作意识,抄袭和搬运不仅不能长久,特别是在国家重点保护知识产权的情况下,还将导致自己因侵权而涉诉,产生一系列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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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环境中,这个问题可大可小,正视并改正就行了。方法大家已教会了你很多。不过,以后得吸取教训。知识产权保障,以后会越来越完善和严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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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百度点赞!我的文章基本都在今日头条首发,几乎每篇都被抄袭到很多平台,从没见头条帮着维过权,更遑论进入司法程序了。唯一有个什么原创保护,还什么骑士,从来没见维回来一分钱,所以现在也从来不点维权了,浪费时间。

百度百家号现在在发力了,对抄袭打击得非常厉害,未来或许会成为头条的主要竞争对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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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事可大可小。几年前,今日头条有人照搬了我一篇文章,文友告诉了我,我就在头条投诉,禁言了抄袭者几天,扣了四分。对方打电话给我叫我撤诉,但撤不了。我说:把我的文章放到你的头条号去不是不可以,但也得打个招呼呀。一一投诉之前,我留言给对方,对方不理我才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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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文章谁敢抄?云上你也跑不了!

问答在给各位作者敲黑板上著作权课了。

头条的作者们,尤其是像我这样的新人,切不可把这个问答当成玩笑一看而过。新人创作难,海量的已发文章面面俱道,想提出一个新问题也不易。比如,太阳东升西落问题大家回答了N亿次了,我想问看太阳不落的体会有多雷人?去过南北极的只有几个。我想问哪儿看太阳西升东落,又谁会呢?

现在大数据的搜索功能,那是非常可怕的,不能抱任何的侥幸心理。众人皆知,比如发毕业论文的时候,就有专门的论文相似度检测的软件。除文章之外,图片也有版权。朋友圈的图也不敢乱用。

今年所经历的新冠肺炎疫情,就给我们上了一课。每个人的每时每刻的行迹,手机后台都有记录,感觉手机里有一颗泛着白光的狼眼似的。每个人几乎都是透明人,到处都是安检X光。就连喝进肚里的珍珠奶茶,安监员都能看出是伪劣食品,一颗颗珠子是溜圆的,且是白色的。

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社交网络、数字家庭、电子商务等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形态,这些应用不断产生大数据。云计算为这些海量、多样化的大数据提供存储和运算平台。还有中国的天眼网络监控系统,新科技的天下让每个人的行为无可遁形。古时候是苍天有眼,现在处处是天眼。

所以,文章搬运工的行为切不可为,触犯了著作权法,面临的将是赔款,名誉等的损失。历史名言“天下文章一大抄”的观点已经成为历史,当时很得意地说这句话的古人穿越到今朝要坐牢。

身处大数据,云计算的科技天下,只有做老实人,摒弃拿来主义。摘别人的花戴头上没有根终是残花,折下来的柳终是败柳。白天不睡,夜里不寐,抓紧写字才是阳光之道。

回归主题,接到传票咋办?一一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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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你的错了。。。。。。但在埋怨的同时更多的却是深表同情。

一不该:自已不动脑不动手便把人家的辛辛苦苦创作的文章据为已有。。。。。。这种行为不仅自私自利而且一但事发会被人所不耻!

二不该:百度和头条那是针尖对麦芒,你的行为已经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上升成为百度向头条示威的一种借囗。你说你在哪抄也比在百度抄要好的多。

三不该:人家写的在好,你特别喜欢。你好歹也添加上几句自己的心里话?改改顺序。打起官司来你还能反驳几句。你到好直接复制粘贴,这下傻眼了吧?

说完你的错误,在说一说该怎么办?

第一:立刻将原文在头条中删除。

第二:立刻在百度原文中发表声明并公开向作者致歉。

笫三:私信百度原作者,讲明你的态度和出发点,真情告白并取得原作者的谅解,争取私了。

第四:做完以上三点后,将所有过程完整保存,整理成稿,以备将来之用。

第五:咨询有关类事案件的宣判过程和结果,做到心中有数。

第六:找寻有关专业律师,怎样能将此事降到最小化。

做完以上几点后就不要在胡思乱想了,安静的等待上法庭面去面对一切吧?这就是你要为自已的一切愚蠢的行为所要付出的代价!

温磬提示:

文化传媒发展千万条,

自写自创才是第一条。

我是湖西万岁!喜欢请添加关注。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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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的提问中所使用的措辞来看,收到法院的传票后,你并没有幡然醒悟,因为,你根本就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有句老话叫:知错能改,善莫大 焉。然而,一个连自己错在哪里都不知道的人,是很难改正错误的。如果,这次百度轻易地放过了你,你以后肯定会继续你所谓的“复制”。

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居然还能做到如此轻描淡写,用“复制”二字一笔带过。我告诉你,你这种行为不是复制,而是抄袭,是对别人的版权的侵犯,是一种极其可耻的行为。

有胆量抄袭,就应该有勇气面对百度的诉讼。现在,你要做得就是正视自己的借误,积极应诉。具体的方案有二:

一、删除抄袭发表的文章,立即停止侵权,以极为诚恳的态度,积极主动地与百度友好沟通,尽可能与百度协商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金额,并达成庭下和解的协议。庭下和解,应该是最好的解决方案。因为,双方协商的结果若是很理想的话,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你的侵权成本。

二、假如,协商不成,就只有法庭上见。结果只能是:百度胜诉,你败诉。败诉后,你必须按照法院的判决金额赔偿给百度,并且,还得承担诉讼费等费用。

希望此事过去后,你能吸取教训,引以为鉴,不要再抄袭别人的作品,做一个坚持原创,尊重创原的人。最后,送你一句话: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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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不用怕兄弟,你就直接跟他律师说,有本事把我抓起来,别给这吓唬我,我不吃这套,又没犯法,不用啥,电话里骂他一顿,再把他拉黑,晚上睡一觉,啥都不用想,第二天该干啥就干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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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后退,只有面对!诉讼、和解看老板们的诚意和各自胸怀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