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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人出车祸,由于我们没钱垫付医药费,车主也不垫付,导致拖欠医药费被医院告上法庭,我们有责任吗?

2020-11-17 06:32阅读(59)

我的家人出车祸,由于我们没钱垫付医药费,车主也不垫付,导致拖欠医药费被医院告上法庭,我们有责任吗?:当然有责任,拖欠医疗费是你们的问题,肇事者没义务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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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有责任,拖欠医疗费是你们的问题,肇事者没义务垫付医药费,正常流程看完出院按照责任比例找肇事者索赔!别什么都理所当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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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的车辆有买保险的话!对方是没有义务垫付医药费的!你只需要和对方的保险公司沟通就可以了!垫付也是找对方的保险公司!,如没有特殊情况(酒驾毒驾逃逸等等构成保险公司免赔条款的事件)都会垫付前期医疗费用!所以不要一出事就去找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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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拖欠医药费是你们自己的事,为什么要怪肇事者,这样的问题充满了恶意,你还不如卖惨去网上众筹来的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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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猜测,肇事者多半无责任或者责任很小几乎不会赔偿太多,这样的情况下你的责任应该很大,你看我分析下。

你都已经达到医院到法院状告你的程度了,可想而知,你家人多半已经出院,而且事情发生应该很长时间,医院多次催缴你还无动于衷,直到医院到法院告你,因为大家都知道医院是绝不可能一两个月不缴费就到法院告你,应该是事件已经发生很长时间了,责任也已经认定完毕,肇事司机责任应该不大或者无责,该给的已经给了,剩下的治疗费用几乎全由你出,你气不过也不想出,就这样一直拖到医院都没有耐心只能到法院告你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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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者可以不跟你们直接见面,人家可以委托保险公司和你们交涉,前提是肇事司机有保险,没有的几乎不可能。也是为了规避一些不必要的接触产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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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大家骂你我就放心了!

1.现在连谁的责任都不知道,你有啥资格要求要求肇事司机垫付?

2.退一万步说,就算司机全责,司机买了保险,司机也没有垫付的义务,一切由保险公司来处理。

3.再退一亿步来说,就算司机全责,司机还没买保险,司机也没有义务垫付,你可以自己掏钱治病,发票保留好,去法院起诉司机,要求司机赔偿。

4.这件事情的大概率是这样的:你作为行人或者非机动车违章,被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撞了,伤势还并不严重,但是,你本着“我穷我有理”的原则,住进医院,本打算借此机会好好讹司机一笔,甚至自身的与车祸毫无关系的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肝硬化都在医院治,没想到,老司机就是老司机,一分钱都不垫付。讹天讹地讹空气的你,死猪不怕开水烫了,反正自己就是不掏钱,准备讹医院,一哭二闹三上吊,结果医院也并不惯着你,于是医院去法院起诉。

请各位司机在发生车祸后不要慌,紧守【三不一没有】原则:

不揽责,不垫付,不探视,没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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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20多年。我这里有一个和你很相似的案例。

2019年7月。一辆摩托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队认定摩托车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发生交通事故的当天,摩托车驾驶员在医院垫付了3000元。医院开通了绿色抢救通道,当天就给病人做了手术,18天以后病人出院,共欠医院费用4万余元。由于当时没有结清医院的费用,医院没有开出院证明。




行人的家属经过打听摩托车驾驶员是个单身,而且根本没有能力赔偿这笔医疗费。行人的家属也不去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

医院的工作人员在交警队了解到这种情况后,在两个月之后将病人直接告上法庭。法院经过民事判决,认定受伤的行人承担医疗费。




在这个案件里面,行人家属提出将摩托车的驾驶员列为被告法院没有允许。法院建议行人另案处理。



在提问者提到的自己的这个案子当中。作为受伤的人员,应该感谢医院在没有付费的情况下对您进行了救治。作为受伤人员,不能把对方没有给你赔偿作为理由而拒绝给医院支付医疗费用。通俗的讲也就是把别人的过错让另一方去承担。这种做法是不道德。




医院目前开通了道路交通事故救治的绿色通道。就是为了确保伤者在受伤后得到及时的救治。希望咱们广大的人民群众一定要珍惜这个大好政策。如果都像你一样采取这样的方法,我相信会使大多数人受到伤害的。


我相信你在法院一定会败诉的。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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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面要弄清楚几个问题,理顺了,你就明白是什么问题了。

一、医院为什么要把你的家人告上法庭,因为你们欠了医院的医药费。

医院作为一个“救死扶伤”的服务单位。对于发生有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对送进医院的伤者大都是采取“绿色通道”,就是说本着抢救伤者优先的原则,即便在没有交医疗费的前提下也要进行紧急救治和进行及时手术治疗。这是我们提倡的“救死扶伤”精神,等病情稳定后,家属应该办理入院、住院和缴费手续。

按题主所述,可能家属入院后,就没有交过医药费和住院费,在病情好转后就自行出院了,导致欠了医院一大笔的医药费未交,医院在催缴无果的情况下,医院不得已把患者告上了法庭,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你还有什么委屈,医院帮了你,你不知恩图报,还问有什么责任没有。责任够大了,就是欠费交钱,如果不给,法院会有公正的判决和执行办法的。

二、交通事故在没有弄清楚是谁的责任的情况下,谁都没有垫付医疗费的义务。

题主提的这个问题不清不楚的,谁的责任也不说。在发生一起有人员伤害的交通事故中,只要报了案,交警部门一定会到现场勘查和调查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是谁的责任和责任大小的区分。如果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机动车司机没有责任,司机和车主是不能为你垫付医疗费的,即便是这个车保了交强险,没有责任,保险公司也是不垫付的。所以,在机动车司机没有责任的情况下以及还没有确认事故责任的情况下,谁都没有给你垫付医疗费的义务。

三、如果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机动车被认定为有责任,你可以另行起诉司机和车主,要求赔偿医疗费及其它合理的损失费用。

如果在这起事故中,机动车一方被交警认定有责任,那么你就有权利要求司机和车主赔偿你的医疗费和其他的合理损失费用。先由交警部门组织调解,按照人身伤害的国家赔偿标准和责任的程度算出司机和车主应该赔偿给你们的金额,如果双方没有什么异议,就签署调解书,领取赔款后,及时去交欠医院的医疗费;如果双方达不成协议,你可以把司机和车主告上法庭,如果核实了车辆购买了保险的,也把保险公司作为第三人告上法庭,以确保你的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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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的家人在看病,欠费医院起诉您的家人是对的。

如果造成您住院的交通事故您没有责任或者承担部分责任,你可以先行垫付医疗费,或者找到肇事者协商由他或者他的保险公司先行垫付。最后再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起诉肇事者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他们承担全部或者部分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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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人出车祸,由于我们没钱垫付医药费,车主也不垫付,导致拖欠医药费被医院告上法庭,我们有责任吗?

如果交警的责任认定已经出来,你们不是完全无责,可以说医院起诉你们不是完全不对。

关于交通事故受伤者,医疗费的问题争论不是一天两天、一年两年了。

医院说,我们不是慈善机构,治病请缴费;

伤者说,我也是受害者,应当受害者付钱;

肇事者说,我买保险了,赔偿应当由保险公司支付;

保险公司说,现在法院判决没出来,我们不能随意拿钱。

因此就这样,各方都强调自己的权利,不重视自己的义务,就产生了本题出现的问题。

既然医院已经起诉,那么伤者只能积极应诉。向法院申请要求追加肇事者和保险公司为被告,然后由法院裁决,到底欠的费用应当由谁拿。