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民国时期警察配发的是步枪而不是手枪?:别被“税警总团”和“交警总队”这两支特殊的警察部队给带沟里去,前者是宋子文用来武装缉私所建,就是按正规军路
别被“税警总团”和“交警总队”这两支特殊的警察部队给带沟里去,前者是宋子文用来武装缉私所建,就是按正规军路子走的,后者是军统掌握的“忠义救国军”、“别动军”改头换面而来,从性质上说属于特务武装,仍然不是普通的警察。
任何时期任何国家的警察,其装备和火力强度都是与任务相匹配的,民国那是大小军阀盘踞一方和土匪横行的乱世,税警总团作为南京政府财政部的直属武装,必须有相当的威慑力,是一支特殊编制特别装备的部队。当然,最终也因为逾越了性质的红线,被蒋某人下令收编,1937年淞沪会战时已经是旅级作战部队。
民国警察也大致分为刑事警察、治安警察和武装警察三大类,比如什么矿业警察、交通警察(不是指挥交通的,而是守备交通线的)、税务警察、盐业警察等等,大多属于武装警察。在特殊的历史时期,他们针对的目标不仅是盗匪,还有一方你懂的。所以武装警察是正规军、保安团的战斗力补充,装备长枪比较正常。
《地雷战》应该都看过,配合日军扫荡抗日根据地的有两拨汉奸,一拨是伪军一拨就是警察队,习惯上被抗日军民称为“黑狗子”,基本装备长枪,他们就是原来各县城的警察队投降改编的。他们配备长枪的原因,前面已经解释过了,针对的对象当然不是老百姓和普通的刑事犯罪分子,用手枪威力和火力都不足。
造成地方警察长枪装备较多的还有两个重要原因,其一是民国时期手枪数量的不足,进口的撸子等好枪,军队里的军官们还抢着要呢,哪轮到警察系统配备。要么就是明显偏大的驳壳枪。说实话对于在城市执行任务的警察来说,挂着盒子炮明显是笨重的,既容易走火、火力强度也是浪费,当年确实缺乏合适的警用手枪。
其二是军队淘汰下来的旧枪,基本流入了保安团和警察局,以国民政府的财政能力,给军队进行大规模武器装备采购都非常吃力,自然没有余力再给警察订购什么制式武器。因此,军队淘汰下来的老套筒、汉阳造装备给警察使用,是最合理的“废物利用”,所以结果就是许多警察背着老掉牙的步枪。
这些武装警察主要集中在县级以下,而大城市的刑事警察和治安警察,仍然是以装备短枪为主,比如《北平无战事》里面北平警察局的大部分警员,仍然是佩手枪或者挎盒子炮,因为没有作战任务。在北平、上海这样的大城市,是宪警特“三位一体”结构,需要动用高强度火力时,有宪兵部队呢。
所以北平、上海、南京等大城市和各省城,还没有惨到这个份上,最近的《光荣时代》、《新世界》等剧也多反映了北平旧警察局的情况,背长枪的警察数量很少,多装备手枪和警棍。金海的京师监狱属于特例, 看押犯人的监狱重地,配备几挺机枪和部分长枪,那是必须的。
民国警察早期学习的是日本警政制度(北洋时代),针对民事为主,其实长枪配备不多。到南京政府成立后,警政学习的是德意的极权制度,军事化色彩很浓,长枪就比较普遍了。
而就级别来说,民国警衔中的警监、警正、警佐等“警官”,基本还都佩带手枪或者驳壳枪,甭管怎么来的。而至于下级的警士等等,那就是有什么配备什么了,没有武器拿个警棍也是正常的。
比如解放前的上海警察局有16000多人,绝大多数治安警和刑警装备的仍然是手枪 ,重火力配置只在市警察局有一个“机动车大队”,它干脆就是陆军的一个装甲营改编的。这个机动车大队拥有装甲车数十辆、迫击炮10余门、机枪30余挺和步枪卡宾枪200余支,最终在地下党的策动下起义了。
在中国古代,包括晚清大部分时候,中国维持地方治安主要靠的是衙役。直到庚子事变以后,按照条约规定天津不能驻军,袁世凯于是从新军中抽调出1500人以警察的名义驻扎天津,以规避条约的限制。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支警察部队。
不过既然只是为了规避条约的限制,加上财力有限,袁世凯除了增加一些警棍之类的警用东西外,也没有特意为这支警察部队购置武器。所以这批警察的步枪装备量远比其他国家的警察要多得多,更像披了警察制服的军队。
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进入民国以后,警察的职能也逐步开始向西方国家靠拢,细化为治安警察、刑事警察、武装警察几大类,其装备也各不相同。
这里面治安警察主要是维护社会治安、户籍管理等民事方面。这种警察不要说扛着步枪不合适,就是手枪也用处不大,一般就配个警棍。
刑事警察相对危险性大一点,需要面对一些恶性犯罪分子,手枪就必不可少了。
至于武装警察那就更不要说了,民国时期时局混乱,民间枪支多,武装警察需要面对的对手起码有手枪,甚至可能有步枪、机枪之类的武器,装备自然不能差,装备步枪、机枪是起码的,富裕点的地方可能还备有装甲车。
富裕点的地方,比如上海、广东、江浙、天津等地,警察经费足,可以自己买点装备,那么手枪、步枪就是按照需要来配备。这些地方正常的警察手枪是多于步枪的。
而不富裕的地方警察没钱专门购置装备,很可能就是拿军队里的淘汰货,拿到什么就是什么了。军队里步枪肯定比手枪多,这些地方的警察拿的步枪就肯定比手枪要多不少了。
这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东北,在九一八事变前黄显声把东北军库存不用的20万支就枪支下发地方充实地方武装,以备应变,其中相当数量的步枪就给了各地的警察。
当然,经济落后的地区相对来说治安较差,警察对于火力的需求也更旺盛,一定程度上也更需要补强。
此外民国时期挂羊头卖狗肉的假警察真军队不少。像宋子文的税警总团和军统搞的交警总队那种纯粹是以警察名义组建的军队,装备更不能用警察装备来套了。还有像一二八事变以后,因为上海部分地区约定不能驻军,国民政府组建了一些警察名义的部队进驻,其装备也是和军队差不多。
所以在九一八事变时,黄显声的警察部队可以和日军打上一打。后来东北很多警察参加了义勇军,和日军作战。而淞沪抗战时,税警总团和上海警察更是可以和日军正面开片。
为什么民国时期的警察配发的是步枪而不是手枪?这是提问者认识上的一个误区,也是不少人认识上的一个误区。民国警察的武器并不局限于步枪,手枪也是大规模配发的武器之一。只是具体地域和警种不同,警察的配枪也不尽相同。
民国的税警总团和交警总队虽然名称中都有一个警字,但其实不能将其定义为传统意义上的警察,他们更像是一支正式的军队!税警总团是蒋某人的大舅哥宋子文所建立、用以缉私的一支部队,名义上是警察,但实际武器装备与军队无异且远优于杂牌军部队,甚至与蒋某人嫡系的德式装备、美式装备都不相伯仲!
至于所谓交警总队,那可不是现而今的交通警察!民国的交警总队是抗战之后为改编军统下属武装力量而专门设置的警察编制,说白了就是军统(保密局)的特务武装,换了块牌子而已,换汤不换药,实际上还是军队。这帮人的装备虽然比不得财大气粗的宋子文搞出来的税警总团,但比起杂牌军,那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这两种所谓警察,实际上就是军队,武器装备自然也是五花八门、长枪短炮都有,不局限于手枪或者步枪。
民国时期如首都南京之类的大城市,警察的警种还是相当多的,似乎并不比现在少多少。刑事警察、治安警察、司法警察、交通警察……一应俱全!身处首都,警察扛着步枪上街也太有碍观瞻了。因此,南京等大城市的刑警等等通常都是配备制式手枪的。当然,南京作为民国的首都,治安还是相当不错的,也不需要所有警察都配枪。像交警之类的警种,基本上和现在差不多,除非必要,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配枪上岗的,民国的交警基本上也就是挂根儿警棍就行了、根本不带枪,也就无所谓手枪还是步枪了。
当然,配长枪的警察也有,例如警察局门口站岗的哨兵,为了更具威慑力、显示武力,往往也会配备步枪或者冲锋枪之类武器。当然,为了防止突发暴力事件,民国警察局的枪库里通常也还是会配备机枪、步枪、冲锋枪之类大杀伤性武器的。最奇葩的是北洋时期北京的巡警,有不少巡警甚至只配备了一把马刀上岗……
民国从北洋时期开始,国内一直就没有真正安宁过,先是军阀混战、继而是新军阀混战、接着国军又开始对红军大开杀戒,十年内战结束后紧接着又进入了抗战阶段,抗战结束之后随即又进入了内战时期……因此,民国中小城市的警察不仅肩负着行政职能,还部分肩负着“准军队”的职能。所以,民国时期中小城市的警察配备步枪也便成了常态。当然,警官通常情况下还是配备制式手枪的,配备步枪的基本都是普通警员。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抗战期间不少民国警察成建制投日之后直接被改编为了伪军。原因不难理解,因为他们本来就具有“准军队”职能,稍加改造便可以成为日军镇压抗日军民的帮凶、工具!当然,财政预算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中小城市不是首都南京那样的地方,财政收入有限,全部配备手枪费用显然太高了。民国时期很长一段时期内,西方国家对中国实行武器禁运,除了俗称的“盒子炮”之外,手枪几乎都是禁运武器。而中国国内的兵工厂出于战争需要,生产的大多都是长枪,手枪配备军队尚且有些勉强,就更别说是给警察全部配备手枪了!因此,民国时期的手枪比步枪价格要高出许多。在财政预算有限且又对步枪有实际需要的情况下,中小城市自然更愿意给警察配备步枪。
除了以上这些原因,民国中小城市、尤其是县城、市镇的警察因为人员、经费等因素的限制,警种界限相对不是特别明显。不少警察甚至多种职能一肩挑,在这样的情况下,给一线警察配备步枪显然比射程、杀伤力相对较小的手枪要合适得多。
综上所述,所谓民国警察配发步枪是事实,但也并不是所有警察都配备步枪。根据地域、警种、职能、级别的不同,民国警察的也是会配发手枪的,甚至特殊情况下还会配发一些重武器。当然,在那个战争不断地时代,一切武器装备都要优先军队,警察自然成了“后娘养的”,只能捡军队淘汰的武器了。但宋子文的税警总团和军统的交警总队除外,因为他们本来就是军队!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其实很简单,原因如下:
第一,洋人巡捕基本都是手枪。
比如上海租界的巡捕基本都有手枪,他们不缺钱,想买多少手枪都可以。
甚至,租界巡捕还有装甲车呢。
不过,仍然又巡捕是背着长枪巡逻的。
公共租界巡捕房主要使用的是英、美国家制造的英制口径的枪支,步枪为英制口径0.303英寸,简称“点三〇三”,折合公制约7.7mm。此枪一般在各巡捕房门口由印度巡捕或华人巡捕站岗使用。李·埃菲尔德第4号马克I式步枪,俗称303步枪。
这种没其他意思,仅仅是为了威慑。
为什么以前香港印度保安都要持很长的霰弹枪站岗?因为这种枪外形威慑力很强,普通鸡鸣狗盗和闹事群众看了就害怕,不敢怎么样?
第二,中国大中城市警察。
大城市的警察同巡捕区别不大,手枪数量还是比较充足的,只是型号不统一。
况且当时大城市社会治安一般还不错,警察平时巡逻也不用人人带枪,带着警棍之内就够了。
警察局里面一般放几支枪,巡逻时候只有带队的警官才会带枪。
当然,有些警察局还会存在枪械不足,放几支长枪充充门面,平时少用的。
第三,中国中小城市、县城。
这种很多警察都是用步枪的,没有手枪。
原因很简单,制式手枪价格不菲。
一支盒子炮外加500发子弹,高达大洋70块。
一支勃朗宁1910花口撸子手枪,也要40块大洋。
性能比较好的美造柯尔特M1911手枪,每支50块大洋。
这些价格都很高,当时上海市普通工人每月在8块大洋工资,等于买一支盒子炮要9个月不吃不喝才行。
按照今天上海工人月薪至少5000元来计算,相当于一支盒子炮要4万5000元人民币。
套用董雷的一句台词:你卖大炮呢?
而北伐时期,一支的上海兵工厂生产的仿88式步枪(即汉阳造)连同刺刀,子弹袋外加水壶才26块大洋。
而88式步枪在中国已经算是最好的步枪了。
如果你买一些二三流的步枪或者二手步枪,10块大洋甚至几块大洋都可以搞定。
价格可以相差好几倍,这些小地方警察怎么可能人手一只手枪,况且也买不起啊。
第四,实战考虑。
民国小地方,比如县城之内,警察可不是开开罚单的那种,是很容易和土匪交火的。
民国很多地方土匪众多,整个东北土匪至少20万,遍地都是。
河南、山东土匪都敢攻打洗劫县城。
手枪这种东西,维持县城内治安,抓抓毛贼是足够了,但对付土匪就不行。
因为土匪基本都是长枪,射程远,精度高,有时候还有机枪,你警察拿手枪去送人头吗?
其实原因还有很多,就说这么多吧。
因为这个说法并不准确,上图来自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的浙江省公安局年刊,其中有所备枪支列表,其中警队主要配备的还是手枪,其中以毛瑟C96为主。但步枪甚至机枪也是有的
虽然在受训时手枪步枪的使用都会用上,但在日常射击考核中只有手枪成绩。
不过当时的治安比现在要混乱的多,尤其是军阀割据时期匪类众多,民间流通的火器也多,光靠手枪遇到恶心治安事件时还真不够用,因此步枪机枪之类的也是必备。
民国是一个很混乱的时代,在那个军阀土匪出没的时代,只有枪才是真正的硬家伙,才能够震慑住当时的社会环境。
好了回到题目。
第一等使用手枪的警察,这部分警察大多数都是警察里面的小头目的,具有一定的身份地位,或者是从事一些隐蔽工作的特务,因此他们可以使用可加精巧,且容易携带的手枪,虽然威力没有步枪大,但是好处就是可以随便的揣在裤兜里,不容易被发现。
第二等使用步枪的警察,这部分警擦才是真正的管理社会治安最坚实的力量,而且基于他们的管理范围一般也是大中城市以上,因为城市越大,城市里面的势力也就也混乱,在有一定势力的城市里要能够镇得住场面,所以必须配枪的,而且还是威力更大的步枪。
第三等警察他们一般没有配枪,他们的活动范围大多是一些小城市,县城的样子。小地方人少一般来说事也少,不容易出问题,因此他们只需要一般的警棍就可以管理好地方。当然这并不意味这他们没有,只是地方上的枪械会更少一些,只有在一些必要的情况下,才会携带枪支。其实这部分人更现实现在社会里的城管。
当然,在使用的枪械里面,步枪是最多了,其原因就是步枪国内可以制造,也就是汉阳造的武器装备,但是手枪,国内一般都是向西方国家购买的,而且购买以后连带着手枪的配件,子弹等等都需要进口,所以实际上还是使用自产的汉阳造更划得来。况且汉阳造的步枪威力也要比手枪大的。
试想一下,如果突然出现了土匪,打仗的时候总不可能要一群警察用手枪去硬刚,这肯定是没得打的,而使用步枪的警察更容易作为部队顶上前线参战的。
我是Sasha,让我回答。实际上非常简单。原因如下:首先,外国人基本上是巡逻的手枪。例如,上海租界的巡逻队基本上都有手枪。他们并不缺钱,可以购买任意数量的手枪。特许区内甚至有用于巡逻的装甲车。但是,巡逻队仍然携带长枪。公共特许区内的巡逻室主要使用在英国和美国制造的英制口径枪支。步枪的皇家口径为0.303英寸,称为“ 1.303”,在公共场合相当于7.7毫米。每个巡逻室门口的印度巡逻队或中国巡逻队通常都使用这种枪。 Lee Enfield的4号Mark I步枪,通常称为303步枪。这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为了威慑。为什么过去香港和印度的保安人员必须用长long弹枪站岗?因为这种枪具有强大的威慑作用,所以普通的强盗和暴徒看到它们就会感到害怕。如果他们不敢怎么办?第二,中国大中城市的警察。在大城市,警察和巡逻之间没有太大区别,手枪的数量相对充足,但模型并不统一。此外,当时大城市的公共安全状况总体良好,警察并不需要所有人携带枪支巡逻。足以载一个警棍。通常在警察局有几支枪,巡逻时只有带领团队的警官会携带枪支。当然,一些警察局仍然缺少枪支,并用几支长枪填满了门面,这是很少使用的。第三,中国的中小城市和县。许多这类警察使用步枪,而不是手枪。原因很简单,标准手枪价格昂贵。一箱大炮加500发弹药,最高可达70元。一把勃朗宁的1910花口手枪售价40元。美国制造的柯尔特M1911手枪性能更好,每把50元。这些价格很高。当时,上海的普通工人每月的工资是8元,相当于买了9个月不吃喝的大炮。根据今天上海工人的月薪至少计算出5000元人民币,相当于一支枪支4.5万元。用董磊的话来解释:你在卖大炮吗?北伐战争期间,上海兵工厂生产的88型步枪(汉阳制造),刺刀,子弹袋和水瓶仅售26元。88步枪已经是中国最好的步枪。如果购买一些二流和三流步枪或二手步枪,可以获得10元甚至几元。价格可能会有所不同。这些小地方警察怎么会手里拿着手枪而负担不起。第四,实战考量。在民国的小地方,例如县城,警察不是那种发票的人,很容易与土匪打架。中华民国许多地方有很多土匪,而整个东北地区至少有20万土匪。河南和山东的土匪敢于进攻并掠夺县城。手枪足以维持该县的治安,抓盗贼就足够了,但他们不能与土匪打交道。因为土匪基本上是长枪,射程远且精度高,所以有时会有机枪。警察使用手枪送人头吗?实际上,有很多原因,只需说那么多。
我是带笔校尉,我来回答。
在影视作品中,我们看着民国的警察都是背着枪,而不是像新中国成立以后别着一把手枪。但是我们平时见到的基本就两种警察:维持治安类的和管理交通累的。但警察的种类远不止这些。
除了维持治安类的以外,还有负责刑事侦缉的警察,还有缉毒警察,当然也有负责户口管理登记,办理\"良民证\"的警察。当然也少不了各行业警察:巡警,交通警,消防警等。另外,法院有法警,监狱有狱警,还有铁路警察,水上警察,山林警察,海关缉私警察,盐务警察等等。
了解解放战争的都知道,我军首长在计算敌人兵力的时候,总会把税警总队和交警总队也算进去。他们可都是正儿八经的部队,他们不仅有长枪,他们还有炮,甚至还有坦克,战斗力一点也不弱哟。前者在抗日战争中由宋子文所建,后者属于军统指挥。为打败日本人都做出了贡献。当然,在解放战争中他们又成了反动部队。
民国警察带长枪的原因我分析了一下,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形势所迫。强大的敌人迫使这些警察不得不最大程度的武装自己。山河破碎之时,作为警察,维持老百姓的生活秩序是远远不够的。
税警总团在1931年12月奉命缩编为国民政府警卫第2师独立旅。在在1932年的1.28事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远征缅甸时孙立人将军所率领的部队班底就是税警总队五个主力团之一。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财力有限。
警察部队,作为二线部队,哪有钱去装备那么多昂贵的枪,有把一线部队淘汰下来的二手枪用就已经很不错了。平时面对的是胆小怕事的老百姓,一根警棍就够了。所以,无论哪个方面,警察都是低配。人数不够,训练不够,武器弹药供给也不够。所以我们在影视剧中总是看到在鬼子队伍前面充当炮灰的警察们总是被揍得很惨。
当然,要是上战场,那是另一回事。
辛亥革命爆发大清皇帝退位后,中国进入了军阀混战、群雄割据的时代。
但无论是袁世凯、黎元洪,还是黎元洪、段祺瑞、冯国璋,都没有让中国真正实现统一。
张学良东北易职之后,蒋介石的国民政府在中国实现了形式上的统一,但个别地区如山西等地还是处于事实上的割据状态。
所以说,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前,国家处于天下大乱的状态,
即使是同属于国民政府制下,南京、武汉、广东、北平这些地处繁华被国民党嫡系控制的的城市和地区,跟四川、云南、贵州这些偏远、又属于杂牌军统治的地区,警察配备武器也是有所不同、千差万别的。
比如南京作为国民党的首都,警察的武器配备反而不如西安、重庆、长沙地区的警察。
警长或者探长配备有手枪,警察上街执勤的时候,是不配备长枪的,只是配备警棍和匕首,还有手铐。
而阎锡山统治下的山西、张作霖统治下的东北,唐继尧统治下云南,和刘湘制下的四川,警察配备的武器非常过关,基本上是全副武装,除了警长,那些警员都配备有步枪。
东北军有一段时间,沈阳的警察甚至配备有比较先进的日式步枪。
主要是因为南京当时是国民党的首都,北平曾经作为北洋政府所在地,那里的治安是非常好的,虽然不说是夜不闭户,但刑事案件很少发生,恶性治安案件更是罕见,深更半夜,一个人走在大街上也和常见,有安全感。
所以这些地区的警察基本就是摆设,只管处理小偷小摸一类的治安案件。
真正负责这些地区的治安的,都是卫戍部队,有了这些正规部队维护秩序,警察就没有必要全副武装。
比如说1928年五四运动爆发后,面对义愤填膺的游行队伍,北平治安警察手里没有武器,竟然“跪地哀求”学生不要去官员的府邸。直到全副武装的军队也就是卫戍部队到来后,才采取了武力镇压。
出现这种现象当然跟政府决策有关,但跟警察武器配备也不无关系。
在正在热播的电视剧《新世界》里,金海是监狱狱长有配枪、铁林是保密局的有配枪,唯独徐天这个警察没有配枪。枪倒是有一把,但并不是配枪。这从一个侧面说明,民国时候,大城市的警察配枪不多。
而偏远地区的警察就不同了,警员大多都配备有步枪,只有警官才配备手枪,为什么会是这样呢?
中国在大清统治时期国家就非常羸弱,国民经济濒临崩溃。
进入民国时期,始终是处于战乱不止的状态,经济陷入停滞,国贫民穷,没有经费,购买不起先进武器,警察的步枪也都是比较落后的款式,手枪更买不起了。
在东北西北这样的偏远地区,地形复杂、治安情况恶化,刑事案件发案率高于内地,土匪非常多,他们身手矫健,神出鬼没。这些地区的警察跟武装到牙齿的罪犯发生冲突是家常便饭,步枪射程远,比手枪威力大,能震慑罪犯,保卫警察和平民。
在西方国家,军人和警察是没有等级制度的,在军队和警察队伍中,长官可以有手枪,当兵的也允许配备手枪。
尽管长枪有利于作战,但要是近距离作战,或者自卫,手枪也是必不可少的。
而且携带手枪并不影响携带步枪,二者没有冲突。
可是在民国时的中国,当兵的就是不能佩戴手枪。为什么呢?等级观念。
在中国等级观念非常严重,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就是一个等级社会。
这种等级观念社会的各领域都有体现,体现在军队和警察队伍中,那就是士兵和警员是绝对不能有手枪的,如果允许配备,那就跟长官没有上下级区别了。
不要说买不起手枪,就是买起也不能给士兵配备。
民国警察当然是又有手枪又有步枪了,至于民国影视剧里经常出现的全部装备步枪的警察部队也是符合历史的。
民国警察制度是比较繁杂的,除了常规的刑事警察、巡警外还有大量的武装警察部队,什么保安队、盐警、路警、河警 、交通巡警(不是管交通的,是守卫交通要冲的警察部队),常规的刑警探员当然装备是手枪居多了,总不能让他们拿着长枪去查案吧,但是下面那些各种警察部队就不一样了。
装备手枪上海的巡捕房巡捕
其余那些名目繁杂的警察部队,虽然番号带有警察字号,但执行的任务则是以守备安保为主,有时候还会配合正规军作战,本质上是地方政府下属的武装力量,他们不但要有长枪,机枪手榴弹都有。如果你要类比的话,他们和今天的武警部队更类似,和公安则有很大区别。
下面我就以抗战后成立的交通警察总局这支武装力量来简单举例介绍
交通警察总局成立于1946年,是戴笠收编汪伪政府的部队和忠义救国军之流的土匪武装组成的武装力量,下属18个交通警察总队和一个直属大队,他们的任务是驻扎在全国的矿区、港口、交通枢纽和铁路沿线进行管理保护,维护车船道路运输的安全,而且列入南京国防部的作战序列之中。交警总局不但有着常规的轻武器,还有着各类火炮、坦克、装甲车,甚至还有炮艇。这样的部队说实话只是定了个“交通警察”的名号,完全就是军队了。
上图是西安解放后,我人民解放军接收的西安警察局的武器清单,里面有79步枪800支,土造79马枪9支,自来的手枪(毛瑟盒子炮)44支,其他手枪28支,冲锋枪4支,可以看出,这完全就是一支轻步兵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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