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罗德曼实际的进攻能力如何?:NBA假象之一——罗德曼没有进攻说起罗德曼,估计大部分球迷映入脑海的是他那怪异的造型和超强的篮板球能力,另外就是他场外
说起罗德曼,估计大部分球迷映入脑海的是他那怪异的造型和超强的篮板球能力,另外就是他场外的各种花边新闻也足够球迷谈论一段时间,那么职业生涯场均只有7.3分的罗德曼真实进攻水平如何呢?
罗德曼在篮板球方面创造了哪些记录?
可以说罗德曼在篮板球方面绝对是天赋,当然这与他自己的努力也分不开关系,从91-92赛季到97-98赛季的连续七个赛季的篮板王都被罗德曼包揽,这是联盟历史上垄断篮板王最长的记录,强如大帅张伯伦也没有完成这样的壮举。并且罗德曼所处的时代是四大中锋的鼎盛时期,所以他的篮板王显得尤为珍贵,生涯五次单场30+篮板也是85-86赛季以来的联盟个人最高纪录。以上赛季安德烈-德拉蒙德以场均16个篮板荣膺篮板王为例,他场均可以获得5.1个进攻篮板,这是97-98赛季以来第一位场均进攻篮板达到5+的球员,而罗德曼在此之前连续七个赛季场均进攻篮板均达到5+,甚至有一个赛季达到6+。
罗德曼真实进攻水平如何?
印象中的罗德曼总是把篮板和防守放在首位,其实在职业生涯前期罗德曼还是有不错的进攻能力的,87-88赛季活塞时期的罗德曼场均可以贡献11.6分8.7个篮板1.6次助攻,那是他生涯唯一一次得分上双的赛季,此后的罗德曼便开启了专注篮板球模式。而在1991年1月3日活塞主场迎战掘金的比赛中,罗德曼全场21投15中砍下34分21个篮板是其职业生涯新高;同年2月27日活塞客场挑战骑士,罗德曼全场三分球4投3中砍下15分15个篮板。由此可见罗德曼可不是不会进攻,只不过他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防守和篮板球上。
实际上罗德曼的球商非常高,乔丹对此也非常肯定,只不过他的童年比较悲惨,这也是后期他性格比较怪异、举止比较特殊的主要原因,不过罗德曼在篮板球方面的成就绝对是历史级的,也许这就是专注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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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人的眼中,花大虫罗德曼是一个十足的蓝领球员,擅长防守和篮板,很少有人会评价他在进攻端的表现,尤其是在公牛时期,罗德曼基本都是在给队友创造机会,自己极少有自主得分的时候。
那么,罗德曼的进攻能力到底如何,我们来看看他的数据:
在底特律的七个赛季,罗德曼除了新秀赛季的场均得分只有6.5分之外,其他六个赛季的场均得分可以达到10分左右。其中最高的一个赛季是在他的二年级赛季,场均有11.6分。在那个赛季,罗德曼的场均两分球出手8.4次,命中率在56.8%,在那个还不擅长三分的年代,罗德曼几乎不会出手三分球,场均0.2次三分出手,命中率也只有29.4%。
在活塞的七个赛季,罗德曼场均8.8分,2分球的命中率可以达到55.8%。可以看得出,作为坏小子的一员,罗德曼还是可以在进攻端给予球队一定的帮助。
但是来到公牛就不同了,在公牛的三个赛季,罗德曼的场均得分下降到了5.2分,两分球场均也就扔4.4个,命中率不到五成:47.3%。因为在三角进攻中,罗德曼本身不需要负责得分,它在进攻端主要是帮助乔丹、皮蓬找到尽量容易的得分机会,在有机会的时候,时不时的来那么一下锦上添花。
罗德曼的进攻手段,主要是以切入和快攻,以及二次进攻为主。花大虫的二次进攻能力顶级,乔帮主曾经介绍过,罗德曼会一场一场比赛研究每个人投篮后球的落点,有了比较准确的落点判断,自然就有了比较好的二次进攻机会。在投射方面,罗德曼职业生涯23.1%的三分命中率肯定说不上好,但是在那个三分球不纳入常规战术的年代,这样的表现也不算差的。
总体来说,罗德曼缺乏自主进攻制造机会的能力,但是二次进攻、切入和快攻,依然可以在进攻端给对手以威胁。
谢邀。
“当我在芝加哥公牛的时候,我大概只花了15分钟就学会了三角进攻,其实并不难,这是一个三角,每个人都有机会触球并投篮。”罗德曼曾经就安东尼不适应三角进攻发表过这样的言论。
我自己理解他花十五分钟就领会了三角进攻就是把球交给乔丹单打,然后去判断球的落点抢篮板。迈克尔乔丹曾经给他这样的评价:“我从来没见过有谁能像罗德曼这么快便学会公牛队复杂的进攻战术,连我自己也没有办法。”
看了一些公牛时期的进攻集锦,除了持球进攻能力不足,罗德曼的无球走位、空切和策应能力很出色,尤其擅长判断对方投篮之后球的落点,然后去抢篮板球得到二次进攻的机会。
他很清楚球队需要他出现在什么位置做什么事情,也了解自己的身高、体重、臂展其实都不占优势,但他的弹速也就是连续起跳的能力举世无双,所以他会在每场比赛前研究对方主要得分手的投篮特点,分析对方投篮后球的落点,然后出现在最适合的位置(乔丹曾经介绍过)。
公牛时期,他自己不需要承担太多得分的任务,进攻端主要是帮助乔丹、皮蓬尽量找到更容易得分的机会,然后积极去拼抢篮板球,偶尔兴致来了也会随手扔那么几个。久而久之,他也就对得分没啥兴趣,开始专心去抢篮板了。
他的职业生涯有很多奇葩的数据:比如0分28篮板、0分25篮板、0分24篮板、3分27篮板、4分26篮板,他生涯有14场比赛拿到27个篮板或以上,他所在的球队赢下了其中的13场,所以赤木教樱木(罗德曼的原型)称霸篮下的人就能称霸球场也是有道理的。他生涯的篮板率达到了23.44%(霍华德、小乔丹将近21%),最高的一个赛季为29.7%,也就是说篮球场上每三个篮板球就有一个是他抢到的。
不足之处,请多见谅。
一说起罗德曼,除了一颗花里胡哨的头颅之外,最先让大家想到的,恐怕就是他的篮板球,拼抢球和篮板球了。他的身高不高,可能就2米左右,但是通过死缠烂打和不断的起跳点板,成了著名篮板王,甚至他自己都说自己根本不屑于进攻,只搞防守。
但是我们也不能低估罗德曼的进攻,不能被印象流给干扰了看法。其实罗德曼是一个很有灵性也很有技术的球员,并不完全是糙汉子。
首先他有一定的三分球能力。在生涯前期,比如在马刺或者活塞的时候,罗德曼时不时会投三分球,而且命中率也还不算太离谱。
另外罗德曼的传球能力也不差,他的快攻中迅速找人的能力很强,有点类似于现在的追梦格林的感觉。
但是由于他的蓝领工作做的太出色,而公牛队也不缺进攻火力,所以他专职蓝领也不错。
对于“大虫”丹尼斯·罗德曼的进攻,在我的概念中,属于中上层。而这我先来解读一下我个人对于篮球场上“进攻的概念”。
在所有的篮球比赛中,很多人都认为只有“进球得分”才是进攻能力好的表现,但看球时间相对较长的朋友们都可以理解到,对于球队每一次的进攻其实都需要整个团队的配合,包括挡拆、策应、掩护、无球跑动以及空间拉扯、进攻篮板的拼抢等等。即便是最后关键的一球拉开,让球队头号球星“一打一”,很多情况下也需要内线球员提高位借助掩护得到更好的出手空间。
而对于丹尼斯·罗德曼来说,投篮能力的欠缺让他缺少足够的空间拉扯能力,但掩护与进攻篮板的拼抢让他在进攻端也是一个不能被忽略的一点——“控制住篮板的人,就能掌握比赛的走向。”
其实在罗德曼来到公牛成为乔丹身边最得力的助手之后,几乎垄断了篮板王这一荣誉。而在这期间,几乎场均6个以上的前场篮板,可以说给球队带来的帮助是没有任何人能够替代的——简单现象一下,就算是你我在野球场上,有一个巨能抢板的同伴,给自己带来的投篮自信可想而知。
同时,在公牛期间的两次三连冠时期,正是“禅师”菲尔·杰克逊主导“三角进攻”最为成功的阶段,而在罗德曼在篮板球领域统治级的表现,为“三角进攻”带来了巨大的扶植。想象一下在当时慢节奏的比赛中,一个场均能抢到16-17个篮板球、激情无限、精通各种垃圾话挑唆对手的人,在进攻端对于球队带来的帮助更多的是在情绪与士气上的鼓舞,当然还有……
不过很可能有人说“情绪”这一点,在篮球场上显得比较“玄学”,但我们看看1996年公牛对阵西雅图超音速的系列赛,“罗德曼直接帮助公牛赢了两场”这是当时超音速主教练乔治·卡尔对罗德曼的评价。而那两场比赛中,“大虫”罗德曼一场10分、20篮板——其中11个前场篮板;另一场9分、19篮板——其中11个前场篮板外带5助攻。
这样的数据让丹尼斯·罗德曼在进攻端的存在感十足,出色的前场篮板带来的便是更多的二次进攻机会——除却传给其他人完成,其实丹尼斯·罗德曼凭借出色的起跳在二次进攻端的终结能力同样十分出色。
在罗德曼进入联盟以来,除去新秀赛季场均的6.5分,二年级则是其场均得分的最高时间——场均11.6分,但即便这样场均出手数仅为8.4次,拥有56.8%的命中率。在活塞的七个赛季场均的命中率可以达到55%~
中间两年在马刺算是罗德曼“最不开心”的两年,毕竟以罗德曼的性格被老爷子压得实在喘不过气而后转到了芝加哥公牛。在这里,有乔丹、皮蓬这样的得分手,自然不需要罗德曼投入更多的经历在进攻端,他只需要在进攻端做好策应和掩护,同时保证前场篮板的输出——这也是其在防守端最为投入的时期,自然在进攻端的存在感不足。
对于“大虫”丹尼斯·罗德曼在你的印象中,他与德拉蒙德·格林哪一个更强呢?为什么~欢迎在留言区一同讨论呦~
我叫Myja,一个努力成为自由职业者的无业游民~关注、关注我呦~
这哥们25岁才打nba的。当年看球的时候,最爱看的就是他,球商极高。活塞时打的乔丹也没什么脾气,去马刺时告诉双塔什么叫防守什么叫篮板。让他玩命为你打球,首先他得佩服你,活塞时打的是哥们蓝球,不见血都不叫上场了,问问那时的乔丹就知道了,可惜后来五虎解散了。马刺双塔以及波波那时没成气候那,这不行那不行的,我告诉你们什么叫防守与篮板就行了。公牛乔丹以及教练他佩服,所以他拿出看家本领去打球,估计乔丹也佩服他,否则以乔丹在公牛的地位完全可以否决签约他。这哥们防守的地位与乔丹攻击的地位我感觉区别不大,说他不会得分,你让乔丹去抓篮板看看,道理一样。美国是个传统社会,像罗德曼这样特立独行的也都不喜欢,不过场上都是他防的人要打他而他却没放规。
其实个人认为它的攻击力是有的,但是不能算得上是顶尖或者出色,可能是中下水平吧。
而且他在公牛队的作用是防守和拼抢篮板。其实学术有分工,所以你不能强求,他又在防守上做出贡献,又在进攻上作出贡献。
如果一开始他不是给人定位在防守队员的话,在别的队没有乔丹在身边的话,他的进攻能力应该可以得到提高。问题他身边有乔丹的话,他没有必要参与更多的进攻,转型辅助乔丹才是明智的。
丹尼斯·罗德曼实际的进攻能力如何?实话实说,罗德曼进攻能力不是一般的差,有时候他靠近篮筐都不敢出手,罚球那就很糟糕,频频打铁,罗德曼就是一个全能型防守悍将,一个非常出色的篮板王,更是一个拼命三郎,任何人进攻遇上罗德曼,都要叫几声苦,卡尔马龙也要让他三分。
其实么,在公牛,根本不需要罗德曼进攻,罗德曼即便想进攻,也没有他的球权,想想啊,乔丹一个人占了公牛进攻端大部分球权,加上皮蓬要一部分球权,还与其他人分一点球权,好在科尔能投三分,否则科尔也没有球权,哪轮得到罗德曼瓜分球权呢?
其实,乔丹很喜欢罗德曼的原因很简单,第一罗德曼不需要球权,这不是大公无私的问题,罗德曼根本没有进攻欲望,他投不进啊,要球权干嘛,第二罗德曼打球就是玩命,拼抢篮板那是独一无二的,防守是一员悍将,又不要球权,又那么玩命,这种队友谁不喜欢。
加上,罗德曼非常尊重乔丹,罗德曼谁的话可以不听,唯独要听乔丹的,就像现在勇士的格林就听库里的,科尔都不买账,罗德曼这样一名队友,对乔丹来说,是求之不得的,虽然罗德曼进攻能力很差,但是他的防守演员弥补了自己的不足,并依靠抢篮板的一招绝技吃遍了天下!
谢邀!!!
丹尼斯·罗德曼大学时期在东南奥克拉荷马州大,平均25.7分、15.7个篮板。但是来到大学和NBA是不一样的,而且球队的定位也不一样。
在1986年NBA选秀中于第2轮第27顺位被底特律活塞队选中,1995-96赛季被交易至芝加哥公牛队,联手迈克尔·乔丹,斯科特·皮蓬组成“铁三角”组合,当赛季常规赛收获72胜10负的历史第2好战绩。在1995-96赛季开始到1997-98赛季,连续三年获得NBA总冠军,建立公牛王朝。是公牛王朝不可或缺的一位重要球员。他统治了3秒区,对方任何球员想要在公牛禁区得分都非常的困难。他六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第一队,这就是对他最好的肯定。
对于他的进攻的话,他没有持球能力,基本不会中远投,中近投偶尔有,终结能力还算不错。但是他最好的优点就是绝不瞎投。他很对的得分都来自于二次进攻、切入和快攻。
在三角进攻中罗德曼本身不需要负责得分,它的角色主要是帮助乔丹、皮蓬找到尽量容易的得分机会,另一方面则是时不时的来那么一下锦上添花,但罗德曼在三角进攻中的移动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知道篮球是团队运动,只靠某一个人是很难赢得比赛的,因此得分不足以作为考察某个球员的唯一标准。
看到这里的都是真爱,老铁们来一波关注吧,一起聊NBA。
防守能力是没什么可说的
进攻能力么,也许麦当劳的姐姐麦当娜比较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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